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乘除法算理及其功用 |
送交者: 裕雄 2023年06月26日01:25:1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日前所发文章“也谈乘法表述及交换律”在朋友中散发传阅后,得到了积极的反响和支持,也有不同的意见反馈。笔者又做了进一步的了解与思考,制作了乘除法算理的示意图,加写了“情境教学可否取代算理”的一段。由于内容的扩充,思考的深入,标题也改了。本文包含前一篇的全部内容,阅读本篇即可。 也谈乘除法算理及其功用 沈乾若 乘法表述是否应该区分被乘数与乘数,是小学数学争论的一个焦点。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将传统的“被乘数×乘数=积” 的表述改为“乘数×乘数=积”。著名留美数学教育专家马立平博士形容此举“打掉了支撑着大半壁算理体系的承重墙”。而倡导方则辩称这座承重墙并无必要,新的乘法表述更符合乘法交换律。 本文对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和乘除法算理系统作进一步的探讨,希望算理更为简洁,协调一致。并对当下依赖情境教学、取消算理体系的作法提出了质疑。当然,本文的出发点是基础数学教学,而非数学理论。 一.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 数学知识源于生产和生活的实际,也在物理等学科之中孕育发展。 在小学引入乘法运算,是从“一行栽树8棵,3行可以栽多少棵?”、“一盒鸡蛋12个,5盒几个?”这类计算物体个数的实例着手的。这里,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清清楚楚。 到小学高年级和中学,乘法的涵义很快深化,应用范围将大大拓宽。尤其物理学科中,例子比比皆是: 例1. 密度与质量:铁的密度为7.87克/厘米3,计算一个1250厘米3铁块的质量。 算式:7.87g/cm3 ×1250cm3 = 9838g 例2. 匀速运动:一辆汽车每小时行驶75公里,7小时行驶多少公里? 算式:75km/h × 7h = 525km 例3. 热容量与温度变化:一壶水的热容量为5230焦耳/摄氏度,将水从200C烧开,需要提供多少热量? 算式:5230J/0C × (100-20)0C = 4.184 x 105J 三例中,被乘数分别为密度,速度和热容量;乘数为体积、时间和温度变化;而作为乘积的质量、路程和热量,则是乘法运算的目标和结果。参与运算的,是一个个完整的物理量;不但数字,单位也在其中。乘数的单位通过约分都被约掉,留下的恰好是乘积的单位。单位体现的是一个物理量的量纲,告诉人们它是什麽;甚至比数字更为重要。 从以上三例可见,被乘数与乘数量纲不同,意义不同;更不要提牛顿第二定律F = ma、欧姆定律 V = IR等公式中的质量与加速度,电流与电阻等各种不同的物理量了! 比照以上三例,“一行栽树8棵,3行栽多少棵?”的算式为“8棵/行×3行=24棵”;“一盒鸡蛋12个,5盒几个?”应写作:”12个/盒×5盒=60个“。即使最简单的例子,乘法中的被乘数与乘数各自也具有不同的单位,承载不同的意义。二者的区分乃客观存在,并非人们所强加。 再者,3个鸡蛋加2个鸡蛋等于5个鸡蛋;然而3个鸡蛋不能乘2个鸡蛋。每碗3个鸡蛋乘两只碗是可以的;正如速度可以乘时间,密度可以乘体积,热容量可以乘温度变化;等等。相加的通常是同一集合的元素,而相乘的一般属于不同的集合。故加法不必区分被加数与加数,而被乘数和乘数的区分则有它的道理。 事实上人们争论比较多的,是相乘的元素在乘法算式中的顺序。国内规矩,被乘数在前而乘数在后,写错扣分没商量;尽管交换位置并不影响结果的正确性。这种做法让人感觉过于刻板,带来取消被乘数与乘数区分的变革。 英语中,被乘数为Multiplicand, 乘数为Multiplier;区分是显然的。但算式怎样写则未完全统一;有的先写被乘数,有的先写乘数,不像国内那般严格。写前写后毕竟是人订的规则,有商讨的余地。同时也有的教科书采用“因子x因子=积”的表述,对二者不加区分。 二. 乘法表述的承重墙和三层台阶 小学数学中,从计算物体个数的简单实例入手引入乘法,得到的传统表述为:“每份数×份数=总数”,它相当于“被乘数×乘数=积”,但意义更为清晰。这一表述提供了对乘法的实质性理解和把握;而且简单明了,小学生容易懂,也利于牢固掌握。 然而,这一表述是否可以涵盖意义较为复杂的乘法?譬如,前面的三例乘法是否符合这一表述呢? 首先考查三例中的被乘数:密度为单位体积的质量,速度为单位时间驶过的路程,热容量为物体温度每提高一度所吸收的热量;将它们抽象为“每份数”是恰当的。而作为乘数的1250厘米3、7个小时和80个摄氏度的温度变化,可以说都是“份数”。故三个乘法算式均契合“每份数×份数=总数”。与刚引入乘法时不同的只是,每份数、份数和总数不限于整数。 其他如“加速度×时间=速度变化”,“压强×面积=压力”,“功率×时间=功(或能量转换)”;等等,均为“每份数×份数=总数”的模式。至于牛顿第二定律, 欧姆定律等公式,尽管表面上不易看出;细究起来,亦暗含该模式,或其延申和变形。这一点此处不赘。 可见,小学数学中,从计算物体个数抽象得来的“每份数×份数=总数”的表述,不但揭示了乘法的实际意义,而且为日后理解科学中更复杂的乘法预留了空间。 数学与科学中新概念的建立,众所周知,依据的除生产与生活实践外,还有已确立的概念。乘法即建立在加法的基础之上。引进乘法之初,很自然地将其解释为“若干相同加数之和”。其中加数为被乘数,加数的个数为乘数;如前所述,清清楚楚。此为理解乘法的第一个台阶。 但这样的解释,第一只适用于乘数为整数的情况,第二未能深入乘法的本质。切实理解乘法,须上升到第二层台阶,即“每份数×份数=总数”。这一表述提供了对乘法的实质性理解和把握,提升了思维;是比“相同加数之和”更为到位的解释。 用此表述,作为乘法的逆运算,除法的算理水到渠成:总数除以份数为等分除,总数除以每份数则为包含除。 将乘法延伸到分数与小数,用此表述亦轻而易举。譬如6 x 2/3,按照“被乘数×乘数”的顺序,解释成每份6个,2/3份。而2/3×6 的意思是每份为2/3, 共6份;意思也很清楚。若再以6个2/3相加来解释,好比上了第二层台阶又退下去,从第一阶卖力跨到第三阶,没有道理。 可见,小学乘除法的教学中,“每份数×份数=总数”的表述发挥着重要作用,“承重墙”的说法不为过。 那麽,什麽是乘法概念的第三层台阶呢?乘法的核心,无非一个“倍数”概念,包括分数、小数或百分数作为倍数。乘法即“求某一数量的若干倍”。这个第三层台阶,是我们的目标,也是每个懂得基础数学的人所理解的乘法。 上到了这一层,含分数和小数乘除法的解释简便易行,甚至不必拘泥于“每份数x份数=总数”。分数作除数的算理是一个难点,但用倍数概念解释起来却颇为简单。以4 ÷ 2/3为例,可以有两种解释。对应于包含除的是,求4为2/3的多少倍?另一种,一个数的2/3是4,求这个数,则对应于等分除。 抽象化、一般化是数学的目标。由“相同加数之和”, 到“每份数×份数=总数”,达到“求某一数量的若干倍”;乘法表述的这三层台阶,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为学生思维的训练和素养的提升提供了一段科学的路径。 三. 乘除法算理的图示 综合以上论述,乘除法的算理可用上面的示意图来表示。示意图左半部分为乘除法的各种运算;右半部分为算理,即运算的意义。虚线表示二者的对应关系。箭头表示运算及其算理是怎样层层递进的;就乘法而言,即前面所说的三层台阶。 示意图清楚地揭示出从整数到分数和小数各类乘除法运算的涵义,及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它们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两点说明。第一,笔者并非认为此图所示为唯一正确的乘除法算理。若能进一步简化、优化,使之更为和谐一致,当然最好。第二,乘除法算理遵循人们的认识过程,主要是为初学者预备的。算理的讲解须融入运算的学习,为理解运算服务。万不可将算理当作另一套理论灌输给学生,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从而加重他们的负担。 四. 关于乘法交换律 取消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倡导者的依据是乘法交换律。我们来看一看这样做是否合理。先定义乘法,才谈得上两个数能否交换。“一行栽树8棵,3行栽多少棵”与“一行栽树3棵,8行栽多少棵”尽管结果相同,毕竟先要懂得并算出24棵,才得到答数相同的结论。定义乘法而以交换律为依据?逻辑上不大说得通。 3个8和8个3皆为24,确实很简单。然而,在初学乘法的小孩子脑中,这样说不无几分抽象,需要以实物来支撑。故我们只能从“一行栽树8棵,3行栽多少棵”这样的情境着手。 交换律适用于纯数字相乘。或者说,交换律只是在做数值计算时可以使用。在实际问题中,交换被乘数与乘数的数字结果相同;但这样做除极少数情况外,要麽改变了情境,要麽失去了意义。 面积计算似乎是支持交换率的一个较强的例证,属于前面提到的“极少数情况”。如一张长30cm、宽20cm的纸,面积的计算:30cm×20cm = 600cm2,或 20cm×30cm = 600cm2 均可。但若这样端给小学生,他们不一头雾水才怪!学生能够接受的讲法是::1cm2是边长为1cm的小方块;把纸分为30行,每行宽1cm;得知每行有20个方块,乘以30行,从而算出600cm2的面积。故算式为:30cm2/行×20行 = 600cm2。请看,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绕得开麽? 再者,本文讨论的乘法为标量相乘的基本运算。以后的数学或物理课还会学习矢量乘法,甚至矩阵相乘,等等。其中有的交换律成立,如矢量之间的点乘;有的不成立,如叉乘。故即使不考虑单位,交换律于乘法也并非理所当然,需要十分注意。 五.情境教学可否取代算理? 课程标准规定不再区分被乘数和乘数之后,小学数学教材中只剩下“乘数×乘数=积”的表述,及倍数和平均分等若干概念的说明。传统的算理体系消失殆尽,新的体系却无踪影;连“除法为乘法的逆运算”都未提及。 这很自然。“乘数×乘数=积”的表述并未提供有实际意义的信息;很难用来解释分数或小数乘法;更不用提解释除法,特别是作为难点的分数除法了。 那麽,我们的教学是如何让学生懂得乘除法,并且能够加以运用的? 翻开时下的小学数学课本,笔者不禁暗暗吃惊。目之所及,处处是图画,描绘日常生活、动植物、科技知识等各种各样的场景。实例之丰富、具体、直观,洋溢着以前的教材所没有的气象,更远非国外的教科书可比。 本世纪以来的新课改强调“创设情境”,这一说法来自美国,来自西方。然而事实上,国外数学教材纯数学的成分居多,应用题在数量和种类方面都差得远;即使小学数学也存在这一问题。“情境创设”仍然不足,“问题解决”更未落实。由于缺少实例的支撑,应用题从来都是难点。不会应用除法,在国外中小学生中非常普遍。 国内则真刀真枪,实实在在下了功夫。教材中成千上万的实例,其背后的工作量非同小可。国内教育界付出的巨大努力,由此可见一斑。 回到我们的问题:国内学生是怎样学会乘除法的? 没有了算理系统,教科书和教师授课通常依据具体情境给出解释,并确定运算方法。比如从运动类题目得到“速度×时间=路程”的公式;求速度时则用路程除以时间。从购物类题目得到“单价×数量=总价”,那麽总价除以单价则得到数量。又如,由除以2相当于乘以1/2, 推出除数为分数的情况下颠倒相乘的计算方法。至于一个数除以分数的实际意义,则避免做一般性的讨论。 正是在众多实际情境的浸润之下,学生得以懂得乘除法,基本上掌握了它们的应用。 然而,抽象化、一般化、培养逻辑思维能力乃数学的宗旨;情境教学而不提升到一般性规律,我们是否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是否有偏离数学正轨之嫌?尽管每一部分的解释都有道理;但支离零散,缺少关联,不成系统的解释,终归差强人意;达不到数学的目标与应有的境界。 人认识事物的过程包含一往一返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个别到一般,从具体到抽象,得出概念与理论;第二阶段从一般到个别,从抽象到具体,验证和应用理论于实际问题。第一阶段的思维方式是归纳、猜想之类;第二阶段则主要为演绎思维。演绎推理乃数学中大量训练的思维模式。 显然,没有提升到一般性规律的情境教学,不完整、不到位,也缺少演绎推理的训练。具体到乘除法,缺了算理,学生可以应付一般的题目,但欠缺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 数学归根结底玩的是概念。“需要逐步养成从概念出发思考和解决问题的习惯,概念缺失对后续数学大厦的建立是有较大影响的”,数学教师杨磊如是说。
2023年6月 鸣谢: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笔者与杨磊、韦炜进行了讨论,吸收了他们的观念;特此致谢。 同时感谢张景中院士的指导和启发。
作者简介: 沈乾若,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加拿大西蒙菲沙大学数学博士。《加拿大博雅教育学会》名誉会长,《融汇中西教育论坛》召集人。具备中国大陆和加拿大数十年大、中学教学及办学经验。现为独立教育学者,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研究方向为教育体制与政策,基础数学与科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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