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一天,兩女游泳隊上發郵於家長: 如果隊員與教練之間有什麼問題,請家長先讓隊員與教練直接取得聯繫,不管郵件還是面對面交流方式。歡迎隊員(八歲以上) 的父母給孩子機會直接與教練聯繫。
大女初中七年級後學校明確規定鼓勵學生任何問題自己與學校及老師取得聯繫。家長儘量不幫學生代言。
而到了高中後,學校更是希望學生與學校及任課老師及counsellor 直接聯繫而非家長做中間人解決問題。
這些措施許多華人家長有負面想法。主要是擔心孩子語言能力不足,表達不清自己而吃虧或受委屈。有些家長甚至覺得這些規定是對我族的歧視。
事實上,這種讓孩子表達自己(沒有中間代言人)解決問題的方式,對鍛煉他們的社會能力有非常大的幫助。甚至那些表達能力差,有心理障礙的學生都會受益非淺。
以我兩女為例: 小女性格中性。既不外向,也不內相。俺從她六歲左右就已放手讓她去面對一切不能解決的問題。與老師與同學,與教練相處時遇到難事或不同觀點看待問題時,她有求與我。我總是給她見意後,鼓勵她獨立去解決。之後把結果告訴我。無論好壞先肯定。再總結一下,下一次怎樣更好? 因此,如今快十一歲。基本不用俺再出面或去幫她解決任何事。(包括自己寫郵件找老師說明問題)有問題,她先會去積極處理,之後有困難,俺才見意。
大女性格內向,比較sensitive。常年過到問題比小女多不知多少倍。但俺同樣鼓勵她自己去面對。有時這對她非常困難。解決之前淚汪汪或有心理負擔。但俺還是告她不解決死不了,自己先去嘗試,不成功,我再出馬。哈,絕大部分情況下她也闖過去了。同樣不管結果好壞,俺也肯定後,再讓其再接再勵。她會挺驕傲自己解決了問題的。慢慢得,她也開始有自信自己去面對困難,想辦法自己先解決了。哈,她了解如果先求救於我。俺肯定不會說yes 的,除非她儘自己努力先去嘗試。漸漸地,解決問題的能力就有提高了。
就這一點: 自己解決矛盾的能力上華孩的確比較弱。家長總有一大堆理由擔心,抱怨而去代辦。兩女游泳隊總教練有次和我開玩笑道: 隊上有不少華孩的babysistter很盡職。哈,的確有這現像: 孩子到了高中後還不自己出面去爭取自己的義工機會,讓家長發郵件諮詢。初中孩子的比賽項目還要家長左一個郵件,又一個郵件與教練確定。更不用說小學階段的隊員,家長們關心地無微不至,等等等等。
在學校,一點小委屈家長們就介入指責學校不當比比皆是。事實上不少矛盾及偏見,誤會,只需要孩子多一點點勇氣去和當事人(老師或同學)溝通,也就沒那麼多煩惱。絕大部分老師非常歡迎學生自己與他們多溝通,這樣他們也可以多了解一些學生的情況,而能更好的幫助他們。
解決矛盾的能力到大學後會非常實用。因美國社會無論文化,人種,宗教,理念,習俗等及高流動性環境,造成需要有適應能力較強的個體才能遊刃有餘的學習,工作,及生活。不注重社會能力的培養,個體會在任何環境中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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