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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18. “確定”的就是“有限”的
送交者: luis 2024年06月19日16:40:1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劉清平隨筆 | 求知愛智18. “確定”的就是“有限”的

 

10篇引入人為自然立法的話頭時,曾誇獎老康的這個理念,既揭示了認知行為的展開機制,也折射出科學真理的深度有限。現在前半部分討論完了,接下來該分析後半部分啦:人把基於求知慾的認知結構,加到對象上,不是展示了主體的認知能動性麼?那這又怎麼體現了,人沒法擺脫的絕對有限呢?

 

說白了,必然與偶然的區分,之所以不可避免,根本原因恰恰在於,人的認知能力是內在有限的:假如大夥都是全知的聖人,或全能的上帝,那不管大千世界,怎樣變幻莫測,如何五光十色,各位就統統能夠洞察秋毫,一覽無餘,盡收眼底,木有遺漏,讓一切的一切,都以一清二楚的決定論方式,紅果果地直接呈現,完全用不着區分,哪些是確定的,哪些是不確定的啦……

 

然而很遺憾,雖然求知慾的本性,總是驅使人們,想要完全徹底地了解,所有讓他們困惑驚詫的東西,把它們統統弄個水落石出,可由於人的絕對有限,不可能將趨真避假的認知訴求,落實到一切對象的一切方面,所以才不得不搞出個,必偶之分的認知結構,只把自己如此的自在之物中,能夠確定認知的那些方面,以一定如此的必然方式凝聚起來,而把不能確定認知的那些方面,以不一定如此的偶然方式懸掛起來,當成進一步驚詫困惑的琢磨對象,試圖從中找出,一定如此的本質規律,就像眼下的科學研究,一直在做的那樣子……

 

換個方式講喔:自在之物本身完全木有,必然與偶然、規律與無序、本質與現象、概率大與概率小之類的分裂,總是以自己如此的方式,自然而然地存在着。只是人由於能力有限,忙不過來,沒法兼顧,才不得已憑藉自己的認知結構,在加工整合中,把它們分裂成了這樣子,宣布地球與太陽的關聯,才是本質性的;地球與小流星的關聯,只要木有撞上,僅僅是非本質的,嗯哼。

 

更扎心的是,就認知而言,“確定”與“有限”直接相關:一方面,凡是“確定”的東西,一定是“有所限定”,亦即“有限”的;另一方面,只有“有限”的東西,才可能得到“確定”。相比之下,“無限”亦即“無所限定”的東西,則是人們壓根沒法“確定”的,因為如同13篇所說,一旦“確定”了,尤其在因果鏈條中“確定”了,它立馬就變成“有所限定”,亦即“有限”的啦。

 

友情提醒一聲,這裡也得守住同一律,甭在有限與確定、無限與不確定之間,隨意劃等號:“有限”與“無限”的區分是指,某個東西有木有界限,把自身定住了;“確定”與“不確定”的區分是指,某個認知是一定如此,還是不一定如此的。所以哦,儘管無限的東西,認知上總是不確定的,儘管人能確定認知的,總是有限的東西,但人對有限東西的認知,也可能不確定;相應地,我們只可以說:確定的都是有限的,不可以說:有限的都是確定的……

 

雖然無論古今,還是中外,許多哲人兒,以及非哲人兒,都堂而皇之地談論過“無限”,不僅把它視為,宇宙的始基本原、固有特徵,甚至把各種價值屬性,也加在上面,宣布它能分成,“好”的與“壞”的,言之鑿鑿,不容置疑,可稍微較真一下,分分鐘能發現,破腚上的一處破綻:真的無限,豈是你一個有限之人,能用有限的“無限”二字,如實描述的麼?即便發揮你那天馬行空,連同天驢行空,外加天騾行空的想象力,恐怕都想象不出來呢,不是?

 

說穿了,不管人們把“無限”這個概念,作為一種認知結構,套在了神馬對象上,都僅僅意味着,人們以否定性的混沌方式,莫名其妙、不明所以地指認了,這些對象“並非有限”的怪異特徵,也就是它們超出了,人們通體有限的想象、理解和言說能力,因而壓根沒法想象、理解和言說的怪異特徵。

 

不錯喔,假定真有某個無限的東西,擺在我們前面,我們的確定性認知,也只會把它當成,有限的東西來理解,結果扭曲了,它作為凸顯的本來面目。然而呢,假如我們因噎廢食,乾脆放棄這種扭曲,那可就連這一丟丟,確定性的有限認知也木有咧,只能落入啥都不確定,一無所知的懵逼狀態。悲哀。

 

一言以蔽之哈:認知能力有限的人,只能以確定的方式,認知有限的對象,卻沒法以確定的方式,認知無限的對象,因為後者不在,有限之人的認知能力之內,只會讓人處在困惑驚詫之中,永遠弄不明白,它們究竟是怎樣無限滴,以致在這個問題上,我們的確只能像康德大師那樣子,謙虛使人進步地宣布:“我不得不懸置知識,好給信仰留個位置”,嗯哼。

 

這樣子瞥,儘管源於求知慾的,確定不確定之分,的確能夠幫助人們,以透過偶然看必然,透過無序找規律,透過現象看本質的方式,如實揭示事實的真相,但它同時恰恰又決定了,人的認知的絕對有限,以致可以說:人為自然立的各種法,目的只是確保有限的自己,勉強能從有限的視角,認知各種自在之物,包括但不限於:那些人們永遠拎不清,是不是無限的自在之物。

 

其實吧,就連人類追求科學真理的事業,也不像人們張口就來的那樣子,是神馬“無限”的:第一哈,如同人類的所有東西一個樣,人類的科學知識,不僅眼下是有限的,而且將來的任何一天,照舊是有限的,只不過有限的程度,有些變化而已;第二哈,更重要的是,總有一天,乘着飛船不知躲哪去了的人類,連同他們掌握的科學真理,也免不了灰飛煙滅,連點渣渣都不剩,不是?

 

前一篇提到,主體能動性與人類中心主義的區別,最重要的一點也在這裡:主體的能動性,不管多麼強大,永遠有限;人類中心主義的老毛病,則是不僅夜郎自大,而且日郎自大,自信滿滿地寄己以為寄己,那是相當的無限,嗯哼。

 

除了骨子裡的上述有限,人為立法的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出的錯,包括但不限於:前面反覆提到的,能力不足、信息太少、成見夠深、方法失當等,以及後面還會討論的,非認知需要的干擾,求明欲的自大等,都會朝着虛假謬誤的背反方向,讓科學知識的有限性,顯現得更嚴重了。

 

問題在於,當人們基於求知慾,把給定的概念框架,加在對象上的時候,要是受到了,這些因素的負面影響,很容易讓立法過程扭曲變形,導致認知與對象的脫臼錯位,對不到一塊兒。9篇提到的,地心說、燃素說、以太說等,這些科學中曾經的真理、永遠的謬論,以及15篇提到的,“隨機偶然”的“柿油度”的流行說法,大都是由於這類,瞎扯淡的立法搞出來滴。

 

所以哈,儘管人為立法的機制,顯著提升了人類的能動性,用不着再經歷,從感性經驗的長河中,摸出幾塊理性概念的石頭,走一步墊回腳的蹣跚過程,而是一撞上了新對象,當即就能像從口袋裡掏錢那樣子,從腦海里掏出,現成的認知結構,動用各種已知的概念術語,嘗試着理解它們,從而大大加快了認知進度,但有一利必有一弊的辨證法,在此貌似確實成立:人為立法的機制,同時也大大增加了,人為造謬的概率,不是?

 

說破了,撇開人文社會學科中,一天發明至少三個,不知所云的時髦新名詞,再訴諸獨享的壟斷權,任意解釋它們,結果以腳踩荷藕、口吐蓮花的方式,把學者們也忽悠得一愣一愣的,種種精妙晦澀的左均理論不談,哪怕在自然科學的轄區里,要是面對微觀世界的新情況,你老想着強行將牛頓力學,這個本身正確的認知結構硬套上去,得出的結論也一定會荒腔走板,錯得離譜……

 

不管怎樣,確有說法主張:人們把確定性結構,加在粒子上,就會因為這種認知性介入,讓波坍縮為粒子,從而遭遇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認知麻煩。這倒是從“認知性介入”的視角,真真戳到了,“人為自然立法”的軟肋咧,嗯哼。

 

嚴格講,現實生活中,那些給真理發現,添了許多麻煩的“先入之見”,並不見得都是,背離事實、錯謬荒誕的成見偏見;許多情況下,它們原本也是真理,只是由於非但幫不了、反倒還會妨礙,人們去認知新對象,才成了妥妥的偏見成見。

 

至於它們為啥有,所謂“先入”的特徵,自然也得追蹤到,人為自然立法的機制那裡,因為這個機制的實質恰恰在於:人們想把先前已經形成的,某些認知結構、概念框架,套在新對象上,是謂“先入”……

 

也因此,對任何科學真理,我們都不可抱着無批判、不懷疑的態度,盲目崇拜:作為人為立法的既成結果,它們註定了是有限的;作為人為立法的先入之見,它們的有限性就更嚴重了,會對人們探索新的科學真理,產生誤導效應。

 

所以哦,以人為立法的方式,追尋科學真理的時候,我們既要搞明白,這種立法的敞開性:只有靠它才能得到,確定性的正確知識;同時也要拎清楚,這種立法的有限性:它可能把人對真理的追求,帶到溝里去。一言以蔽之喲:人為自然立法的時候,一定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小心謹慎,時刻提防人為自己造假,包括但不限於:地心說、燃素說、以太說、柿油度等等,不是?

 

這個意思上講,純粹基於求知慾的前提下,人為自然立法的認知目的,既不是讓對象符合認知結構,也不是用認知結構擋住真相,而是通過把確定性的認知結構,加在了有限的認知對象上,由此在動態的過程中,不斷克服謬誤,努力追求真理,消除困惑驚詫,擺脫無知的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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