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作者文翁):以前听人家骂“丑陋的中国人”,心里还真有些愤愤然,觉得“中国人”前靣冠以“丑陋”,就把所有中国人都骂了,骂得“太缺德”。但近来在加国看到一些同胞的所作所为,方知华人中之“丑陋”者,还真不乏其人。
远的免提,就说最近平反“人头税”的事吧。据报道,当年(1880年),“一些中国人开始穿越波涛汹涌的海洋,涉险来到加拿大谋生”;而横贯整个加拿大国土并被称为“加拿大立国之本”的太平洋大铁路,“主要(就是)由17000名华工修建的”。但加国政府却以怨报德,从1885年铁路竣工时起到1923年间,对华人实施歧视政策,规定“每位进入加拿大的中国移民必须交纳‘人头税’”。这种“人头税”从最初50加元,到1903年增至500加元(500加元相当于当年铁路华工两年的工薪);“在38年的时间里,总共从早期华人身上搜刮了大约2300万加元”。到1923年,加国政府虽然取消了“人头税”,但隨即又制定了“排华法案”,继续对华人实行歧视政策,直到1947年才废止。这种“人头税”和“排华法案”,给加国华人乃至加国社会都造成了严重伤害。就连那个“买办”部长也不得不承认,“人头税造成很多华人家庭妻离子散,对华人影响很深。修建横贯加拿大铁路期间,开始有一万多中国人,后来到1947年排华法停止后,只剩下四、五千人,一整代华人都死掉了!后代都没有了!”因此,向加国政府讨回公道,要求赔偿损失和道歉,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2001年,为争取平反人头税冤案进行了近二十年奔走呼号而无果后,由受害当事人及其家属后代组成的“全加平权会”向加国安省高等法院提出集体诉讼,要求加国政府公开道歉,并作出12亿元的赔偿,但遭到加国法院和政府的拒绝。此后,联合国于 2004年3月发表调查报告,“证实早期中国赴加拿大移民曾经受到种族歧视,被廹交纳所谓的‘人头税’…要求加拿大政府对此考虑进行经济赔偿”。当时的加国多元文化部部长琼. 奥古斯丁虽然表示“不会对此进行财政赔偿”,但她承认“这个调查报告建立在对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充分调查基礎上,是客观公允的。”显然,联合国的这个报告对平反“人头税”问题的解决是很有利的。只要加国华人加强团结,坚持长期斗争,这个问题是可以得到园满解决的。
不料半路杀出个陈咬金。一个名为“华联会”的组织从旁插一竿子,把事情搅黄了。据星岛日报报道,安省人头税受害人及家属联盟与平权会代表日前紧急召开记者会,谴责联邦政府多元文化国务部长陈卓愉与一些华人团体(主要由华联会牵头)秘密签署协议,落实拨出250万元作为设立纪念教育基金首笔资助金錢,反映这个‘鬼祟’行动并不光明正大,也是对华人社区的侮辱。反对此事(指协议)的团体将会申请禁制令,阻止政府拨款予任何一个团体来解决平反人头税的问题。”
在平反人头税的问题上,任何解决方案都不可能也不应该避开当事人——由受害人及其家属后代组成的平权会及联盟。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如果还有其他团体和个人予以协助的话,那么,平权会也是“主”,其他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是 “宾”;不可以喧宾夺主,越俎代庖。这是稍有常识的人都应懂得的溝缘览怼H欢伦坑洳砍て芸笔氯似饺ɑ岵徽遥沂裁础盎帷泵孛芴概卸┬椋餮廴艘豢幢阒饫镬r有诈。如果华联会的当家人是出以公心的正直人,那么,即便当时未能识破其中的诡计,也应当知道这样做不妥当而予以婉言谢绝或廻避,并提请部长先生直接找受害当事人打交道;退一步说,即便当时没能请受害当事人参加,事后也必须马上告知当事人并征得当事人同意方可。遗憾的是,华联会不但事前没请受害当事人参加,而且事后也没有征得受害当事人同意,甚至有意避开当事人而秘密进行谈判签协议。这就完全漠视并侵犯了受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那么,华联会为什么明知其不当,却偏要喧宾夺主,越俎代庖呢?这就是私心在作怪。眼见得1250万巨款送上门来,那个见利忘义之徒不心动?!这便是金錢的诱惑力,或者叫做錢迷心窍 。有些人是很难抗拒这种诱惑力的。
华联会或许要争辩说,我们是出以公心的,这錢拿来又不是进了我们的腰包,而是用于华人社区的“纪念和教育项目”。这里姑且不说进不进或有多少进私人腰包的问题;而需要点出的一点是:既然你们可以漠视和侵犯受害当事人的权益,那又何以见得你们是出以“公心”呢?至于说到“教育”,在“人头税”和“排华法案”的问题上,首先需要接受“教育”的,主要是政府本身和主流社会,因此要搞这类“项目”,就由政府靣向主流社会或全社会去搞不就得了,何必特意找华人社团来着?很明显,政府无非是要表演一出街头卖药郎中那样的把戏,需要找你来配合,也不过是拿点清凉油来凃在你脸上,而后问你心头还痛不痛?你说果然不痛了,真是灵丹妙药!——你又何必去干这样的营生?
另据报道,如今华联会已有人开始指责平权会“不通情理,分裂华人,不体谅政府”。这是不是叫做猪八戒倒打一耙呢?!事实上,分裂华人的,恰恰是你们自已,而不是平权会。你们的这种做法,就连我们这些局外人都看不过去,更不用说受害者当事人了。你们侵害了他们的正当权益,他们不满意,有意见,那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华联会这样做,是一个目光短湹男形呛懿幻髦恰⒑苁愕摹D悴皇墙凶觥叭幽么蠡肆匣帷甭穑磕敲矗愕哪勘晔且沤崛踊税桑克凳翟诘模幽么蠡拐娴膹g切需要一个能真正团结全加华人的社团组织。如果你能做到这一点,全世界的华人都会为你鼓掌欢呼。但要做到,你首先就得真正出以公心,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全力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不可因小利而忘大义,今天损害这一部华人的利益,明天无视那一部分华人的权益。如果你再做一二件类似这次所做的事情,那么,你也就玩完了,到头来那怕名称叫得再大,也只能剩下你孤家寡人。而就这一次越俎代庖签协议的事来说,现在也还有挽回的余地,那就是:公开向政府宣布,鉴于受害当事人不同意,所签协议作废。亡羊补牢,未为晚也。就看你愿不愿意,有没有勇气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