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轉帖的文章就像一把鑰匙,輕輕鬆鬆的就打開了一扇門,讓我知道了如何去表達我在與黎昉的討論中想要說明白卻總覺得沒完全掰扯清楚的意思。文中提到的打醬油買鹽”的人生經歷確實是非常寶貴的人生經歷。寶貴之處,作者認為是在於由此能體會生活的不易,這當然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但真正的關鍵他並沒有認識清楚。
我認為關鍵點在於孩子拿着錢出家門到買到東西之前的那一段思想鬥爭:那麼小的孩子,還幾乎沒有一點的自控能力,卻拿着很多的錢(那時我拿一毛錢買菜,如果不買菜,可以買10塊糖,或5包玉米花,或3根小豆或紅果冰棍或3包糖米花+剩1分,或2根奶油冰棍或一根大雪糕),其中的掙扎可想而知。像旗風說的那種錯誤,我犯了可不止兩回三回。從回家後的挨罵中體會到生活的不易;從再下次盡力克制自己中學到了管理自己。而且這種學習是一種主動學習,因為錢在自己手裡,理論上是可以花的(有些人可能認為,能花當時也不敢花,怕挨打。我不知道別人小時後如何,不過我小的時候經常明明知道回家要挨打,想做的還是做了)。這種能力是一種大能力,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現在很多家庭里孩子能接觸的錢就是零花錢,要麼就得自己掙,我是不贊成這樣的教育的。這種被動的學會管理錢讓孩子很少有機會看該不該花,只能看TA的錢夠不夠做。很容易導致的結果是:摳小錢,延伸的結果是不會用大錢。
所以我覺得要讓孩子有接觸家裡其他錢的機會,也就是給TA犯錯誤的機會,然後順勢引導。 至於打工,我並不反對,但是態度應該主要是讓孩子體會到掙錢的不易而不是掙錢自己用。在孩子有接觸家裡其他錢的機會後,很可能對打工的錢不屑一顧,這樣就達不到效果。所以要規定好只要做這件工作,就至少要維持多長時間,在維持這個工作的同時,肯定能體會到掙錢的不易。這兩種做法加起來是不是就可以看作是現代版的‘打醬油買鹽”的人生經歷‘?
謝謝mot的轉帖,又讓我提高了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