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Instancology的範疇
從大約十年前出版了《論範例》這本書,關於範例體系的範疇選擇,我自己實際經過了一些反覆的思想和變化。我在書中一直認為,“在”,應該是第一範例的範疇,雖然我的意思是“在”就是“潛在”的存在。在最近我身體好些以後,我逐漸認識到,選擇“在” 作為第一範疇,在很大程度上,說明我還沒有擺脫古希臘和德國的哲學家的影響,還是在“Being(必應),或譯為“有”,“存在”的意思的延申。真正的突破和進步,如果範例體系可以提出,必須脫離西方哲學思維的這種軌道。
我前一段似乎覺得“無”或“虛無”,從中國古代思想裡面,作為第一範疇也許更恰當些。經過反覆思考,我最近決定還是放棄。如果“無”作為第一範疇,聽起來似乎也與薩特的“存在與虛無”的概念很類似。因為薩特特別強調,在他這700多頁,Nothing and Being,的書中,人是先有存在,然後才有本質。雖然我提出的第一範疇,比薩特所指的“人”的存在,概括和適用的範圍要更廣泛。而海德格爾,也是從人的存在“DasSein” 的角度來討論第一範疇的規定性。雖然他沒有寫完“存在和時間”的下篇,據說是要從“客觀”的角度探討存在的問題。
如果要重新考慮,到底什麼是Instancology 的“第一範疇”的問題,讓我們首先思考一下關於語言的一些問題。我們必須承認,“存在”,不言而喻的基礎是語言。維特根斯坦說,語言是思維的邊界,也是世界的邊界,海德格 爾也表述了類似的意思。到此,大陸哲學和分析哲學,有點異曲同工,殊途同歸的意思,兩邊走到一起了。其實,用東方人觀點,作為第一的範疇,“說”或語言,無疑問的不是思維或世界的邊界。
如果從認識論的第二階段,理性思維發展來看,理性思維的極限,必然是語言的極限了。沒有語言了,我們不能想像任何東西,我們的思維就枯竭了。但事實是,我們的語言,甚至我們的思維,可以停止,而我們的意識,不是感覺,並沒有放棄一切我們所意識到的東西。首先舉個動物的例子。我們知道,許多動物都有意識,但他們沒有語言,或沒有類似人類的語言。但它們可以感受到其他動物的存在。中國人說的“第六感覺”,所感受的東西,就是意識里的某物存在的證據。維氏認為,對於不可以言之物,應該保持沉默。這首先說明,維氏也承認,世界上存在着在語言之外的事物。雖然他認為,如果說不清楚,人不應該說。說不說是態度問題,但我們必須承認,這類事物確實是存在的。
這就是範例體系的前進。在超越語言的限制之後,我們首先遇到的範疇,是“意義”。猶如物理上的粒子加速器,前不久發現的波色子(“上帝粒子”),它可以給其他不具有質量的基本粒子,施加質量一樣,“意義”,作為範疇,我認為也是對“存在”之物 - 這裡只有借語言以表達 – 對這些物質賦予“意義”。這個被賦予的意義,落實到語言的範圍,就是語義的“存在”。這樣,在“邏輯上”的“意義”範疇以後,我們就有了“存在”的語言意義。(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