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一般禁止同一公司在同一申请年度为同一受益人提交多个受配额限制(Cap-Subject)的“本质上相同”的H1B申请,以增加抽签选中的机会。同一公司的关联公司也受同样的限制,但有一些例外。不过,本条禁止性规则似乎在过去几年没有被严格执行。然而,针对2015财年(FY15)的H1B抽签,移民局已开始向几乎完全相同的H1B申请发出意向拒绝倾向通知书(NOID)。
同一公司与相关公司的概念及规定
2008年,美国移民局签发临时调整规定,意在阻止公司试图通过为同一人提交多份Cap-Subject申请以增加在H1B抽签机会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如果雇主为同一雇员在同一年度申请一个以上的Cap-Subject H1B,移民局有权拒绝或撤销单个或全部申请。
该规定还禁止了公司的关联公司为同一受益人提交H1B的情况,除非工作机会是“完全不同的工作岗位,即关联公司有合法的业务需要为同一受益人提交两个或多个独立的H1B申请。“也就是说,在申请的时候,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真正的岗位需求。
此规定没有对“相关公司”的概念给出明确的定义,而是简单地列出了几个例子,比如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affiliate)。因此,如果USCIS针对H1B申请回复NOID或RFE(补充材料)通知书时,提请申请的雇主承担着证明为何本次申请应该通过的举证责任。
如何举证
针对2015财年递交的H1B申请,目前已有申请者收到NOID通知书。尽管多个公司有不同的联邦纳税号 (FEIN),但是移民局依旧可以通过是否有相同客户、工作地点、工作职责描述等方式来推敲是否多份申请为相同或一致的内容。
针对NOID通知,移民局给出了两种方式来避免案件被否决。首先,NOID要求证明多个公司之间没有关系。这点可以通过举出多个公司之间不同的公司存在方式、组织结构、所有权等多种文件来证明。其次,如果公司有关系,也可以通过证明多个公司有独立的、不同的业务需求,来证明存在多个不同的工作机会,可以提交多份申请。
结论
在雇主为雇员申请H1B时,应该清楚配额的相关限制,不要对移民局的判断力存有侥幸心理。对于已经收到NOID通知的公司,应及时咨询律师应对,在截止日期前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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