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樺樹案 ── 情何以堪 (3)
送交者: 孟什維克 2012年05月27日15:44:44 於 [茗香茶語] 發送悄悄話



樺樹事件中最大的一個疑點,是直言的口頭作證。但A和B有過結,推不出A對B的有
利證詞就是可靠的,儘管A對B的不利證詞肯定不太可靠。況且直言口頭作證,是在
樺樹說明已刪除舊郵件之後,所以直言口證的可信度明顯貶值。但直言作證最大的
疑點,在於他的作證動機,這一點通過他的證詞態度而表露無遺。

善意的規勸與落井下石,是截然不同的。白菜對直言從相悖變成相守,其實是非常
愚蠢的,這使白菜自己落入了相同的邏輯陷井 ── 直言指罵樺樹“精通潑污水之
道”,算不算造謠、撒謊?直言拿得出什麼證據,能夠證明樺樹精通潑污水之道呢?
所以我一再講,雖然每個人都存在預設立場,但推理和實證邏輯對等,在對等語境
中,雙重標準是不被邏輯和理性認可的。如果說樺樹因為拿不出實證而必須道歉,
那麼直言拿不出指罵實證,是否同樣必須道歉?很顯然,情見代替理性,是我們國
人常犯的錯誤之一。除此之外,白菜對直言態度轉變同樣也存在人品和道德追問,
即友或非友,不應該看一個人怎樣對自己,而要看這個人怎樣對他人。

一個大家都普遍接受的假設,就是樺樹可能記錯此事,可是作為相關性最弱的當事
人之一,直言卻為何言辭異常激烈、遠超白菜之上呢?

假設樺樹所指,確實子虛烏有,善意提醒、誠心奉勸乃至嚴厲批評,都是可以理解
的。但直言的怪異就在於,他把這個機會,當成了整治樺樹、置人於死地的道場,
似乎存恨已久。但直言的愚蠢又在於,他一口咬定樺樹用心險惡且精通此道,可是
樺樹果真用心險惡且精通此道,又何至於兩頭碰壁、百口莫辯呢?所以很顯然,直
言對樺樹的攻擊,帶有很強烈的仇視和誹謗意向,這樣一個深陷敵意之人,樺樹向
他索問舊函等於與虎謀皮,而這也同時反映出樺樹為人天真的特點。事實上直言既
便存有舊函,他也不會承認,恰恰相反,他會把你撕成碎片。

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trd_id=713649


澄清一個“與己無關”的事實,真的需要啟動如此強大的道力和仇視嗎?所以從證
詞有效性立場來看,A與B有無過結反倒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直言對樺樹為何如此仇
視?如果僅僅為了澄清事實,簡單一兩句、至多三五句足矣,再不過,加上一點善
意的規勸,再不過,就像我對老高所說的那樣,你把我害苦了,以至於zny像瘟神一
樣對我無中生有、喋喋不休。除此之外,還能是別的什麼呢?假如直言確實是無關
的“局外者”,而且是一個正常人的話?

直言在沒有實證前提下對樺樹的指控,同樣涉嫌造謠。但問題是,幾乎無人譴責直
言,很顯然,這使輿論的理智和公正性受到很大的傷害。

語云謠言止於智者。曾參殺人、三人成虎,這是樺樹案給我們的另一個教訓。



樺樹案 -- 證無可證 (2)
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trd_id=721756

樺樹案 -- 名、實之間 (1)
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trd_id=72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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