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廣告服務 技術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簡體 繁體 手機版
分類廣告
版主:大川
萬維讀者網 > 加國移民 > 跟帖
印度尼西亞的例子是你偽造的,一直請你顯示出處到現在都拿不出。
送交者: 捉刀 2016月03月23日11:36:32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海筆架:公安部:退出中國籍要申請和批准(圖)海筆架 於 2016-01-09 07:35:05
这明显是个虚假的例子。事实上,在国籍法中,在人大对国籍法的解释中,在中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的官方交往记录中,根本找不到这種说法的一丝一毫的依。稍微有头脑的人就会想到,作为国籍法的第九条,当然 用所有情况,怎厶可能“是对某些特殊情况而设的”呢?有心的網民发现,这種说法来自網上的一篇幽灵文章,查无实处。
0%(0)
0%(0)
標  題 (必選項):
內  容 (選填項):
實用資訊
回國機票$360起 | 商務艙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爐:海航獲五星
海外華人福利!在線看陳建斌《三叉戟》熱血歸回 豪情築夢 高清免費看 無地區限制
一周點擊熱帖 更多>>
一周回復熱帖
歷史上的今天:回復熱帖
2014: 移民十年 曬曬27.5萬家庭收入開支
2014: 2013入籍改新名字 申請加拿大護照流程
2013: 不吐不快:加拿大人開始麻木不仁了嗎
2013: 移民加拿大七年了 我走到崩潰的邊緣
2011: 我在加拿大的找工資源和經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