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产房前签文件,这好支持我的观点。如果不平等还需要 |
送交者: 兴汉 2008月08月30日20:56:29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这好象也不算是特殊案例,只是一个例子。 由 VF 于 2008-08-30 18:48:23 |
这么艰难的选择吗?
如果是一只猴子与人,根本不存在选择、不需要签文件。 正因为母亲和胎儿一样都是平等价值的生命,所以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不论是选择母亲还是选择胎儿都是符合人性、符合伦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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