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孩子入全托增強主動性
兒童人格的發展形成需要經過幾個順序不變的階段,每一階段都有與之相應的發展任務。階段任務完成得好,就能幫助兒童形成積極的個性、品質,反之,就會給他們的心理造成不良影響。4—6歲的階段任務主要是培養孩子的主動性,這一年齡段的孩子比較適合入全托幼兒園,因為多項調查顯示,全托的孩子往往比同齡人更加獨立自主,也更加懂事和成熟。
孩子進了全托幼兒園,接受的第一個思想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家被父母包辦的吃飯、穿衣等,都會在老師的指導下,一一學會並嘗試去做,因此比同齡人更早地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另外,孩子離開父母的庇護,和同齡人一起吃,一起睡,一起學習,一起玩耍,遇到困難自己解決,發生爭執自己和解,這能夠鍛煉他們的人際交往能力,使他們較早地融入社會。
小孩子和內向的孩子不宜入全托
但是,如果孩子小於三歲半,階段任務就不是培養主動性,而是讓他們感受關愛,形成良好的親子關係了,這個年齡的孩子就不適合入全托。很多家長都以為,把孩子送全托,可以讓他們接受專業的生活護理、心理保健和基本行為習慣的培養,同時自己周末也會把他們接回來好好“補償”,不會因此影響和孩子的關係。可實際上,再專業、再敬業的老師也無法滿足每個孩子個性化的心理需要和對親情的渴望,家長的這種做法,說嚴重了,是對孩子的情感剝奪。因為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語言滯後,很難表達出自己的需要,但情感已經發展完全,對父母有強烈的依戀,如果一連五天見不到親人,他們會產生不安全感,萬一再受到委屈找不到合適的傾訴對象,對其身心發展更是不利。
另外,和性格外向的孩子相比,內向的孩子不宜入全托。有些家長以為把他們送全托,多和小朋友交往,會讓他們變得開朗、大膽起來。實際上,天性害羞、膽怯的孩子因為不善於表達自己,經常會潛意識地壓抑自己的需要,受了委屈、遇到不開心的事都會藏在心裡。而幼兒園的老師又不可能只把注意力放在某一個孩子身上,所以他們的心結很難被及時發現,長此以往,孩子會更壓抑,不利於將來個性的發展。
補償孩子得注意方式
不管家長是出於工作的壓力,無奈地選擇了全托,還是出於培養孩子的考慮,對全托寄予厚望,都得首先了解,全托幼兒園並不能替代家長的關愛和教育。尤其是兩三歲的孩子正處於心理第一反抗期,喜歡和父母對着幹,不好管教,這時父母千萬不能有“孩子太調皮,乾脆送幼兒園算了”的想法,因為這個階段的孩子最需要的是父母耐心的教育和引導。
此外,父母必須在雙休日多花時間和精力關注孩子,補償對他們感情上的虧欠。平時最好也能抽出一兩個晚上把孩子接回家,陪他們出去玩玩,聽他們講講托兒所的事,以便及時發現孩子情緒上的變化,加以引導。不過,一些家長因為送孩子全托,覺得內疚,所以一到周末就想法設法地滿足孩子,甚至縱容他們發脾氣、耍性子,這種做法也不可取。補償主要應針對情感,注意和孩子的溝通、交流,培育他們開朗的性格,幫他們建立起心理的安全網,而不應為了求得自己的心理安慰,把補償變成溺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