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有暇,净室静心,
偶得妙书,开卷拜读,
江君味农,金刚讲义,
义趣深远,究竟圆满。
昨夜方见,我兄垂问,
怠慢罪重,诚惶诚恐。
师兄有言,不论王侯,
略说一点,万望海涵,
似是塘塞,实非塘塞。
“一切有为法,皆梦幻泡影”,今日的“和谐社会”理念和过去的“什么下的什么斗争”理论,皆是有为法。“如露亦如电,当作如是观”。所谓有为法也就是缘生法,有生灭,无自性,故在明心见性之前,不值得认真追求。 :))
刚才正好看《金刚经讲义》一段,亦论及“革命”,兄请自观:
“外道皆不知性,儒家亦然。天命之谓性,性不由天命也。或曰:天命者,谓其法尔有之,此违孔子意矣。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又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成之者性。此天命为性之由来也。何谓法尔有之?孟子曰:食色,性也。性中奚有食色,乃无量劫来习气种子使然耳。此正误认识为性也。至宋儒周、程、张、朱,乃剽窃禅门门面话,(尚不足言皮毛,)大谈性理。既非佛,又非孔,误法误人,莫此为甚。凡先入彼等言者,佛理既绝不能明;孔子之真,亦为之障而不显。须知孔子六合之外,存而不论,故专就自天降命为言,虽不彻底,然能令人敬天命,畏天威,以立人道之极。故孔子实为世间大圣人。可佩可敬。孟荀皆未能深契。汉儒专重训诂,昧于大义,此犹有功。群经及其训诂,非赖汉儒考订搜集之力,后人何从明之,又奚从见之。宋人则别创一格,自以为直接心传,而不知孔学实因此而晦,其罪大矣。革命之废孔,实误认宋学为孔学耳,奚止毁谤佛法之罪已哉,可叹。”
http://www.dizang.org/jj/jgj/p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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