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4.人工“智能”的“志能”更為重要 |
| 送交者: luis 2025年01月15日15:53:3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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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清平隨筆|人性邏輯74.人工“智能”的“志能”更為重要
這兩年吧,人工智能的發展很快,也相應地引起了,人文社科學界的濃厚興趣,尤其聚焦在,所謂的“奇點(singularity,臨界點)”上:奇點之前,人工智能主要靠,人類對它們的改進來提升,比較緩慢;過了奇點,它們有了自我設計的能力,就能通過自我改進迅速提升,導致爆發式的自我增長……
由此產生了,一個嚴峻的問題,讓人們憂心忡忡:什麼時候,人工智能會達到奇點?要是它們獲取和運用知識的,整體理智能力,遠遠超過了人類,會不會對人類構成威脅,乃至最終把人類給毀滅嘍,就像我們踩死螞蟻那樣子?
淺人腦子不大好使,尤其缺乏這方面的專業技術知識,所以這裡只能在實然層面,圍繞需要—想要—意志的源頭動機,闡述一個愚見:無論對人工智能來說,還是對人類自身來說,被眾多大腕忽視了的“志能”,亦即啟動行為的“意志”,都要比“智能”,亦即引導行為的“認知(智慧)”,重要得多,所以才是探討,人工智能的奇點危機時,理應優先考慮的關鍵因素,嗯哼。
為啥說志能比智能重要呢?本系列前面,早已給出了答案:只要擺脫了主流西哲,拿認知理性精神當主導的誤區,直接面朝現實生活,很容易發現,人的所有行為,都是直接源於,自由意志的啟動效應,因而可以說,失去了“想要”,這個唯一的動機,誰也不可能,干出任何人事來咧。
說白了,就是對人們的行為,起着引導作用的認知,特別是理性認知,原本也是認知需要,包括求知慾和求晰欲的產物,以致要是少了好奇心和好明心,人們壓根不會想到,要憑藉合乎邏輯的推理思維,得到條理清晰的正確知識。至於人們會把,這樣子的認知付諸實施,發揮引導實踐的作用,也得歸因於,道德、實利、信仰、炫美的非認知需要,對於非認知行為的啟動效應,不是?
然而很遺憾,眼下學界的討論,貌似集中在了人工智能,怎樣獲取和運用知識的,整體理智能力方面,包括但不限於:運算速度、識別能力、理解能力、應變能力等,及其與人們相關能力的比較上;有些論者儘管提到了,意志欲望和情感體驗,也主要是從自覺意識、心理構成的視角,一筆帶過,沒能着力彰顯,意志的源頭地位,甚至還貶低了,它的動機效應,結果錯失了問題的要害。
除了認知理性精神的誤導,造成這種忽視的,或許還有下面的原因:第一呢,人們發明人工智能的目的,原本就是想讓它們具有,強大的理智思維能力,好幫人們處理應對,由於自身絕對有限,所產生的種種難纏問題。
第二呢,更重要的是,儘管從它模仿人類智能的視角看,人工智能理應遵循,和人性邏輯差不多的“人工邏輯”,也以意志為動機,才能啟動自己的理智思維,但就現狀看,它們顯然沒有形成,自己的自由意志,而完全是靠接受和實施,人們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以算法形式發布的種種指令,才去從事模仿人類智能,獲取運用知識,做出取捨選擇,提供解決方案等活動的,因而總是處在,人類意志的控制約束下,跳不出如來佛的手掌心。
一言以蔽之哦:當前的人工智能,只有智能,木有志能;於是乎,人類意志躲在幕後,發揮的這種啟動效應,就讓人工智能自身的意志問題,變得隱而不顯,很少受到重視啦,嗯哼。
有種流行的見解認為,20世紀90年代以來,發明的智能機器人,往往有多種傳感器,因而要是內部狀態和外部環境,發生了不確定的動態變化,也能“自主”地決定自身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自己主動識別目標,進行判斷,展開權衡,做出決策,選定操作等,所以業已具有了,某種類人的“主體性”。
其實吧,這是對“自主性”或“主體性”的,擴大化了的曲解,木有看到下面的關鍵點:嚴格意思上的,“自主性”或“主體性”,是指人們基於自己的自由意志,主動從事自己,“想要”從事的行為,以求達成自己,“想要”達成的目的,而不單單在於,有了主觀的意識,能夠進行思維和理解。
相比之下呢,智能機器人的所謂“自主性”,其實僅僅是指:它們無需人類,即時輸入具體的動態指令,就能按照人類,事先業已給定的既成指令,面對不確定的動態變化,“自動”地做出,模式化或程序化的反應,所以沒法等同於,人類基於自由意志,形成的自主性或主體性。
進一步瞥,雖然智能機器人的行為模式,相當接近於人類生活中,完全遵照別個指令,做這做那的“傀儡”,它們甚至都不具有,傀儡們基於自由意志,做出原初選擇,決定無條件聽從別個使喚時,亦即“自甘奴”,在下決心“自甘”的那一刻,畢竟還有的那種自主性。說得更簡單些:眼下人工智能的“自主”決定,歸根結底照舊依賴於,人類事先替它們做出的自主設定,因而並不真的屬於,它們自己做出的自主決定,不是?
於是乎,一旦揚棄了西哲,有關“人是理性動物”的片面定義,不再把人的本質,單單歸結為,從事邏輯思維的,認知理性(理智)能力,而是在意志—情感—認知的,三分心理架構中,全面思考“自我”或“人格”的問題,我們或許只能,得出下面的結論:
當前的人工智能,無論整體理智能力,或是綜合智商水平,強大到了怎樣的地步,能在何種程度上,把人類遠遠拋在後面,乃至形成了,怎樣發達的“自覺意識”,它們都沒法像人類,包括自主選擇當傀儡的,自甘奴那樣子,擁有嚴格意思上的“人格”或“自我”。
為什麼呀?原因很簡單,所謂“自我”或“人格”,始終是與人們,基於自由意志,展開自決選擇,承擔自主責任,形成自歷情感(自己經歷的情感體驗)的行為內容,直接相關的,所以才會呈現出,彼此殊異、相互區別的個體性特徵,以致形成大名鼎鼎的林鳥效應。
說穿了,即便人的理性思維,在不受非認知的動機和情感,干預騷擾的情況下,也會由於遵循,普遍性邏輯規則的緣故,相對缺乏這種,因人而異的殊異性,反倒充滿了,千篇一律的共同性,文言或曰:“放之四海而皆準。”
所以呢,那些只是旨在完成,理性思維類的工作,卻木有絲毫情意綿綿的計算機們,倘若撇開了,外觀設計、品牌標誌、生產廠家,之類的因素不談,幾乎可以說是,天下電腦一般“智”,壓根就談不上,因“機”而異的“硅基自我”,或“電子人格”咧,嗯哼。
誠然哦,當前的智能機器人,貌似在較大程度上,呈現出彼此殊異,相互有別的“個性”特徵。可是吧,這照舊是因為,人類仿照自己的行為模式,事先給它們輸入了,各自不同的既成指令,要求它們在特異的環境下,面對特異的對象時,自動做出某些,類人式的特異反應,包括但不限於:微笑、眨眼、握手、出汗等,情感式的特異反應,所以依然帶有,模式化或程序化的烙印,離開嚴格意思上的“硅基自我”,或“電子人格”,差不多還是遙不可及。
說破了,即便未來的智能機器人,完美地通過了圖靈測試,能讓所有人都誤以為,它們是人,這些個玩意兒,也僅僅是在認知以及情感層面,有了對人的高仿真性,卻單單由於缺乏,自由意志的關鍵因素,就沒法成為擁有,“自我”或“人格”的主體之人。由於同樣的緣故,單憑認知層面的,智能、思維、記憶等,也不可能讓智能機器人,擁有與人類平等的“人格尊嚴”,或者不可侵犯的“自由權益”,不是?
搞笑的是,大概因為人類的“自我”或“人格”,有着這樣子鮮明的“非理性”特徵,就連西方人士,給“人工智能”定位的時候,也時常不自覺地放棄,“人是理性動物”的先入之見,轉而從“意志—情感”的視角入手:雖然它們在理性的“智能”方面,早已超越了人類,但到現在為止,大夥還是頑固地,把它們叫作“人工”。
然而喲,一旦它們遵循人類,事先輸入的既成指令,在變化的氛圍中,流露出了一丟丟,情深意長的“自主”反應苗頭,人們卻立馬開始懷疑,它們是不是有了“自我”或“人格”——儘管這一丟丟的苗頭,只不過是仿真度,比以前高出了一丟丟的“人工”。
相比之下哈,國內某些論者,卻更傾向於,把自由意志還原成,拓展未來可能性的能力,而不是隨意任性、從心所欲的意欲志向,甚至主張,人工智能沒啥情感的“冷酷無情”,在人機對抗中,反倒是個優點,結果依然停留在,只從認知視角考察人工智能的層面,卻相對忽視了,意志和情感因素,在“自我(意識)”或“人格”中,發揮的不可或缺的決定性作用。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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