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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談乘除法算理及其功用
送交者: 裕雄 2023年06月26日01:25:1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日前所發文章“也談乘法表述及交換律”在朋友中散發傳閱後,得到了積極的反響和支持,也有不同的意見反饋。筆者又做了進一步的了解與思考,製作了乘除法算理的示意圖,加寫了“情境教學可否取代算理”的一段。由於內容的擴充,思考的深入,標題也改了。本文包含的全部內容,閱讀本篇即可


也談乘除法算理及其功用

沈乾若

乘法表述是否應該區分被乘數與乘數,小學數學爭論的一個焦點。2001年頒布的《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傳統的“被乘數×乘數=積” 的表述“乘數×乘數=積”。著名留美數學教育專家馬立平博士形容此舉打掉了支撐着大半壁算理體系的承重牆”。而倡導方則辯稱這座承重牆並無必要,新的乘法表述符合乘法交換律

本文對被乘數與乘數的區分和乘除法算理系統作進一步的探討,希望算理更為簡潔,協調一致。並對當下依賴情境教學、取消算理體系的作法提出了質疑。當然,本文的出發點是基礎數學教學,而非數學理論。

一.被乘數與乘數的區分

數學知識源於生產和生活的實際,也在物理等學科之中孕育發展。

小學引入乘法運算,“一行栽樹8棵,3行可以栽多少棵“一盒雞蛋12個,5盒幾個這類計算物體個數的實例着手的。這裡,被乘數與乘數的區分清清楚楚。

到小學高年級和中學,乘法的涵義很快深化,應用範圍將大大拓寬。尤其物理學科中,例子比比皆是

例1. 密度與質量:鐵的密度為7.87克/厘米3,計算一個1250厘米3鐵塊的質量。

算式:7.87g/cm3 ×1250cm3 = 9838g

例2. 勻速運動:一輛汽車每小時行駛75公里,7小時行駛多少公里?

算式:75km/h × 7h = 525km

例3. 熱容量與溫度變化:一壺水的熱容量為5230焦耳/攝氏度,將水從200C燒開,需要提供多少熱量?

算式:5230J/0C × (100-20)0C = 4.184 x 105J

三例中,被乘數分別為密度,速度和熱容量;乘數為體積、時間和溫度變化;而作為乘積的質量、路程和熱量,則是乘法運算的目標和結果。參與運算的,是一個個完整的物理量;不但數字,單位也在其中。乘數的單位通過約分都被約掉,留下的恰好是乘積的單位。單位體現的是一個物理量的量綱,告訴人們它是什麽;甚至比數字更為重要。

從以上三例可見,被乘數與乘數量綱不同,意義不同;更不要提牛頓第二定律F = ma、歐姆定律 V = IR等公式中的質量與加速度,電流與電阻等各種不同的物理量了!

比照以上三例,“一行栽樹8棵,3行栽多少棵的算式為“8棵/行×3行=24棵”;“一盒雞蛋12個,5盒幾個應寫作:”12個/盒×5盒=60個“。即使最簡單的例子,乘法中的被乘數與乘數各自也具有不同的單位,承載不同的意義。二者的區分乃客觀存在,並非人們所強加。

再者,3個雞蛋加2個雞蛋等於5個雞蛋;然而3個雞蛋不能乘2個雞蛋。每碗3個雞蛋乘兩隻碗是可以的;正如速度可以乘時間,密度可以乘體積,熱容量可以乘溫度變化;等等。相加的通常是同一集合的元素,而相乘的一般屬於不同的集合。故加法不必區分被加數與加數,而被乘數和乘數的區分則有它的道理。

事實上人們爭論比較多的,是相乘的元素在乘法算式中的順序。國內規矩,被乘數在前而乘數在後,寫錯扣分沒商量;儘管交換位置並不影響結果的正確性。這種做法讓人感覺過於刻板,帶來取消被乘數與乘數區分的變革。

英語中,被乘數為Multiplicand, 乘數為Multiplier;區分是顯然的。但算式怎樣寫則未完全統一;有的先寫被乘數,有的先寫乘數,不像國內那般嚴格。寫前寫後畢竟是人訂的規則,有商討的餘地。同時也有的教科書採用“因子x因子=積”的表述,對二者不加區分。

二. 乘法表述的承重牆和三層台階

小學數學中,從計算物體個數的簡單實例入手引入乘法,得到的傳統表述為:“每份數×份數=總數”,它相當於“被乘數×乘數=積”,但意義更為清晰。這一表述提供了對乘法的實質性理解和把握;而且簡單明了,小學生容易懂,也利於牢固掌握。

然而,這一表述是否可以涵蓋意義較為複雜的乘法?譬如,前面的三例乘法是否符合這一表述呢?

首先考查三例中的被乘數:密度為單位體積的質量,速度為單位時間駛過的路程,熱容量為物體溫度每提高一度所吸收的熱量;將它們抽象為“每份數”是恰當的。而作為乘數的1250厘米37個小時和80個攝氏度的溫度變化,可以說都是“份數”。故三個乘法算式均契合“每份數×份數=總數”。與剛引入乘法時不同的只是,每份數、份數和總數不限於整數。

其他如“加速度×時間=速度變化”,“壓強×面積=壓力,“功率×時間=功(或能量轉換);等等,均為“每份數×份數=總數”的模式。至於牛頓第二定律, 歐姆定律等公式,儘管表面上不易看出;細究起來,亦暗含該模式,或其延申和變形。這一點此處不贅。

可見,小學數學中,從計算物體個數抽象得來的“每份數×份數=總數”的表述,不但揭示了乘法的實際意義,而且為日後理解科學中更複雜的乘法預留了空間。

數學與科學中新概念的建立,眾所周知,依據的除生產與生活實踐外,還有已確立的概念。乘法即建立在加法的基礎之上。引進乘法之初,很自然地將其解釋為“若干相同加數之和”。其中加數為被乘數,加數的個數為乘數;如前所述,清清楚楚。此為理解乘法的第一個台階。

但這樣的解釋,第一隻適用於乘數為整數的情況,第二未能深入乘法的本質。切實理解乘法,須上升到第二層台階,即“每份數×份數=總數”。這一表述提供了對乘法的實質性理解和把握,提升了思維;是比“相同加數之和”更為到位的解釋。

用此表述,作為乘法的逆運算,除法的算理水到渠成:總數除以份數為等分除,總數除以每份數則為包含除。

將乘法延伸到分數與小數,用此表述亦輕而易舉。譬如6 x 2/3,按照“被乘數×乘數”的順序,解釋成每份6個,2/3份。而2/3×6 的意思是每份為2/3, 6份;意思也很清楚。若再以62/3相加來解釋,好比上了第二層台階又退下去,從第一階賣力跨到第三階,沒有道理。

可見,小學乘除法的教學中,“每份數×份數=總數”的表述發揮着重要作用,“承重牆”的說法不為過。

那麽,什麽是乘法概念的第三層台階呢?乘法的核心,無非一個“倍數”概念,包括分數、小數或百分數作為倍數。乘法即“求某一數量的若干倍”。這個第三層台階,是我們的目標,也是每個懂得基礎數學的人所理解的乘法。

上到了這一層,含分數和小數乘除法的解釋簡便易行,甚至不必拘泥於“每份數x份數=總數”。分數作除數的算理是一個難點,但用倍數概念解釋起來卻頗為簡單。以4 ÷ 2/3為例,可以有兩種解釋。對應於包含除的是,求42/3的多少倍?另一種,一個數的2/34,求這個數,則對應於等分除。

抽象化、一般化是數學的目標。“相同加數之和”, 每份數×份數=總數”,達到“求某一數量的若干倍”;乘法表述的這三層台階,由簡單到複雜,由具體到抽象,由個別到一般;為學生思維的訓練和素養的提升提供了一段科學的路徑。

三. 乘除法算理的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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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論述,乘除法的算理可用上面的示意圖來表示。示意圖左半部分為乘除法的各種運算;右半部分為算理,即運算的意義。虛線表示二者的對應關係。箭頭表示運算及其算理是怎樣層層遞進的;就乘法而言,即前面所說的三層台階。

示意圖清楚地揭示出從整數到分數和小數各類乘除法運算的涵義,及各部分之間的邏輯關係;它們構成一個有機的整體。

兩點說明。第一,筆者並非認為此圖所示為唯一正確的乘除法算理。若能進一步簡化、優化,使之更為和諧一致,當然最好。第二,乘除法算理遵循人們的認識過程,主要是為初學者預備的。算理的講解須融入運算的學習,為理解運算服務。萬不可將算理當作另一套理論灌輸給學生,要求學生死記硬背,從而加重他們的負擔。

四. 關於乘法交換律

取消被乘數與乘數的區分,倡導者的依據是乘法交換律我們來看一看這樣做是否合理。

先定義乘法,才談得上兩個數能否交換。“一行栽樹8棵,3行栽多少棵“一栽樹3棵,8行栽多少棵儘管結果相同,畢竟先要懂得並算出24棵,才得到答數相同的結論。定義乘法而以交換律為依據?邏輯上不大說得通。

3個8和8個3皆為24,確實很簡單。然而,在初學乘法的小孩子腦中,這樣說不無幾分抽象,需要以實物來支撐。故我們只能從“一行栽樹8棵,3行栽多少棵這樣的情境着手。

交換律適用於純數字相乘。或者說,交換律只是在做數值計算時可以使用。在實際問題中,交換被乘數與乘數的數字結果相同;但這樣做除極少數情況外,要麽改變了情境,要麽失去了意義。

面積計算似乎是支持交換率的一個較強的例證,屬於前面提到的“極少數情況”。如一張長30cm、寬20cm的紙,面積的計算:30cm×20cm = 600cm2,或 20cm×30cm = 600cm2 均可。但若這樣端給小學生,他們不一頭霧水才怪!學生能夠接受的講法是::1cm2是邊長為1cm的小方塊;把紙分為30行,每行寬1cm;得知每行有20個方塊,乘以30行,從而算出600cm2的面積。故算式為:30cm2/行×20行 = 600cm2。請看,被乘數與乘數的區分繞得開麽?

再者,本文討論的乘法為標量相乘的基本運算。以後的數學或物理課還會學習矢量乘法,甚至矩陣相乘,等等。其中有的交換律成立,如矢量之間的點乘;有的不成立,如叉乘。故即使不考慮單位,交換律於乘法也並非理所當然,需要十分注意。

五.情境教學可否取代算理?

課程標準規定不再區分被乘數和乘數之後,小學數學教材中只剩下“乘數×乘數=積”的表述,及倍數和平均分等若干概念的說明。傳統的算理體系消失殆盡,新的體系卻無蹤影;連“除法乘法的逆運算”都未提及

這很自然。“乘數×乘數=積”的表述並未提供有實際意義的信息;很難用來解釋分數或小數乘法;更不用提解釋除法,特別是作為難點的分數除法了。

那麽,我們的教學是如何讓學生懂得乘除法,並且能夠加以運用的?

翻開時下的小學數學課本,筆者不禁暗暗吃驚。目之所及,處處是圖畫,描繪日常生活、動植物、科技知識等各種各樣的場景。實例之豐富、具體、直觀,洋溢着以前的教材所沒有的氣象,更遠非國外的教科書可比。

本世紀以來的新課改強調創設情境”,這一說法來自美國,來自西方。然而事實上,國外數學教材純數學的成分居多,應用題在數量和種類方面都差得遠;即使小學數學也存在這一問題。“情境創設”仍然不足,“問題解決”更未落實。由於缺少實例的支撐,應用題從來都是難點。不會應用除法,在國外中小學生中非常普遍。

國內則真刀真槍實實在在下了功夫。教材中成千上萬的實例,其背後的工作量非同小可。國內教育界付出的巨大努力,由此可見一斑。

回到我們的問題:國內學生是怎樣學會乘除法的?

沒有了算理系統,教科書和教師授課通常依據具體情境給出解釋,並確定運算方法。比如從運動類題目得到“速度×時間=路程”的公式;求速度時則用路程除以時間。從購物類題目得到“單價×數量=總價”,那麽總價除以單價則得到數量。又如,由除以2相當於乘以1/2, 推出除數為分數的情況下顛倒相乘的計算方法。至於一個數除以分數的實際意義,則避免做一般性的討論。

正是在眾多實際情境的浸潤之下,學生得以懂得乘除法,基本上掌握了它們的應用。

然而,抽象化、一般化、培養邏輯思維能力乃數學的宗旨;情境教學而不提升到一般性規律,我們是否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是否有偏離數學正軌之嫌?儘管每一部分的解釋都有道理;但支離零散,缺少關聯,不成系統的解釋,終歸差強人意;達不到數學的目標與應有的境界。

人認識事物的過程包含一往一返的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個別到一般,從具體到抽象,得出概念與理論;第二階段從一般到個別,從抽象到具體,驗證和應用理論於實際問題。第一階段的思維方式是歸納、猜想之類;第二階段則主要為演繹思維。演繹推理乃數學中大量訓練的思維模式。

顯然,沒有提升到一般性規律的情境教學,不完整、不到位,也缺少演繹推理的訓練。具體到乘除法,缺了算理,學生可以應付一般題目,但欠缺解決深層次問題的能力

數學歸根結底玩的是概念需要逐步養成從概念出發思考和解決問題的習慣,概念缺失對後續數學大廈的建立是有較大影響的”,數學教師楊磊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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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謝:

本文在寫作過程中筆者與楊磊、韋煒進行了討論,吸收了他們的觀念;特此致謝。

同時感謝張景中院士的指導和啟發。

    

    作者簡介:

    沈乾若,北京大學物理系畢業,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工學碩士,加拿大西蒙菲沙大學數學博士。《加拿大博雅教育學會》名譽會長,《融匯中西教育論壇》召集人。具備中國大陸和加拿大數十年大、中學教學及辦學經驗現為獨立教育學者,從事比較教育研究。研究方向為教育體制與政策,基礎數學與科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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