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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追求永生”的帖子“從恢復本聖經注釋看李常受的異端主張”
送交者: 難以測尋 2014年02月24日06:40:30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之前就看過“追求永生”所寫的帖子:“從恢復本聖經注釋看李常受的異端主張”,當時覺得這完全是個理解能力的問題,而他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也有人指出過,所以我就沒有回應什麼。最近上了論壇,又看到他重提這個帖子,認為李氏所說的是異端。現在我要回應一下,免得有人不知是自己的理解能力有問題,還以為別人是異端。

首先,他的問題是在於將李氏所寫羅八29注釋(見附文)里的一句話:“祂成為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理解成“耶穌兼有人性和神性的時間‘乃是從他的復活開始’”。注釋里這句話的正確意義到底是什麼呢?下面我稍作分析。

“祂成為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這個句子,由三個分句所組成。第二個分句乃是對第一個分句進行補充說明,我們可以把它放在括號里。這樣,這個句子的意思就非常清楚:祂成為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這裡“神的長子”是中心語,而“兼有神性和人性”則是對“神的長子”這中心語進行進一步的說明。所以,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是說基督兼有神性和人性是從祂的復活開始,而是說基督成為神的長子是從祂的復活開始,而這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這一句與前一句的句子結構完全是一樣的。前一句說到基督是神的獨生子乃是自有永有的;後一句說到基督成為神的長子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這兩句是說到基督作為神兒子的兩面:一面基督是神的獨生子,另一面基督是神的長子。作為神的獨生子,基督與神一樣是自有永有的,只具有神性而沒有人性;作為神的長子,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兼有神性和人性。這才是對這句話的正確領會。“追求永生”稱李氏在這裡教導基督兼有神性和人性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就完全誤解了這句話的意思。並且,他還說:

這樣,他實際是把主耶穌的人性和神性分割開來:道成肉身開始,主耶穌就沒有神性,只有人性,這種狀態一直保持到復活,復活以後才二性合一。這樣,迦克頓正統信條的基督二性不可分割,到了李常受這裡就被分割開來,而且一分割就是三十年。這種明顯的重大的違背正統信經決不能用微小差別形容,而是具有本質的不同。”

從一開始,“永生追求”對李氏所寫的注釋就缺少正確的領會,所以這個結論更是謬以千里。李氏從未教導“道成肉身開始,主耶穌就沒有神性,只有人性”這樣的教訓。其實這個注釋第一段的開頭就說到“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獨生子,到神差祂到世上來時,仍是神的獨生子”,既說基督到世上來時仍是神的獨生子,那麼祂怎會只有人性而沒有神性呢?

並且這樣的指控也是完全不顧李氏在他的著作里清楚說到道成肉身的基督在復活前就具有神人二性的教訓,而這樣的教訓在他的著作里是隨處可見的。下面稍舉幾例:

李氏論到道成肉身之基督的神、人二性,常以利未記二章四節所說的素祭為表號來說明。素祭是用細麵調油做成的。細麵是表徵基督的人性,而油是表徵基督的神性。李氏在這節的注釋里說:“素祭中的細麵調油(45),表徵基督的人性與聖靈調和(太一18下),並且祂的屬人性情與神的神聖性情調和,使祂成為神人。基督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獨特的兼有神性和人性,並沒有產生第三性……”(恢復本聖經,利二42

他在以賽亞四十九章五節的注釋里說:“神將耶穌在胎中塑造為祂的僕人,將祂的神性與祂的人性調和在一起(太一1820,路一35)。因此當祂從母腹出來的時候,祂是一個神人。(恢復本聖經,賽四九52

馬可福音第二章說到耶穌赦免了那個從房頂縋下來之癱子的罪。在這章第十節的注釋里,李氏說:“……在這事例中,祂是神赦免人的罪,卻聲言自己是人子。這指明祂是真神,又是真人,兼有神性和人性。在祂身上,人同時能看見神聖的屬性和人性的美德。”(恢復本聖經,可二101

由此可見,“追求永生”根本不清楚李氏關於基督神人二性的實際教訓是什麼,只根據自己錯誤的領會,便草率地指控別人是異端。

 

 第二,關於將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

 

為了看得清楚些,我先把李氏的注釋摘錄如下:

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到神差祂到世上來時,仍是神的獨生子。(約壹四9,約一14,三16。)等祂經過死進入復活,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祂就帶着祂死而復活的人性,在祂的神性里,在復活中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同時也在祂的復活里,帶着所有信祂的人一同復活,(彼前一3,)和祂一同生為神的眾子,使他們成為祂的許多弟兄,好構成祂的身體,作神在祂裡面的團體彰顯。

“追求永生”稱“這裡人性提高到神性里,明確地是混亂二性”。李氏將基督的神人二性相混了嗎?絕對沒有。李氏說到基督進入復活時,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接着他就清楚地說“祂就帶着祂死而復活的人性,在祂的神性里,在復活中生為神的長子”。“追求永生”以為“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以後,基督的人性就消失在祂的神性里而沒有了,這位復活的基督就變成只有神性而沒有人性了。但李氏絕沒有說基督的人性提高到神性里之後,祂的人性就被否認或廢除了,或者人性就被改變成為神性了。反而他是清楚地指出基督的神人二性:“祂就帶着祂死而復活的人性”,這是說到祂的人性;“在祂的神性里”,這是說到祂的神性。在這裡,李氏絕沒有混淆復活之基督的神人二性。

倘若“追求永生”的指控是正確的,那麼李氏所教導的基督,在復活後就只具有神性而沒有人性。但李氏從未如此教導,反而在他的著作里他清楚地指出復活的基督具有神人二性,並且直到永遠。

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4節說:“……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大能者的右邊,駕着天上的雲而來。”李氏對這節的“人子”有個注釋,他說:“大祭司問主是不是神的兒子,但主卻答以“人子。”祂受魔鬼試誘時,也是這樣回答(四4與注2)。主不僅在地上釘十字架以前是人子,復活後在天上神的右邊也是人子(徒七56),甚至駕雲回來時還是人子。主必須是人,才能成就神的旨意,並建立諸天的國。沒有人,神的定旨就不能在地上通行,諸天的國也不能在地上構成。(恢復本聖經,太 二六64 1

他在約翰福音一章五十一節的注釋里這樣寫道:“本章是本書的引言,介紹基督是神子(3449),又是人子。拿但業認出基督是神子,也這樣稱呼祂(49);基督卻對拿但業說,祂是人子。神子是神,具有神的性情;人子是人,具有人的性情。……在已過的永遠,基督只是神,只是神子,只具有神性;但在將來的永遠,基督是神也是人,是神子也是人子,要永遠兼具神人二性。(恢復本聖經,約一513

在他晚期的著作《羅馬書結晶讀經》裡論到基督人性的標出時,他如此說:“基督也是神的長子(羅八29),兼有神聖的性情和屬人的性情——神性與人性;這是從祂的復活起,經過祂的升天和再來,直到永遠。”(《羅馬書結晶讀經》,第十八篇)

由上所見,“追求永生”並沒有正確地領會人家所寫的東西,也沒有讀過人家相關的著作,就作出與人家實際的教導完全相反的指控,這是極不合宜的。

 

 

附文:

從恢復本聖經注釋看李常受的異端主張
送交者: 追求永生 2013年08月14日12:12:38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在剛才的討論中, 克利西亞表示了對李常受恢復本聖經的推崇備至。根據我們近期所討論的內容,我特意把相關注釋和有關信條做一個簡單的比較,供弟兄姊妹和朋友參考。也希望克利西亞藉此機會對這個問題有個反思。

 

如果大家不知道恢復本聖經,而又想找到李常受的基本思想來源,同時鑑別能力比較強的話,可以去看看。下面我摘引一段和這幾天討論相關的解經請弟兄姊妹看看。李常受所做的這段注釋是有關羅馬書829的,一共有五條注釋,下面這是其中的第五條。

****************************李常受恢復本注釋開始***********************************

基督從永遠就是神的獨生子,(約一18,)到神差祂到世上來時,仍是神的獨生子。(約壹四9,約一14,三16。)等祂經過死進入復活,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祂就帶着祂死而復活的人性,在祂的神性里,在復活中生為神的長子;(徒十三33;)同時也在祂的復活里,帶着所有信祂的人一同復活,(彼前一3,)和祂一同生為神的眾子,使他們成為祂的許多弟兄,好構成祂的身體,作神在祂裡面的團體彰顯。

 基督是神的獨生子,有神性而無人性,乃是與神同樣的自有永有。祂成為神的長子,兼有神性和人性,乃是從祂的復活開始祂這長子,是神產生眾子的根據、標本、元素和憑藉;所產生的眾子,就是信入祂,與祂聯結為一的眾信徒,在生命和性情上完全與祂相同也像祂一樣兼有人性和神性,作祂的擴增和彰顯,以彰顯那永遠的三一神,直到永永遠遠。今日的召會,是這彰顯的雛形,(弗一23,)永世里的新耶路撒冷,就成為這彰顯的終極表現。(啟二一11。)本書啟示神將罪人作成祂的兒子,就是為着這一彰顯,(十二5,)也是指向這一彰顯的終極表現。(弗三19。)

*****************************李常受恢復本注釋結束************************************

 

我們看看迦克頓信經的正統信條(特別注意加藍與紅標註的文字):

******************************迦克頓信經開始*****************************************

我們跟隨聖教父,同心合意教人認識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他真是上帝,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他與父同體;按人性說,他與我們同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前,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晚進時日,為求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童女馬利亞所生;是同一基督,是子,是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 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二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道上帝,主耶穌基督;正如眾先知論到他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所傳給我們的。

*********************************迦克頓信經結束**************************************

 

比較一下李常受的解經,就知道他的觀點和迦克頓正統信條的關鍵區別是什麼了。我主要提出兩條如下:

1.迦克頓信經明確主耶穌是“二性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是同一位子”,而李常受卻說耶穌兼有人性和神性的時間“乃是從他的復活開始”。這樣,他實際是把主耶穌的人性和神性分割開來:道成肉身開始,主耶穌就沒有神性,只有人性,這種狀態一直保持到復活,復活以後才二性合一。這樣,迦克頓正統信條的基督二性不可分割,到了李常受這裡就被分割開來,而且一分割就是三十年。這種明顯的重大的違背正統信經決不能用微小差別形容,而是具有本質的不同。我們可以回顧一下這個信經的產生背景,然後對比李常受的主張。迦克頓信經所反對的兩個異端之一是聶斯托留派 (Nestorians)(後在唐朝傳入中國,稱為景教),這個異端“認為耶穌神人兩性分離,形成兩個分立的位格”。而李常受呢,除了加進一個時間因素以外,他的主張性質和聶斯托留派毫無二致。所以他本人以及他不肯悔改的追隨者,一定在聶斯托留派的傍邊有相應的位置。

2.迦克頓信經明確主耶穌是“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 而李常受卻主張耶穌是“等祂經過死進入復活,將祂的人性提高到祂的神性里,祂就帶着祂死而復活的人性,在祂的神性里,在復活中生為神的長子”。這裡人性提高到神性里,明確地是混亂二性;死了以後才使二性合二為一,明確地是把二性分開;而在復活之前,道成肉身以後這段時間只有人性沒有神性,明白地是說二性的分散。至於不相交換,李常受在其他地方主張的“肉身成神”以及他的人的神話主張,實際上根源他這裡間接主張的耶穌道成肉身是變成了人,然後又通過死里復活變成了神。

從以上分析我們看出,李常受主張的基督論是背離迦克頓正統信經的。他的主張不僅僅有異端傾向,而且是名副其實的異端,比當時歷史上這個信經所反對的聶斯托留派異端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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