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範例哲學(Instancology)看進化論和天演論之爭
凡是一種新的理論提出,如果是正確的,它應該對現有的問題提供科學的說明或合理的解釋。如果是嚴格的科學理論,更應該提供證偽的條件(波普爾)。哲學作為一種理論,沒有科學理論那麼嚴謹,但應用的面或範圍應該更廣泛,對其他領域的影響應該更加深遠。範例哲學(Instancology),作為一種新哲學理論的提出,也應該遵守同一被約束的準則。
範例哲學是哲學本體論的創新。它衝破了哲學二千五百年本體論專注“單一”或“部分”,來研究物質的傳統,而是從“整體”,從部分物質以外研究其“統一”的部分,這也就是“集合大於部分之合”的部分。當傳統的哲學將“金木水火土”,或現象,本質,存在等作為本體論研究的目標時,這些研究是集中於“單一的對象”,或“部分”,既事物某一性質而言。範例哲學在這方面的不同,就是首先從“整體”,作為一個“範例(instance)”來看待事物。從某種程度上說,可以視它為“本體論的哥白尼革命”。我們將範例的思想用來看待長達一個世紀多的進化論和天演論之爭。我們或許能得到一些新的啟示。
英國生物學家達爾文,根據動物在不同區域年代的外表的變化,得出結論是,生物起源於進化。既,所謂“用進退費,適者生存”。當後來發現的化石研究不能完全概括動物進化的不同時期,另一種“天演派”觀點產生,既,認為物質進化是“創造”的結果,不是所謂進化產生。雖然這種更高智慧或神的創造,不能解釋另一系列因果的問題,既誰又是最終的創造者。範例哲學作為一種新的哲學,也許提供了對這個問題的另外一種解釋。
從範例的角度看,事物的整體性,既範例,是整體的,唯一的統一,是先於“部分,”存在“的。事物的部分,是逐漸變化完善,或進化的。既事實上,物種是”整體首先定格,部分依次完善“的一個過程。部分絕不是逐漸,線性,累積變化的結果。這樣看來,無論是進化論者,還是天演論者,都有正確的地方,也都有錯誤的地方。問題的關鍵在於,不能以偏蓋全。不能”盲人摸象“。而人類的認識發展,往往是首先從部分開始,易於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錯誤。
再舉一個人類的創造物,汽車發展的例子。汽車的概念來源於車的概念。人類在最初設計車時,首先想到的是一個以上的輪子加一個框架,作為車的基本結構。以後汽車的各個部分,都是逐漸改進,或進化的。基本結構,始終沒有變化。這個基本結構,就是“整體” 設計,就是”範例“,既instance。
最後,如果要問,這個範例整體,或統一,或“合“,是誰設計的呢?答案是”絕對之絕對“,既範例的本體背景。絕對之絕對,不是神,不是上帝,只是一切一切的背景,只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