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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議員之死 (悉尼老留學生故事)
送交者: caohuihui 2004年10月18日17:20:19 於 [加國移民] 發送悄悄話

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天。

──中國警言


在 94 年多事之秋的一個夜晚,新南威爾士州一名叫紐曼的工黨議員,被一個戴着面罩的神秘槍手擊斃於其住宅的院子裡。這是澳洲有史以來第一宗政治謀殺案。澳洲整個社會為之震驚。事有湊巧,與該名議員同居的女士是一個來自中國的自費留學生。紐曼死後,她因居留身份和財產繼承等方面的問題,剎那間成為眾目關注、喧囂一時的熱點人物……



紐曼的家處於悉尼西部以社會治安不佳聞名的卡帕拉瑪塔區。 1986 年,紐曼在該選區的一次補選中獲勝而成為新南威爾士州議會議員。卡帕拉瑪塔區居住着來自世界 110 個民族的移民及其後裔, 其中百分之二十八是來自印度支那特別是越南的華裔人士。該區被認為是越南移民聚居最密集的地方,並有悉尼“第二中國城”之稱。其間有一些販毒、搶劫分子組成的團伙和黑幫特別活躍。紐曼當選為議員之後,一向便以反對亞裔犯罪活動而著稱。大約在 1992 年前後,他更發起了一個嚴懲有組織犯罪、武力勒索及入屋搶劫的運動。這便惹起黑幫分子的忌恨。那以後他的汽車有時莫名其妙地被人塗上油漆;他在卡帕拉瑪塔的選區辦公室窗戶曾受到槍擊;紐曼本人也多次收到死亡恐嚇信件和電話。

在此情況下,紐曼的人身安全獲得警方的嚴密保護。其住宅與辦公室均是高度設防的。除了高高的磚牆和鐵柵欄環環圍繞之外,還專設一套精密的報警系統。紐曼本人也十分警惕。他勤於鑽研和操練防身功夫,並獲得空手道六段資格。然而這一切均無濟於事。紐曼的生命居然在一瞬間輕輕易易地就被毀滅了,而且一直就無法找到兇手的真正謀殺動機,從而成為澳洲眾多無以破解的神秘懸案之一。

紐曼的同居女友是一名來自中國西安的自費留學生,名叫露茜。她時年 28 歲;長得清清秀秀,外貌頗有東方女性的機敏與柔和。路茜在國內原本是英語專業的大學生,加上來澳生活多年,又修讀了麥覺理大學的英國文學研究生課程,故能講一口漂亮的英語。她是經人介紹認識已喪偶獨居多年、比自己大 20 來歲的紐曼的。那時她在悉尼一家中餐館做侍應小姐。有位朋友告訴她,新州議員紐曼因與華裔社區交往頻繁,需請一名英、漢語翻譯。那位朋友介紹她去見紐曼。初次見面,路茜便為紐曼英俊灑脫的外表和剛毅寬和的氣質所傾倒,很快他們便相愛並發展到同居。不過,路茜已是一個有夫之婦。其丈夫還在中國,原也是一位大學生。自與紐曼相識相愛之後,路茜多次去信向丈夫表示離婚的意願。未料丈夫大為光火,不但不聽路茜的曉之以理和動之以情,反而來信威嚇道,若她與那個外國佬結婚,他勢必從中作梗。

就是因為此事,一向開朗快活的路茜,心裡也常常煩煩的。不久前,路茜已與紐曼訂了婚,訂婚儀式是在新州議會裡面舉行的。當時她抱着一捧鮮花,而紐曼把她抱起來一直步下議會大廈前門的台階。那些美妙的場景都被拍攝下來,有的甚至出現在當地的報刊上面。紐曼應允,在忙過 95 年 3 月的新州大選之後,他們將正式成婚。路茜每天都在盼望着這個日子的到來。可是紐曼希望再婚之前路茜能與她在中國的丈夫辦妥離婚手續。為此事他們還專門去到中國駐悉尼的總領事館詢問,看怎樣才好辦理這類跨國的離婚事宜。

不管怎麽樣,路茜與紐曼在一起的日子是十分快樂的。紐曼身材碩長,風度翩翩;因領頭與當地黑幫勢力較勁而成為頗具影響的州議員;同時家資亦頗豐,特別是相對於來自中國大陸的華人而言,貧富差距不可同日而語。路茜離鄉背井遠涉重洋,來到澳洲當然是為追求一種更為舒適美好的生活。在紐曼的身上,她看到了自己的追求所在。她是一個講究實際並且物質欲望很強的人,願為自己嚮往的東西而孜孜以求,義無反顧。現在她遇上了紐曼,她覺得心滿意足。她願意牢牢把握這個再再難逢的天賜良機,為自己的人生描繪一幅他人難以比擬的美好前景。可是萬萬沒有想到,這個美夢傾刻間便被可怕的現實冷酷無情地粉碎了。她簡直無法接受這樣的事實:她的人生怎麽會一下子便從快活的巔峰崩落至不幸的深淵?



1994 年 9 月 5 日夜晚, 9 點半鐘左右, 在卡帕拉瑪塔區森林大道 15 號的寓所里,路茜坐在前廳獨自一人看電視。正在此時,她透過窗戶看見一輛白色福特轎車駛進院子。路茜知道,這是她的男友紐曼回來了。

紐曼比路茜年長約 20 歲。 1986 年,他在卡帕拉瑪塔區的補選中以工黨候選人資格獲勝,成為新州議會議員。這天晚上是星期一,紐曼去參加了本地工黨支部的一個會議。

路茜站起身來,把電視關掉,然後出到院子裡迎接紐曼。紐曼的車停好之後,他倆一道拿出一塊灰色防水油布,一前一後往車上蓋去。

他們圍着汽車在院子裡忙着。路茜略略彎着腰,在汽車的左前方把油布拉直繃緊;她的背對着寓所的大門。她的男友紐曼,則站在車的尾部雙手拉扯着油布。這是一個月黑風高之夜。他們誰也沒有意識到,與他們寓所的院子隔着一道鐵棚欄的街道上,已有一輛暗色福特獵鷹牌小轎車停泊在朦朧的夜色的樹影當中。就在此時,一個惡魔般的陰影正移動過來,緩緩地,悄沒聲息。

這是一個奪命槍手。他頭戴面罩,身穿一件暗褐色軍用格鬥衫。輕輕地走到從汽車駛入院內的車道前,隔着鐵柵欄站定,這名槍手正對着彎腰忙着蓋車的紐曼的側背,僅一米之遙。他雙臂伸直、抬起,兩手緊握一支點 32 口徑半自動手槍。在瞄準目標之後,他迅即勾動了板機。

第一顆子彈打在紐曼與心臟齊平的左腋窩下,再以下傾 60 ~ 70 度的曲線穿過軀體,洞傷數個器官。這令紐曼如遭雷擊一般地一震,身體的右側再度暴露在槍手面前。緊接着第二槍打過來,與第一顆子彈擊中的位置相差無幾。

紐曼身上血涌如注。在第三顆子彈打出時,紐曼的身體已沉沉地向側邊撲倒在地。這一槍沒有擊中紐曼,而是擦在車蓋上,擊碎後座車窗玻璃,再蹦到停車棚頂之上。第四槍,最後一顆子彈,因槍手心慌而偏離了目標,打在地面右方的磚砌門檻上。打這一槍時,殺手似乎正撥腿逃跑。

警方彈道專家事後的報告表明,該名槍手所使用的手槍,可能出自以下三家製造廠之一:瓦瓦塞、伯利塔或馬賽。四發子彈中的前三發,由溫徹斯特公司製造;第四發子彈口徑略小,為 7.62 毫米,由勃朗寧公司製造。上述武器彈藥在澳洲十分容易買到。

事發之後,紐曼當場斃命。唯一在現場的目擊者是路茜。她當時在車的另一頭忙碌,距槍手所站的位置僅三米遠。槍手對着紐曼連擊四槍,這都是在一瞬間完成的。路茜聽到槍聲,抬頭看去,紐曼已經倒在血泊中,失去了知覺,瀕臨死亡。再往上看去,路茜驚恐地發現立在院外的槍手,正在勾動板機,打出後面的兩發子彈,然後一溜煙消逝在夜色之中。

路茜是個近視眼。當時她未戴眼鏡,朦朧之中除了槍手頭上的面罩之外,她什麽也沒有看清。那一瞬間她對槍手的印象是:中等個子;有一張扁平臉,像亞裔人;似乎很瘦,因那件軍用格鬥衫穿在他身上顯得十分寬鬆肥大。

路茜為眼前發生的事一時嚇呆了。她連忙朝紐曼跑去,伸出雙手想把倒在地上的紐曼抱起來,但是他的身體十分學生,並已斷氣。從現場來看,紐曼中槍後倒地,頭撞在前面門檻的台階上。在死之前,他掙扎挪動了三米的距離。

這個時候,路茜似乎清醒了一些。她站起身來,奔出寓所大門,朝槍手逃跑的方向追去。那名槍手此時正往停在人行道旁的一輛轎車的前門鑽進去。那車在路茜所居寓所同一條街的另一邊,車頭對着寓所大門的方向。路茜模模糊糊看見,這輛車的駕駛座上有另一個人的身影。他駕着那輛車迎着路茜的面往前走,車燈並未打開。車子行駛經過路茜所到的位置,沒有加速,只是悄無聲息地、控制平穩的離去。車窗全然關閉,路茜看不見裡面的任何東西。

路茜在聽到槍響再看見倒在血泊當中的紐曼的時候,她驚嚇得狂呼尖叫起來。周圍的鄰居被驚醒,當即打電話報警。幾分鐘之後,警察趕到出事現場;不久醫護人員也迅即抵達。然而紐曼已受致命傷,搶救人員無回天之術,無法再將紐曼的生命挽救過來。

紐曼的死使澳洲朝野十分震驚。當時正在日本訪問的聯邦總理基廷聽到此消息後說:“這是澳洲第一樁政治謀殺事件。它令人震驚,這是一種恥辱的懦夫行為。”新南威爾士州工黨領袖卡爾於次日下午趕赴兇殺現場,在紐曼的住宅內呆了半個小時。他對周圍的人說:“我已經認識紐曼二十多年了。他將被卡帕拉瑪塔區的選民和民族社區所懷念。”說這話時他兩眼發直,臉色抑鬱。新南威爾士州長費希和警察廳長韋斯特 6 日早晨中斷了在該州阿密德地區舉行的內閣會議趕回悉尼,與警方高官會商此事。新州警務署長羅亞 9 月 5 日整夜都在辦公室指揮破案工作。

兇殺現場留下的痕跡,只有槍手駕車逃走時在紐曼住宅門前的兩道剎車印,還有子彈碰在水泥地面的洞眼。眼睜睜看着紐曼死去的路茜,當時已被自天而降的血淋淋的兇殺行為驚嚇得暈暈糊糊,無法提供任何明晰的線索。為了偵破此案,新州警方立即成立了一個強大的特別行動組,代號叫“缺口”。該組由 50 名經驗豐富的偵探組成,組長是有“神探”之稱的澳洲破案專家哈根。他曾在極短時間內偵破了震動世界的澳籍華人心臟病專家張任謙在悉尼的被殺案;他還抓住了悉尼北岸一樁老婦人連環謀殺案的殺手。人們都希望,哈根此次也能大顯神通,統領行動組一舉擒獲殺害紐曼的槍手。

既然兇殺現場捕捉不到與案情有關的線索和口供,警方便把目光集中於紐曼生前的各種社會關係之上。偵緝調查是全方位的。特別行動組將人員分派下去,循着黑幫暗殺、政治謀害及私人恩仇等方面的可能性細細查訪蛛絲螞跡。這一切都是由紐曼生平逐年逐月的檔案材料由遠及近地鋪展開來的。



紐曼 1946 年 12 月 8 日生於匈牙利。 當還是個孩子時,他便隨父親和一個兄弟以難民身份一起來到澳洲。他先在悉尼西區卡帕拉瑪塔小學就讀,然後又進入利物浦中學讀書。十六歲時,他將自己的原姓奴曼考改成紐曼。中學畢業後,他進入悉尼大學修讀勞資法和產業工會教育等課程。他的第一個工作是普通職員。

1969 年,紐曼被任命為聯邦職員工會的組織者,並出任州政府官員達十七年之久。 1977 年,他被選進悉尼西部費菲區議會。然而,就在這年 12 月,他的懷有身孕的妻子和五歲的兒子一起在一次車禍中喪生。不幸事件發生之後,他把全身心都投入到工作和體育運動中去。他開始練習空手道。後來,紐曼的空手道功夫日深,他就當起了業餘教練。

1985 年至 1986 年,他擔任費菲區副首長。 1986 年,他在卡帕拉瑪塔選區補選時獲勝,成為新州議員。他的同事們、朋友們、甚至政敵都認為他對自己的選民充滿了執着的責任感和奉獻精神。

八十年代,澳洲政府接受了大批越南和柬埔寨難民。新州政府把剛到的難民安排在卡帕拉瑪塔和費菲區一帶。後來,這些難民就在這裡安了家。多年之後,上述兩個區在民族人士的努力下,已經成為經濟繁榮和多元文化的典型。

然而,從 1988 年間開始,卡帕拉瑪塔區的治安逐漸出現問題。在大街上,在光天化日下,竟發生了一系列搶手袋、搶項鍊事件。後來,入屋盜竊、偷車事件也逐漸增多。作為該選區的議員,紐曼大聲疾呼,要求州政府增加悉尼西區的警察力量和活動經費,增加就業機會;他還對亞裔犯罪集團大加撻伐。

據警方資料顯示,這些亞裔犯罪集團的成員大多是青少年,以十四歲到十八歲者居多。他們有的來自單親家庭,或者父母忙於工作無暇管教他們。還有一些青少年,他們與養父母關係相當疏遠。近幾年隨着經濟蕭條的深化,該地區的有組織犯罪活動更為猖獗。毒品交易、敲詐勒索、武裝搶劫、經營妓院、行兇謀殺等無所不為,已經到了很難控制的程度。

在紐曼被殺後兩天,住在卡帕拉瑪塔區的一名越裔人士寫信給 2UE 電台的著名播音員羅斯, 講述了他的兒子如何墮入犯罪集團的故事。他曾要求紐曼協助他救出兒子;但他還未來得及與紐曼見面,紐曼就被殺害了。

他在信中陳述到,有一天,他兒子的同學在一罐可樂里放進了毒品。飲了可樂後,他兒子在毒品的影響下,迷迷糊糊被帶進鄰近的利物浦區的一個住宅單元。那裡住着十幾名與他年齡相仿的青少年。他們被分成五組,二十四小時輪番做案。假如有人不服從命令,將當眾受到懲罰。第二次還不服從,就會給自己家人帶來麻煩。到了第三次,其家人將被殺害。這個集團叫作亞裔三合會。

這名越裔人士曾求助警方找回兒子,但警察卻表示無能為力。在絕望之餘,他找到兒子的一位朋友。此人給他介紹了另一個與三合會是對立集團的成員。這名成員帶着他查找了卡帕拉瑪塔區的十八個單元和利物浦區的六個單元。每當他進入一個單元時,總是看見十幾個人躺在一起,或者就像動物一樣性交。這種場景真把他嚇壞了。

後來,他終於在利物浦的一個單元里發現了他的兒子。他立刻驅車到卡帕拉瑪塔區警署,請求他們幫助他救回兒子。然而,警察說,他們需要有搜查證才能採取行動。在百般無奈的情況下,這名越裔人士決定單獨行動。他驅車到他兄弟家,借來一把槍。然後,他與妻子守在那單元外面。兩小時後,門打開了,一名成員想出去買食品。他就趁機衝進去,大叫:“都舉起手來!”然後趁屋裡的人慌亂之際,飛快地把兒子拉走了。其時他兒子已陷在裡面達三個月之久。

警方說,卡帕拉瑪塔的這些犯罪集團以“五 T ”最為著名,有大約二百名成員。這個集團所以叫“五 T ”,是因為他們從低到高分五個級別。要達到要求,才能晉級。這些要求包括:殺人、警方指控、判刑、有錢、有性交經歷等等。

這些青少年犯罪集團膽大包天。因此,許多人猜測紐曼之死與他們有關。然而,他們殺死紐曼,必然導致警方傾注全力對他們進行掃蕩。這無異於引火燒身。故而,有人不同意此說。



  紐曼被殺之後,與卡帕拉瑪塔區緊鄰的費菲選區的獨立議員阮業立即躲了起來。他透露說,殺害紐曼的是有錢有勢的人。這是一樁政治事件,有一股政治力量企圖控制卡帕拉瑪塔地區。他認為,由於他與紐曼是公眾選出來的代表,並與這股政治力量抗爭了一段時間,因此,危險向他們逼近。他相信,自己將是第二個暗殺目標。他還說:“我不相信有組織的犯罪集團涉及此事。若是如此,他們將被迫撤出卡帕拉瑪塔。他們還不至於愚蠢到這樣的地步。”

阮業的話聽起來似乎玄而又玄。但如果沒有一定根據,他是不會往這方面引申的,也沒有必要躲起來。不僅阮業,紐曼的另一名同事和朋友、議員阿奎連拿也向傳媒透露了類似的訊息。然而,他們無法說出這股勢力究竟是誰。

紐曼的性格也許是過於執着了。他很容易為自己樹敵。他與費菲區議會有矛盾,與卡帕拉瑪塔警方常常發生爭議,與當地越南社區的某些人物也有矛盾。即使在他自己的黨──工黨內,他也得罪了一些人。

他和費菲區議員吳景方的矛盾久為人知。吳景方是越裔移民,他曾兩次在新州議會選舉中以獨立候選人身份與紐曼競爭,並且明顯傾向自由黨。然而,一年多前,吳景方突然加入工黨,並以靠近卡帕拉瑪塔的堪利·威爾區為據點,大力招收越裔人士加入工黨。紐曼則在阮業的協助下,在緊鄰的堪利·海茲區建立陣地。據說,紐曼與吳景方在新州工黨秘書長鮑思卡等的參與下,曾於 1993 年底達成一項協議。即吳景方保證在 1994 年工黨預選時,不向紐曼提出挑戰。紐曼果然未遇挑戰。然而,兩人的關係一直十分緊張。他們均獲得越裔人士支持。但從 1994 年以來,紐曼所獲的支持直線上升。

問題在於,紐曼被謀殺將不可避免地影響吳景方的政治前途。由於他們之間的敵對情緒如此明顯,工黨將不可能讓吳景方代替紐曼出任卡帕拉瑪塔選區候選人,也不可能選他做空出的弗勒選區聯邦議席的候選人。工黨內的一些人士甚至認為,在一段時期內,最好不要選擇越裔人士做候選人。如果是政治勢力謀殺紐曼,該股政治勢力應該從中獲益而且有把握不被揭穿才符合邏輯。

儘管如此, 94 年 9 月中旬,在紐曼遭謀殺後不久,作為紐曼政壇對手的吳景方隨團往台灣新竹訪問結束回悉尼時,在機場受到警方提問。警方偵探隨後將吳景方領到卡帕拉瑪塔警察局並進行了五個小時的交談。事後警方強調說,該提問只是例行公事,吳氏是眾多被提問者之一。

吳景方稱,他被安排在機場與警察會面,這使他可以儘快對警方有所助益。他表態說,雖然他與紐曼的政治觀點有分歧,但認為該次兇殺是帶有政治目的的政治謀殺是十分荒唐的。警察的調查將會使真相水落石出。儘管吳氏反覆排除該次暗殺具政治動機的可能性,但他仍然無法消除某些傳媒暗示他與此宗槍殺的有關問題引起的疑惑。吳景方只好表示,現時出現的政治誹謗影射傷害了他,令他簡直無以自白。

紐曼在本選區內激烈地打擊亞裔犯罪集團,可能引起當地黑幫的惱羞成怒,從而派槍手除掉這個眼中刺肉中釘;紐曼是一名力求上進的政治家,在競爭激烈的澳洲政壇上,他可能被政敵所不容,必欲致之死地而後快。除了根據以上兩種思路進行調查傳訊之外,警方也未放過對紐曼與路茜的私人交往以及有關的個人恩怨的可能性進行偵緝。

94 年 9 月 11 日晚, 紐曼家的一名朋友向《悉尼晨鋒報》投書透露, 93 年 11 月,路茜的中國丈夫曾寄來一封信,恐嚇說,如果她與紐曼按計劃結婚,他將會找麻煩。紐曼希望路茜能和她的丈夫辦理離婚手續,曾為此事諮詢駐悉尼的中國領事館。由於路茜丈夫的信件是蓋着香港郵戳,據《每日電訊報》報導說,警方與香港警方聯絡,請他們協助查詢路茜的丈夫究竟在何處。但是耐人尋味的是,如果路茜的丈夫真的要找麻煩,為何殺了紐曼卻放過路茜?



紐曼被槍殺後,他在卡帕拉瑪塔選區便留下一個議席空缺。由於這個議席是在一種空前絕後的情形下出現的,澳洲公眾對誰將代替紐曼的位置相當關心。州長費希即時宣布,將在 94 年 10 月 22 日進行該議席的補選。卡帕拉瑪塔是一個傳統的工黨選區。由於無法推出具有競爭力的候選人,在政治上與工黨相對的自由黨及獨立人士均表示不參加此次競選。因此,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發生,工黨推舉的候選人將穩操勝券。人們懷着好奇之心關注着,不知誰能成為工黨的候選人。出人意料之外的是,住在悉尼北岸的年僅 27 歲的瑞芭竟在工黨預選中戰勝了四名對手,以微弱多數當選。

這個名不見經傳的政壇新秀是一名畫家的女兒,在悉尼南郊長大。她年幼之時,父親因參加一次工會組織的長期罷工,沒有收入而付不出房屋貸款,全家被迫搬家。中學畢業後,瑞芭進入悉尼大學。像其他學生一樣,她一邊念書,一邊打工,包括在悉尼大學的酒吧工作。四年以前,祖母逝世。瑞芭繼承了祖母留下的位於悉尼北區的一套房產,從此不必再付房租。

在悉尼大學讀書期間,瑞芭開始對社會工作發生興趣。她成為學生會的成員,主管婦女工作。同時她變得越來越傾向工黨。從大學畢業後,瑞芭進入運輸工人工會任職。她工作十分勤勉,經常夜以繼日地加班加點,卻樂此不疲,毫無怨言。當她為一名運輸工會的成員爭得一筆一萬五千元的欠付工資時,瑞芭興奮極了。那名工人有七個孩子,而且正在領失業救濟金。瑞芭的同事說:“她是很富有獻身精神的,而且是最堅強的工會工作者之一。”

瑞芭還是新州青年工黨支部的活躍分子。該支部原來是工黨左翼的天下。她與另一名工黨右翼黨員傑伊聯手,不辭辛苦地到處演說,闡述政策,爭取支持。 1992 年,經過激烈的角逐之後,瑞芭當選為該支部主席,傑伊則擔任書記。在這次競選中,瑞芭顯示了她出色的才能和過人的毅力。她與傑伊的友誼也發展成了愛情。

  對瑞芭來說,競選卡帕拉瑪塔選區議員接替紐曼的職位,恐怕是十分嚴峻的任務。第一,她年輕。第二,正如許多傳媒所說的,她四年來一直住在悉尼北岸,對卡帕拉瑪塔這樣的西區不夠了解。

然而,工黨新州黨部考慮到吳景方與紐曼關係不好,不想讓吳景方馬上出任卡帕拉瑪塔選區議員,那就只有在其他沒有少數民族背景的人中選擇了。瑞芭可謂一匹脫穎而出的黑馬。

瑞芭辦事速度快得驚人。她一被提名為工黨候選人,便在卡帕拉瑪塔區找好一個住房搬了過去。她信心十足地說:“我常在西區跑,我相信卡帕拉瑪塔區的選民會歡迎我。”接下來的一個月,人們將會看到,瑞芭在新州工黨領袖卡爾的領導下,展開大張旗鼓的競選活動。卡爾是精於此道的老手。應該說,他選擇瑞芭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那邊廂新州卡帕拉瑪塔選區的補選運動正進行得如火如熾,這邊廂紐曼謀殺案的偵破工作則一直未獲重大進展。在紐曼被殺六周之時,警方在該案上最重大的突破,乃是得悉兇手乘坐一輛綠色轎車逃離現場,然後又換乘一輛等候在附近的白色轎車逃走。破案組已抓獲了一輛綠色轎車和一輛白色轎車。這兩輛車都與卡帕拉瑪塔有某種聯繫。然而,警方仍未能從這兩輛車獲得進一步線索。

在這種情況下,“缺口”專案組負責人哈根探長竭力晉言,經州懸賞評估委員會通過,新南威爾士州州長費希正式宣布,政府懸賞 25 萬元,以緝拿殺害紐曼的兇手。州長還獲得建議,為鼓勵知情人提供線索,可給予直接兇手以外的幫凶以特赦。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10 月 23 日,警方接到神秘匿名電話。致電人稱他知道誰是兇手,但並未說出姓名。警方表示,根據他的描述,他們已猜出他的所指。

不過,警方在目前階段,已排除了卡帕拉瑪塔地區的越裔青年犯罪集團及販毒集團是兇手的可能性;同時,他們也排除了該地區的工黨派系之爭及紐曼與一些年輕的印支背景婦女調情與謀殺有牽連。另外,儘管警方未能取得中國方面的充分合作,因而仍不清楚在中國經商的路茜丈夫的情況,但警方顯然也把他排除在疑兇之外了。

警方認為,最大的疑點已經集中在紐曼與卡帕拉瑪塔區域的一些黑社會大人物的關繫上。警方發現,紐曼與這些人物有秘密交往。他們懷疑印支背景的黑社會大人物可能曾染指紐曼被殺案件。不過他們所指的這位大人物,並不是原先傳媒所懷疑的那個人。一名警探透露:“紐曼的反犯罪姿態只不過是一種表面功夫罷了。”照他的意思推論,紐曼明為打擊犯罪集團,實則與當地黑社會發生勾結和暗地進行某種交易。或許因為紐曼置身其間造成什麽過節和冒犯,最終被黑社會雇來的槍手殺害。

上述來自警方的內幕,最早由悉尼的一份頗具影響的周報《太陽先鋒報》公開披露。一時之間引起澳洲社會一片譁然。在此之前,紐曼一直以一名反犯罪集團的英雄形象為人稱道;現在則有了急轉直下的劇變。照《太陽先鋒報》的報導,紐曼不但道德敗壞,而且同黑社會的關係非同尋常。雖然警方對此極力否認;但人們都相信,在破案之前,警方照慣例總是會否認一切說法的。

紐曼死後,警方偵破進展的一舉一動,均受到公眾社會的關注。與此同時,紐曼的未婚妻路茜也成了街談巷議的話題。這並非在於她與紐曼之間曾有過的一段同居關係,而主要因為在紐曼死後圍繞她所發生的一些事情。澳洲社會突然發現,這個來自中國的女士,原來還有如此多的棘手問題。


  在紐曼被殺半個月之時,路茜突然失蹤。此事弄到警方與有關人士焦灼不安,只得在電台廣播尋人啟事,最後方知是虛驚一場。原來當時路茜因紐曼被殺受到的打擊太大,精神恍惚。她只是感到希望逃離悉尼到什麽地方去避一避。 9 月 21 日, 她漫無目標地登上了一輛駛往北向的火車,糊裡糊塗地來到上百里開外的工業城市紐卡素,並在街頭閒逛。她偶然地走進內城的一家旅館,表示想租間房子住。但該旅館已經客滿。旅館主人的母親摩克西夫人十分好心,當即表示可以讓路茜住到她的私人住宅里去。一路上摩克西見路茜一副悲傷的模樣,不明究里,便十分關切地對路茜說:“如果你想說什麽,就說吧。”路茜一邊涕泗橫流,一邊講述了紐曼 9 月 5 日遭槍殺死在她懷裡的故事。摩克西夫人聽後禁不住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輕言細語百般安慰路茜,並細細地講述了自己的丈夫二十一年前去世、自己長期守寡的經歷。後來摩克西夫人聽到電台廣播,得知路茜未告知警方和任何親戚朋友便悄然出走,已引起警方憂慮。她便於這天下午讓路茜致電卡帕拉瑪塔警局,說她住在朋友家裡,很快便會返回。

94 年 10 月初,路茜的父母從中國來到悉尼,與她同住在紐曼的房子裡。但父母的到來並未使她的精神鎮定下來。其主要原因是自紐曼死後,澳洲新聞傳媒有不少報導,把紐曼描述成特別喜歡勾搭亞裔女子的風流成性、緋聞不斷的風月老手;同時披露他與當地黑幫集團暗通秋曲。更有許多社會輿論對路茜本人加以指責,稱她找上紐曼完全是想攀龍附鳳、索取身份與金錢。這對路茜刺激很大。 10 月 28 日,她步行三小時到紐曼墓地憑弔,回來後精疲力竭。第二天即服食了五十粒鎮靜劑,企圖自殺。 10 月 30 日中午,在鄰居和父母將她送到醫院後,情況方漸趨好轉。

事實上,路茜既有失去紐曼的痛心,也有個人迫在眉睫的難言之隱。她是 89 年“ 6.4 ”之後抵澳的,持的是學生簽證。 1992 年,她在麥覺理大學完成英國文學學位。此時她首先面臨的便是居留身份問題。正像眾多中國女子一樣,她們解決身份問題最便捷和輕易的方法,便是嫁一個“鬼佬”,或者與這樣的人同居。路茜毫不遲疑地選擇了同樣的途徑。她在經過幾番努力之後,最終碰上了紐曼,他倆很快就同居在一起。 1993 年路茜與紐曼訂婚,隨即便向移民局提出以同居為理由的永久居留申請。但經過一年多的漫長等待,直至紐曼被殺,此事仍懸而未決,杳無音訊。在這種情況下,路茜很可能陷入在澳非法居留的窘境。 10 月 24 日,路茜的父母王瀛泰和洪年秀聯名寫信給聯邦總理基廷,希望澳洲政府能給路茜以人道主義幫助。

關於路茜的居留身份一事,曾引起移民部內部的一場爭議。由於當時執政的工黨統率各行政部門,而紐曼是以工黨黨員身份出選州議員的。他的不少同黨竭力把紐曼塑造為一個向社會黑幫勢力挑戰、為國捐軀的英雄;他的被殺及該案件的撲朔迷離也的確堪稱澳洲首宗政治奇案。與此同時,路茜這個在澳洲報刊和熒屏上以類似紐曼遺孀身份頻頻曝光的中國女子,似乎也贏得一些社會同情。時任聯邦移民部長的鮑格斯於是因勢利導,行使行政權力,以特殊人道類別給了路茜一張永久居留證。紐曼雖死,路茜仍算是借他的餘光解決了一個頭痛的個人問題。



失去了紐曼,也使得路茜在經濟上陷入了困境。紐曼個人的家境還是不錯的。他被殺後清理出的遺產包括:價值 25 萬澳元的寓所和一萬元的房車,四萬元現金, 19 萬元公積金及 50 萬元投資債券。

1991 年,紐曼擬去戰火紛飛的南斯拉夫考察。臨行前為防不測,他特地擬就一份遺囑,並確立了一位友人為遺囑信託人。按照這份遺囑,紐曼的寓所將留給母親,汽車給他的一位身為理髮師和教會長老的朋友,大筆現款留給親友,而所餘的大部分資產給一個以紐曼命名的社區藝術中心。

在紐曼立遺囑的時候,路茜尚未介入已單身十多年的紐曼的生活,因而此份遺囑中自然不會出現王曉菁的名字。此後,路茜與紐曼相戀、訂婚、同居一年半之久,並已確定婚期。但忙於黨務和競選的紐曼一直沒有考慮修改早先的遺囑。這就使得紐曼猝逝之後,他的遺產歸屬產生兩種迥異的理解。一方是信託人和紐曼親屬,他們認為遺產該按遺囑來分割,不容置辯。另一方是路茜,在飽受紐曼被殺的痛苦之時,她認為她個人的基本權益未得到尊重,同時也是對紐曼的一段生活和感情的輕視,更何況事實婚姻歷來受到澳洲有關法律的保護。

不過,澳洲現存的“德拉科法”並不承認同居關係。按此法律,路茜無法繼承紐曼 1986 年成為議員後的增值款項;而紐曼的養老金則將被劃入紐曼的財產中。這就是說,路茜將無權從紐曼的遺產中獲得任何補償。

路茜本身是個兩袖清風、一無所有的女人。拿不到紐曼的遺產,生活便立即陷入困頓。而尤為迫在眉睫的問題,是她有無權利在紐曼的住宅里居住下去。因為此事,路茜同紐曼的遺產管理人撒姆發生爭執。後者將紐曼的寓所兩度更換門鎖,並向路茜發出律師信函,限她於 95 年 4 月 21 日搬離住宅;倘若不走, 則路茜需以房客身份交納房租。

4 月里,路茜返回中國探親三個星期。 撒姆按照律師信函列明的日期來到紐曼寓所,沒有見到王曉菁,不知她到底作何打算。於是他請來律師和一名鎖匠,將寓所內的重要物件一一列出清單,把門鎖重新換掉,臨走還把紐曼的汽車開到他處保管。當時鄰居不知發生什麽事,連忙報警。警員抵達現場後,知是紐曼遺產管理人所為,自是其依法應有的權利,也就作罷。路茜返回悉尼後,無法入屋。她想自己本就是這屋子的一個主人,他撒姆算個什麽東西,居然蓄意同她過不去。一怒之下,馬上叫來鎖匠,把鎖打開進到屋內。她還不解恨,索性讓鎖匠另外裝把新鎖。坐在空空蕩蕩的客廳里,想着昔日的榮華富貴,看看現在的落魄與遭人欺侮,心情甚是戚楚。



撒姆卻不是這樣想。他本是小生意人,與紐曼私交甚密。紐曼在遺囑中委託他做遺產管理人,並寫明要將轎車遺贈與他。由此可見二者關係之好。他也熱衷於政治,與紐曼同屬工黨。由於政見相似,他倆算得上是盟友。同在悉尼西部覬覦選區席位的工黨代表,歷來就有紐曼與吳景方之間的紛爭。紐曼死後,撒姆便挺身而出,代表工黨參加費菲區的選舉,他與吳景方屬同一組。這種情形令他處在紐曼生前的位置上。在爭奪卡帕拉瑪塔區的選票之上,他無形中以死去的紐曼在俗世間的代表身份,重新成為吳景方的政治對手。

正是因為這些絲絲縷縷的關係,撒姆理所當然地要全面維護紐曼的一切。路茜是紐曼的情人,兩人同居了好一段時間。他對此在生前的紐曼面前有時是嘖有煩言的,因為他不大看得起路茜。所謂旁觀者清,他覺得路茜在紐曼的面前實在過於矯揉造作,而且在她那看似激越纏綿的感情裡頭,攙雜了太多的私慾。紐曼猝然歸西,隨之公布的紐曼的遺囑,沒有任何東西與路茜有關。這份遺囑是 1992 年訂立的。假若紐曼對路茜真是有心,完全有時間對遺囑作出更改。現在不管怎麽樣,撒姆作為一名遺產管理人,就要一字一句按紐曼的遺囑去做。

當然,路茜畢竟與紐曼有那麽一段關係。紐曼死後路茜那悲痛欲絕的傷心樣子,已經通過新聞傳媒留下了供人們街談巷議、品頭評足的深刻印象。而為了給新州自由黨政府出難題,作為反對黨的工黨議員、紐曼的生前同道們,也在做出一副惺惺惜惺惺的姿態,起勁地渲染紐曼與路茜的情愛和紐曼死後王曉菁的悲慘境地,用人類的博愛同情之心向身為自由黨員的州長費希施壓。他們指出,若路茜在失去愛人之後又身無分文,這將是雙重悲劇。

  此前不久,恰好澳洲國會退休金保險機構要求投票以承認同居關係,但因政府內閣拖後腿而擱淺。這回正好可以舊事重提。新州反對黨工黨的後排議員們紛紛要求費希政府為路茜的出路而考慮修改現存的立法,以便路茜可獲共 20 萬元的紐曼的退休款項。這無疑給了政治對頭一道難題,而在社會上也造成震動。在這種情況下,撒姆也不便對路茜做得太絕。儘管按法律規定,他有權讓路茜立即離開紐曼生前的住宅。但他還是對路茜說,她可以以普通房客的身份,租住在此直到 1996 年。

可是他沒有想到,路茜實在太不成樣子。她將他的提議置之不理,並以無錢為由拒絕繳納房租。而且路茜的行蹤飄忽不定,經常將居所門窗大開不顧,然後匿跡數日。作為紐曼的遺產管理人,撒姆不能容忍此事。他只好要求路茜搬走。路茜哪裡肯依從,於是要與撒姆對薄公堂。這是在紐曼死後約八個月的事情。有人勸路茜別去爭遺產了,不如讓紐曼家裡發發善心,給她一點財物就行了。路茜執意不干。她覺得這本就是她應有的正當權益,為何要別人來施捨?

這樁紐曼遺產糾紛案終於在悉尼開庭審理。結果路茜敗訴。她無可奈何只得搬到一位朋友處合住一套房子。不過在搬家時,她擅自搬走紐曼居所內的電視、洗衣機、冰箱和一些家具。撒姆聞訊後十分生氣:她豈可未經同意拿走紐曼的遺產!於是撒姆把警察叫來,就此事對路茜作出警告。這是路茜最終搬離這個已居住了近兩年的地方時所得到的臨別贈言。

紐曼的母親叫海倫,已經 74 歲了。紐曼死後,她決意要將紐曼的遺宅賣掉。 1979 年之時,紐曼的妻子與五歲的兒子死於車禍,當時他們也是住在這所房子裡。這位來自東歐的移民覺得,這所寓所實在是不吉利。有三人死於非命,它給老人帶來太多痛苦的記憶。至於如何對待路茜,海倫內心是頗為矛盾的。王曉菁在性格上存在很大的弱點。她太以自我為中心,只知索取不願給予。紐曼在遭殺害前不久,曾告訴母親海倫,他與路茜的關係不太好。他說:“媽媽,我想我犯了一個錯誤。”海倫當時聽了頗為驚訝,因為她這個兒子個性很強,從來不願意認錯的。因此海倫感覺即便紐曼活着,他與路茜也不一定會繼續保持關係。

儘管如此,海倫不願做得太絕情。她對路茜說:“我不會把你扔到大街上去。”她鼓勵路茜振作起來,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可是路茜說:“我沒地方可去,我沒有錢。”海倫於是着手幫助她,打算給路茜一個住處,並作出寬宏大量的安排。誰知王曉菁不買這個帳。她居然要訴及官司,爭起紐曼的遺產來。海倫只好同她公事公辦了。紐曼有個比他小五歲的弟弟叫彼特。他一講起路茜便氣不打一處來:“這個中國女人太喜歡裝腔作勢了。總是對着電視、報紙做出一副可憐相,好象只有她才是最痛苦不幸的人,才最值得別人同情。她不顧及這裡一個 74 歲的老母親,不顧及一個手足之親的同胞兄弟,每件事都是她自己,她自己。你一點都不願給予,怎麽可以保持友誼?”之後事情發展到路茜被勒令從紐曼寓所搬出去,海倫與彼特均表示理所當然,是撒姆循例履行他的遺囑執行人的職責而已。


           10


這個時候,是到了紐曼被害一周年只差三天的日子。 1995 年 9 月 4 日晚,紐曼的母親在接受電視採訪時透露,在紐曼死前一個月,他與路茜的關係已經破裂,並取消婚約。但紐曼與路茜的好友尼高則說,紐曼死前十天同他探討過舉行婚禮的地點。紐曼表示有意在州議會舉行婚禮,但又擔心親朋好友眾多,議會大廳無法容納。尼高對朋友稱,在遇害前的星期四,紐曼還同他探討去何處渡蜜月最好。

9 月 5 日晚,一個悼念紐曼被害一周年的彌撒晚會在卡帕拉瑪塔區的一間教堂舉行。人們從電視屏幕上都注意到,路茜與紐曼的母親不僅分開就坐,而且連招呼都沒有打。而在一年之前,在紐曼的喪禮上,她們曾互相寬慰,親如一家。

路茜在此時發表一封公開信,呼籲公眾、警方和政要盡一切努力協助破獲此案。她並表示,自此以後,她不會就有關紐曼之事再作公開評論。澳洲有家名叫瑞迪書屋的出版社,以出版傳記和回憶錄為專長。路茜早已與該出版社簽下合約,開始全力以赴寫作一本回憶錄。根據這項合約,在回憶錄出版之前,王曉菁不能接受任何新聞傳媒機構的採訪。作為一個女性,路茜是個很容易感情外露並情緒化的人。她常常很難控制自己以變得冷靜和理智起來。遭此變故之後,她內心越來越孤獨。而往事如煙,林林總總,正好可以凝聚筆頭,形成文字。她要給自己寫一本傳記,而讓紐曼在其中占上一個很大的篇幅。尤其是紐曼死後的各種社會狀況與人情世故,她都想用自己的觀點作一番描述。簽完書約之後,路茜曾授權為她出書的瑞迪出版社發表一份新聞公告。這份公告說:“ 1996 年初,澳洲瑞迪出版社將出版路茜的自傳。這本書暫定名為《血的代價》。它講述了路茜在中國文革時代的難忘生活,從她的童年開始到她在蘭州大學上學,直到她來到澳洲,以及她和紐曼的相識、定婚。”“這本書還詳細地述說了紐曼被暗殺的背景和他被殺後的情況,以及圍繞紐曼的房產和遺囑而引起的猜疑和混亂。”這本書,她準備先寫中文稿,再出英文稿。

路茜是 4 萬名來自中國大陸的旅澳留學生當中的一員。她也有着與所有其他留學生相似的經歷。到澳洲後,勤工儉學,各種各樣的工要打。路茜在悉尼的麥覺理大學念過一個英國文學研究課程;也在悉尼一家中餐館做過侍應生。她還在悉尼一個華人文學協會擔任了秘書職務,這當然是一種只盡義務的個人愛好。不同的是,她因與紐曼的同居關係,一時之間成了社會注目的焦點;當然也成為澳洲華人社區談論的話題。起初大家對她多半抱有同情之心,許多人甚至對破壞了這麽一個同族女子好不容易得來的好運的兇手深惡痛絕。以後隨着事件慢慢地發展,感覺漸漸地有了變化。先是紐曼一死,路茜便暴露了一個沒有在澳的居留身份問題。大家心裡犯了嘀咕:這個女人那麽起勁地同紐曼搞在一起,到底真有愛情呢,還是主要為了身份?七弄八弄,澳洲政府還是看在死去的紐曼的份上,特別批准了路茜的澳洲永久居留簽證。這當然是一般留學生所無從幻想的。但就算是她失去紐曼的一個補償吧。到了後來,看到她窮得叮鐺響,又要同紐曼的家人打官司爭起遺產來。這就令人嘔心起來,簡直把中國人的臉都丟盡了。特別是這個路茜肆無忌憚屢屢在報紙和電視上露面,那種矯揉造作的表現,實在不忍卒看。至此,許多人提起王曉菁來,莫不嗤之以鼻。

許多其他種族的移民或澳洲本地人,對路茜就更表現出極大的鄙視和痛恨。他們向她寄出帶有敵意的信件,叫她滾回老家去當船民。有些人在公眾場合見到她,便扯下報紙上登出的她的照片,扔到她臉上。他們嘰諷她與紐曼結合是為了得到永居身份,為了獲得他的財產等等。有一天一名警察抓住了一個正在紐曼家門縫裡塞信的西人老婦,信里都是些惡言惡語,把路茜罵得十分刻毒。警察問她為什麽這麽做,這位年已七旬的婦人只是鄙夷地搖搖頭。

95 年 3 月份, 悉尼一份中文周報刊登一篇評論文章,題為《路茜──議員的同居遺孀值得同情嗎?》。該文把路茜描述成“一個將身份、性慾和錢財視為高於一切的人”,用十分激烈的言辭批評了路茜的許多作為。她聞訊後氣昏了頭腦,竟然跑到悉尼一些報刊售賣點,要求停止發售該份報紙。同時她與該報業主大吵大鬧,聲言要以誹謗罪名與之在法庭上相見。但到這個時候,人們已對頻頻露面、屢出新招的路茜厭煩和不關心了,而只想注視紐曼兇殺案的破案進展情況。


         11


紐曼被謀殺之後,警方循着兇手駕駛福特牌轎車的線索,扣留了 20 多輛曾被偷竊和可疑的車,以求找到有關兇手的蛛絲螞跡。同時,警察與 100 多位紐曼的前工作人員、同事會談,細心查訪可能涉及此次謀殺案的線索。警方着力調查紐曼生前是否有什麽敵人,他是否涉及任何“秘密交易或麻煩事件”。但是直到紐曼被害一周年之際,警方雖然掌握大量線索,但仍未獲充分證據,緝拿元兇。警方懸紅增加一倍至五十萬元,希望能吸引勇夫,獲得有價值的信息。

而在此時,新聞傳媒卻對紐曼一案的內情作了十分詳細的追蹤調查和報導。悉尼《每日電訊報》的一篇文章繪聲繪色地寫道:兇手計劃周詳,出動兩輛車跟蹤獵物,並且使用“大哥大”移動電話互相聯絡。而案中的可疑主腦人物,更在案發前兩日被人看到站在紐曼寓所街角一輛汽車車旁。案發前半小時,暗殺組人馬與主腦人物接頭。在當晚八時半,兩名身穿軍裝上衣的男子被人見到離開一幢建築物,地點離紐曼的活士道寓所約數公里。

第三名男子駕一輛綠色福特牌汽車,泊在紐曼寓所附近的賓頓街角上。當紐曼在九時半開會回家時,該男子立刻用“大哥大”通知另外兩人。他們驅車慢慢駛至紐曼寓所之前,朝紐曼開槍多響。第一粒子彈擊中紐曼的左臂,將他彈開。第二粒子彈是致命的,由紐曼右肩射入並洞穿主動脈,致使紐曼軀體血涌如注,當場斃命。兇徒所用的點三二徑手槍,一般為護衛行業人員所樂用。

9 月 5 日當晚十時,這三名男子被人見到在附近與懷疑是該案幕後人物接頭。他們看來可能為亞洲人,其中最大嫌疑者為“五 T 幫”一些海洛英販子及一些專入屋行劫的黑社會人士。而警方掌握的證據,顯示“五 T 幫”成員在一年前的九月五日就試圖布置陷阱,對紐曼下手,但卻未成功。

警方曾強烈懷疑二十五歲的“五 T 幫”支派頭目陳智明為殺害紐曼的兇手之一。據一名警方的線人報告,一名與陳智明有密切聯繫的越裔商人曾希望除掉紐曼。該名越裔商人向陳智明出酬一萬元及一枝手槍,要雇他作槍手殺害紐曼,但被陳氏拒絕。線人估計該名越裔商人轉雇其他人接下該宗殺人行動。警方曾向陳智明進行問話,但陳智明一直拒絕回答。

值得懷疑的是,該名線人與其提及的越裔商人可能曾有過節。他提供的線索會否攙雜個人恩怨在當中,就難以確知。另一方面,該名線人與陳智明有血緣關係;陳智明不肯與警方配合,則該線人在未獲陳智明同意前也不會貿然向警方提供資料。更為蹊蹺的是,在這之後三個月時,陳智明忽然遭人槍殺。在死無對證的情況下,警方的這條破案線索也就中斷了。

1995 年 9 月 27 日,紐曼被殺一年後, 新州滅罪局加盟“缺口”專案組,對卡帕拉瑪塔區多處地點進行大搜查。此一偵緝行動代號為“庫基”,用的是悉尼東邊一處著名海灘的名字。滅罪局擁有同皇家委員會相似的權力,可以傳召不願作證的證人,逼他們提供證據,並可大量使用電子裝置竊聽電話和私人談話。他們獲悉,在紐曼遇害前的一個星期,有兩名離開卡帕拉瑪塔區多年的越裔黑幫分子突然來到該個地盤,他們曾在此多次作案。而在紐曼案發後不久,他們便離開澳洲飛抵越南。新州滅罪局特為此遴選探員前往越南作跟蹤調查。

經過一年的明查暗訪,警方從竊聽電話記錄獲悉,有人曾經監視紐曼的寓所,並且在案發當天晚上通知兇手紐曼開會後回家的時間和路線。紐曼生前經常接到死亡恐嚇,其中他的電話留言機有一段錄音是這樣的:“你要死了,紐曼,我們會殺你。”紐曼生前曾三次被人用油漆倒在汽車上。所以案發之時,他正在用汽車套罩上露天的汽車。警方找到了與此相關的證人。在悉尼市區肯德街的滅罪局總部大樓里,有關證人在嚴密的保安措施下受到盤問。警方向他們作出警告,若不與執法機構合作,就可能受到控告,被判囚高達 5 年及罰款 5 萬元。

警方及司法部門相信,被害的紐曼,可能是兩個陰謀集團的犧牲品。警探已獲得兩派人之間相互商議的證據。他們對紐曼各懷深仇大恨。 1996 年 11 月下旬,新州滅罪局向本州刑事檢控專員考德里建議,落案起訴三名涉嫌與紐曼被殺案有關的越裔男子,並同時提交了滅罪局與警署聯合偵緝數年的調查資料;負責此案的專案小組已經準備就緒,候命隨時出動展開拘捕行動。刑事檢控專員將對上述調查資料進行研究。若認為證據充足,便會以串謀罪名對三人作出起訴。若認為證據不足,則可能對紐曼被殺案舉行死因調查。與此同時,曾成功地完成對殺害背囊客的兇手伊溫·馬萊一案的起訴的御用大律師泰德斯基已受委託,研究殺害紐曼疑犯的證據。

然而,在經過 6 個來月的對紐曼專案組提供的證據報告的全面研究之後,刑事檢控專員考德里最後決定,不予起訴被警方指陳的與紐曼被殺案有關的三名男子。他並拒絕向外界就該項決定置評。如此一來,唯一剩下可做的,便是舉行一個紐曼被殺案的總結性的死因調查會。

與此同時, 1997 年 8 月, 成立近三年的偵緝調查紐曼被殺案的“缺口”專案組宣布解散。該組負責人哈根被調往新州警察訓練學校任偵緝訓練部副主管。

轟動一時的紐曼被殺案又被列入澳洲眾多難以破解的歷史懸案的名單之內。而與紐曼有過同居關係並曾引起社會輿論爭議的華裔女士路茜,也銷聲匿跡,漸被人們遺忘。


12


在紐曼遭謀殺的三年零五個月之後, 1998 年 2 月 2 日,悉尼西秘德驗屍法庭人頭攢動。由新州副驗屍官史蒂文森主持的紐曼死因聆訊在此開庭。

一年多之前,警方兩度就此案向檢查官提呈調查報告。該報告申請對三名越裔嫌疑人士提出起訴。檢查官在對該報告進行全面審查後,認為證據不足,駁回警方起訴三名嫌犯的請求。警方於是又找出兩名越裔秘密證人,要求檢查官重新審查。但檢查官認為該兩名證人是在警方威逼的情況下才願出庭作證,按澳洲法律此種證詞無效,故對警方再度駁回。

在此情況下,警方於紐曼一案再無所作為。剩下的事情,便是將警方的調查報告轉交驗屍法庭。該庭將在約 6 周的時間內,傳召證有上百名, 對紐曼的死因進行公開聆訊,以最後了結此案。

在這些公開聆訊當中,許多鮮為人知的細節得以披露,包括警方內部種種秘聞,紐曼生前所在卡帕拉瑪塔選區的政敵、越裔議員吳景方的陳述,及紐曼的鄰居,零零零緊急呼號接線員和其他有關人士的庭證,都把人們重新帶回數年前發生的這起澳洲首樁政治謀殺案當中去。

曾與紐曼有過同居關係、親眼目睹紐曼遭槍殺、後又因居澳身份及為紐曼遺產同紐曼家人發生爭執的華裔女士路茜,在這次聆訊中再度引起人們的關注。這並非因她出庭陳述案發過程的彼情彼景,而主要因為,紐曼的時年 81 歲的老母親海倫的代表律師蘇珊在庭上指出,路茜本人亦應成為懷疑的對象。

蘇珊向新州驗屍官史蒂文陳述了何以需要審查路茜的理由。她表示,在澳洲,政治謀殺是極為罕見的,但因家庭糾紛引起謀殺的情況則屢見不鮮。路茜之所以值得懷疑,第一,錢財常常是謀殺的動機,而路茜正是想從紐曼的死中獲得錢財(路茜正在向紐曼的遺囑挑戰);第二,路茜是個不誠實的女人,證據之一是她在中國已經結婚,但認識紐曼後卻沒有告訴他這件事。

到 2 月 4 日星期三,路茜出庭接受聆訊。她在呈遞給驗屍法庭的長達 20 頁的陳述當中,詳細地訴說了她目睹紐曼被殺的過程,並就個人的婚戀情況作出辨白。 2 月 7 日星期六出版的影響極大的《悉尼晨鋒報》和《每日電訊報》,均開出專版大篇幅地對此作了報導。兩種報紙的興趣所在不一。前者着重於案情過程,後者則着重於路茜的個人隱私。

路茜在庭上稱說, 1993 年 11 月,紐曼的汽車遭人塗上沒漆。一個特別調查組對此進行調查,同時亦對路茜的歷史加以審查。當時,紐曼正隨同一個澳洲議員代表團訪問中國,他把女朋友兼翻譯路茜也帶了去。

警方勸告紐曼,希他對自己的女朋友的婚姻狀況作一番了解。紐曼於是向路茜當面詢問此事。在這個時候,路茜方告訴紐曼,她在中國已經成婚,正在辦理離婚。紐曼聽後,倒不是十分在意路茜是有夫之婦;但他對路茜的不講實話有些不悅。

路茜向紐曼解釋道:她並不是要欺騙他,只是因為他倆要麽就是出席會議,要麽就是同別人在一起,所以老是找不到合適的機會同他說。此外,她對自己已婚一事也頗為沮喪,似乎很丟臉,總不好意思開口談及。

那以後過了一個月,路茜便搬入紐曼的家中,與他開始同居,直到紐曼死後一年整方搬了出來。

路茜呈遞法庭的陳述令,令《每日電訊報》一類的英文傳媒頗感興趣。它們頗想知道,這位因紐曼之死而痛苦不堪的中國女子,其過去的生活到底是怎麽一個樣子?她自己究竟是什麽樣的一類人?如果不是這次聆訊,人們可能永遠無從知悉。

路茜 1966 年 8 月生於中國。 她曾就讀於蘭州大學英文系,並擔任過該系學生會負責人的職務。正是在這所大學,她與她的丈夫相遇相識。

在陳述中,路茜說道:在大學讀書期間她遇到一件麻煩事。事緣當時她創辦了一間私人輔導學校,聘了三名教師給小學生輔導英文。不幸此舉遭到譴責,她所掙的錢也全被拿走。而她與大學同寢室的一位同學發生的一場爭吵,更叫她倍嘗苦果。原來在爭吵中路茜大動肝火,居然拿了個玻璃杯朝那位同學扔去,將其臉部劃傷。結果在離畢業還差一年之時,路茜因此事被校方開除。

1989 年,路茜結了婚,丈夫的名字是劉建(譯音)。路茜回憶道:“我們的愛情是非常純真的,這是我的第一次愛。我和劉建在一起非常開心;不過,我仍然想拿到大學學位。他們不讓我讀下去,這是不公平的。按中國的文化傳統,職業比個人生活更重要。為了職業,我們必須作出一些個人犧牲。”

結果這對新婚夫婦商定,讓路茜出國繼續她的學業。就這樣,路茜來到澳洲,在悉尼西區找了一間公寓住下。她一邊在麥覺理大學攻讀英文學,一邊勤工儉學,為一家韓文報紙賣廣告。

在接下來的三年裡,路茜與遠在中國的丈夫的通信頗為不易。而在路茜即將從麥覺理大學畢業的數周之前,其丈夫忽然打來電話告訴她,他已另找了個女友。

這是 1993 年四月間的事。大約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一名華人社區組織的負責人和一名京劇演員介紹她到紐曼的選舉辦公室做翻譯。“初次與紐曼見面,我並不覺得他有什麽吸引力,”路茜回憶道,“我從報上讀過有關他的報導,我知道他是個不錯的人,對社區很好,故我挺尊重他。”

不久之後,路茜回了一趟中國,與她的丈夫見了面。“我並未打算在此時返回中國,”路茜說,“但我接到了劉建的那個電話,便決定回國一趟,與他談一談,希望他能回心轉意。”

在碰面之時,路茜對其夫談起許多往事。他淚流滿面,跟她說:他已離不開他的新女友。“正在我們談話之時,他的手提電話響起來。原來是他的那位女友,她要他馬上回家。因此他必須作出決定。結果他起身離開了我們所坐的咖啡讓,趕到他的女友那裡去……我心裡暗想,他作出這樣的決定,將令我望遠不會原諒他。我從不知道劉建是一個妒嫉心很強的人,但是,若我深愛某人的話,我是非常有妒嫉心的”。上述話語即是路茜在聆訊時講的。

回到澳洲後,她便向紐曼約會見面。但並不順利。這次約會本來訂在晚上 7 點,不料紐曼沒有露面。 後來紐曼給路茜打電話解釋說,他找不到她的住宅。在電話中紐曼說:“或許這是一個不祥之兆,我們不應該再有進一步的交往。”

不過他們仍然交往下去了,雖然起初仍然屢屢不順。直到這年的聖誕節,他們的羅曼史方有了真實性的發展。紐曼對她說,要帶她去昆士蘭度假。但路茜說,她寧願同他呆在家,可以一道共渡時光。聖誕剛過,路茜便拎着行李來到紐曼家中。“我原想是去度假,不料到那裡後,他卻告訴我,我應該長住在此。”路茜在庭上如是說。

在搬入紐曼處四個月後,五月里,路茜與紐曼訂了婚。她說:“我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在中國文化里,若與人同居而不結婚,是不被接受的。而紐曼也覺得頗不自在,因他是天主教徒,又是個公眾人物。”

路茜在陳述中說,她與紐曼準備在 1995 年結婚,這個說法受到她的一些朋友的證實,不過紐曼的家人卻否認有這樣的事。

1995 年還未到臨,紐曼便被謀殺了。此案涉及面極廣;而路茜本人也處在這個漩渦當中,被不少人指責為要錢要身份的人。其中的是非曲直,莫衷一是。


13


在紐曼死因研訊庭開庭之際,兩名將出庭作供的主要目擊證人受到警察嚴密保護。

這兩名重要證人均為越裔人士,他們因擔憂性命受威脅,所以非自願出庭作證。副死因研訊官史蒂文森表示,為了安全計,證人的身份保密。他們的的證供非常重要,足可以起訴 3 名越裔人士, 指其串謀殺害紐曼。而捲入此案的兩名槍手早已逃之夭夭,據稱 1994 年 9 月 5 日將在紐曼在寓所外槍決之後,隨即飛往越南。他們是在槍殺紐曼前一周飛抵悉尼,從有關人士處先行收費 7 萬元,以作槍手酬金之用。

紐曼被殺,有可能與他一直攻擊越裔犯罪幫會有關。當時他正面對三大重要課題,包括其政敵吳景方、越裔 5T 黨和未婚妻路茜的未來計劃等。

2 月 11 日, 紐曼的同母異父弟弟諾曼柯向法庭表示,紐曼曾提及他在 80 年代末期訪問馬來西亞時,為澳洲情報局搜集情報的經過。

諾曼柯指出,在一次於 86 年的談話中,紐曼說到曾在一次澳洲情報局任務中被對象偵破的經歷。諾曼柯稱,紐曼的工作是負責搜集情報。諾氏謂,他不清楚是什麽樣的情報,但紐曼說馬來西亞當局查覺他的行動,該國的軍事警察對他展開緝捕的行動,紐曼只得透過管道離開馬國返回澳洲。

諾曼柯稱,紐曼當時坦承在大馬行動前曾為澳洲情報局工作達 5 年之久。諾氏指出, 他對於紐曼此一經歷的曝光感到憂心,並得到紐曼停止為澳洲情報局工作的保證。然而,諾氏不能保證紐曼在 94 年 9 月遇害前已斷絕與澳洲情報局的關係。

2 月 11 日, 費菲市議員及紐曼的朋友卓文在庭上說,他認為紐曼之死,在政治上的最大獲益是吳景方。他亦在紐曼死因庭上表示,紐曼曾懷疑吳景方和湄江俱樂部涉及洗錢及毒品等交易,並要求廉政公署對此事進行調查。同時紐曼亦在辦公室儲存了有關吳的檔案。

工黨卡帕瑪塔區分部秘書克拉爾 2 月 12 日在紐曼死因聆訊上稱,紐曼在被殺前不久,擔心費菲市議員吳景方及拉里治計劃在當時即將舉行省大選的工黨預選中參選,與紐曼競逐出線。

克拉爾說,紐曼相信若干費菲選區議員在預選中競逐出線,特別是吳景方和拉里治對他有威脅。

2 月 13 日死因庭又獲悉,一名據信是 5T 幫成員於案發數小時前,將一樹枝拋在紐曼於卡市居所之車道上。

證人黎爾表示,他與 4 名朋友於當日下午 4 時左右,看見該名叫阮彼特的人將樹枝拋於車道上;當他質問對方時,阮氏表示並無特別理由,拿着玩罷了。黎氏懷疑阮氏為 5T 黨徒,因為他手上有 5T 徵號紋身。黎氏表示,紐曼與兩名男子當日稍後在附近公園,向他及其他朋友查詢有關拋樹枝事件,他們告訴紐曼阮氏之名字,並表示相信他就讀於卡帕拉瑪塔中學。黎氏表示,自該事件後,他未見過阮氏,不過他聽過傳聞,有關阮氏曾牽涉於兇案約兩個月前向紐曼之家投擲臭彈。

2 月 13 日, 紐曼的朋友及他的遺囑執行人撒姆在死因庭上指出,紐曼的未婚妻路茜在得知她未包括在紐曼的遺囑中後,曾答應給撒姆錢,只要他肯改變遺囑。他在證詞中說,紐曼告訴他,“我得訂婚,讓人們認為我有個情婦不好。路茜搬進來和我同居,給人印象不好,訂婚是一個政治舉動,我不想要任何謠言。”撒姆又說,紐曼告訴他,是新州政府內的什麽人建議他訂婚的。紐曼 94 年 9 月初被槍殺前約四周曾提及想讓路茜搬出他的家,而搬到一個單元里去,他還曾就結婚的想法開玩笑。撒姆認為,紐曼已改變了他想與路茜結婚的想法。

2 月 24 日, 湄江俱樂部雇員陶光的前妻帕米拉·陶在死因聆訊庭上做證時表示, 1994 年 3 月, 在陶光在看錄相時曾說:“那個????紐曼,吳景方和我要斃掉他,我們要殺他。”她說,她丈夫事後威脅說,如果她將此事說出去,就殺了她。她說,她丈夫在 19

93 年認識吳景方,其後兩人過往甚密。當吳景方來方時,兩人談話中經常提到紐曼的名字。 1995 年,她和陶光離婚。

2 月 25 日,死因聆訊庭得知, 一名警方線人指出湄江俱樂部人事經理陳俊文和酒吧侍應丁大衛在 94 年 9 月 5 日當晚,從車道的陰影中接近紐曼。他倆中的一人用半自動手槍朝紐曼開四槍,其中兩槍擊中胸部。該兩人被指在案發之前曾與陶光一起到紐曼家前查看。

負責問話的麥納波警探還說,他獲線人告知,丁和陳穿上軍用夾克,其中一人開槍射殺紐曼。麥納波說,警方在槍殺案發生後從丁和陳家中搜出兩件軍用夾克。

紐曼的未婚妻路茜在前幾周向死因聆訊庭作供時說,一位槍殺紐曼的人穿軍用夾克。死因調查官的助手羅伯茨說,路茜辨認出丁和陳家中搜出的夾克與殺手穿的夾克相似。

墨爾本法醫學家羅比爾說,在夾克上發現兩種槍射擊後留下的殘餘物,其中一種是溫徹斯特型號的手槍射擊後遺留下來的,另一種不能確定是何種類型槍射擊殘留下來。他還檢查四顆在紐曼被謀殺現場遺下的子彈殼,三顆為溫徹斯特槍子彈殼,一顆為白朗寧槍子彈殼。

2 月 27 日, 死因聆訊庭播出警員盤問吳景方之錄影帶,顯示吳氏堅決否認參與殺害其政敵。他表示沒有指使三名該俱樂部職員利用由該會保安員提供之槍械,謀殺紐曼。警方於 1994 年 12 月向吳氏錄取口供時指出,專案小組獲線報,指吳氏下令俱樂部職員丁大衛、陳俊文及陶光謀殺紐曼;槍械由俱樂部保安員穆沃德提供。

吳氏回答,指控屬不確,不過專案小組有權展開調查。他又表示不知槍械由該會保安員供應,但事件須徹查,因為反映會所管理有問題。吳氏承認認識該三名職員,但否認於案發後在會所會晤他們。

3 月 2 日,在死因聆訊庭上,當時在湄江俱樂部任秘書經理的史禾斯作證時表示,在紐曼被槍殺前的同一年,當時在俱樂部任人事經理的陳俊文曾向他展示一枝“很細小的手槍”。當警方宣讀供詞時,史禾斯感不適,他被送院治療後,再到法院作供。他最後向死因聆訊官表示,他需再次送院治療。史禾斯在 1994 年 9 月 19 日和 1996 年 9 月 9 日向警方作供時曾先後說過:俱樂部顧問吳景方控制雇員陳俊文、陶光和丁大衛的生活;吳景方出席俱樂部董事會,似乎能控制董事會;在紐曼被殺後,陳俊文被調升職位和又獲新房居住;丁大衛在紐曼被殺後,有更多金錢用,他拿來賭錢;在紐曼被殺之夜,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這是首次召開類似會議。

3 月 3 日,在警方提交給法庭的錄影帶中,證人阮成德說, 94 年吳景方曾向他展示一幅紐曼議員的照片,並要他去幹掉那人。阮說:“我沒這個膽量去做,我也不是幫會的人,只是一個打工的而已。”阮說他把照片給另一個名叫查理的男子去干。但查理說:“不”,並顯得神情十分驚恐。阮成德說,在問他是否願意去殺紐曼議員時,沒有提到錢的具體數目。

3 月 6 日,法庭獲悉湄江俱樂部雇員陳俊文在 1994 年接觸該俱樂部一名前任保安部主管穆沃德要求他代為買槍。穆沃德在 1996 年 2 月接受紐省滅罪委員會問話,口供內容在死因庭上宣讀。他在口供中表示,紐曼於 94 年 9 月 5 日在其家門外被槍殺前 6 或 8 個月,陳要求他買第一枝槍。陳並沒說他要槍來做什麽。穆沃德便為他安排買了一枝點 22 口徑的手槍,兩本雜誌,一盒子彈,一個滅聲器和使用手冊。穆沃德說,他是以 3100 至 4000 元從朋友佐治斯買得上述物品的。稍後穆沃德與陳在該俱樂部會面,並親眼見到陳從該俱樂部的保險箱中取出數捆 500 元現金交給他支付佐治斯。穆沃德說,陳在同年 6 月又接觸他,要他再買一枝槍,當時陳向他說要辦一件事。陳向穆沃德說,要打倒一個人。穆沃德表示,他以為陳要毆打這個人,陳則說“打倒”是完蛋的意思,如死亡。穆沃德說,他當時感到震驚。穆沃德其後用 2500 元買了第 2 枝槍。 這是點 45 口徑的密林手槍,陳與上次一樣從該俱樂部的保險箱中拿現金給他付帳。穆沃德說,陳亦要他買一個適用於點 32 口徑手槍的滅聲器,但該槍太細,買來的滅聲器不合用。穆沃德是此案第三名獲新州律政廳長特赦免遭起訴的證人,警方不得用其所說的證供來起訴他。此案共有五名證人獲此赦免權。

3 月 9 日,另一名已被新州律政廳長特赦證人郝金森在庭上作供,指出身為保安公司老闆的穆沃德代表一名會所職員陳俊文向他提出殺害紐曼的要求。郝金森形容陳俊文為費菲區議員吳景方的左右手。郝金森更表示在隨後數星期,合約由三萬元增加至五萬元。在作供時,郝金森承認收到一支點 22 口徑手槍及後又收到陳俊文交來一幅紐曼的相片。但他沒有謀殺紐曼議員。他的做人原則是不涉及謀殺,但會留起那支手槍作私人打獵用。其後,他曾數次跟吳景方爭吵過,但最後又回復正常朋友關係,因想從吳氏處得到免費槍械。


14


紐曼死因研訊庭開庭 6 周以來, 爆出大量驚人證據,至 3 月 13 日晚,案情已十分明朗。該日傍晚 6 時,新州警方先傳召 29 歲的陳俊文和 35 歲的陶光到巴拉瑪打警署問話。 8 時, 陳俊文被控謀殺和教唆謀殺紐曼,陶光則被控謀殺及合謀謀殺紐曼。兩人被押入監房,不准保釋。當晚 9 時 25 分, 39 歲的吳景方在律師陪同下到達巴拉瑪打警署。 10 時 40 分,此案專案組負責人、高級偵探警長哈根向大群圍在警署外面的記者宣讀了一篇聲明,指出吳景方被控謀殺及教唆謀殺紐曼。與此案有關的湄江俱樂部另一雇員丁大衛當晚亦接受警方問話,但稍後攻釋。

3 月 6 日下午,在死因研訊庭上,吳景芳、陳俊文、陶光等曾拒絕作證。次日早晨,此三人在巴拉瑪打法庭提堂。丁大衛坐在法庭後排一個角落靜觀過程。

巴拉瑪打法庭在 3 月 7 日獲悉,當此案正式開庭時,陪審團將聽到更多新證據,顯示吳景方密謀策劃殺害紐曼,是政治商業暗殺案。檢控處長代表律師辛高頓形容紐曼案是一宗具政治、商業和權力動機的謀殺案。辛格頓說,死因研訊中有部分證據故意被抑制。檢控處現已掌握更多證據,顯示吳景方直接和間接與謀殺紐曼有關。

辛格頓曾向法庭遞交聲明,表示若吳景方拒向警方投案,專案小組亦已部署隨時拘捕他。吳景方的代表律師費寧表示,警方起訴其當事人的行動太過倉卒草率。費寧說,吳景方願每天向警方報到 3 次, 住在廟宇中,但法庭註冊官李斯特還另加限制,除了要每天向警方報到,還須交出所有護照和其他旅遊證件,以及不准步入國際離境地 1 公里範圍內。此外, 警方亦警告他不得接解任何證人。費寧稱,吳景方現居住新址,因為最近數周接獲多次死亡恐嚇。

與此同時,一位證人在死因研訊庭上宣稱兩次看到卡市臭名昭著的 5T 幫首腦, 1995 年 8 月被槍殺時僅二十歲的陳志明在吳景方的辦公室。

這位證人說,他到吳景方的辦公室是去收回六萬五千元屬於他的錢的餘數。當他在吳景方辦公室看到陳志明後,意識到吳景方與黑社會有聯繫。他感到害怕,為本身生命感到擔心,因而決定放棄收回這筆錢。他說,吳景方向他保證,幫他向一位珠寶商及其妻子收回他的十三萬元債務中的六萬五千元,但吳景方僅還給他一萬元。他安排兩次與吳景方會面,但他兩次到吳景方的辦公室都看到陳志明在那裡。他害怕 5T 幫支持吳景方,從而打消收回餘下的五萬五千元的念頭。

另一方面,新州工黨“有頭有面”的人物已奮力爭取費菲區工黨議員吳景方獲保釋,惟仍未能使吳景方脫離被關在羈留所的命運。

吳景方代表律師馬斯頓說,吳景方的上訴將會很快便提出。他說,“我現時最關心的是爭取我清白無罪的當事人獲准離開羈留所。”

39 歲的費菲區議員吳景方早兩天被裁定不准保釋。與吳一起被指控謀殺紐曼的兩名被告── 29 歲的湄江俱樂部經理陳俊文和亦是在湄江俱樂部工作、 35 風的陶光亦遭法庭拒絕保釋。

吳景方在工黨的同僚,包括聯邦工黨議員紀利斯曾向吳的律師費連稱,他願意向法庭提交有關吳景方的人事擔保。另外,據費連表示,費菲區的工黨市長沙比亦已傳真其為吳景方提供的人事擔保,給予其代表律師。

惟麥代墨法官稱,謀殺案中並不存在有利保釋的假設,因此是被告自己的責任去爭取獲准保釋。他並指出,三名被告均未能提出有力理由支持其保釋申請。

當法庭裁定三被告不准保釋時,紐曼的親友表現得非常高興,惟被告陶光的妻子聞訊後哭泣;因她已懷孕,預產期為 4 月 2 日。

此後不久,身任悉尼副市長的華裔工黨政要曾筱龍在被為吳景方申請保釋聆訊中作證,形容吳是一位信仰宗教者和一位受尊敬的人。

曾筱龍告訴卡拉德斯法官,他認識吳景方已十年。“我知道他在越南人社區很受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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