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广告服务 技术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简体 繁体 手机版
分类广告
版主:丁丁家长
万维读者网 > 海 二 代 > 帖子
吾弃郎:十七岁的孩子到酒吧干什么?!(微博)
送交者: 吾弃郎 2013年02月25日10:42:37 于 [海 二 代] 发送悄悄话

近两日有点儿时间“八卦”,看到李双江的幼子连续涉嫌犯法,颇为心痛。

首先向受害者表示同情和慰问,并对其不畏权贵勇敢告状表示赞赏。


但是,下面这则公告,令我百思不得其解:

北京市海淀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控制。目前该五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1. 李天一是一个只有十七岁的未成年人,他能喝酒吗?何况这喝酒的地方是酒吧!

其父母是怎么当的?

中国大陆难道没有限制未成年人喝酒的法规吗?


2. 李天一因其知名的父母,又开豪车打人犯事被劳教过,早已“臭名”远扬。

受害者知道吗?如果知道,为什么还要跟其去酒吧喝酒

如果她是一个未成年人,那么同样也是父母、政府和社会监督不力的受害者。

如果她是一个成年人,而且知道“李霸天”的年龄,那么假如单单喝酒这件事情发生在美国,她是犯法的,酒吧也是犯法的。


我想表达的观点:立法守法是一个“文明盛世”的关键指标。


相关博文链接:假如画面上是我的儿子...


0%(0)
0%(0)
标 题 (必选项):
内 容 (选填项):
实用资讯
回国机票$360起 | 商务舱省$200 | 全球最佳航空公司出炉:海航获五星
海外华人福利!在线看陈建斌《三叉戟》热血归回 豪情筑梦 高清免费看 无地区限制
一周点击热帖 更多>>
一周回复热帖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2012: 零加一中:全家三赢
2012: 美国大学招生时着重察看申请学生的10件
2011: 五瓣丁香:儿子的阅读经历
2011: 我的神最大
2010: 喂,这里有人吗?我是说,会说话的人,
2010: 天宇:女儿的理由(2)
2009: 多谢三妹菡姐
2009: 柠檬大师在吗?
2008: 怀念母亲的心声-介绍一首意大利歌曲 
2008: 看看美国医生是怎么治小儿发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