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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24. 斯密是抹黑市場經濟的摩登第一人
送交者: luis 2024年12月13日15:59:47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劉清平隨筆|劉派正經24. 斯密是抹黑市場經濟的摩登第一人

 

簡單回顧了中西兩邊,資本污名化的心路歷程,現在直面正題,看看古典自由主義的重鎮之一,寫下了經典的《國富論》,全力推崇市場經濟的斯密,怎麼以寄己反對寄己的悖論方式,居然成了現代經濟學中,針對市場和資本,大搞污名化的第一人。

 

不用講,這樣子的定位,乍一聽足夠魔幻,蠻像是胡說八道。不過甭急哈,俺老漢醬紫曰,一如既往地肯定有,白紙黑字的文本證據,想抵賴都不成,且聽下面娓娓道來,嗯哼。

 

本來麼,早先寫成的《道德情操論》裡,他開門見山地主張:包括但不限於:惡棍和罪犯等,人人皆有“同理心(共情心、益他心)”,能夠約束人人皆有的“益己欲”,防止他們違背了,不可害人的應然底線,逮誰坑誰。

 

他老兄也不是空口說白話,而是給了理由先:假如木有益他心,發揮約束作用的話,“人性中原初的益己動機,……決不會限制我們去做,任何增進我們利益,卻坑害他人的事情。”換個方式講哈:人要是只有益己欲,缺乏益他心,就會為了自己得到好處,不惜讓別個付出,不可接受的代價咧。

 

無需說,這樣子明確承認,益己動機與益他動機,在每個人的內心中,並立共存,相互影響,顯然擺脫了《道德元理》討論過的,西哲史上另一個有名的,二元對立架構:這兩種心理動機之間,勢不兩立,不共戴天,有他無我,有我無他,三爺,你看着辦哦……當然咧,三爺他也不太好辦,不是?

 

不過吧,接下來談到市場的經營者,亦即學界所謂的“經濟人”時,斯密卻閉口不提,他們的同理心了,一口咬定他們:天性自私貪婪”“只圖自個便利”“唯一的目的就是,滿足自己永不饜足的無聊欲望”。

 

於是乎,一度隱形的二元架構,又變本加厲,重出江湖了:商人企業家們,不僅比惡棍和罪犯,還要殘忍冷酷,而且還有木有資格算“人”,都值得懷疑咧:要是人人皆有益他心,為什麼他們卻連一丟丟也木有啊?

 

誠然呃,指認經營者自私的同時,斯密又宣布:不知道神馬地場,會偷偷摸摸伸過來,一隻“看不見的手”,暗戳戳地引導着,天性自私貪婪,只圖自個便利的市場中人,通過生產這個、銷售那個,給自己帶來財富的時候,也增進消費者的益好,以致可以說是,對全體社會成員,統統有好處。事到如今,這個說不出個所以然的見解,竟然也成了個,灰常高大上的理念,備受學界稱道

 

可是哈,雖然對市場機制的神奇無比,發出了這樣子的讚美,他老兄還是沒忍住,污名化的抹黑衝動,趕緊又補上一刀,明確指出:這種美美與共的益他後果,完全不是出自經營者的“本意”,因為他們的天性自私貪婪,對於做有益於別個的好事,從來都是“既沒意願,也不自知”滴。

 

不錯喲,你可以回應說:這僅僅是他老人家,早年還沒專研,市場經濟的時候,隨大流形成的偏激之見,不足道哉。無論如何,確有不少學者,遠比劉派正經還要正兒八經地論證:大師的前後兩部代表作之間,有種扯不清楚的邏輯張力,江湖人稱“斯密悖論”,俗話或曰“斯密反對斯密”,不是?

 

然而呢,後來寫成的《國富論》裡,他已經開足馬力,歌頌市場體制了,卻照舊老調重彈,隆重宣布:“任何將資本運用於產業的人(淺人有個小註:就是資本家哦,親),都以賺取利潤作為唯一的目的……一心只想實現自己的益好”,依然木有察覺到,這樣子講,寄己打了寄己的臉,與“人人皆有同理心”的命題,相互矛盾,彼此牴觸

 

一旦憑藉二元架構,從這樣子高屋建瓴的視角,指認了經營者,只有益己心,全無益他心,那不管斯密在其他地方,再怎樣推崇市場經濟,都屬於白費力氣了,因為貪婪自私的原罪烙印,已經刻在了,經營者的每個交易行為上,無可救贖:他們賣東西,統統只是為了自己賺錢,壓根沒替消費者考慮……黑心。

 

要是再引進了,《道德情操論》的那個命題:“人性中原初的益己動機,……決不會限制我們去做,任何增進我們利益,而坑害他人的事情”,局面簡直更不可收拾咧:既然商人企業家們,天性自私貪婪,只圖自個便利,完全沒有益他的意圖,那他們用什麼約束自己,不去做坑害別個的缺德事呢?處在這樣子的自私魔爪下,由買賣行為的細胞組成的,市場經濟的有機體,亦即後來叫作:“資本主義”的那個體制,還能有個好嗎?妄想。

 

比這種結局更嚴重的,大概只有斯密大師的,另一個說法啦:“一切人都要靠交換生活,或者說某種程度上成為商人。”照這樣子推呢,順水推舟的那種,平日不時到店裡,買根火腿腸的“我們”,也就搭了個便車,趁機混進了經濟人的隊伍,因而同樣免不了,只有益己心,全無益他心的缺德宿命,結果讓“市場”或“商場”,應了那個流行日久,於今更甚的警句,成了爾虞我詐的廝殺“戰場”,誰看誰都像頭,不知好色不好色,但一定好貨的狼。棒棒噠。

 

前一篇曰過,大概伴隨着,商人階層的歷史形成,污名化的萌芽,就開始才露尖尖角了,就連靠着工商貿易,過日子的古希臘,也木有例外。不過哈,前現代畢竟是前現代,這類抹黑大多還停留在,零碎分散、就事論事的淺層表面,沒深入到自私本性的骨子裡頭。

 

柏拉圖講,他雖然要求當官的公產公妻,痛恨貧富分化,甚至看不上做買賣的,但畢竟允許農工商們,擁有私有財產,成為正義的理想國中,少不了的一部分。至於老亞吧,不僅肯定私有財產,反對搞平均化,而且也只是批判了,用“不自然”的方法借貸取息,反倒還鼓勵人們,採取商品—貨幣—商品的自然方式,為自己謀取好處。

 

再來看耶穌,主要是從維護信仰的神聖性,號召人們既愛上帝、又愛鄰人的角度,貶斥了發財致富做買賣,並沒有將這些行為,統統歸咎於貪婪自私的原罪。後來的基督宗教,也是為了撇清自己,與猶太教剪不斷的歷史糾纏,才把後者借貸取息的傳統,說成是與信仰對立的崇拜財富。

 

所以哈,莎士比亞一面盡情挖苦了,借貸取息牟利,甚至錙銖必較的,猶太商人夏洛克,一面又熱情讚美了,借貸不收利息,注重朋友感情的,基督徒船王安東尼奧,並沒有因為後者,經商發了財,就指責他天性自私貪婪,不是?

 

至於哲學上呢,比小莎晚了一輩,但多活了好些年的霍布斯,在《利維坦》裡闡發“自然法”的時候,的確依據益己與益他的二元架構,將自私自利甚至先下手為強,說成是人皆有之的自然本性,從而讓“每個人對每個人像狼,一見面就廝殺幹仗”的叢林狀態,一舉擁有了順理成章的體系化根基。

 

不過吔,除了目的在於論證,人們為什麼要簽訂契約,把自然權益轉讓給君主,因此很少涉及市場經濟外,老霍這個見解,其實是普適性的,強調每個人亦即所有人,包括但不限於:農民、小販、詩人、惡棍、罪犯等,統統都是自私自利的,而木有像斯密這樣子,單單把工商從業者,挑出來貶一頓,說他們只有益己心,木有益他心,還不如惡棍和罪犯,既有益己心,又有益他心……

 

生於荷蘭,活在英國的曼德維爾,1714年出版了,名叫《蜜蜂的寓言:私人的劣性,公共的益好》的小冊子,拿蜜蜂做比喻,提出了“私惡即公益”的妙論:經營者會在自己,都不知情的心態下,通過自覺從事,追求一己私利,不惜坑蒙拐騙的商業活動,促進廣大民眾的公共利益,以致可以說:“私人的劣性,就是公共的益好。”

 

這妙論一問世,立馬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以及強烈的反彈,以及嚴肅的起訴。考慮到影響醬紫大,斯密一面主張,經營者只有自私的動機,一面鼓吹,他們會在看不見的手引導下,以既沒意願,也不自知的方式,給消費者帶來好處,應該說也從它那裡,受到了某種啟迪,不然兩種見解,怎麼這樣子相似呀?

 

滑稽的是,儘管如此,他老兄在《道德情操論》裡,還是花了不少篇幅,跟着當時的主流輿論,嚴厲指責小曼忽視了,人人皆有益他心的一面,“會讓來自其他原因的罪惡,表現得更無恥”,好像木有察覺到,自己的這部前期代表作,隆重推出的市場中人只益己、不益他的命題,有着如出一轍的嚴重弊端。典型的“批判標準當電筒,光照別個,不照自己”,嗯哼。

 

溫馨警示一句:後來哈耶克同樣肯定了,小曼的有關見解。這樣子觀,大師他不是用“自由”,而是用“自發”,形容自律自行的市場秩序,大概也受到了,“自己都不知情”“既沒意願,也不自知”等說法的影響。不管怎樣,確有某些奧派學者,憑藉羅斯巴德的立論,把老哈的自發秩序說,綁着小曼的寓言一起,狠批了一頓。

 

回到正題上來:雖然有曼德維爾的妙論,給斯密大師打頭陣,摩登第一人的定位,貌似還是動搖不了滴,理由不複雜:並非小曼那本,飽受抨擊的《蜜蜂的寓言》,而是老斯這部,備受推崇的《國富論》,成了現代經濟學的頭號經典,將經營者只益己、不益他的立論,堂而皇之滴樹在了,全體世人的面前。

 

所以哈,後來者不管是誰,來頭多大,只要打算研究市場經濟,就繞不過《國富論》去,就不得不向他的立論致敬,同樣給經濟人貼上,只益己、不益他的固定標籤,從而接着他,抹黑市場經濟,污名化資本的話頭講,不是?

 

挺不幸滴,如同下面將不嫌囉嗦,反覆嘮叨的那樣子:從人是理念動物的視角看,這樣子強大的表率作用,恰恰為一百多年來,人類歷史上最殘酷的腥風血雨,助了理念上的一臂之力,不容忽視的那種,你叫淺人如何不批它,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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