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警察的第一次交道
73rdday 我這個人急性子,什麼事情說做就做。一月中旬,忽然決定買車,於是第三天就開上了一輛二手車。第三周,準確地說是2月3日,車子出現了奇怪的故障,在車冷的時候,transmision拒絕工作。2月4日一着急,沒有熱夠車就出發了,於是在highway上只能用一擋開,別人都是六七十公里,我只能開到30公里。於是我得到了警察的關照。
關照我的是一位很壯實的女警察,用手電照我半天,要看我的駕照,沒帶,要看我的保險,沒帶!我忙用北京的經驗和警察套瓷,沒戲,反而招致更嚴重的懷疑。這一通查詢,最後總算證實我不是壞人。但罰單依然開的爽快:不帶駕照,罰109,不帶保險,罰109!我的天,我馬上飛快地這算成人民幣,1500!這警察怎麼這麼狠呢!沒轍,誰叫自己大意呢?還以為在北京那麼好對付呢!
最有趣的是下文,我去dirvers service去交罰款的時候,那裡的工作人員對我說,“警察罰錯了,應該罰87塊,但寫成109了”我一陣高興,高興的還在後面呢,他接着說,由於警察寫錯了,這張罰單應該做廢!你兩周以後等消息”,我簡直高興的要跳起來了。今天,正式通知,我的罰單已經取消了,過些天,Victoria會給我來信,說明取消的情況。
哈哈,大家領教了這裡法律的一絲不苟了吧。 (流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