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人:在美國開車的人要小心各州的“換車道法” |
送交者: 戶人 2009年12月09日12:41:32 於 [我愛我車] 發送悄悄話 |
2009年2月,我所在的Georgia州通過了一項新法律:“換車道法” (Georgia Move-Over-Law :Georgia Code, Title 40-6-16)。我稱之為“躲遠點法”。 這個新法的實質其實就兩點:
違反上述法律的,在Georgia的最高罰款為$500。 制定這個新法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護那些在路邊停車工作的人員的安全。由於經濟不景氣,這條法規也正好被警察們用來抓倒霉者,為當地政府增加財政收入。 我在網上查了一下,結果發現:美國只有三個地方沒有類似的法律:紐約州、華府(DC)、以及夏威夷。 另外我還發現,加州、Iowa只罰$50,算是最輕的。阿肯色州最狠,除了最高罰款為$500外,還有可能坐90天牢,7天社會勞改(Community Service)! 所以,大家開車還是要小心.見了閃燈的車,躲遠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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