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奇异恩典
万维读者网 > 彩虹之约 > 帖子
作为基督徒, 我为什么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 (六)
送交者: gaolian 2012年07月13日14:18:05 于 [彩虹之约] 发送悄悄话

六)对“先天变异性取向者”的双重标准:

按圣经的标准,我们异性恋者应当怎么对待自己的性欲呢? 保罗说: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But if they cannot control themselves, they should marry, for it is better to marry than to burn with passion.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象我就好。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林前78-9)。明显,保罗这里所指的 marry 嫁娶”并不是以爱为根基的婚姻,而是以解决性饥渴为目的的结合。可是对“先天变异性取向者”来说,他们又该怎么对待他们的性欲呢? 有人说他们唯有禁欲,否则必不得救,因为这“禁欲”是我们的神要求他们背起的十架。可是我们不禁要问,对我们异性恋者,当我们欲火中烧不能自控的时候,神为什么不让我们也同样背起那禁欲的十架?反倒劝我们快快地去结婚?为什么他们就非得禁欲?难道由于天生的取向不同,他们就该“burn with passion欲火攻心”吗? 这是为什么呢?持这种观点的人唯一回答就是:神憎恶那“具体某一种性行为形式”。可是难道异性男女之间行这种性行为的就没有吗,那就不被神所憎恶了吗?(这里又回到了我们前面讨论的焦点,神所憎恶的到底是什么?是“同性间出自主观的性放纵”? 还是“具体某一种性行为形式”?)

圣经教导我们“因信称义”。得救完全是凭着对主的信心,是神的恩典,而不是我们做了些什么。这些“先天变异性取向者”怎么才能得救呢?  按各自天生的性取向,他们不能守全律法,我们异性恋者也同样不能 (我们都知道按圣经的标准,凡看到妇女动了淫念的,就已经犯了奸淫了(太528)。这样,你我谁还敢说没犯过奸淫?)。所以我们不比他们的罪少,都是一模一样的罪人。我们并不比他们更圣洁,哪怕是一丝一毫。

同是罪人,我们怎么得救,他们就怎么得救:  要得救,我们得信主,他们也得信主;我们不可杀人,他们也不可杀人;我们不可奸淫,他们也不可奸淫......这些都没有问题。可是,一说到性生活我们有些人的标准就不一样了:在异性婚姻中我们男女间可以依着我们的天生性取向随意行事(哪怕是一夜五次郎),也不影响我们去得救。可反倒要求“先天变异性取向者”去禁欲,甚至要他们去逆着天性和异性结婚,才能得救。若真是这样,无疑,他们得救要过的标竿比起我们的要高出几个数量级。这真是我们神对他们的要求吗?这些说法都有圣经的根据吗?我们难道不再认为我们每个人生来平等我总觉得这是我们异性恋者对他们的苛求。律法是面镜子,当我们对着它时,是让我们看到了自身的不完全,去看到自身的罪,而不是让我们以此用来审判别人的罪。

 

前面已贴的章节:

作为基督徒, 我为什么赞同同性婚姻合法化” ()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42966

1)有没有“先天变异性取向者”?这是不是先天疾病?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42967

2)神所憎恶的到底是什么? 圣经里的根据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42969

细解   利未记1822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43286

3)律法是不是包括对病人也适用?
http://bbs.creaders.net/rainbow/bbsviewer.php?trd_id=742971

0%(0)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
一周点击热帖 更多>>
一周回复热帖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2011: Candle:约伯不向他朋友认罪不是没有道
2011: 知错,认错,改错
2010: nngzh【圣经背诵】罗马书第12章 - 第2
2010: 看任不寐弟兄“戏说”《红楼梦》
2009: ZT:2009-家新之夜
2009: 好文一篇!
2008: 不是活着被提,就是为主殉道!
2008: 注目在祂-灵恩特会的浅见浅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