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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打孩子
送交者: 丁頁 2005年08月12日22:23:59 於 [海 二 代] 發送悄悄話

有些孩子從小怪巧,說話嗓門大一點就能把他/她唬出眼淚來,這樣的孩子是當然用不着打的。當然,並不是說有的孩子就非打不可了。我還是主張能不打就不打的。但是有的時候,道理講不通,又沒有其它有效的方法可以立即中止並且防止以後再次發生,一點點皮肉痛可以很好的讓小孩建立起一種條件反射。

打個比方,小孩子都喜歡灣牆上的電源插座,(聲明:這只是一個比方,當然現在有很多保護裝置可以防止小孩接觸到那些插座,這僅僅是一個比方)你跟小孩子說那很危險,但是孩子是不明白什麼是危險、危險到什麼程度的。假如你能做到眼睛一刻不離開孩子,不讓孩子有機會去摸插座,那麼孩子完全可以免受皮肉之苦。否則的話,就只有依靠“打”這個簡單有效的方法了。每次小孩去玩插座,在重複講道理的同時,讓孩子受到一點皮肉之痛,他就能很快明白“危險”的意思了。這個例子中,我是情願孩子被打一百下屁股,也不願意他被電觸着一次。

另外象原貼http://www2.bbsland.com/child/messages/42213.html中的例子,“他現在常常對我們的話充耳不聞,要麼沒有反應,要麼左右言它,或者採取拖延策略。對“STOP”和“NO”基本上不予理睬”,這種情況要給小孩一點懲罰了。要讓小孩建立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意識。短暫的皮肉之苦可以避免長遠的麻煩。

還有一點,就是要現開銷,不要秋後算帳。小孩子的記憶是很短暫的。如果他/她犯了錯,要當場指出,如果要罰就要當場受罰,不要事後來罰。因為過一會兒,孩子可能已經完全忘了自己做的事了,罰了只有反作用。

還是要再重申一點,打孩子不是目的。不過是對孩子的一個比較有效的“暫停”的命令。假如有其它非“暴力”的方法可以在很短的時間達到同樣的目的,那麼也不需要用“打”了。TIMEOUT也要看怎麼運用。很多家長也許更傾向於關黑屋子,我倒是覺得關黑屋子對孩子心理上的傷害比肉體上的傷害更重。這一點,從孩子的哭聲上可以感覺到。

也有人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家長自己不喜歡挨打就不應該打孩子。這話不絕對。打個比方,沒有人喜歡受規則約束,那麼你也可以不給孩子約束任何規矩嗎?我想除非你是上帝本人了。

孩子要不要打,該不該打,可謂見仁見智了.其實,打和不打,都不要走極端。具體到人,到事,都可以有不同的說法。歡迎對於具體事例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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