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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1: 神願意“人人”是指“神的選民”?no.
送交者: 雅1 2014年08月03日04:51:5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人人”是指“神的選民”?

你,相信聖經都是神默示的嗎?信的話,就相信聖靈知道自己默示聖經的時候的選詞用句,聖靈對選民這詞不陌生,不會把針對“選民”說的不小心弄成“人人”地----,所以聖靈說神願意人人就是神願意人人得救,不要去信他人平白地把人人扭曲成選民來解釋-----

最近看到一個貼里這麼引述加宗派的:
《(3)有限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基督的贖罪特別是為了他的百姓得拯救:“我為(我的)羊捨命。”(約10:15)他並沒有為那些不來就他的人拋灑熱血,也沒有為他們的罪付上贖價,他們自己必須為之付代價。“我不為世人祈求,卻為禰所賜給我的人祈求。”(約17:9

他們含糊地引了2個經文就得出了他們褻瀆的理論,我們來查他們引的經文就真相大白了:
約10.5說我為之捨命,他們理解為:我只為之捨命,加入了“只”,如果沒有別的經文反對“只”那麼還勉強算符合聖經的推理,可惜這個隻字被無數其他經文反對,比如,不光為我們,也為普天下,比如:
你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1)
你的福音是“關乎萬民” 的(路2:10)
你是“萬人的救主”(提前4:10)
你“舍自己做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提前2:6)。。。。。。
耶穌說:“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摘自路加福音16章)
惟獨耶穌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着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摘自希伯來書2章)


再看他們引的約17.9,耶穌這裡當然不能為世人求呀,因為耶穌是在求合一而不是求救恩,關於是否求合一接下來的2節聖經自己說了,神的意思一以貫之,都是光明黑暗如何相交,信與不信怎能同負一扼,可惜他們不顧耶穌求合一的內容,發揮成神不為人人死…

從今以後,我不在世上,他們卻在世上,我往你那裡去。聖父啊,求你因你所賜給我的名保守他們,叫他們合而為一,像我們一樣。-(合一的求。) 【約翰福音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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