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21. “強勢他律”的“輿論”板塊 |
送交者: luis 2024年07月25日17:01:0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劉清平隨筆 | 道德元理21. “強勢他律”的“輿論”板塊
儘管相距千年,雖然遠隔萬里,墨翟與霍布斯之間,還有一點十分貼近,灰常切合:他倆不約而同地誇大了,“古者民始生”的“叢林狀態”中,人與人張力對抗的蔓延程度,一個曰:“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藥相虧害”;另一個曰:“每個人對每個人,都會先發制人地開打”……
無論這類誇大其詞,在突顯“利維坦”或“刑政”的必要性方面,意義多大,都有個嚴重缺陷:不符合事實。正因此,老霍曾這樣子,寄己否定了寄己:“就具體的個人講,人人相互宣戰的狀態,任何時候都不會存在。”
為啥不存在吔?舉個例:蠻荒時代的許多氏族之間,的確經常處在,為了維護各自的集體權益,先下手為強的宣戰狀態,但撇開還有某些氏族,關係相當的好,不然怎樣通婚呀的和諧交往不談,單就氏族內部來講,所有成員之間,通常都會瀰漫着,一派祥和、其樂融融的親密氣氛,不是?
考慮到這些個傢伙,同樣沒法逃脫,林子大了的鳥效應,他們究竟是靠什麼,克服躲不開的人際衝突,維繫相親相愛的人倫秩序的呢?說白了,主要靠的是所有成員,在割不斷的血緣紐帶約束下,各自壓制那些會讓別個覺得,不可接受的意欲衝動,自願自律地履行,約定俗成的行為規範,特別是德性義務,文言又叫“習俗”。所以哈,才有下面的現象:某些氏族中,老年人到了“沒用”的地步,會自律地上山等死,明顯缺少今人那份,指向生命權的頑固執着……
不僅如此。要是搞研究的現代學人兒,進了氏族的小圈子,也很可能被當成親人看,讓他們受寵若驚,羨慕得緊,一邊交口讚譽:黃金時代的淳樸高尚,一邊沉痛哀悼:文明社會的世風日下。
兜頭一碗涼水:敵對的氏族成員,好像很少會受到,這樣子的類血親待遇。於是乎,同一個黃金時代,免不了又會被,另一些現代的學人兒,定位成了“蒙昧野蠻”,於是乎讓人拎不清:這樣子反差巨大的兩極評價,是顯擺了原始人的品格分裂呢,還是見證了文明人的精神失常?待考。
待考之前,來個摩登的思想實驗,好讓討論延續下去:倘若氏族的個別成員,自由意志朝着,益己不益他的方向膨脹,不肯遵守不偷竊的德性義務,結果給眾人帶來了嚴重傷害,怎麼辦啊?比方說,張三很想吃羊肉串,順手牽走了氏族的羊,俗話或曰“攘羊”,準備私下烤熟了,飽餐一頓,卻碰巧被別個發現咧……
淺人實在找不到,這方面的實證材料,所以盲猜一回:事情大概會分兩步走。第一步呢,大夥紛紛譴責張三做錯了,想靠千夫所指、觸及靈魂的勢頭,促使他洗心革面,改過自新,只可規規矩矩,不許小偷小攘,浪子回頭金不換,重新回歸氏族的大家庭。無需說,要是他接受批評,重新做人,就不妨礙眾人,照舊溫馨浪漫地過日子,如同後來文明啦,某些非氏族的小家庭,也會出現的情況那樣子。
第二步呢,要是張三這貨,像塊滾刀肉,執迷不悟,本性難移,屢批屢犯,越攘越多,大夥看批評譴責不管用了,只好聚到一起,對他實施亂棍齊下、傷到皮肉的懲罰;假如再不改的話,就乾脆關進豬圈、逐出氏族、甚至處死,如同後來文明啦,某些據說“自治”的儒化鄉村,也會動動家法,搞搞浸豬籠那樣子,嗯哼。
有木有其他可能呀?即便有,恐怕也跳不出,如來佛的掌心,目的還是為了應對,下面這樣子的場景:德性義務、習俗規範,本來要求人們,自為自律地實施履行,但要是碰上了,有人硬着脖頸,非要越過雷池、壞了規矩,怎麼辦呢?
答案不複雜:既然你不肯自律地,將德性義務的訴求付諸實施,非要給其他人造成,不可接受的嚴重後果,其他人除非忍氣吞聲接受了,否則只好採取,他律的強制措施,迫使你遵守;不然的話,怎麼維繫大夥認同的人倫秩序呀,不是?
說穿了,剛才盲猜的兩個步驟,正是人倫衝突下,德性向權益轉型,把正義底線逼出來的具體表現:氏族內部,不偷竊原本是個德性的義務,許多成員哪怕做不到自為,瞅見了好東西,腦瓜里想入非非,行動上也會克制自己,不肯動手去攘。
然而喲,要是有人真動手了,又不願改邪歸正,如同張三宣布:吃羊肉串是他與生俱來的自然權益,從而拒絕不偷竊的習俗那樣子,其他人就只有跳出,自願自律的德性圈子,訴諸強制他律的剛性手段,把不偷竊當成正義規範來堅持,藉以維護氏族財產,不受侵犯的團體權益,於是乎就有了,剛才盲猜的兩個步驟,嗯哼。
其中的第一步吧,後來發展壯大,就成了眼下所謂的“輿論”,與本系列頭幾篇討論過的“德性”,和從第二步壯大發展起來的“政治”一起,並列為道德領域的三大板塊,典型特徵在於:採取公眾意見、權威定論的“強勢他律”措施,約束人們守住相關的正義底線,防止不可接受的邪惡舉動,維護公眾或權威認同的人倫秩序,因此區別於德性板塊的“自為自律”,以及政治板塊的“強力他律”。
上網搜了一下:這邊“輿”字的原義,是指“車廂”“轎”,後來轉指“眾人”或“眾人的”,與“論”字搭配,進一步有了“公眾意見”“公眾言論”的意思,如同古代文獻所曰:“聽輿人之誦”;“自古聖賢,樂聞誹謗之言,聽輿人之論”;“行能臧否, 或素定懷抱, 或得之輿論”。
至於西方那邊,貌似也把“public opinion”看得很重,像特別強調“公意”的盧梭就主張,它與“道德(morality)”“習俗(custom)”並列,是所有法律中,最重要的一種,銘刻在公民的心中,構成了國家的真正憲法,因為“決定人們愛憎取捨的,不是他們的本性,而是他們的意見”。
翠花上雞湯咯:這裡的“opinion”,儘管有個“public”的修飾語,依然是與實然“fact(事實)”,相對而言的應然“意見”,通體浸潤着非認知內涵,凝結着發表者的規範性立場,所以既沒法子、也不應當,隨便等同於“真理”。雖然柏拉圖早就區分了二者,可不知怎麼搞的,人們好像老是記不住。無語。
不用講,廣義的輿論,也會瀰漫到其他價值領域,干預眾人的好奇求知、衣食住行、信仰趨向、炫美趣味等。可是哈,如同剛才引用的中外文本所說,狹義的輿論,首先位於倫理領域,憑藉道德理念的強勢力量,圍繞人倫關係、習俗規範、正義底線等展開。
進一步瞧,同樣處在道德領域的屋檐下,輿論與另外兩個板塊之間,雖然各有特色、彼此區別,卻不是各自為營、互不相干的,毋寧講倒有着,複雜糾結的互動關聯。比方說,一方面,由於輿論板塊,原本就是因為,德性義務得不到自律遵守的緣故,才產生的,它經常會從強勢賞罰的他律角度,強制性地反作用於,人們在德性板塊中,是否自律地履行,相關義務的行為舉動。
正能量的視角看,公眾輿論主要是對人們自為自律地履行,各種德性義務的做法,大加讚賞,熱情表揚,高度推崇,藉此鼓動他們,繼續自為自律地履行這些義務,哪怕許多人,無論會不會受到,這樣子的讚賞,都會繼續自為自律地履行下去。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這種讚賞本身,相對缺乏他律強制的意蘊,主要發揮積極激勵的效應,但在好壞對應的效應下,它也會對那些木有,自為自律地履行德性義務的人們,構成外來的反差壓力,讓這些人暗暗覺得:要是拒絕自為自律地,履行德性義務,自己好像就缺了點神馬——說破了,其實就是“缺德”喲……
負能量的視角瞥,公眾輿論除了譴責抨擊,人們違反德性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外,還會對人們儘管自律,但並非自願或自為地,履行德性義務的做法,展開抨擊譴責,哪怕這類帶點偽善的做法,由於畢竟履行了義務的緣故,並未造成不可接受的惡劣後果。
當然嘍,現實中的輿論板塊,很少像本系列這樣子,將兩種譴責抨擊區別開,反倒常常“義德不分”地混在一起,聲稱那些偽善的舉動,同樣屬於不可接受、應當懲罰的範疇,從而在正能量讚賞的烘托下,一邊突顯批評者盤踞的“道德高地(制高點)”,一邊反襯被批者落入的“道德窪地(大醬缸)”,妥妥的道德歧視,不是?
另一方面呢,由於輿論體現着“民意”(盧梭因此把它提到了,接近“公意”的高度),在政治板塊形成之後,它也會對統治者運用權力,強制他律地實施正義底線的做法,發揮正負能量都有的影響:覺得統治者的舉動,符合正義、富於德性,就大力讚揚,甚至抒發崇拜之情(如咱儒家歌頌堯舜的“以德配天”),反之則異議叢生,甚至流露造反意向(如咱儒家指斥桀紂的“獨夫民賊”),以致現代社會中,它會被說成是,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力)之外,另立出來的第四權(力),以致記者們常常被稱做是,同時也自以為是:“無冕之王”……
所以呢,統治者這邊,牢牢占領政治主陣地的同時,也會相當關注,輿論這個板塊,藉此了解民心,採取各種手段,展開干預引導,努力讓自己掌握的權力,具有西方哲人兒愛說的,所謂“legitimacy(合議性,通常譯成‘合法性’)”,如同剛才有句引文所講:“自古聖賢,樂聞誹謗之言,聽輿人之論”,嗯哼。
有點小遺憾哈:以往的道德哲學研究,似乎不怎麼重視,輿論這個板塊,留下了不少理論空白,俺老漢上年紀咧,沒空細細琢磨,只能大而化之,簡單說上幾句,希望以後有更多的學者,能在倫理學的抽象語境裡,深入考察它在德性與政治中間,圍繞人倫關係的塑型作用,說不定能有些新發現,甚至原創呢。祝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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