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在民論和民意合法性----東海微論
余東海
【主權】主權領域,民意至上,具有決定性和神聖性。無論其性質、品質如何,都得尊重。在主權問題上,民意知是非、明善惡,固然代表天意;民意不知是非、不明善惡,同樣代表天意。民意支持,天下歸心,當仁不讓;民意反對,民心不向,依禮而退。儒家政權必須、必然建立在相當的民意基礎上,任何時候都不能霸王硬上弓。我欲仁斯仁至,成仁在我;我欲王必民戴,成王在民。
【主權】主權在民並非惟民是從,而是要通過民意支持獲得君臨人民的權位和資格。為仁由己,為君由民。為君子不需要別人的同意,為君主則需要多數人民的同意。為師也一樣,不能自居。為家塾之師,需要東家邀請;為太學之師,需要祭酒邀請;為太學祭酒,需要朝廷邀請。邀請就意味着同意和支持。
【主權】儒家欲得君位,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有君德,即乾卦說的龍德,能夠承擔和勝任君王的責任;二有民意,得到多數民眾認可支持,這是儒家上位的社會基礎。兩個條件也可以稱為最高政治權力的兩重合法性。僅有民意而無君德,不配為君,應該安分守己;僅有君德而無民意,也不配為君,也應安分守己。潛龍勿用,高而無民,在下位而無輔,就不要奢望和妄動,否則動而有悔也。
【主權】在主權域,只有民意才能代表天意。天下只能是天下人之天下,主權只能在民。它不能在君,不能在族,不能在黨,不能在國,不能在儒,不能在佛,不能在人格神,不能在民之外任何東西。這是王道政治基本原則,無商量餘地,來不得絲毫動搖。這裡動搖了,就自外於儒家、自外於王道、自外於政治文明了。
【主權】人民同時擁有選舉權和否決權,是政治常態。特殊時期,選舉可以由精英負責,但人民任何時候都必須擁有否決權。這是主權在民最重要的體現。對於任何領導人,多數民眾不滿意,就可以取締其領導權。民眾是否滿意,需要自由和定期的表達,這就需要建立一定的程序機制,為民意表達提供制度保障。
【主權】主權在民,治權在君,教權在儒,民本政治也;主權在民,治權在君,教育自由,民主政治也;主權在君,治權在君,教權在君,君本政治也;主權在襠,治權在襠,教權在襠,襠本政治也;主權在民,治權在民,教權在民,民粹政治也。這是五種政治形態。君本、襠本和民粹政治,都是暴政惡治。襠本主義和民粹主義最容易苟合成為現代極權主義,當然各有所讓,民粹讓主權於襠,襠本讓部分治權於民。
【三權】有群友提出一君萬民論,一君在上,萬民在下。東海曰:在行政上,一君萬民論可以成立,治權在君。但必須補充兩點。其一、一民萬君論,主權領域,人民永遠為主,歷代君王皆客,主權在民。其二、一師萬民論,教育領域,儒家永遠為師,人民接受教導,教權在儒。
【君主】皇帝、天子、元首、君王都是君,君可分為家天下之君和公天下之君。湯武們,家天下之君也;堯舜禹,公天下之君也。新中華當將主權在民、君權民授、選賢與能之大同王道原則落到禮制的實處,為君權奠定紮實的民意合法性,讓君主成為名副其實的真正的君王。康有為說:“王者,往也。君者,群也。能和人者,皆君主哉。此孔子之大義也。”君王就是能群、能和人、能天下歸往的人。如華盛頓、林肯,就頗有君王風範。
【民意】輿論未必公正,民意未必正確,它們常會出偏犯錯,甚至錯誤地擁護惡人,選擇邪路。故在一定時間段里,某些邪惡人物和勢力也可能獲得輿論認同、人民擁護,在一定範圍、區域和國家擁有民意合法性。人世間唯有儒家聖賢才能允執厥中、大中至正,唯有儒家政治才能獲得天道合法性。
【政治】廣毅廳友曰:“最近對於民意與民情二字有較深感受。孩子生病了,不願吃藥,此之謂民意,父母知道生病了必須吃完病才能好,於是強制孩子吃藥,此之謂民情。中西政治之別由此而分。”東海曰:此言不無道理,然比喻是有限的,家庭與國家、家事與國事、父子關係與君臣關係官民關係同中有異。父子是天倫,父權不需要孩子同意;君民以義合,君主登基和政府建立,需有一定的民意合法性,沒有民意支持就非法。另外,除了有明確的制度規定者,即使決定權在政府和中樞的行政事務,也不能悖逆民意而強制。
【問答】問:民主是否實現自由的唯一制度手段和渠道?答:不是。只要有法治如新加坡和前漁村,有德治如傳統王道政治,雖非民主,都能為自由提供一定的制度保障。問:禪讓制和民主制有何同異?答:兩者最大的共同點是,都強調民意合法性,天下為公,主權在民。兩者最大的不同點有二:一、禪讓制下,只有精英群體才能選賢與能,民眾只有否決權,沒有選舉權;二、禪讓制非定期選舉,一為天子,終身天子。
【答客】或問:“如果強調民意合法性,有聖賢出,民眾卻不認同,而偏偏認同和支持一個暴君。難道也聽之任之承認其合法性?”答以兩點:一、政治僅有民意合法性是不夠的,一個違天悖理的暴君,即使擁有民眾支持,也不會被儒家認可。二、有聖賢出,民眾卻不認同,那就沒有辦法,聖賢也不能霸王硬上弓。
【擊蒙】或說:“儒家只有民本思想和民生思想,而沒有民權與民主思想。”東海曰:儒家民本思想,既重民生,也重民權。《尚書》強調民聽民視,《春秋》重民意,孔子反對防民之口,都體現了對民眾言論權的尊重。漢後歷代儒家王朝,都實行土地私有制和古典市場經濟,體現了對民眾財產權的尊重。同時,歷代王朝大都能尊重維護民眾的自由權,包括信仰、集會、結社、遷徙自由。《禮運》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雲,明確提出主權在民的觀點。在家天下時代,民權和人民主權受到一定的侵蝕是難免的。我們不能讓“歷史的局限性”局限了現代和未來。
【擊蒙】有廳友言:“如果教皇,教主,宗教領袖,儒家天道代言人,100%永遠正確,是應該讓他乾綱獨斷的,所有的程序都是為正確性,正義性而服務的。”東海曰:大謬不然,這是極權主義思維。謹說明兩點:一、在主權領域,只有民意才能代表天意,不容其他任何人代表,聖賢也不行;二、即使元首正確,大多數事務也不能乾綱獨斷,而需要廣泛徵求意見。如五嶽強烈推薦鯀治水,舜帝雖不以為然,也得試用一番。《洪範》說:“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這個關於政治事務稽疑決策的順序,值得深長思。自己良知判斷第一,其次是卿大夫群體、即領導團隊的意見,其次是庶民意見。卜筮代表天意,卻放在最後。蓋天意難測,卜筮難確,孔子自稱“百卜而七十當”,還有百分之三十失誤呢。只有特殊情況下才可違逆群臣和庶民的意見而元首獨斷。
【史眼】有廳友常言:“儒道文明與流氓家天下並不兼容,儒道文明的標配是仁義的民選社會”雲。糾正兩點:一、儒家家天下,於現實和未來或再無合法性,但不影響其其歷史合法性,歷史上曾獲得孔子和歷代聖賢認可,不可一概斥為流氓;二、元首的民意合法性來自於民意認同而非民眾選舉。由精英推選出來而通過民眾一定程序認同的元首,同樣具備合法性。故未來元首是否民選,可以另議。
【史眼】“受命而王”、“則天制禮”二說都對。在主權域,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意可以代表天意,受天之命即受民之命。“則天制禮”即依據仁義制禮作樂。仁義是人道的基本原則,仁者的明德光明。天道不在仁義之外。
《禮運》言:“禮必本於大一”、“禮必本於天”,又言“禮本於義”,又言“仁者,義之本”等,將大一、天、仁、義都視為禮之本。從根源處說,大一即天,是禮的形上依據;義為仁的節制,禮的精神基礎。仁則徹上貫下,上徹天道太一,下貫義德和禮制。
【史眼】選舉和科舉,各有各的轄域,完全可以並行不悖。選舉屬於政治領域,是制度性的選賢與能;科舉屬於教育領域,是文化性的選賢與能。通過選舉的授權,讓元首和政府獲得民意合法性;通過科舉的考核,把品德最優的文化政治人才選拔出來,讓他們在各級政府和重要崗位各盡所能。
【史眼】“王者以民為天”之說有正確性,又不完全正確。此言出自《史記•酈生陸賈列傳》,酈生說:“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唐司馬貞作《史記索隱》時註:“此語出管子。”管仲說:“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能知天之天者,斯可矣。”宋劉敞《公是先生弟子記》中也有近義之言。劉敞說:“君以人為天,人以君為天,天以人為天。” 此說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王道精神。《尚書•泰誓中》周武王言:“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意即天意。然復須知,《泰誓》是革命宣言,涉及主權問題,這是這句話的整體語境。“王者以民為天”和民意即天意的觀點只適用於主權領域。主權在民,民代表天。同時,治權在王,王代表天;教權在儒,聖代表天。
【史眼】在文化上,在道德真理和政治大義上,儒家是堅定不移的保守主義;在政治和禮制層面,採取怎樣的態度,因時因地而制宜。該保守則保守,該改良則改良,該革命則革命,不可一概而論。湯武革命,康梁改良,歷代王朝對家天下禮制的保守,都是正確的。注意兩點:一、康梁改良的方法手段不行,無礙於君主立憲的原則正確;二、在一定的歷史階段中,家天下之儒式開明君主制,有其歷史合理性和民意合法性,比公天下更為合適。與時偕宜,此之謂也。
【史眼】儒文化就應該用來立國治國平天下,君子人就應該有權有位,居於人上。但必須說明,君子人的權位應來自於公開公正的選舉。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的前提是權為民所授。黨天下固然反動,家天下作為歷史性的政治權道,其合法性也早已過期,未來中國必須實行公天下。“天下為公,選賢與能”才是政治最正道,中華最大道。這是新一輪中華文明的政治核心、制度支柱和定海神針。
【中西】中華上古禪讓制和西方現代民主制,形式有所不同,精神頗為一致。一致的地方有二:一是主權在民,無論怎麼推選首腦,最後交給民意決定,有了民意支持,才能正式上位;二是選賢與能。民主制只能“與能”不能“選賢”,但這是力所不及或無賢可選,無礙於民主選舉的本意是選出德才兼備者。民主制不能“選賢”,是因為西方沒有中道。以神本主義和人本主義為兩大支柱的西方文化,不足以培養中道意義上的聖賢君子。
【回憶】2008年12月,給十幾位儒友發出一份《關於制訂儒家憲章的建議》,提議由幾個儒者拿出儒式憲章的初稿,再廣泛徵求包括馬幫在內的朝野各派、社會各界的意見,爭取拿出一份既切合中國政治的實際、又切合中華文化的傳統的中華大憲章來。陳明、蔣慶、米灣、郭齊勇、張祥龍諸君各抒己見。多數認為時機不成熟,遂不了了之。張祥龍還在《高舉仁本主義,回歸中華正統---關於修憲的建議和呼籲》中用紅字作了一些批評質疑。關於蔣慶的人格神論,當時東海和某些儒友就不以為然。有一位儒友“無弦琴”言:“此議令人敬佩,在下早有此意。然蔣慶的三重合法性有基督教政治哲學的神學政治的背景。其所謂人格神的天道為三重合法性之首,不宜提。”東海答:“我所說的政治三重合法性,指道統的合法性、民意的合法性和傳統的合法性,是完全中華的,沒有基督教政治哲學的神學政治的背景”雲。與“無弦琴”兄失聯已久,不知故人無恙否?
【民意】有教授指出,一個政權的合法性來自對百姓的服務。東海曰:此言似是而非。政權的基本合法性來自於民意的認同。一個現代政權的合法性,只能建立在民眾定期授權的基礎上。沒有這個基礎,沒有民意的基本認同和民眾的定期授權,一個政權再好再怎麼為百姓服務,也是非法的。服務不能是強制性的。即使聖賢,要為百姓服務,也必須先獲得百姓的同意。另復須知,服務這個詞語外延太寬泛,常被亂引申,又受到馬幫深度污染,名義說服務,實質是壓迫、剝削和奴役。故吾儒宜慎用,用的時候宜說明服務的內容。
【民意】民意是政權合法性的唯一來源,這裡來不得絲毫變通。有人說,“權力來自於對人民好,願意好好地為人民服務。”不對也,好不好是下一步的事正確的說法是,權力來自於人民的同意。任何人要當吾的服務員,要為吾治家政,首先都必須徵求吾的意見,取得吾的同意。吾不同意,誰都不能破門而入,強行服務,聖賢也不能。同樣道理,任何人要國理政,首先都必須徵求民眾的意見,取得民眾的同意。這是現代文明政治必須通過的一道程序。
【民意】馬幫上位有民意基礎的,而且相當紮實,無數愚民刁民暴民,確實衷心擁護之。但馬幫依然沒有民意合法性。原因很簡單,馬幫的上位和後來的權力交接,都沒有經過一定程序的民意授權,各級人民代表都不是人民選舉出來的,而是自上而下指定的表決機器。注意,民意授權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符合程序正義,二是民意自由表達。社會若不自由,政權必然非法。即使通過選舉也非法。因為社會若不自由,民意必非真實。
【民意】儒家尊重民意,但不唯民意。即使大同時代,唯民意也只限於主權領域。在治權教權領域,民意僅供參考,可則順從之,不可則引導和糾正之。同時,政府對於人民,在敬天保民、保護民權的前提下,必須負起管理和教育的責任來,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唯民意是從者,民粹主義也;拿民意做文章者,極權主義也。現代極權暴君最善於利用民意和民粹。人民和民意,多少罪惡假汝之名以行!
【民意】《尚書泰誓》中有兩句名言:“天聽自我民聽,天視自我民視。”“天矜於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泰誓》是周武王的革命誓詞,強調民意的天道代表性和政治決定性,理所當然。但在非主權領域,就不能唯民意,不能這麼說。在治權教權領域,民意僅供參考。道及大道大義的時候,民意連參考的價值都很低。當仁不讓於師,對老師都不必讓,遑論一般人言民意。孟子說:“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自問理直道正,人言民意不足恤也。
【王道】王道三原則:主權應天順人,治權敬天保民,政治反本開新。主權應天順人,應人即順應人心民意,意味着君權民授。順人即順天,民授即天授。治權敬天保民,敬天即尊崇道統,信仰天道;保民即保衛人民,包括維護民權民生民族。政治反本開新,反本是返回王道原則和大義,繼承傳統;開新是開闢新的政治文明,舊邦新命。制定上反本開新,包括因革損益、禮時為大和禮以義起。對於古禮,因是沿襲,革是改革,損是減損,益是增益。禮時為大,意謂禮制最重時代性,要符合時代要求。禮以義起,根據現實需要制定新的禮條法規。
2023-1-28餘東海集於青秀山下獨樂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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