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我們接到附近海鮮餐館 Red Lobster 的折價券,龍蝦16美元一個,每桌限定兩隻,上面沒有說如果人多一桌有八個是否也只能兩隻。我們一家三口聞風而去。女兒那時還很小,她的食量我們從來不用單獨考慮,於是就點了兩個龍蝦。哪知女兒也是識貨的,那天胃口大開,吃了一塊又一塊,兩隻龍蝦明顯不夠。我就叫服務員再來一個。我問他能不能還是給我們折扣價,他說要請示經理。過了一會兒,他告訴我們經理批准了。我問,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能否告訴我,不打折是多少錢,他說是18元。酒足飯飽,付賬以後,服務生例行公事,問我們是否滿意,我連忙說,很滿意,很滿意,尤其第三個龍蝦特別好吃 (enjoyed most).
前兩個星期,由於種種原因,我們去附近一家很不錯的西餐館(Clyde)吃了三次,每次都是一人一個龍蝦。吃第三個龍蝦時,我對大家說,這龍蝦真是不貴,19美元一個,燒法似乎不複雜,但比家裡自己燒的明顯好吃。而且她們處理的很好,吃起來很方便,連我這種吃龍蝦的差等生都能吃得很瀟灑。太太補充說,現在超市一磅龍蝦也要8元。美國抓捕龍蝦不得輕於1.25磅,這些龍蝦似乎還不止最低重量,算一磅半吧,成本就要12元。我這時想起十多年前那三隻龍蝦,驚呼十多年才漲價5%,如果考慮兩家餐館檔次明顯不一樣,實際上比十年前更便宜了。我真要唱“資本主義好”了。這時i太太在一旁提醒,因為中美貿易戰,緬因龍蝦出口大減,否則哪會這麼便宜。我恍然大悟,不知不覺中,我兩星期已經“愛”了三次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