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转帖的文章就像一把钥匙,轻轻松松的就打开了一扇门,让我知道了如何去表达我在与黎昉的讨论中想要说明白却总觉得没完全掰扯清楚的意思。文中提到的打酱油买盐”的人生经历确实是非常宝贵的人生经历。宝贵之处,作者认为是在于由此能体会生活的不易,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一方面,但真正的关键他并没有认识清楚。
我认为关键点在于孩子拿着钱出家门到买到东西之前的那一段思想斗争:那么小的孩子,还几乎没有一点的自控能力,却拿着很多的钱(那时我拿一毛钱买菜,如果不买菜,可以买10块糖,或5包玉米花,或3根小豆或红果冰棍或3包糖米花+剩1分,或2根奶油冰棍或一根大雪糕),其中的挣扎可想而知。像旗风说的那种错误,我犯了可不止两回三回。从回家后的挨骂中体会到生活的不易;从再下次尽力克制自己中学到了管理自己。而且这种学习是一种主动学习,因为钱在自己手里,理论上是可以花的(有些人可能认为,能花当时也不敢花,怕挨打。我不知道别人小时后如何,不过我小的时候经常明明知道回家要挨打,想做的还是做了)。这种能力是一种大能力,知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现在很多家庭里孩子能接触的钱就是零花钱,要么就得自己挣,我是不赞成这样的教育的。这种被动的学会管理钱让孩子很少有机会看该不该花,只能看TA的钱够不够做。很容易导致的结果是:抠小钱,延伸的结果是不会用大钱。
所以我觉得要让孩子有接触家里其他钱的机会,也就是给TA犯错误的机会,然后顺势引导。 至于打工,我并不反对,但是态度应该主要是让孩子体会到挣钱的不易而不是挣钱自己用。在孩子有接触家里其他钱的机会后,很可能对打工的钱不屑一顾,这样就达不到效果。所以要规定好只要做这件工作,就至少要维持多长时间,在维持这个工作的同时,肯定能体会到挣钱的不易。这两种做法加起来是不是就可以看作是现代版的‘打酱油买盐”的人生经历‘?
谢谢mot的转帖,又让我提高了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