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我給你一百二十二
有個住戶,是個白人女孩,半工半讀。有次拖欠房租,她父親來幫她付清。
後來又發生拖欠。我問她既然如此艱難,為何不回家住?她說他父親娶個後媽,她倆水火不容,她只能在外面住。
她連續拖欠兩個月,我沒辦法,訴她上庭。她接到訴狀後,來辦公室,問她欠了多少。我說兩個月租金,加上訴狀費一百二十二。她說,怎麼訴訟費也要她出啊?我說,必須的。她說怎麼才能撤訴?我告訴她,開庭前付齊,就可以撤訴。她說,她會在開庭前付清。然後我是在判狀下達後才看到她。她拿着判決問我,為何罰了雙倍?我說你去問法庭。
在強制搬遷前,她說她肯定付,求我不要強制執行。我說我不見到全額罰款,不會叫停。
強制搬遷這一天,她給了我一百二十二。我不接,告訴她,我不會上當,我接了你一分錢,我就前功盡棄,白忙活一場,所有程序都得重來。
她拿着這一百二十二,堵着我說,我給你跪下了,求你了,求你別搬!
法警對她說,你要再敢和NINI說一句話,我就逮捕你。
千恩萬謝法警解了我的圍。法警對我說,你不接她的錢是對的。這種說保證付而根本就不付的情況太多了。他們要真想付,根本就走不到這一步。
訴訟費是一百二十二,,叫法警是一百五,加上租金和晚付罰款,她共欠我二千二。而那俑嫠咚恍韙乙話俁納賢シ眩灰醫櫻庾醋泳土韃恕�
好賊子啊,還會當攪屎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