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特色的極端主義 |《五燈會元》賞要(八) |
送交者: 美國筆記 2024年01月16日15:24:4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年少時讀莎士比亞,雖然是看了個熱鬧,卻有一句臺詞至今還記得:“這就像是用火攻取得一座城池,得到的全是灰燼”。早已記不起來它是出自哪一部戲了,而幾十年了也無法忘掉,是因為相同的戲碼不斷的在上演,總有人表演使用“極端主義Extremism”的手段,或兇殘的手段去達成目標或願望,而換來“一片灰燼”。打了近二年的“俄烏戰爭”如此,不久前發生的“哈以戰爭”如此,曾經被“極端意識形態Extreme Ideological”毀掉的中國依然如此。 中國人花了30多年的時間去挽救被極端意識形態燒成一片灰燼的經濟,想著可以過上安居樂業的日子了,卻又面臨被“底線思維”,“絕對領導”,“準備打仗“和”內循環為主”的極端意識形態回潮,及其極端政策再次催毀的危險。也又一次的上演了上述的那個因果戲碼:即“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The means ought to be proportioned to the end)。美好的目的需要美好的手段去達成,而兇殘的手段,或極端做法的後果只會是“一片灰燼”。 然而,儘管歷史和實現一直在證明極端主義和極端意識形態必定會帶來“一片灰燼”式的結局,會摧毀人類社會的文明及秩序,使生靈塗炭而不會有好的結果。但卻依然有人崇尚極端主義,也依然有人信仰極端意識形態,或對極端主義者產生同情和支援,為極端手段辯護,甚至成為一個極端分子。這其中的原因究竟為何呢? 其中一個明顯的原因是,極端意識形態和極端主義都有一個誘人的“極端目標”,或稱之為“最高道德”,“神聖價值”,或是“人類的幸福”和“歷史的必然”。這些高大上的極端目標是非常振奮人心的。曾幾何時,我也被振奮著同意了左派的主張“要不惜一切手段,實現最高道德”。就像許多知識份子被進步理念所鼓舞,而站在“政治正確”或“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那樣。而有所遺憾的是,也許是被“最高道德”或“歷史必然”的威嚴震暈了,而失去了對於因果作用的正常感知:難道,只要目標是“人類的幸福”,則一切手段,甚至是兇殘的手段都會自動的轉變為是“正義”的嗎?難道“極端目標”可以超越因果關係,使“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失效嗎?若如此,也就難怪馬克思主義者會宣稱,只要目標是實現“人類最最美好的共產主義社會”,則消滅掉幾億“剝削階級”,再犧牲掉幾億“無產階級”是“最最正義的事業”了。 也難怪“中國特色的極端主義”會同樣“理直氣壯”的號令國民:只有“不惜一戰”才會達成“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只有“絕不放棄武力”才能最終統一臺灣,以及要中國人再次的發揮出“吃三年草”的極端能耐。 其實,只要我們清醒的感知一下“手段與目的”之間的因果關係,則我們不僅應該看到“目的決定了手段”,也必須同時看到“手段彰顯了目的”。如此,我們就可以從極端意識形態,及其極端主義者所推崇的兇殘手段上,看出他們的真實目的無非就是殺人搶奪和嗜血成性。也就是說,一切極端主義,或極端意識形態的真實意圖,都可以從他們所推崇的兇殘手段或極端做法上看到,而不必去合理化,神聖化,人性化的去篡改哈馬斯之流,或普京之流殺人搶奪,重敽γ褪妊惱鎸嵞康模約俺錆M了嫉妒,仇恨,恐懼而惶惶不可終日的糟糕情緒。 因此,就像種瓜得瓜一樣,其結果只會是“一片灰燼”。時髦的說法叫“一地雞毛”。 然而,問題並不會因為看清了極端主義的真實面目而得到解決。如果那些“極端目標”是真實的,或是一個真命題,則極端意識形態及其極端主義為了“最高道德”和“根本利益”而一次又一次捲土從來的破環力量就具有了“真理”的基礎。我們內心嚮往“神聖價值”和“人類進步”的“極端主義衝動”也會轉化為使用極端手段去達成目標的決絕。則現代社會就無法擺脫被極端主義一次又一次的摧毀,被老百姓一次又一次的重建,再被一次又一次摧毀的“輪迴”狀態。 所以,問題在哲學。就像我們在上一講中所指出的,我們的主流哲學和主流教育是主張有“極端”的,主張這個世界及生命有真實存在的“起點”和“終點”,以及有“人類的起源”和“歷史的終結”。也就理所當然的有了人類的“必然使命”和人生的“最高價值”。如此,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走向“極端”和“最高”呢?怎麼可能不使用極端手段?或拒絕成為一個“正義的極端分子”呢? 也正是由於我們的“主流哲學”是一種主張有極端的哲學,極端主義和極端意識形態才有了誕生和生存的基礎。因此,對抗極端主義也成為了一件對抗主流哲學,主流教育和主流文化的“不可能的任務”。因為,首當其衝的就是,我們要如何對抗“主流”的主張,否定這個世界及生命有真實存在的“起點”和“終點”,以及否定有真實存在的“人類起源”或“歷史的終結”呢? 而另一個更大的困難是我們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和“極端主義情緒”。也就是來自“文化”或“敘事”的約束。因為,在長達二千多年的時間里形成的對於“極端”的虔招叛觶約氨恍叛鏊嗡艿�“極端主義習性”是難以撼動的。當啟蒙邉觿訐u了“造物主”的極端地位之後,人們崇尚“極端”的習性和情感並沒有絲毫的動搖,而是習慣性的,並虔盞餒x予了“自然”或“物質”以極端的地位。我們是如此的習慣於“有極端”,以至於科學家也習慣性的堅信,一定有一個“起源”,或“上帝粒子”隱蔽在宇宙的某處,而科學已經非常的接近它,科學早晚會找到它。換句話說,對於“極端”的尊崇和信仰使極端主義在科學中也得到了延續,極端主義被科學化了! 同樣的,具有“極端主義習性”的哲學家也習慣性的相信有一個“最高”,“向上”,“進步”或“歷史的必然”。因此,當他們看到歷史被極端主義反覆的摧毀,又被反復重建的“輪迴”現象時,竟然將之解釋為“螺旋式上升”。我們僅僅從“上升”一詞就可以感受到這些哲學家對於“高高在上的極端”所具有的“頑固的形而上學信仰”(Quine)。而最為不幸的是,這種對於“高高在上的極端”信仰使某些哲學家將極端手段,甚至是兇殘的手段讚美為是達成“螺旋式上升”的必然選項,甚至是唯一的選項,且是應該主動出擊和反覆為之的事情。也就是將極端主義,及其極端手段的反覆使用提升到了“真理”的地位。 也正因為得到了科學和真理的加持,現代人和現代社會確保了自己被極端主義及其極端手段反覆摧毀的命摺T詼潭桃粋世紀的時間里,經歷了二次世界大戰,以及兇殘的消滅“一切剝削階級”的共產主義革命,以及徽衷�“確保相互毀滅”之下的冷戰與新冷戰,以及延綿不絕的極端主義仇恨和恐怖主義攻擊,也確保了具有“進步主義”色彩的現代社會體驗著遠比“愚昧落後”的古代更加精密和更加科學的人類痛苦。 那麼,在這樣一種已經被真理化和科學化,並冠以進步主義,民族主義的極端主義面前,我們還能做點什麼呢?就像某種行為不是自動產生的那樣。極端主義或恐怖主義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受到某種哲學或信仰“洗腦”後的結果,所以,問題在哲學,或我們先談哲學。然而,哲學也不是天生的,而是建立在對於“真與假”的判斷之上的。那麼,“真與假”就是天生的嗎?或“真與假”又是從哪裡來的呢? 我們來快速的回顧一下之前對於“真”所做過的討論。在最初的討論里我們指出,“主流”傾向於把看到,聽到,感知到的經驗事實及其因果作用定義為“真”。這與古代歐洲人把上帝定義為“真”是不同的。因而我們看到:“真”是定義出來的,或者說,“真”要依賴於我們的定義。然而,即使是依賴於定義,“主流”關於“真”的定義至少也觸犯了“定義太過寬泛”的錯誤。因為“假”也有因果作用,也可以看到,聽到或感知到。否則,假資訊,認知戰以及戰略誤判,甚至小說,繪畫和所謂的“假貨”都無從產生。 因此,科學家傾向於把“自證(Self-Evident)”作為“真”的決定性特徵。並人為的設定科學的起點公理(Axiom),或公設(Postulate)是“自證”的。然而,如果我們去審視一下“自證”的特徵,則“自證”的特徵就是沒有任何依賴關係而獨立或獨自的存在。而如果我們再往下追問“沒有任何依賴關係而獨立存在”的特徵又是什麼呢?這個問題一出來,就會走入悖論。因為“沒有任何依賴關係”意味著不依賴於定義,也就是不依賴語言或概念,也就是“無言”,或成為“真不可以定義”(Tarski’s undefinability theorem)。 但事實上,只要我們一想到“無言”或“不可定義”,我們就已經給“無言”或“不可定義”下了一個定義。或“不可定義”即是定義。 面對這樣一個悖論現象,二十世紀的哲學轉向了對於“定義”的研究,也就是轉向了對概念或語詞展開研究的“語言哲學”或“分析哲學”。一個有共識的看法是,“分析哲學”或“語言哲學”是要去看看概念或語詞的意義是什麼?也就是要去看看概念或語詞本身是否為“真”?而佛法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就開始了這個討論。我們來看《五燈會元》對此的介紹: 世尊因有外道問:不問有言,不問無言。世尊良久。外道讚歎曰:世尊大慈大悲,開我迷雲,令我得入。乃作禮而去。 有一個來自其他學派(外道)的高人,已經明白了“有言與無言”,也就是明白了語詞或概念都是相互依賴才能成立的,其中任何一邊都無法脫離掉依賴關係而獨立的存在。對此,我們曾經在前面舉過一個例子,即唯物主義有一個真理命題叫“這個世界是由小到不可分割的物質所組成的”。意思是,有一個不依賴“大”而獨立存在的“最小”。顯然,這是一個誤判。因為,我們不可能指著某一個東西而斷言“它是小”。“小”必須依賴於“大”,它的“小”才能成立。這意味著“大與小”的依賴關係是無法終止的,或是同時存在的,怎麼可能有一個獨立存在的,不依賴“大”的“最小”呢? 所以,也許這個二千五百年前的“外道”要比現代的唯物主義者聰明的多。這個“外道”已經發現:即便我們說“要擺脫概念和語詞”時(無言),這個(無言)“擺脫”或“解脫”依然是一個概念或語詞。那麼,“擺脫依賴關係”,或“沒有依賴關係而獨立的存在”就只能是一個偽命題了嗎?或“真”,“自證”,“起點與終點”,“極端”,“絕對”,“最大最小”等明明都是定義,卻非得說成是“不可定義”嗎?這也許就是那個外道想問的問題。“世尊良久”,“良久”就是沉默。令人詫異的是,這個“外道”高人竟然就懂了,外道讚歎曰:世尊大慈大悲,開我迷雲,令我得入。 乃作禮而去。 我們先把時間轉到二千五百年之後,被譽為二十世紀最偉大的哲學家維特根斯坦恰巧說了一段很相似的話: 凡我們能說的(有言),都能說清楚。而那些不能說的(無言),要保持沉默。 為什麼在維特根斯坦眼裡,能說的(有言)都能清楚呢?也就是都可以定義呢?或這個“說清楚”到底是說清楚了什麼呢?維特根斯坦接著說: 整個現代世界觀建立在一種幻覺之上的,即所謂的自然法則是自然現象的解釋。因此,今天的人們停留在自然法則上,把它們看作是不可侵犯的東西,就像過去的時代對待上帝和命咭粯印嶋H上,兩者都對也都錯。(注) 我更傾向於把上面這段話看作是維特根斯坦對於現代人的“極端主義習性”所發起的攻擊和評判。 很明顯,就像維特根斯坦指出的,現代人無疑具有根深蒂固的“極端主義習性”。當上帝的極端地位被啟蒙邉觿訐u之後,現代人習慣性的把“極端”從“上帝”挪到“自然”身上。並同時把“命�”或“宿命”也改了個名字叫“自然法則”。然後,再次的把這些要依賴於定義和假設的,並非是獨立存在的東西看作是神聖不可侵犯的“極端”或“最高法則”。維特根斯坦諷刺道:“實際上,兩者都對也都錯”,不過是“建立在一種幻覺之上”。(相同的說法我們也可以在愛因斯坦的口中聽到,譬如“時間是一個頑固的幻覺”。) 我們在前面已經反覆介紹過了,我們不應該把“幻覺illusion”理解為“假”或“不存在”。而是應該把它理解為“悖論Paradox”。即真與假是同時存在的,或即存在又不存在,或“不可定義”即是定義。所以,就像維特根斯坦的“兩者都對也都錯”一樣,兩者都要依賴於我們的假設或定義,或本來就是我們的假設和定義。這就使我們處在了迴圈論證(Circular reasoning)的悖論之中。換句話說,我們不過是在玩著一場“自說自話”的遊戲而已,用一個假設來論證另一個假設,用一個想像來推翻另一個想像。而這樣一個遊戲本應該是“都能說清楚”的。 那麼,“世尊良久”的“沉默”到底是什麼意思呢?是像維特根斯坦發現的那樣,我們並沒有辦法說清楚“真”或“自證”,以及“起點”,“極端”,“最大最小”的定義。因而,我們並沒有辦法滿足“真”或“自證”之無所依賴而獨立存在的定義。所以,我們只好假裝“沉默”,只好假裝它是“不可定義”的嗎?但是,佛陀的“沉默”卻並非如此。我們在前面介紹過佛陀對於“自證”的定義,即“心”是自證的,或“心”即“自證”。這在禪宗里被表述為“心即佛”。也就是說,“心”在玩著一場自己知道自己,自己證明自己,自己依賴自己,而不依賴於任何其他東西才能知道,才能證明,才能存在的遊戲。因此,當我們把“沒有一切依賴關係”的定義轉變為“自己依賴自己”的時候,並明明白白的感知到我們的“心”的確是在自己證明自己,自己知道自己,自己依賴自己的時候,則“真“,”獨立“,”極端“,”最高“,“絕對”, “起點”和“終點”之不能有依賴關係的定義就不會成為悖論,或“消除一切依賴關係”才會行得通,才會成為一個真命題,才會成為真正可以達成的狀態,或就是我們的本來狀態。因此,我的猜測是,那個聰明的外道至少是看到了解決那個深刻悖論的學術方向,或看到了如何才可以真正的滿足“真”,“起點”,“極端”或“自證”的定義。剩下的問題就是實際去證明,或實際去體驗了。也就是“修行”或“證得”。顯然,這個外道也從佛陀的“沉默”中看到了方法或手段。這個我們以後再說。 回到我們開頭的那個話題。即“手段與目的必須相稱”。當我們講,我們的目的是摧毀極端意識形態和極端主義的“真理”基礎,以及去除我們的“極端主義習性”時,其實質是要改變我們習慣了的對於“真”,“絕對”,“極端”,乃至“快樂”和“成功”的定義,或改變主導我們行為的哲學思想。所以,我們的手段無非是用一個定義來替換掉另一個定義。也就是用一種哲學來取代另一種哲學,而達成用一個新的習慣來替換掉一個老的習慣。這就是所謂“佛法的修行”。因此,任何傷害他人,摧毀眾生,獲取“絕對權力”,或“壓倒性勝利”的極端手段都無法達成這樣的目的,而只會帶來“一片灰燼”的輪迴。然而,雖然佛法的修行手段呈現出非極端主義的,非暴力的特徵。但是,非暴力和非極端卻又並非是佛法的目的。對此,我們要下回接著聊。 (注 )The whole modern conception of the world is founded on the illusion that the so-called laws of nature are the explanations of natural phenomena. Thus people today stop at the laws of nature, treating them as something inviolable, just as God and Fate were treated in past ages. And in fact both were right and both wrong; though the view of the ancients is clearer insofar as they have an acknowledged terminus, while the modern system tries to make it look as if everything were explained. — Wittgenstein, Tractatus, 6.371-2 美國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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