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在他的博文《事实与原则(1)-事实的定义》里誓言要发展休谟的思想。但是俺发现,他对休谟的话的解读完全是不顾内容的自由发挥和自说自话。于是写了一个评论。但很快就被兔子以“评论内容与本文无关”为由给删除了。毛主席教导我们说:“哪里有删贴,哪里就有反抗。”俺寻遍了俺电脑里的缓冲文件,也没能找到俺原来那篇留言。所以只好再重新敲打一遍:
光天化日之下,兔子竟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强奸休谟。俺早就感觉到了,兔子的逻辑之混乱,其实根本就是不可救药的。休谟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理性的全部目的,可以自然划分为两个部分,证明概念之间的联系以及寻求事实的真相。”到了兔子这里,却自说自话地歪曲为“休谟认为,人类理智的对象和概念的联系,是事实唯一的来源。”难怪兔子觉得思维是绝对的。原来按照兔子的意思,就连山上的每一块石头,也都是从人的脑子里蹦出来的。俺不知道兔子的脑子是咋长地,能把休谟的“该是啥,就是啥”,理解成“俺想啥,就是啥。”
关于事实和真理(fact vs truth)的关系,已经不是再什么争议问题。从认知的角度看,事实属于真理的一个特殊子集。事实就像秃子头上的虱子,是一种完全“做实”了的客观存在。一个真理一旦真实到事实的地步,就基本上不再有争论和辩解的必要了。所谓眼见为实,就是这个意思。人类的大脑对事实级别的真理,具有最高的共识度和认同度。
兔子将事实分为简单事实和复杂事实,说明兔子还没有搞懂真理和事实的区别。休谟思想的地位,在于他奠定了当今基于相对主义的科学实证主义的哲学基础。兔子连休谟的一句话都看不明白,还想要发展休谟的思想,如何发展法?休谟把推理分为两部分,真理层次和事实层次。寻求事件之间的逻辑联系属于真理层次,这就如同还没有被蒸熟的庆丰包子差不多,要继续放在真理的锅里蒸。而事实属于蒸熟了的包子,没有必要再放回真理的锅里继续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