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湖小舟”網友貼了一篇德國人的無聲吵架,挺有意思。想起自己多年前也曾寫過一篇關於吵架的小文。那時我還沒來這裡玩,主要在另外一個中文網站消磨閒暇的時光。當時有兩位網友由於對“文學”的理解有歧見打起筆仗,開始還比較理性,漸漸地有人脫離了論辯的態度,文字逐漸粗鄙。我與兩位網友都有文字交往,想要勸一勸。考慮到向某一邊發話可能引起拉偏架的誤會,於是寫了“吵架的學問”這篇小文。時隔五年,讀來自覺還是有論點論據,不怕別人說我敝帚自珍,重貼於此。
“吵架”的學問
看了本文標題,有人可能問“吵架還有學問?”我覺得有。先看看以下兩段文字:
偽臨朝武氏者,性非和順,地實寒微。昔充太宗下陳,曾以更衣入侍。洎乎晚節,穢亂春宮,潛隱先帝之私,陰圖後房之嬖。入門見嫉,蛾眉不肯讓人;掩袖工讒,狐媚偏能惑主。踐元後於翬翟,陷吾君於聚麀。加以虺蜴為心,豺狼成性,近狎邪僻,殘害忠良,殺姊屠兄,弒君鴆母,人神之所同嫉,天地之所不容。猶復包藏禍心,窺竊神器。君之愛子,幽之於別宮;賊之宗盟,委之以重任。 - 駱賓王 《為徐敬業討武曌檄》
你且聽道:你雖居相位,不識賢愚,賊的眼濁也;不納忠言,賊的耳濁也;不讀詩書,賊的口濁也;常懷篡逆,賊的心濁也!我乃是天下名士,你將我屈爲鼓吏,羞辱與我,猶如陽貨害仲尼,臧倉毀孟子。輕慢賢士,曹操嚇,曹操!你真疋夫之輩也!- 京劇 《擊鼓罵曹》
可能又有人會說:這是罵人呢,不是吵架。對了,罵人者必然覺得被罵者有可罵之處,被罵者的反應則直接影響事態的發展。譬如說,有人挨了罵,覺得別人罵得對,於是從善如流,努力改過,那就是周處。有人覺得被罵的怨,但又無處伸冤,於是悶悶不樂。還有人覺得被罵的怨,但懷着“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心態,繼續快快樂樂地過日子。也有人明知道別人罵得對,卻秉持“我就這樣,你怎麼着吧!”的精神,我行我素。至於有權有勢者挨了罵,想辦法報復罵他的人,駱賓王和禰衡就是兩個現成的例子。
前面所舉的例子,只是體現了“罵”與“被罵”的狀況,還沒發展到吵架的地步,像梁實秋的《我不生氣》和魯迅的《“喪家的”“資本家的乏走狗”兩篇文章針鋒相對,文雅地說來是“打筆墨官司”,我們俗人看來就是“吵架”。先看看他們是怎麼吵的:
梁實秋為了《拓荒者》上稱他為“資本家的乏走狗”,寫了《我不生氣》一文,文中寫到:……我只知道不斷的勞動下去,便可以賺到錢來維持生計,至於如何可以做走狗,如何可以到資本家的帳房去領金鎊,如何可以到××黨去領盧布,這一套本領,我可怎麼能知道呢?……
然後魯迅在他的文章里這樣回應:我還記得,“國共合作”時代,通信和演說,稱讚蘇聯,是極時髦的,現在可不同了,報章所載,則電杆上寫字和“××黨”,捕房正在捉得非常起勁,那麼,為將自己的論敵指為“擁護蘇聯”或“××黨”,自然也就髦得合時,或者還許會得到主子的“一點恩惠”了。
“吵架”,“吵嘴”指的是同一樣狀態,廣州話叫做“嗌交”或“嘈交”。就我所掌握的方言比較起來,我覺得還是潮語表述得最貼切,因為潮語稱之為“相罵”。用“相罵”來形容互相對罵真是無比準確!至於什麼是“相罵”的學問呢?不用多說,看看上引梁魯二位的文章就很明了。那就是罵點必須有所依據,如果無憑無據,隔空叫罵,那叫“搔不着癢”。至於粗言穢語,言不及義,那是“罵街”。
魯迅的文章中有一個很特別的詞“髦得合時”,這是一個不符合漢語文法的詞語,是魯迅的原創。我相信沒有一位老師會鼓勵學生這樣寫,但是放在那段文字中卻又叫人感到新鮮。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