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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警案疑犯指定律师理应回避zt
送交者: 大费 2008年07月14日19:57:03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上海有个律师叫谢有明,因为杨佳袭警案主动利用“工作之便”联系上海警方,愿意为杨佳提供法律援助,而且还见了杨佳,对媒体发表了很多鲜为人知的信息。一时间,这名律师似乎很有名了,但这个名是虚名,因为这个律师的出场程序上有明显的不公正: 一是杨佳袭击的是闸北分局,而谢律师是闸北分局所在政府——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即你服务的老板家出事了,你第一时间站出来,却是为老板的仇人辩护,虽然是免费,但老板那边并不是免费,你会不会一边看着老板的脸色,老板的酬金,一边又为杨佳作罪轻或无罪之类的辩护,脚踏两只船,你能走好平衡木? 二是你的服务至今未看到得到了杨佳的书面确认,如果杨佳知道你是政府的顾问,还会选择你吗?现在网上又有消息了:北京的法律学者郝劲松也愿意为杨佳辩护。刑事案件的被告必须是两名辩护人,我看杨佳选择谁,授权谁,就只能由他确定的律师进行辩护。你谢有明尽管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我也建议你要守好公平正义这个底线,没有这个执业底线,人家杨佳和网友完全担心你会不会失去公正心而受到政府方面的误导落井下石呢? 三是谢有明见了杨佳后,这个时候杨佳没有自由选择律师的条件,可没想到谢律师见后发表了一些明显不利于杨佳的信息,说杨佳头脑清醒,十分冷静,逻辑清晰,其潜台词莫非是说杨佳精神没有疾病,很正常,就没有必要做精神鉴定?还说杨佳在作案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在作案当天早上他还以5个包子作为早餐,甚至更说出与律师身份和职业道德严格冲突的话,如“像杨佳犯罪情节这么严重的,一般来说,在量刑上几乎没什么疑问,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死刑(《广州日报》7月8日)”,假如再来个第三方鉴定,结果若证明杨佳是精神病,谢律师又该如何解释呢?在一个人被法律定罪之前,他是无罪的,可在我看来,谢律师这个大律师眼里的杨佳,已经是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了,这样的律师,居然是上海一区政府的座上宾,假如今天还是陈良宇执政上海的话,谢律师会不会说上海陈书记一看就知道是个好官呢? 不光我一个人,我看网上不少评论大多认为谢律师的言论“极不妥当”,甚至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律师,比如谢律师愿意当杨佳的辩护律师,却公开对媒体预判当事人可能是死刑,这些话必然会引起质疑:这是一个代理律师应该说的话吗?这是为犯罪嫌疑人辩护,还是在为自己的专业水平开脱?亦或是在向社会公众炫耀自已的预测能力? 是的,法治不是投机,不是获取虚名,现在到了请谢有明出局的时候了,无论怎么说,谢律师的话已经损害了杨佳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其不负责任,无诚心,无诚信,无职业道德。但另一方面看,上海有这样的律师,也不奇怪,因为他很配合上海警方,你见他什么时候主动为杨佳联系精神病鉴定机构,什么时候说过杨佳被上海公安因涉嫌偷盗自行车留置盘问的六个小时都遭遇了什么?谢律师不为杨佳充分了解这些,张口就说杨佳还可能获死刑,说明你律师比法官还法官了。 这样的律师缺乏职业道德,请尽快回避吧——好好为上海闸北政府美言才是你的正当工作,请别再为杨佳案添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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