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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翔:為什麼農民工孩子的命就那麼賤
送交者: 汪翔 2010年09月04日10:42:21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為什麼農民工孩子的命就那麼賤?

 汪 

同樣是祖國的花朵,同樣是國家未來的希望,為什麼小薇的命運就那麼悽慘?到底是誰的過錯?到底是誰的悲哀?

國家“富裕”了,有能力花重金養着美國人和美國政府,為什麼就沒有能力養活自己年幼的孩子呢?入托難,上學難,生病看醫生難,老年生活難,死了找個地方安放遺骨難,那麼,在目前的祖國,幹什麼不難呢?

找妓女不難,讓房子價格暴漲不難,高檔酒和煙賣出天價不難,面帶着微笑和厚待的面孔給予你一份待遇“優厚“的工作,讓一個個如花似玉的年輕大學畢業生放棄生命,一再從高樓跳下去不難

是不是中國的女人就下賤?是不是中國的投資者就愚昧?是不是中國的酒鬼煙鬼上癮太厲害?是不是中國的年輕人太懶惰,太不知道自己生命的價值?

對於我,這些答案都是否定的。任何事情,如果只是人數很少的個體事件,或許那種本本主義的“理性”分析,還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是大面積的“流行”,那可就是這些追尋“流行”者理性選擇的結果了。

作為政府,理解一下大勢,順應一下潮流,是不是應該做的事情呢?

中國到底怎麼哪?一方面是GDP世界第二的經濟大國,世界各地豪華商店的重量級顧客,世界各地房市的地震製造者,美國這位世界第一號帝國的最大債主,另一方面,又是本國普通人民的民不聊生。中國,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國度?

說實在話,連我這個“中國通”都被搞糊塗了,就別怪外國佬不明白中國的“事理”了。 

一個個事故一再再的出現,一個個年輕的生命如同螞蟻生命般地消失,一個個“責任人”被重罰。表面看,似乎是,各級政府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責任。那麼,為什麼還是有人在前赴後繼地“不思悔改”?是這幫人太壞,太沒良心,太貪財?

“理性犯罪經濟學”說,人犯罪,並不是因為這些人天生就壞,那種行為只是他們理性的選擇結果。在道德層面,多數情形,他們和普通人沒有多少不同。

要說有差別,和普通人不同的可能是,這些人的冒險精神強一點,個性堅強一些,為了更好一點的生活,他們願意冒險並且承擔由此帶來的後果。很多時候,那個後果還是一個很迷糊的概念,甚至是可以隨心所欲地按照執法者的意志來變化的,是可以討價還價,有商量餘地的。在後者情形,這些冒險者就只能夠寄希望於自己的運氣了。

對於一個民族來說,冒險精神的發揚光大,是不是這個民族得以興旺的根本呢?可是,為什麼,在中國,普通人的冒險,最終基本上都是被消滅掉的結局。而且,還是在沒有獲得很大的收益之後不得不面臨的結局。

即使是那些由於擁有特權,能夠通過冒險獲得巨大收益的人,最後不少的人也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賠了夫人又折兵。即使如此,也還是有人前赴後繼。貪官污吏在中國的繼續流行,是不可能靠一再的重拳出擊來抑制住的。不同的,可能是手法的變化,和更快速的將財富向海外的轉移,而不是老老實實的做人。

為什麼中國人的創造性和冒險精神就只能夠被如此廣泛性地濫用,帶來的又是一再的重複性的浪費。繼續這樣下去,有多少國家財富可以讓人們折騰的? 

就拿妓女的泛濫來說吧,到底是不是這些女人太賤?是不是她們的性慾太旺盛,需要通過這種途徑來解決生理問題?

如果哪位有興趣,可以研究一下,對比一下美國妓女和中國妓女的差別。如果你不知道在哪裡找到美國的妓女,建議你去拉斯維加斯看看,如果在那裡你還是找不着北,可以問我,我這裡可能在什麼地方還有她們的電話號碼。

至於在中國怎麼樣找,估計每一位讀者都知道,也不需要我告訴你。你自己在國內的朋友,就更為清楚了。對於他們,即使在目前正在嚴打的時候,為你找幾個,估計也不是很難。對於稍微有點身份的兩腳“動物”,在中國,都是有這方面的老路子的。不同的,如果你想撇開朋友,為了保密而單幹,你可能會面臨不太容易找到一個方便的旅社來完成交易的問題。

有人說,那些女人在很容易地賺到了“容易”錢之後,就習慣於“好吃懶做”,習慣於當妓女了。這些人還能夠找到很多個例來證明自己判斷的正確性。於是乎,讓妓女們遊街示眾,遭受人格的侮辱也就成為合情合理的事情了。

“之後”的習慣養成先不說,在“之後”的“之前”,她們是怎麼樣開始的呢?

最近看了一篇報道:一位在北京一所大學讀書的女孩,一位害怕自己的同學被人殺死,而被迫做的妓女。這種天方夜譚,也是很有趣的中國特色故事。

回到主題,中國女人就真的那麼下賤嗎?如果我們站在她們的角度來看,可能就會發現一個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一直很關注國內人的生活狀態,因為,我還有不少生活在那裡的親人,讓我不由自主地時時刻刻地牽掛着。最近,我有機會和國內的一些年輕人談談他們這代人現在的生活。她們(他們)將世界看得很現實,已經沒有我們那代人的那麼多虛幻的理想了。在我看來,這實際上還是一種進步:中國強烈的意識形態對年輕人的洗腦,看來已經是越來越失敗了。不像我們那時候,政府說什麼,我們就相信什麼,一切聽從黨安排。

現在的人,已經都成為黨的棄嬰了,如果黨還是像黨自己所說的,是她們的母親的話。

對於那些生活在中國的普通男女,他(她)們的命運在黨心目中的地位,還不如一個因為不小心而懷孕的青少年女子對自己孩子。

這也是為什麼,你會看到,有人在竹林裡面生下小孩後,可以義無反顧的離開,留下自己的嬰兒。我不相信,那個依然年幼的女孩,就對自己的骨肉沒有絲毫的感情。問題是,如果她自己的生存都遇到困難,她又怎麼能夠在乎呢?在乎之後,她又會面臨怎麼樣的生活處境呢?很可能,幾年之後,她還不得不和那位孩子一起“自絕於人民”。

她選擇放棄,或許,對那個孩子還是一個最好的給予。她也只是一個很普通的女孩,你又怎麼能夠將她和那些“偉大”無比的母親相比呢?那樣比公平嗎? 

這裡看似不相關的個例,實際上都說明了一個問題:中國的普通人活得太艱難,為了一點基本的生活水平,很多人不得不付出理性條件下無法選擇的代價和犧牲。

那位開辦幼兒園的“殺手”,我不覺得她想殺人,也不覺得她不在乎小薇的生命到了麻木不仁的地步。或許,她不很看重小薇生命的價值,畢竟,那麼“微不足道”的生命,在中國確實是太多了。按照她自己的說法,她失去了救助小薇機會的原因是:她當時嚇壞了,也沒有人幫助她看着其他的孩子。

為什麼她沒有足夠的人手?如果有足夠的人手,她的幼兒園還能夠繼續經營下去嗎?

換個角度來問:她收費低,所以就會收入低,而又是收入低,所以,她才只能夠維持那麼低的質量保證。而對於那麼低的質量供給,也還有那麼大的市場存在,也是因為,那些可憐的孩子的父母親們只有那種能力(購買力)。

有個幼兒園,孩子還有個地方可以被安頓,不然的話,很多孩子可能就只能跟着自己的父母親去工地,去菜市場,在那裡從不會說話開始就學習“練攤”和當農民工。很多的人,可能就此不得不失讓自己賴以生存的最基本收入。

在你沒有多少選擇的時候,任何能夠改善你的生活處境的選擇就是好的選擇。經濟學中的福利經濟學原理不就是這麼說的嗎?難道不對嗎?

這才是中國目前的悲哀!這種悲哀,在不久的未來,最終可能會導致什麼樣的大動盪?

靠集權的壓力來肆無忌憚地將財富的分配向少數人群傾斜,中國在不久的未來將不得不為其付出巨大的代價。

治標還是治本,是在有機會時治本,還是等到病入膏肓的時候才迫不得已,這,歸根到底還是中國人的選擇。至於是什麼樣的中國人,他們代表着什麼樣人群的利益,這種代表的合理與公平性,這種“公平性”繼續維護的可能性和代價,就需要一本厚厚的專著來完成了。如果誰能夠找到資金,你可以聯繫我,我為你寫出一本讓人讀起來只想哭的對中國現狀的分析著作。我覺得,我有這種信心。不過,那樣的書,是不可能在中國出版的,不管它對於中國政府和人民有多大的價值。

中國,但願你能夠好自為之。

雖然我知道,我的祝願是那麼的無力和聲音微小。但是,我還是在內心的深處,日日夜夜地祝福你,為了你的未來,而一次次向上蒼祈禱。 

附錄:黑幼兒園女童被燒身亡 老師跪求輕判痛哭流涕

新京報2010-09-02

核心提示:昨日,北京無資質的“陽光樂園”幼兒園園長王榮花及老師李彥巧分別因犯有消防責任事故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年和3年。王榮花和李彥巧都自願認罪。王榮花還向法庭遞交了10700元賠償款。

9月3日報道昨日,無資質的“陽光樂園”幼兒園園長王榮花及老師李彥巧分別因犯有消防責任事故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2年和3年。李彥巧聽判後當場昏厥,但無大礙。

幼兒園存隱患未整改

公訴機關指控,1月17日午飯後,位於朝陽區東壩鄉的“陽光樂園”幼兒園的孩子們進入午睡,老師李彥巧出去買菜。下午1時,兩個小朋友在屋內玩電暖器時,電暖器倒地,並引燃一床棉被。火災中,兩歲的小薇(化名)被燒身亡(本報曾報道)。

檢方查實,該幼兒園屬於無照經營,此前因存在消防隱患,被多次告知整改,但園長王榮花一直未整改,最終導致火災發生。檢方認為應以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和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追究王榮花和李彥巧的刑事責任。

此前的庭審中,王榮花承認曾被告知幼兒園有安全隱患,但自己只是將外露電線包上了。

李彥巧稱,事發時,因緊張,沒有數清孩子數,等發現未見小薇想去救時,又擔心別的孩子無人看護出危險而放棄。“如果當時有人能幫我看孩子,我會不顧一切去救人。”

王榮花和李彥巧都自願認罪。王榮花還向法庭遞交了10700元賠償款。

被告人在攙扶下聽判決

昨日,朝陽法院依法對王榮花和李彥巧作出判決。

李彥巧聽判時,一直哭泣,並當場癱軟,在法警的幫助下才勉強站住。但隨後因情緒激動,李彥巧突然摔倒在地,出現抽搐。法警趕緊過來邊掐人中邊進行安撫,法官撥打了999。李彥巧症狀緩解後邊哭邊說,自己家境不富裕,擔心服刑期間自己的一對兒女無人照顧。經急救人員確認李彥巧無大礙後,李彥巧被送往看守所羈押。

追訪

死者父母:判她3年太輕了

昨日,幼兒園火災中夭折的小薇的父母,也趕到法院,但未被允許旁聽宣判。

得知宣判結果後,小薇母親稱,聽救援人員說,火災發生時,火勢並不大,但李彥巧卻沒有盡全力去救女兒,導致女兒被燒死。“判她3年太輕了。”小薇父親李振德介紹,2009年10月份,女兒在“陽光樂園”入托,一方面因幼兒園離家只有10多米,一方面收費較低,沒想到出了意外。下一步,夫妻倆準備起訴王榮花和李彥巧“至少索賠50萬元。”李振德說。

法官:應扶持民間辦園

北京市教委網站顯示,東壩鄉只有3所公辦幼兒園。但其他網上,依然能找到該鄉其他“未備案”幼兒園的招生信息。

朝陽法院法官徐清岱介紹,審理本案時,法院諮詢過教育主管機構,像本案涉及的這類專收打工子弟、而又沒有辦學資質的幼兒園還很多。因存在入托需求,他建議有關部門在強化檢查力度減少隱患的同時,應對這類民間辦園給予扶持。

打工者:孩子只能送“黑園”

一位曾經入托於“陽光樂園”的孩子家長稱,事發後,“陽光樂園”所在的單店村整個拆遷了,原先的一些黑幼兒園都搬了。“我們現在在東壩村住,孩子還是在私人辦的幼兒園入托,每月200元,和正規幼兒園比,肯定有隱患,但外來打工者沒錢,只能送到類似‘黑園’。”該家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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