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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任不寐)
送交者: beiqian 2012年07月23日09:48: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有形教會”在歷史上犯下過諸多罪錯。2012年7月21日又是一個懷舊的日子。或許“中央電視台駐開羅記者和駐巴格達通訊員”可以這樣報道:林俊追悼大會在蒙特利爾宣道會隆重舉行;出席大會的人有宣道會恩典堂主任牧師成輝營,宣道會滿地可堂主任牧師陳志鍘⑿闌嶧釧媚潦υΨⅰ蠡嶧埂扒肓舜蟪己頹Х虺ぃ⒓永魘琢斕摹保碸篩R?:21)。

教會在充分利用媒體“宣道”之後,謹慎地表達了不接受媒體採訪的謙卑。教會也成功地分享了這個事件背後隱藏的神聖憤怒和“歷史性的一刻”的世俗榮耀。鎂光燈可以首先聚焦陳志漳潦Φ摹爸さ饋保骸拔抻鏤什蘊臁薄4勒呶抻鎩D琳弒居猩竦幕壩錚蛭パ砸丫煌杏腖牽蘼硎?:2、提摩太后書1:14、2:2;提多書1:3、猶大書1:3);卻在屈原“問天”中展示了與哀哭的竇娥一起哀哭的大愛,大愛無語。“天也,你錯勘賢愚枉做天”,“主的道不公平”(以西結書18:25)。聖經說,你這樣“問天”合理麼?“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瑪拉基書2:1)。分鏡頭在一份署名的見證上:我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憐憫的神為什麼不攔阻悲劇發生”,“也不知明天將如何”。但事實上這一切我們都知道。聖經上清清楚楚。關於罪和得救的信息,使徒沒有一樣隱藏不告訴我們的(使徒行傳20:20,20:27);感謝神的憐憫,一直在忍耐中控制着悲劇的發生,你才得以存活(主啊,開恩憐憫了我這個罪人);而信經這樣確鑿地啟示明天的事:祂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真理不需要文學恐懼。這場哀禱將上帝關於罪和救恩清楚的啟示,轉變成“神豈是真說”的陳詞濫調與春秋筆法。大會最後在這樣的“讚美詩”中圓滿結束:“我不知道,我不知道,哪一個更圓,哪一個更亮,哦……”宣道會的“義演”更加見證了這一點:復活的人子在七燈之間,白髮如雪,長衣飄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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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立場

林俊慘案就發生在這座城市裡,就發生在我們身邊,這絕不是偶然的。教會無權在神拆毀的地方建造,教會無權在神醫治之前媚俗;當然,亞伯拉罕可以在所多瑪門前祈求。我們要思想上帝藉此會給祂的教會要什麼。我在這裡申明我們面對這個事件的四個基本態度:

第一、我們強烈譴責殺人兇手的變態和殘酷。任何一個罪人無權剝奪任何一個罪人的生命,何況以如此瘋狂的方式。聖經說,流人血的,血必被人流。這種殺戮只能出於魔鬼。正如聖經所說,魔鬼起初就是殺人的。但我們不會將這個慘案看為西方或所謂加拿大文明的失敗,這是整個無神世代的共同罪惡。這種罪惡在加拿大和中國同時存在。

兇手具體地告訴我們,一個崇尚性自由、個人自由和相對主義道德觀點卻完全不敬畏上帝、也不相信末世審判的人,可能敗壞到何等程度。這種新宗教毀滅了宇宙的中心家庭,毀滅着西方,也毀滅着東方。

第二、我們對受害者親屬深表同情和祝福。我們祈禱上帝差遣使者安慰受害者的親友,特別是,帶領他們早日認識基督,悔改重生。基督徒的同情和愛心,是出於真理的愛心,將永生的真理告訴難屬,是最大的愛,是神的愛。受害者不等同於公義;但當為受害者祈求神的憐憫。任何政治勢力和個人,若忘記了這兩個基本的常識,就會讓一切控告、復仇和哀哭失去了真理上的平衡,淪為愛心表演和偽善;也不可能使難屬真正得到醫治和安慰。這份同情也包括對剛受洗的親屬以及初信的參與者個別不合真理的言行表示理解,但這種理解不適用於牧師、教師、長老這些“神職人員”——“守望者”要承擔失責的後果。特別是教會聚會,這是神所命的。教會聚會永遠不是以受害者為中心的,而是以基督並祂釘十字架為中心的。在十字架真理這個問題上,沒有禁區,沒有假冒,只有順服。換言之,教會只能按神的意思安慰難屬,不能按人性遷就一切情緒。這就是“惟用愛心說誠實話(真理),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以弗所書4:15)。

第三、這場極端的兇殺是對這座城市極端的犯罪的懲罰。多少年來,蒙特利爾作為同性戀的祖國扮演着所多瑪的角色,這裡的賭場和色情場所以及事實婚姻制度同樣領先世界,讓一個所謂的“千聖之城”墮落成罪惡之城;而越來越多的中國移民到這裡什麼優秀的傳統沒有學到,什麼邪惡淫亂無師自通,後來居上。林俊血案,中國6月馮建梅慘案和上周五剛剛發生的丹佛槍擊案,讓我們看見尼尼微大城今天要起來代定這個世代和這座城市的罪。這些慘絕人寰的案件,都發生在棄絕基督的國度和校園。“平安了,平安了。其實沒有平安”。

第四、這場極端的兇殺是對這座城市教會極端苟合的警戒。林俊血案是對教會洗腳神學、不冷不熱、同流合污的懲罰。教會長期以來沒有對上述罪惡承擔先知的使命,這座城市暗淡無光,寡味無鹽;教會長期以來在這座城市縱容、無視、默認甚至同情這些罪惡。而今天,一場林俊哀禱會將一些教會直接送入希律的筵席,使教會成為罪惡的一部分。幾周來,那裡沒有一個人指着羅馬書第一章呼喊這座城市認罪悔改,沒有一個人看見教會在這大罪中有份而起來說不。你在自己的家鄉都不敢講道,你到遠方雲遊只是莎樂美繼續進到世界跳舞。這隻耶利米之瓶;這沒有先知聲音的希律的筵席——天國近了,我們應當悔改。


2、聖經根據

林俊事件牽涉同性戀問題,教會必須在這個敏感問題上旗幟鮮明地表明立場;迴避這場慘案的基本原因就是賣主。但我們看見,兩周來,宣道會的“祭司們”在任何場合對此絕口不談,他們甚至用自己的人性之愛,攔阻上帝對同性戀者的真愛。我們首先將聖經中關於同性戀的相關經文介紹給大家:創世記1-2;創世記19(猶大書1:7)、士師記19-21、利未記18:22; 20:13、羅馬書1:18-32、哥林多前書6:9-11;提摩太前書1:8-10。其中羅馬書1:20-27將同性戀的本質揭示出來,乃出於偶像崇拜;同性戀的偶像就是肉體——你若認定肉體至上和不可戰勝,你就會用愛的名義支持它。但這一啟示真理拆毀了科學、心理學和政治哲學和假基督徒為同性戀進行的一切辯護。與此同時,聖經駁回了“天生缺陷”的免罪申訴:母腹中就有的罪也是罪;否則,羅馬書1:29-32中的任何罪,都可以因為“先天”而非罪了。我們捨棄兩種極端的觀點:同性戀是眾罪之首或同性戀不是罪;我們特別關注同性戀是因為同性戀公開的非罪行徑。在這七段經文中,士師記19-21尤讓人震撼。這段故事不僅在一些重要細節上與林俊慘案驚人的相似;而且,也為教會如何應對林俊慘案提供了清楚的指引。

第一、事件的起因。這場慘案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普遍的淫亂。聖經講的淫亂不僅是指肉體的,更是信仰上的。剛剛入住迦南的以色列人,與迦南風俗同流合污。首先我們看一個遠因,這個遠因就是“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師記19:1與21:25以交叉的方式強調了這個事實)。這是一個沒有任何絕對真理標準的世代,任何人都可以按自己的情慾和意志追求自己的幸福。這是今天的“主流文化”,蒙特利爾的“多元共存”的“普世價值”。近因包括四起淫亂之罪:帳幕供職的利未人娶猶大女子為妾,“以色列長子”首先敗壞(民數記3-4,8);利未人之妾自己“行淫”(士師記19:2);便雅憫人的同性犯罪(士師記19:22);便雅憫人性暴力犯罪(士師記19:25)。以色列人的罪直追所多瑪,全地滿了淫亂和強暴。“色”字頭上這把刀就這樣落下了,甚至大雨滔天。

第二、事件的特徵。士師記19,“25那些人卻不聽從他的話。那人就把他的妾拉出去交給他們,他們便與她交合,終夜凌辱她,直到天色快亮才放她去”;士師記19:29-30,“到了家裡,用刀將妾的屍身切成十二塊,使人拿着傳送以色列的四境。30凡看見的人都說,從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直到今日,這樣的事沒有行過,也沒有見過。現在應當思想,大家商議當怎樣辦理”。這事件的殘酷性與林俊事件相類;而藉着宣道會等參與,受害者的屍塊就這樣傳送到了“以色列的四境”。不僅渥太華的官邸無處可逃,教會也被抓到現場。

第三、選民的反應。首先是籌劃商議,眾民都起來如同一人(士師記20:1,7-8);其次事件的定性,“凶淫醜惡的事”和“醜事”( 士師記20:7,10);再次是裝備自己,聚集攻擊那城,攻擊罪(士師記20:2,8-11);最後是全部選民徹夜認罪悔改、在耶和華面前哭號、清晨歸入基督——基督是我們的燔祭和平安祭(士師記20:23、26;21:2,4),只有在基督里有平安。我們看見的是,林俊慘案與上述第一、第二的基本特徵驚人相似;但是,可悲的是,教會的反應與以色列民的反應截然不同。宣道會不是按聖經的原則承擔守望者的責任和先知的職分;相反,教會成了世俗的常設機構,按世界的原則作出反應。這甚至不是不冷不熱的老底嘉教會了,這是末世的別迦摩和推雅推拉。但聖靈繼續呼喊我們,凡有耳的,都應該聽:眾祭司阿,這誡命是傳給你們的!

任不寐,2012年7月22日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8897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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