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几天大家的评论,来说说我的感受吧。
(1)、贺不是一个诚实的人。为什么呢,第一,做出假结婚的事。第二,把一个刚出生不满一个月的孩子给素不相识的人。有困难的时候把孩子交给自己的父母,或托付给熟识的朋友,这谁都能理解。可是交与陌生人,我是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即使贺由于冤假错案,身陷牢狱,孩子的亲生母亲还在呀。对于一个爱孩子的母亲,我想应该没有什么理由能使她让自己的孩子离开一步。更何况几个月。
(2)想说给岳博士。你帮助贺赢得了官司,这很令人起敬(不论贺是英雄也好、狗熊也好)。就象幸普森案一样,谁都相信幸普森就是那个杀人犯,但是他赢了官司。大家只能说他的律师有本事。大家可以把你看成个英雄,可你硬要说贺是个英雄,你的人品就该打问号了。所以我劝您好自为知,打住吧。
(3)任何非要把这件事上升到国家、民族高度的人,真的是没有这个必要。贝家当初接受委托代养孩子,并没有因为贺是中国人。贝家后来想留住孩子也没有因为孩子是中国人,法院最后判决贺家赢,也不是因为贺是中国人。换个印度人、越南人也可能发生。
贺家的案子,应该说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启示。身在异国它乡,不管你入没入主流,我们永远是少数民族。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有可能遇到意想不到的事件。碰到这样的事情,不要因为自己是少数就自卑、退缩,要勇敢面对,据理力争,向外界寻求帮助。在美国这样一个有基本法律保障的国家,还是可以赢得胜利的。
(4)整个事件中,最可怜的是孩子。孩子的心灵创伤是无可避免的了。如果贺家只有贺梅一个,可能容易一些。父母可以把全部的爱给她。还有弟妹的话,就很难了。有弟妹,就有比较,如果贺梅是个敏感的人,那真是难上加难。既然贺梅已经判给了贺家,大家就祝福孩子吧。
(5)有人说贺要利用孩子赖在美国。我觉得也没有必要指责他。想想我们自己吧。即使我们都知道国内人们的生活已经快赶日超美了,可是为什么还有人前赴后继的来美呢。来的人还是要想方设法留下来。只是贺所用的方法太不可取了。相信这只是少数人而已。只要我们大部分的中国人能做到诚实、用正当的手段谋生。中国人的形象不会因为这一事件而被歪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