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還願的過程。
正如使徒保羅所講的,“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中,沒有良善;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卻行不出來。” 立志行善 就是希望做神喜歡的事情。每時每刻一個個意念 我們本想着這樣干,但是稍不注意肉體的感官刺激就將我們的思路拉偏了,讓各樣的情緒主導了行為,肉體和物質的誘惑通過情感情緒主導了理性。 這時候,我們就發現自己許願沒有兌現,成了罪人。而這恰恰就是我們常說的“隱私”,在暗處和正義鬥爭。
如果按照律法的規定,我們冒犯了神,許願卻不能兌現,就該被殺。罪的工價就是死,成為他人的反面教材。 可是我發現一個小秘密:人在暗處所犯的罪,只有神知道,沒有其他人知道。對於一個不認識神的人來講,他不需要向任何人懺悔,他也不知道有一位神在看着,他就可以沒有任何危險地繼續生活下去,直等到神為他預定的生命走完,面對最後的審判。
在這裡,我還沒有考慮那些無知當中冒犯神的,所講的乃是那些明明心裡知道錯誤,明明心裡疑惑(因為良知的見證)還是要去的人。
但是,當這個人的隱私被暴露在大眾面前的時候,他就成了公眾人物,他的言行就不只是 他和神之間的事情了,還對別人有影響。如果神真的離我們很近的話,這些對錯的言行就會有很明顯的效果(我知道有些地方 神更本不看他們,任由他們胡搞,直到最後)。神最痛恨祂的某一個選民 被人誤導了,祂會痛下殺手來糾正這個錯誤的。聖經教導我們要懼怕神,不要懼怕任何人,因為你懼怕人就落入他們的陷阱,如同小鳥在驚嚇中落入羅網。 而懼怕神讓我們深思熟慮,變得成熟有智慧。
神會親自遮擋我們在暗中的錯誤,讓我們有機會糾正,這就是主耶穌基督寶血的功效。當神把我藏在卑微之中的時候,這其實就是不暴露我的愚蠢,以致於被殺。而影響力巨大的人,隱私是沒法隱藏的,只有懼怕神,時刻求祂赦免在無知中所犯的錯誤,通過聖靈提醒我們當做的事,當說的話,不至於冒犯神而跌倒。當今的反面教材簡直太多太多,從中了大獎,到中央委員,從各樣的富豪,到演藝界,丟了靈魂的占絕對多數,這些都是反面的犧牲,山羊一樣。
從靈魂的角度來看,我們還是幼稚的孩子,經常被罰打屁股,我們被藏着並非貪生怕死,而是不夠成熟,還不到採摘的時候。如果時機成熟,該為真理獻身的時候,那就是我們靈魂進入安息的時候,何懼之有?這時候就是正面的活祭,羔羊的犧牲,可以造就好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