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棄郎:十七歲的孩子到酒吧幹什麼?!(微博) |
送交者: 吾棄郎 2013年02月25日10:42:37 於 [海 二 代] 發送悄悄話 |
近兩日有點兒時間“八卦”,看到李雙江的幼子連續涉嫌犯法,頗為心痛。 首先向受害者表示同情和慰問,並對其不畏權貴勇敢告狀表示讚賞。 但是,下面這則公告,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發布通報稱,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接警後,分局立即開展工作,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控制。目前該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事拘留。 1. 李天一是一個只有十七歲的未成年人,他能喝酒嗎?何況這喝酒的地方是酒吧! 其父母是怎麼當的? 中國大陸難道沒有限制未成年人喝酒的法規嗎? 2. 李天一因其知名的父母,又開豪車打人犯事被勞教過,早已“臭名”遠揚。 受害者知道嗎?如果知道,為什麼還要跟其去酒吧喝酒? 如果她是一個未成年人,那麼同樣也是父母、政府和社會監督不力的受害者。 如果她是一個成年人,而且知道“李霸天”的年齡,那麼假如單單喝酒這件事情發生在美國,她是犯法的,酒吧也是犯法的。 我想表達的觀點:立法守法是一個“文明盛世”的關鍵指標。 相關博文鏈接:《假如畫面上是我的兒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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