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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一書補遺篇
送交者: 三月梅 2009月02月24日22:37:30 於 [海 二 代]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看過《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很感動三月梅 於 2009-02-24 20:31:18
小序
這本小小附冊是《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一書的補遺篇。
在這書中,我們提供了數篇很短的小小故事,這是早年在我們公務機關里,所嚴厲禁止對外宣揚傳播的怪力亂神案件。當時,我們絕對不準說、不准講、不准承認,因為在威權統治時代,這是很混淆視聽,動搖社會人心的。
很快,三十多年過去了。時移勢易,我們終於進入了更開放、更民主的自由時期,按理說,這些禁忌,也應該可以完全拋諸腦後了。
目前,殘忍的謀殺案件頻頻發生,很令人憂心,為了能讓行兇者充分了解:縱使置人於死地,亦不能真正一了百了,而冀其及時懸崖勒馬,迷途知返,我們特地選出數篇發人深省,也頗值深思的陳年往事,來與各位讀者,互相勉勵,以期人人皆知彼此血脈相連,而無分爾我,於時時處處,真心真誠來相疼相惜,使社會從此化暴戾為祥和,不再你死我活,是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舍殺生而放生,則社會幸甚,爾我幸甚。


通訊處: 407台中市東海大學郵政第119號信箱 陳女士收


代序:無用的廢人


假日,從台北搭自強號到嘉義,打算由嘉義換車回台雨鄉下一趟。
在火車上,兩位滿面春風的年輕人在對話,似乎是新科法官,既得志又得意:
甲:“聽說好幾十年前,有個沒用的廢人,竟然也能通過國家考試,坐上莊嚴的審判台。”
乙:“對呀!這種人怎能考上呢?’’
甲:“或許考試碰運氣吧!’’
乙:“大概八九不離十。,’
甲:“提起這人,你知道他多沒用嗎?他多廢人嗎?’’
乙:“我也從別人的笑話中,聽到過一些,不過你先說說看!”
甲:“他們告訴我,這人審判時,每每被告沒哭,他自己倒哭了,而且哭得很厲害,真夠爛!把我們當法官的臉全給丟光了。又聽說他的每張判決書,都一五一十不厭其詳地向被告解釋清楚為止:為什麼判這樣的刑期,為什麼被告非關不可。你想,當法官的,還得看被告臉色嗎?更賤的是這人還很歉疚地告訴對方,他只能辦到這個地步,因為對方給的證據只有這麼多,他已愛莫能助了。被告犯罪判刑是他自己作惡的報應,憑什麼向被告道歉!還有被告被送去服刑,他都親身到場相送,並給予安慰鼓勵,而且向被告保證在這段服刑期間,他一定會盡一己之所能來照顧被告的家人,讓他無後顧之憂,真令人有善惡不分的掛慮,難道他不知道這些罪犯,全是壞人嗎?”
乙:“我也聽說他到監獄上課,一定去探視他所判刑坐監的被告,看看他們的適應情況,也了頃便轉達被告家人的口信,你說他豈不成了壞人的傳聲筒?他習慣定期打電話給被告的家屬,垂詢他們有否困難,有否需要他幫什麼忙。會面日,他也輪流與被告會面,還口口聲聲向被告賠不是:“我關了你們,真對不起”,你看,堂堂一名法官,還自貶身價去會面,去向受刑人賠不是,這是什麼世界?還像話嗎?”
甲:“還有更不像話的,他與被告通信,保持聯繫,還為這些被告代辦他們不方便辦的大小事,也幫處決的死刑犯養家,當被告服刑期滿,他甚至一個一個都親自去接、親自帶紅蛋、面線去為他們脫殼去霉運。這社會不接受再生人,是罪犯的報應,是自作自受,但他都為他們擔保、為他們奔走。你想,堂堂一名法官,竟然與這些被告狼狽為奸,這怎會讓人看得起呢?”
乙:“我們的教授說:當法官要像個法官。但我聽他以往的同事說,他連當打雜的,都不像。”
甲:“唉!這種人真夠悲哀,真夠賤,還好他沒幹多久就被趕走了,否則,我們司法界的臉可要被他丟光了。”
我坐在這兩位大人的後面,句句如雷貫耳,真的令我十二萬分汗顏。想想,我是讀過書的人,竟然連法官是個官都不知道,還一直以為法官是救苦救難的苦難者救星呢!真是“打雜的”只有打雜的水準,好悲哀唷!我不是法官,也不配當法官,我只能算是打雜的。但我一生從未把被告當被告,把罪犯當罪犯。師父說:“如果不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就不算俯仰無愧。”這世間,有誰不會犯罪?有誰願意犯罪?天主教的主禱文說:請庇佑我,請千萬不要讓我陷於我無法戰勝的誘惑。師父說:“你處在對方那種處境和遭遇,你真不會跟對方一樣?誰有這份把握?這份能耐?”說真的,連當法官的,都未必,何況一般芸芸眾生呢!我覺得判刑未必能遏止犯罪。死刑不是很重嗎?但不怕死的,還是不怕死。只有愛,才有力量。現在當法官的敢大聲說:“凡我所判過的,都沒有人再犯”嗎?大多剛出來,便又進去了。我雖然只是打雜的,但我好想告訴您:三十多年來,我所愛的這些難兄難弟與苦姐苦妹,重新踏入社會以後,連對我這打雜的,他們都從沒有任何人丟過我的臉。您看過這無用的廢人嗎?您認識他嗎?您是否也覺得他是一個敗類?一匹害群之馬?因為他竟然把原本一頭光環和一臉光芒的神聖職位給糟蹋了。您覺得他真夠悲哀,真夠賤吧?


聖經說:“你之所以為大。是因為你在神的眼裡算為最小,你要做眾人的奴僕。”
佛經說:“欲為諸佛龍象,先做眾生牛馬。”又說:“忘失菩提心,修諸善法,是名魔業。”
法官的心,是親生媽媽的心。
服刑不是懲罰,而是還對方一個公道,也給自己良心一個公平的交代。


(一)天知?地知?你知?我不知
大約三十多年前吧,我奉派到基隆服務。
我是台中市人,從沒到過這北台灣的雨港,這裡每月至少下二十多天雨,而且不停地下,很令人不舒爽,不開朗,整日陰陰霾霾。
有一天,我們突然接獲民眾報案,說靠縣市交界處的深山裡,發現有一具無名女屍。由於剛好是我值班,便約同法醫及兩名助理,前往現場查看到底出了什麼狀況。
我們一行人,坐車到山腳下,便沒路了。大家只好下來自己走。我是外地人,完全不熟悉基隆,何況這罕見人跡的偏僻荒山,處處天雨路滑,真是步步艱難。我們走到天都快黑了,仍然走不出迷宮般的山間小徑。法醫和助理不禁搖搖頭地告訴我,再走也沒用,因為我們真的迷路了。
我們都十分着急,這時,意外地發現有位婦女朝我們,走了過來:“先生小姐,您們要去哪裡?想找誰?”對方問。
“我們是來辦案的,聽報案民眾說,這深山裡有位婦女死了,原因不明,我們要找這婦女陳屍的地方。”我答。
“哦!我知道在哪兒,我帶路。來,請跟我來!”對方很熱忱,很親切。
我們顛顛簸簸,又轉又繞,不知走了多久,總算到了,而這位婦女也揮了揮手自己先走了。我們朝林內進去,果然發現樹底下平躺着一具穿着女裝的屍體,脖子上的繩索腐爛了,手電筒一照,好恐怖的臉,早已腐爛成坑坑洞洞的骷髏,似乎只剩骨頭了。我請助理再照亮一點,以便把整具屍體作個全面觀察研判。
當我們把燈光打到最亮時,我們大家都不自禁地異口同聲驚叫了起來:“這身打扮,不就是剛剛帶路領我們來這兒的那位婦人嗎?’’
我全身起了疙瘩,直打哆嗦,一再發毛髮抖,甚至兩腳都僵硬了。同行的法醫和助理,更嚇得面如土色,一張臉縮得像小橘子一樣。
天色越來越暗,我們四人真是歸心似箭。所幸很快就到了山下,一坐上車,便安定了不少。不久,總算看到了我們的辦公大樓,我們互道再見,便各自回自己的單位去了。我也跑步進自己的辦公室,先向上級作個概要的報告,然後喘口氣,便開始尋找失蹤人口的申報資料,盯着照片一張張看,默默不發一語。好多同事看我魂不守舍,都知道我在山上,一定被什麼給嚇倒了。他們都是過來人,心裡必然有數;他們問:“你不是說那屍體早已腐爛成骷髏了嗎?你連她長個什麼樣子都沒半點概念,又如何能從照片中核對出她到底是誰呢?”
他們原已覺得我傻到這地步,有點好笑,那知我的回答竟是:“我看過她本人,而且彼此有說有笑,同行走了很久很久,直到陳屍現場才分手,怎麼會不認得呢?我相信這帶路的,和那平躺在樹底下的,應該是同一個人。”他們聽了,更是人人哈哈大笑。但他們後來都真服了我,因為我果然真的找到了死者的照片,也查出她的姓名、住址。當然,也破了案,因為這婦人不是自殺上吊,而是被人活活勒死的。
我問同事:“您們真以為人死就真死了嗎?”
我十八歲便入佛門,並隨師父受戒。我尊重死者和她的遺體,有如尊敬佛,決不把對方當死人看待。師父說:靈台三寸,永保一息於一念間,肉體雖死,魂魄永遠不滅。


(二)卿惜三世緣、我流七孔血
基隆八斗子臨近的海灘上,突然漂來了一具腐爛不堪的死屍,全身被大魚小魚啃齧得幾乎體無完膚,連臉部也無法辨認了。這死屍浮浮腫腫地,脹得好象一具充氣玩具人,可說整個變了形。
來辨認的民眾很多。但大家看了以後,都表示:實在腐爛得太厲害了,不管他們怎麼樣地仔細看,都一點也看不出來。
我請警察先生拜託民眾們排一下隊,儘量成一直行,然後再依次一個接一個來,並請大家再靠近點,儘量看個仔細。
許久許久,仍然沒有人認得出來,或許屍體那張臉已完全變了形,加上屍臭太難聞,使人受不了,以致大家沒有辦法停留太久吧!
正當我一籌莫展時,警察先生突然跑來告訴我,現場外有位中年婦人,由讀初中的女兒陪同前來辨認,但不敢進來,不知如何是好?
我說我親自出去帶,畢竟女生跟女生比較沒有距離。
這位中年婦人到了現場,還是不敢靠近。我便不敢太過勉強,只好先牽着她女兒,陪着她一起,一步一步地跟着隊伍慢慢向前行。
當她女兒靠近時,突然,在場圍觀的民眾大聲驚叫了起來:“屍體怎麼流血了!屍體在流血了!”
我定睛一看,真的好怕人唷!只見那屍體:一雙睜着大大的眼睛,兩個鼻孔,兩個耳朵,還有嘴巴,都淌了一大堆鮮紅的血,從眼角、嘴唇角、耳門、還有嘴唇上兩道鼻孔,緩緩地流了出來。
真的好可怕唷!
我趕緊請那中年婦人靠近前來看看這情景,並請她一定要仔細好好端詳清楚,因為見了她女兒會七孔流血,應該不會沒有關係才是。
那中年婦人才剛靠前,彎下身,突然失聲嚎啕痛哭了起來,而那初中女生也倒在她媽懷裡,跟着大哭特哭。
那中牟婦人終於認出死者的假牙,她對着屍體喃喃自語地講了一大堆,但海邊風太大,海浪又吵,加上哽咽涕泣,根本不知道她在說些什麼。
然而,這屍體聽了這些話,他原本睜着大大的兩個眼睛,竟然奇怪地自己慢慢地閉了下來,並且從眼角里迸一滴一滴的眼淚,連上下兩片嘴唇都在微微地顫動,似乎有什麼話要交代一般。
我覺得好害怕唷!這人不是死了嗎?
我回到辦公室,心裡還有餘悸。真的,我有千千結:“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甚至也腐爛了,為什麼還跟活人沒有兩樣,會流血、流淚呢!”
我越想越害怕。我問一些較年長的同事:“人死了,不是死了就死了嗎?”
大家都不說話,只對着我笑,好詭譎唷。
(這事件是海釣客被瘋狗浪捲走,沒有他殺嫌疑。這中年婦人,後來經證實為死者之妻,而小女生為其幺女。)


(三)在信的人,凡事都能
焦黑的屍體,赤裸裸地,縮蜷成一團,好是僵硬。顯然是殺人滅跡,被人用汽油等易燃物燒過。
當時,死者已面目全非,不知如何辨認。我們的主管認為舉凡疑難雜症,還是女生出門比較細心,所以,又指派我陪同法醫前往驗明死者身分與死因。
我們透過媒體,發布新聞,並呼籲民眾前來幫忙辨認。由於天氣非常晴朗,而好奇又是人人都具有的天性,來湊熱鬧的民眾很多很多。
我和法醫忙着做筆錄、測量、繪製現場圖記。
民眾越聚越擠,也越靠近死者屍體,我請求警察先生別讓越逼越緊的民眾,破壞了現場。
突然,不知什麼緣故,這焦黑的死屍,竟然翻轉身軀站了起來,瞬間又撲向前方,伸展開兩手,緊抱住一位圍在第一線的年輕小伙子後,這屍體很快又與那年輕小伙子一起向前倒了下去,我親眼看了這一幕,嚇得目瞪口呆,幾乎已嚇破膽了,我失常地大聲喊叫又喊叫:“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好多天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隨着,我便不省人事了。
我醒來時,已發高燒在醫院躺了快一周了。聽護士小姐說,我好幾天都一直尖聲驚叫着:“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這人不是已經死了嗎?”
十天后,我逐漸恢復語言能力,一句一句慢慢講,結結巴巴,而全身也仍然不自禁地顫抖不已,我想我這一生已註定永遠不可能走出這令人恐怖的陰影了。
同事一個接一個來探望我,據說被緊抱不放的那位民眾被救開時,已斷氣了。焦黑的死屍,兩手又僵又硬,像上了石膏,沒有人能扳動一分一毫,後來,請來了專家,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強把活人給硬拖了出來,但早已沒有生命跡象了。
這次事件,使我們單位的主管,從此改變了男女平等的觀念,再也不敢讓我去驗這類含冤橫死慘不忍睹的屍體,畢竟小女生連小小蟑螂都怕,怎麼能碰這種大場面呢?
這個案子明察暗訪,耗時約一個多月,總算破了。很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兇嫌竟是那被焦屍掐死在現場的年輕小伙子。
我近四十年來,一直在想:“人死了,就真死了嗎?”到今天,我還會不寒、而栗,還會做惡夢,也還會突然不能自主地尖聲驚叫:“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這人不是早就死了嗎?”
醫生說:我這病是瞬間刺激太大,被驚嚇過度引起的。
唉!誰能解開這個謎,誰就必能為我收魂壓驚,因為我的病還一直治不好,但世上真有這種高人嗎?


(四)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個朋友在新店經營電子零件工廠,業務非常興隆。他決定擴廠,併到大陸投資。
他打電話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為他的鴻圖大展而歡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與他太太抱着不滿三歲的小寶寶,一起回南部省親,並向父母稟報他的新計劃,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將來在資金調度上會發生不必要的困難。他父母雖然不是什麼大財主,但手頭尚握有祖產幾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錢應該都不是問題。
他來找我辦點公事。我說:“打父母念頭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說不定還會遭到天譴。”
他說他是獨子,將來這些田地,也一樣是他的,早給晚給都是給。
我很鄭重地告訴他,祖產是有毒的,不能花,會遭祖先懲罰。他很生氣地頂撞我說:“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簡直讀的書全白費了。”
我知道再講也只徒惹人厭而已,乾脆閉緊嘴巴不說了。
星期六,他們一家三口就照原訂計劃出發了。
星期天,我們事務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來找我了。兩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淚、一把鼻涕。我聽了也忍不住哭了。因為我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濃霧中,被兩部大車一前一後夾死在中間,車子成了一堆廢鐵,而他們夫妻也成了一團肉醬。
兩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總算把這一段話給交代清楚了。接着,兩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們去高速公路警察隊領回孩子,因為他們實在不懂法律手續。
我好驚訝:“孩子沒死?這哪有可能?”
原來在連環車禍現場,當大家忙着救人之際,據說有位年輕太太自稱叫OOO,雙手抱着這不滿三歲的小兒子,親身快步跑來託付給收費站的小姐,說她有事十萬火急,等忙完了,再回來帶走小孩。車禍現場終於一一清理完畢,死的、傷的,也全救了出來。但好久好久,卻一直沒有人來抱回這小孩。警察透過手提擴音器來大聲呼叫,也沒看到這位年輕媽媽出現。
這時,警察先生突然想到,會不會是車禍中的受傷者?
果然在名單中找到了這年輕媽媽所說的名字。不是傷者,是死者。她是被夾死在撞爛的車子裡頭,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地被夾出來的,所以,認也無法認出來。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車禍現場撿拾的各死者證件全匯集在一起,然後叫收費站小姐前往指認,是否確實是在死者裡頭。
這堆遺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里摔出來的駕照、身分證……等。收費站小姐看到一張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輕媽媽,一點也沒錯。就這樣,警察隊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通知他們來領回屍體、領回哭鬧不已的小寶寶、領回死者遺物。
收費小姐一臉困惑地問:“那位年輕媽媽如何把小孩抱出來給我?收費站離車禍現場很遠,用跑的能到嗎?她從頭到尾都被夾死卡在撞爛的車子裡面,而且是一小塊一小塊被夾出來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單獨一個人脫困地走了出來,而小孩又為什么半點傷也沒有,連輕微擦破皮都沒有,到底這小孩怎麼被抱出車子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沒想出什麼合理的解釋,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還有我,也一樣找不出任何答案。現場記錄也查不出半點蛛絲馬跡或線索。回程,在小孩哭鬧聲中,我好納悶:“人死就真死了嗎?”


(五)我死我生死復生
這件事發生在一九四五年,台灣剛光復,當時我才六歲。
台中市有一位非常有名的助產士,接生技術十分老練、十分老到,所以,我們都尊稱她為“老產婆”。當然,我也是老產婆所親手接生到這人世間來的。當時,我爸是抗日的台獨份子,也是日本政府的頭號通緝犯。每次,日本政府抓不到我爸時,便抓我媽去充當人質,並嚴刑拷打,以逼問我爸的下落。我就是在日本政府的政治監獄裡被踢出來的,這老產婆在我掉到一半卡住時,趕來救我媽和我的命。所以,老產婆也是我們的救命恩人。我出生不到一年,便罹患地中海貧血症,也因此而變成低智障。老產婆覺得很歉疚,每次都告訴我外婆和我媽說:“真沒想到把您們的孩子接生成這副樣子。”
我六歲時,突然肚子一天天大了起來,像懷了身孕似地。我外婆和我媽便央求老產婆為我檢查,是不是有了孩子沒生出來。譬如雙胞胎或連體嬰等等。
由於老產婆很忙,一會東家求,一會兒西家請,根本連坐下來喝杯茶的時間都沒有,她哪有可能為我作詳細檢查呢?她要我外婆和我媽把我交代給她,隨在她身邊,這樣她一有空檔,便可隨時隨地為我一項一項地作必要的檢查。因為肚子脹得太大,便會有生命危險,所以,我外婆和我媽只好勉強同意了。
這老產婆似乎與我有緣,一直非常疼我。
有一天,夜已經很深了。有一對老阿公與老阿婆來找老產婆,請她趕緊去為他們難產的媳婦接生。老產婆匆匆忙忙牽着我,背着一個黑色有十字記號的大皮包,叫醒拉三輪車的伯伯,馬上就出發了。
老產婆與那對老阿公、老阿婆約在大里鄉快靠近七將軍廟的地方相候。這條路不大,但由台中往霧峰,這是一條必經之路。
我們到指定會面地點後,又拉了一小段路,便沒有辦法坐車了。眼前全是彎彎曲曲的羊腸小徑,好多矮小房子很雜亂無章地擠在一起。老產婆緊緊地牽住我,好後悔帶我這麼小的孩子來走這麼小的路,何況天色又黑又暗,連一盞路燈也沒有。甚至,有些地方,又坎坷、又顛簸,還是拉三輪車的伯伯背着我才能平安地走過去。
我們終於到了一間又矮又小的違章式平房。有個女人躺在床上呻吟哀號。老產婆立刻打開黑色醫藥箱,拿出一大堆醫療器材。她叫我到外邊等,不要進這房間。
老阿公、老阿婆拿了好多顆大糖球(又叫金含)給我吃,但我卻好想睡,因為夜已這麼深了。
不久,那位阿姨已經不叫了,反倒是哇哇地一陣又一陣的小娃娃哭聲,好吵好吵,幾乎把我的睡神全吵走了。我覺得好討厭唷!
老產婆說:“恭喜您們喜獲一位麟兒,是小男生,好棒唷!”
老阿公與老阿婆很高興,但也很不好意思地告訴老產婆說:“我們家境不好,實在沒有錢付您接生費,請您原諒。”
老產婆說:“不必擔心,只要孩子能順利生了下來,母體也平安,就可以了。至於錢,有沒有,給不給,都沒關係。”
老產婆說明天、後天都會準時來幫小娃娃洗澡。老產婆轉過頭來又叫拖三輪車的伯伯,把帶在身邊的嬰兒服、睡袍、裹毯等,全拿進來送他們,好讓小娃娃也能溫溫暖暖。
我們照規矩,如期為小娃娃洗了三次澡,也幫產婦換藥、修補撕裂的產道傷口。總之,老產婆很盡責地幫那阿姨做了所有該做的一切事,那阿姨很感動又很感激。
臨走,那阿姨對老產婆說:“這小女孩是您的嗎?她的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
老產婆摸摸我的頭,要我向那阿姨敬個禮,大聲說謝謝。我真的做到了,我這低智障,傻傻地,哪懂什麼?但那天,我真的會敬禮,也會大聲說謝謝,老產婆好高興。我相信那時的老產婆一定暗暗笑在肚子裡,像我這種小孩子,能活過年底就夠慶幸的了,怎會有什麼學問、地位、福氣呢!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剛剛有點亮,有警察來找老產婆說:“大里公墓上,發現有一個男棄嬰,身上裹着一條嬰兒小毯子,印有您產房的名牌。”
老產婆聽了很着急,馬上叫拖三輪車的伯伯,趕快準備出門。老產婆問:“現在小娃娃放在哪裡?”
“在派出所。”對方答。
老產婆以最快速度趕到了派出所,抱起小男嬰,小心檢視,正是那老阿公、老阿婆的媳婦所生的,一點沒錯。
老產婆把小男嬰抱到我背上,要我背小弟弟,我好高興。警察先生拿了一條小背巾,幫我捆得緊緊地。
我們一起去找那老阿公和老阿婆,問問看他們到底怎麼了,為什麼連自己親生的小寶寶都可以丟掉呢?
我們來來回回地找了又找,就是找不到那一大片的低矮小平房,也找不到老阿公、老阿婆的家。我們請教了七將軍廟附近的住戶,大家也都說不知道,甚至連聽都沒聽過。
警察先生說:“這裡是我們的管區,為什麼我們也從來沒聽說過呢?”接着又說:“會不會就是發現棄嬰的那處大公墓?”
老產婆說:“我接生的地方,明明是一排排小平房,根本是一般人居住的小社區,哪會是死人的墳墓呢?”
老產婆說我也跟着每天去,如果是墳墓或公墓,我這六歲小女生豈不早就嚇死了。
警察說:“何妨試試看,不也很好嗎?”
老產婆說:“可是我不知道對方的名字,連姓什麼都不清楚。”
警察說:“您想想看,那老阿公、老阿婆叫她媳婦什麼名字?”
老產婆靜靜地慢慢想,終於想出對方叫什麼。於是,警察們開始一一核對墓碑上的名字。
果然不出所料,找到了生產的那女人的墓。
警察根據那墓,查出他先生的姓名和住址。
老產婆和警察大人一起按址拜訪了這小男嬰的爸爸。老產婆說:“這小男嬰是您夫人四天前所生,是我親手接生的。”對方很疑惑,怎麼說都不相信,他說:“我太太已死了一百多天了,怎能再生小孩呢?難道她還活着嗎?可是,她是我親眼看她被埋葬的,怎會有錯呢?”
老產婆說:“您太太死的時候,有身孕嗎?”
對方答:“有,大約七個月左右。”
老產婆說:“那就對了,到前幾天,不正好是滿十個月嗎?如果您堅決不信,是否可以請人開棺,驗驗看您太太所懷七個月大的胎兒,是否真的生出來了?”
對方還是面有難色,一點也不肯同意。
警察大人說:“我們可以發強制命今,到時您不開,我們還是一樣照開。”
那人只好認了。
第二天,由派出所派出了好幾個警員到場,請來的工人也來齊了。挖開墳墓,開了棺,那躺着的女人,正是生產的那位阿姨,她的胎兒沒了,肚子平平的。身邊還有一些老產婆給的藥和紗布、棉棒。這下謎底揭曉了。
老產婆說:“我真的是進了墳墓,真的是為死人接生嗎?”
對方似乎哭了,眼眶裡全是淚水。
對方說:“死人生的嬰兒,會是活的嗎?如何證明這小男嬰真正是我的親骨肉呢?
老產婆說:“您的父母不是也過世了嗎?他們的墳墓不是也在這附近嗎?是您父母到台中下來請我為他們難產中的媳婦接生的!”
對方便帶我們一大堆人,一起去看他父母的墳墓。警察先生也早已約到了一位法醫,請他幫忙監定這小男嬰是不是對方的真正骨肉。
法醫說:“挖開墳墓,開棺!”
法醫又請老產婆從我背着的小男嬰身上抽出一小針筒的血,把這血滴在對方父親的骨頭上,一下子全吸進去了。
法醫一本正經地告訴對方說:“這小男嬰絕對是您的至親骨肉沒錯。”
回到家後,老產婆要開出生證明,連同小男嬰送去還給對方。我哭了,因為我好想留下這小弟弟。老產婆說:“人家的,就是人家的,怎能不還呢?”
我們到了對方的家,那古老的房屋中間有個大廳,擺祖先牌位,牆上掛着一張張大照片,我好奇地抬頭一一仔細看了。我告訴老產婆:“您看,拿大糖球給我吃的老阿公,泡茶請我喝的老阿婆,還有生產的那位阿姨,全在上面,拍得好象唷!”
對方靜靜地聽我邊稱呼邊指,楞楞地注視着我,而當我看完照片,低下頭來看他時我發覺大人也會哭,並且一哭就沒完沒了。
我把小弟弟還給了對方,我已背了一天又一天,我真的好捨不得。
老產婆看我哭成淚人兒,對着我說:“請你媽也為你生一個小弟弟,不是更好嗎?就別再哭了!”
後來,我一想到這小弟弟就哭,我媽怕我罹患嚴重貧血絕症的虛弱身體會崩潰,只好在我病情最為危急的十八歲,為我生下了一個小弟弟,但我還是想念我六歲時所背的那個小弟弟,到今天仍然一樣。
屈指算算,那小男嬰也該是五十多歲的人了吧?好神奇的小弟弟現在不知住在哪裡?他會記得我這小姐姐嗎?這世間第一個抱他、背他、愛他的人。
附註一:寫這篇回憶,我是邊哭邊寫的,所以,顯得很雜很亂,還請讀者原諒。當時,我從沒有背過小娃娃,包括真的娃娃,或玩具娃娃,而這小弟弟一出生時,那阿姨就讓我抱他、背他,這是我今生今世所抱所背的第一個小娃娃,而且是真的小娃娃,我怎能不想呢?我有自閉症,從六歲到今天六十三歲,我不知買過多少小娃娃,抱過多少小娃娃,背過多少小娃娃,但最為溫馨甜蜜的,還是我六歲時所抱所背的那位小弟弟小娃娃!
附註二:這位阿姨是這世界上在我六歲還低智障時,便相信我“心很漂亮,將來非常之好,學問很深,地位很高,福氣很大,壽命很長。”的第一人。對我今日的成就,影響非常之大。當時,連我父母都對我不抱任何希望。
附註三:經典上說:看到對方死的人,不能再看到對方活,只有不知道對方已死的人,才能不知情地看到對方活。老產婆和拖三輪車伯伯,還有我,都不知道那老阿公老阿婆以及那阿姨已死,所以,我們都可以看到他們為了應付緊急狀況而復活的真實情境,這絕對不是幻覺。但當您拆穿時,對方就破了。
附註四:活在陽間多久,便可積存多少的陽氣與太陽光子。當一個人死了,在墳墓里的魂魄,便只能靠他所積存的陽氣與太陽光子來延續他的陰間生命。所以,埋葬後再挖墳開棺,都會使已充塞的陽氣與太陽光子外泄外漏,一至點滴無存,這時,那人的陰間生命和魂魄,就很危險了。
活人只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而死人則吸收負的陽氣與負的太陽光子。活人活多久,他於吸收正的陽氣與正的太陽光子後所存留的負陽氣與負太陽光子就有多少。死人害怕正陽氣與正太陽光子,所以怕活人,怕白晝。
附註五:我背這小弟弟時,他的身體是溫溫熱熱的,而那老阿公、老阿婆則是冰冷的,那位阿姨的手也是又冰又冷。至於我自己的手呢?當然也是一樣冰,一樣冷。所以,那阿姨好幾次疼痛難忍時,都緊緊握住我這小女生的小手,而不會受到陽人熱氣的傷害,但那阿姨卻不敢碰她自己所生的小弟弟。
附註六:我們去幫小娃娃洗澡時,左鄰右舍一個接一個來找老產婆看病拿藥,老產婆都很有耐心地為他們診治,也幫他們打針、擦藥。老產婆說:這些人是不是沒錢上醫院,為什麼病得這麼痛苦,還不看醫生呢?有什麼困難嗎?
附註七:您可認真思考過:親人車禍死了,重病死了或其它不幸事故死了,就只需埋進土裡或火化就沒事了嗎?誰來繼續治療他們?誰來照顧他們?在陽間是病,在陰間還是病,在陽間是傷,在陰間也是傷。
附註八:槍決是很殘忍的暴行。因為槍傷使死者在陽間無法療傷止痛,而受盡折磨,十分悲慘。即使埋葬這類受刑人,也要先敷藥、包紮傷口、止痛,再入土。別以為人死了就死了。


(六)昨死今生悔已遲
賴OO是死刑犯。案發時他是某工地的主任,把前來預訂房屋的一位小姐給強暴後殺了,而且把這小姐身上所帶的巨款,全搜光了,真是惡行重大,令人髮指。
賴OO在警局所作的筆錄,對他非常不利,但他全一一自己招認了。不管這些筆錄上所記載的是什麼,他似乎都無所謂,既不喊冤,也不申辯一言半語。現場模擬時,他還一直請教警察們,這樣對不對,那樣對不對,真怕與警局所作的筆錄不符。
或許我自己是個貪生怕死的軟弱人吧,我始終認為貪生怕死是每個人都具有的本性,哪有犯了死罪,還這般認分認命,毫無掙扎的跡象,很令我百思不得其解。死刑犯不可能一審定案。我們的公設辯護人,也抽絲剝繭,尋找出好多有利的證物和證人,都可以證明他不是這件兇殺案的嫌犯。但賴OO不願意再上訴,他拜託檢察官別再為他的事費心了。他也拒絕公設辯護人的好意幫忙。
我好納悶,他到底怎麼了?為什麼活得這麼不耐煩?我一向都把被告當自己親人來關懷照顧,與他們感情很好,沒什麼大距離,所以,對於賴OO的毫無求生意志,我很不能了解,也很不能諒解。說真的,坦然面對死亡,豈是一件容易的事,他真能修到老僧入定嗎?
我很捨不得,我深信賴OO必有隱情。深夜,我由看守所所長帶路,從睡夢中把他叫醒,一起到會客室密談。
他剛開始,什麼話也不說,靜靜地低着頭,聽着我一句又一句的真心話,但任憑我怎麼講,他都不發一語。
後來,我忍不住哭了,越哭越失控,幾乎哽咽到哭不出聲來。他楞住了,呆呆地瞪着我:“請別哭了,我是死刑犯,哪值得您為我哭呢?我的生命連螻蟻都不如,您怎會這般為我牽腸掛肚呢?”
他也掉着一滴一滴的淚水,他說:“我告訴您好了,二十年前,我在高雄當兵,利用放假,和部隊的同胞一起到高雄大貝湖(現在的澄清湖)玩。大約下午四點多左右,我們看到兩位穿得很時髦的小姐,長得很漂亮,便動了歹念,合力把他們脅迫到一處遊客罕到的偏僻地方,施予輪暴,再把他們殺死,棄置在非常隱密的地方。我們把兩位小姐的衣服財物全部剝光、搜光,然後從容趕回部隊報到。不久,部隊移防,我們便遠走高飛了。”我問:“您這樣不會我心難安嗎?”
對方答:“我會,但我那朋友一點也不會。退伍後,我找我那朋友一起去自首,但他堅決不肯,因為他知道這是死罪。當然他也不准我自己一個人去自首。我多年來,時常對空祭拜這兩位小姐,祈求他們能原諒我。真的,我好懺悔,也願意接受國法制裁,一命抵一命。”
我問:“您應該已成家了吧?我看過您的資料是已婚。”
對方答:“我退伍後就成家了。我太太很賢慧,生有一男二女,大兒子在國立大學就讀,大女兒也在國立大學就讀,二女兒快升高三,在省女中就讀,明年可望保送國立大學。”
我說:“我聽他們說,您應該是冤枉的。我真想不通,您有這麼幸福的家庭,這麼優秀的子女,為什麼一點都不想活呢?”
對方說:“我二十年前在高雄觀光區殺死那兩名小姐,就已經死有餘辜了。那時,我就該接受國法死刑的制裁,但我卻一直苟且偷生,不敢面對自己的良心。最近,我那朋友的兩個女兒都被姦殺死了。他的大女兒畢業旅行時,因為不小心脫隊,而被歹徒盯上了,死狀很慘。他的二女兒讀夜校放學時,在自己家裡的巷口被綁到偏僻地方,強暴後分屍了,死狀更慘。”
我問:“難道您開始害怕了?”
對方答:“我看我那朋友的女兒,就想到我的兩個女兒。再下去,可能就找到我家來了。我怎捨得我兩個女兒因為我所犯的罪惡,而無辜被冤魂索命呢?我知道,殺人就該償命,也願意自己償命,但我只希望被我殺死的那兩位小姐,千萬別抓我兩個女兒去抵債,我願意自己被處死,來贖罪。”
我又問:“如果您不死,會怎樣?”
對方答:“我兩個女兒一定會死,這是惡有惡報,是絕對逃不掉的!”
我聽完後,一臉全是淚水,而對方也泣不成聲。我請守所所長先把他帶回去,而我自己則在那兒靜靜地淌着止不住的淚水。
我決定成全他的心願,也請同事們別再深入追究了。
賴OO處決後,一家大小的生活,頓時陷入困境,我在賴OO處決前,曾告訴他:“您請安心走吧。”
賴OO死得很平和、很安詳。
我請朋友開了一個小會,幫助他夫人做點小生意,並每年幫忙三個孩子註冊,直到大學畢業。其中,最小的女兒還出國讀到博士。這三個孩子應該都已五十出頭的人了。
我因三個孩子都已能自立,覺得責任已經完成,便沒有再與他們來往。
這三個孩子,對他們父親的無罪被判處死刑,都一直耿耿於懷,很不能諒解,也因此對我抱持不共戴天之仇。但我接受他們的恨,從不為自己作任何辯解。畢竟,這三個孩子總有一天,會自己長大而懂事。
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會有失足的時候,但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爬起,要勇敢面對,不要逃避。
本文賴OO為假名。每個人都有他的尊嚴,不容侵犯,即使是死刑犯也一樣。賴OO的子女非常上進,更不該受到傷害。無論您知否真實姓名,皆無權對任何人宣泄。
附註一:賴OO於處決前,留下三封絕筆書,一封給家人,一封給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另外一封給一名同事。據賴OO之夫人後來告訴我,那位在高雄一起犯錯的朋友,仍然不肯自首,有一次在卡拉OK店,碰到兩派兄弟火併,被不長眼睛的流彈所射殺。
附註二:賴OO知道這兇殺案是他的一名年輕同事干的,被害人的錢也是他拿走的。但據賴OO的夫人告訴我,這名同事的媽媽是寡婦,他的爸爸車禍死時,只留下他這名遺腹子。這名同事的爸爸是獨子,爺爺也是獨子,而且早就過世,留下他奶奶,三代就只有這一注香火,所以,賴OO心甘情願為他頂了,無怨無悔。
附註三:高雄那個案子,不歸我們管轄,無權過問。
附註四:賴OO的三名兒女,問過我:“阿姨,我爸為什麼非死不可?”我都告訴他們:“你爸為了挽救一個年輕人的一生,而替對方死。”我不能讓三個孩子一生所孺慕的父親形象,為此而破滅。我堅持給三個孩子一個偉大的爸爸,讓他們一生都能以自己的父親為榮,站在人前人後,都能毫無愧色。
附註五:賴OO的冤情,以當時罪證之明確,要為其翻案,似乎非常之難,所以,沒有人有把握。何況,賴O O本身不想活,即使神仙也救不了他。賴OO想一舉兩得,既為自己贖罪以保自己女兒之命,又為自己同事留住香火,按理也算值回票價,死而無憾吧!
附註六:賴OO的三個孩子都認為我養育他們、辛苦教育他們,只是在為我自己所誤判的冤獄,作良心上的贖罪罷了。
附註七:聖經說:“王啊!請您原諒他們,寬恕他們,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


(七)黃梁一夢誰先覺
這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我想應該可以公開了吧!
大約三十多年前,那時還是威權統治的圖騰歲月,我們的最高領袖在我們心目中是一尊崇高的神,我們被禁止談論無憑無據的妖魔鬼怪等迷信,也不提地理風水或靈魂輪迴等等,舉凡任何事,講的全是科學辦案。
我奉派到基隆服務。那裡是個熱鬧的大海港,各國人與形形色色的人都有。舞廳、酒吧、咖啡館可說比比皆是,所以,治安上的大小問題也層出不窮,真是五味雜陳。
在同事中,我是唯一有宗教信仰的人,日常生活里,點點滴滴,都嚴格持守戒律,從不敢稍稍隨便。
有一天,午覺時間,我做了一個怪夢:有位小姐站在一處獨棟房屋的門口,像是公家宿舍,從她身後還清清楚楚地可以看到街名及門牌號碼。這位小姐哭得很傷心,一直以哀求的眼神注視着我,似乎有事求我的樣子。不久,突然一聲慘叫,這位小姐的身體像爆開似地裂解成一小塊一小塊,令人慘不忍睹。
我時常作夢,而且時常是莫明其妙且毫無任何意義的亂七八糟夢。所以,睡醒後,便不當一回事,一古腦兒把這夢全丟到腦後去了。
然而,從那天起,我每天都做同樣的夢,看的都是同樣的情境,簡直看煩了,嚇得幾乎不敢留在辦公室里睡午覺。
但只要稍稍闔上眼,這位小姐就又出現了。甚至一天比一天清楚。我把這事告訴年長的同事,他們都勸我別太介意了。做夢是家常便飯。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是:天底下哪有連續七、八天都在同一時間做同樣的夢呢?
我終於忍不住把這事向上級稟報,請示這中間是否另有文章,畢竟我年紀還太輕,閱歷還太淺。
長官說:“夢中不是清清楚楚地有門牌號碼嗎?何不找兩名同事陪你一起去現場查訪,說不定去了就一切都有了答案,何必閉門造車來瞎猜呢?”
長官很疼我,也很信任我,就這樣把這夢當正事交辦了。
我們按址找到夢中所顯現的那房子。真的有,而且與夢中完全一樣。可見夢中那位小姐也必真有其人,應該真正存在。
因為這棟房子,外觀很像公家宿舍,而公家單位的宿舍,必須照會公家單位才能搜查,我們所掌握的,只是一場夢,怎能出公函呢?
我們客客氣氣請教這棟房子的主人,他說這是一般住家,不是公家宿舍,也不住公務人員,我們總算放下了忐忑的心。
我們先出示證件,然後很有禮貌地問這房子的主人,詳細說明我們的來意,我們告訴他,目前只是初步拜訪,我們尚沒有充分的資料得以進入法律程序,所以,就他的立場而言,他可以拒絕我們。
真沒想到,這房子的主人非常憨厚善良,他很願意與我們合作,很願意幫助我們。
他還告訴我們,他這棟房子,是沒多久前,才透過掮客,向一位姓崔的人頂過來的。而這姓崔的資料,只需找代書查詢,就可問到。我們連絡到了代書,對方說這姓崔的已移民美國,早就離開台灣了。
我偷偷請教同事:光憑一場夢,就可以到別人房子裡,查東查西嗎?還好這家主人很幫忙,又很合作,他陪着我們仔細地一間一間地看了再看,但我們竟然什麼都沒看到,連個蛛絲馬跡也沒發現,真的沒有半點令人值得懷疑之處。
我們垂頭喪氣地回到辦公室,一五一十地向上級稟報我們實地勘察的結果。我說:“真有夢中那棟房子,而且完全一樣,也真有那門牌號碼,一點沒錯。可是,為什麼卻怎麼也看不到夢中那位小姐呢?她到底是誰?又在哪裡?”
長官說:“別急,慢慢來。只要因緣成熟,自會水落石出。說不定那位小姐還有難言之苦處,尚不便現身。但可以確定的事,是那位小姐必有冤情,要我們為她平反。千萬不可放棄,用點心,再接再厲!”
可是,我已經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了。
說來慚愧,這事我們已忙了快半個月了,到今天,卻什麼頭緒也沒有。我覺得我好對不起同事,我好想放棄,畢竟這只是一場虛無縹緲的幻夢而已!但我的長官不僅一點點責怪也沒有,反倒慈祥和藹地一再鼓勵我,別灰心。
第二天,我又請求長官派兩名男同事陪我去現場。我請教那棟房子的主人:是否有位年輕小姐,住在這裡的地下室?那主人感到很奇怪,這棟房子哪有地下室?他拿出產權證明及平面圖,讓我們了解這房子的全盤結構,果真沒有地下室。
我又很失望地回辦公室,也再度很沒臉地向長官稟報,我一無所獲。
長官說:“你確定沒有地下室?你確定地下沒有住人?”
我回到座位上,把長官的兩句話轉問同事,聽聽他們的看法。
其中一名同事若有所悟地哇了一聲,說:“我們明天多帶一些人手去,大家幫忙動動腦筋。”
又一大早,我們好多人出發了。
我們有兩件任務:
1、確定有沒有地下室?
2、確定地下有沒有住人?
到了現場。我們請求主人讓我們再次一間一間地詳審細查。這房子是老式的,但大廳卻裝潢得很高雅,連地上的水泥都是新鋪上去的。
同事說:“這大廳的水泥是新鋪上去的,但為什麼只鋪大廳,其它一房一房都已破破碎碎,為什麼卻連修也不修呢?”
我們請求主人准我們明天請師傅來敲開這水泥,我們覺得這水泥有點不尋常。
回到辦公室,我把所見所聞,一五一十稟報給長官,請他表示該如何下手。
長官出了手諭,正式出搜索票,一道陪我們去那現場。
長官說:那水泥底下,應該有玄機,可能是地下密室或不能公開的秘密
那天,我們正式依法執行公務,敲開了那大廳的新鋪水泥,挖了大約一個人深,赫然發現埋有兩個馬口鐵打造的大儲藏桶,加蓋,而且密封。
我們請那主人前來說明,他說他一點也不知情,也不知裡面裝的是什麼?我們通知有關單位會同前來開驗,以防百密或有一疏。
兩個儲藏桶終於打開了。令人不敢置信的是一堆小肉塊,好好地沒有什麼腐爛。我們請法醫及助手們把小肉塊全部拼湊出一個人的樣子,十分完整,就是少了這死者的頭。
我們開始緝捕殺人分屍的兇嫌,但他已移民美國,我們有什麼辦法呢?
長官說:“我們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時,我們可真的很扁,因為不只拿兇嫌無可奈何,甚至連這死者究竟是誰,都還查不出來。我們全部陷入膠着了。
好幾個月以後,基隆關查到了煙毒走私犯,逮到了主嫌,解送到我們這兒來。
在看守所,這主嫌一到夜晚,就不知何故,嚇得魂飛魄散,哀號慘叫,而且嘴裡不停地喊着:“救命啊!有人頭要殺我!有人頭要殺我!”聽說那人頭一到夜晚就一定出現,在半空中飛來飛去,一會兒瞪眼,一會兒伸出長長的舌頭,一會兒吐痰,還不停地罵個沒完沒了。長官說:“或許這人與分屍有關,帶他去冷凍庫看看屍體,再押去那房屋看看他的反應。找那房東來指認,他的前手是這人嗎?”
當這人一眼看到被分屍後再拼湊成的屍體時,他禁不住自己跪了下來,後來到了那命案現場,他更嚇得胡言亂語,有如中了邪一樣。
終於老天有眼,明察秋毫。這件分屍案果然自己破了。
人頭也循線索找到了,正是夢中那位小姐,是位大舞廳的當紅大舞女,由於知道煙毒走私的重要秘密,被殺人滅口了。
全案到此,總算告了一個段落,這殺人兇嫌,既販毒又殺人分屍,實在太過兇殘狠毒,經過一審再審終於伏法了。
這件刑案,從頭到尾,應該不是我們破的,而是被害人自己託夢、自己顯靈破的。
經典上說:“犯罪的手法,無論如何周延,都必有破綻,所以,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凡您所知道的,天一定知道,除非您讓自己也不知道。”
附註:本文之敘述與公家之正式記錄或有所出入,此乃不得不爾,尚請見諒!


(八)道成肉身鬼神欽
台中市民權路火災,整排樓房陷入一片火海。
一名婦人,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抱着一個小孩,只見她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裡跑進去。
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又抱着一個小孩,只見她一樣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又回頭往火場裡跑進去。
又過沒幾分鐘,這婦人又再從火場內匆匆跑了出來,手上仍然抱着一個小孩,她習慣地又把小孩往地上一放,馬上回頭又往火場裡面衝進去。
當時,火場的火勢已猛烈到極點,不管是誰,只要稍稍靠近,便必死無疑。大家看着這婦人正要衝進去,人人不禁失聲喊叫了起來:“快拉住她,快拉住她!”
說時遲、那時快。兩三個消防隊先生趕忙衝到前頭,擋住她,有的則從後頭緊緊拉住她。
“啪!”的一聲,這婦人的手斷了,手腕上的肉與骨剝離,掉了下來。
“啪!”地又一聲,這婦人應聲倒了下來。這時,令人驚奇的事出現了。
這婦人的頭髮全部變成灰,瞬間瓦解崩散,掉了一地,而婦人的衣服也一樣,全部變成灰,掉到身上一絲不掛。急救人員匆匆趕到。不料才一摸,這婦人的肉已是稀稀爛爛,全被火場內的大火煮熟了,沒有一處仍是活人的生肉。
好多人哭了。好可憐的媽媽,為了搶救自己的子女,就這樣犧牲了。
法醫說:“您們說這婦人是往火場裡跑時,被您們阻攔下來的?”
消防隊的幾位先生說:“是呀,一點也沒錯!”
法醫說:“煮熟的人,怎麼還能跑呢?她很早就已被大火煮熟了,”
後來,清理火場,不幸還有一個小孩被燒死了。圍觀的群眾和消防隊先生都很自責:“當初為什麼要阻攔她呢?害她不能衝進火場裡救出她最後一個孩子,反正她早已燒死了,再跑進去幾次,也沒關係呀!”
這時,有人好奇地問:“她第一次從火場裡衝出來時,她已經死了,但一次、二次又衝進火場裡,救出她兩個孩子,她真死了嗎?她真是死人嗎?”
她所救所抱出來的孩子,個個都是從熊熊烈火中.硬是掙脫出來,卻沒有哪個孩子受到半點燙傷或燒傷,到底她是怎麼把孩子呵護出來的?
頭髮、衣服全燒成灰了,為什麼在倒下前,依然完好如初?
太多的疑問,只能無語問蒼天,我們都是非常科學的人,怎會有答案呢?因為這是很不科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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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讀過了, 謝謝三妹! 這樣的事真是很難解釋. /無內容 - 笑菡 02/26/09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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