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人类的性欲发泄的途径有很多,特别是现代社会,那真是五花八门无奇不有。如果把性欲的发泄方式排除在同性恋问题的讨论范围之内的,那么同性恋到底是公子和书童的那种彼此需求早就的,还是梁山泊与女扮男装后的祝英台之间发生的那种情意绵绵的感情呢?混淆的第二性特征会造成感情上的错乱,这也许是同性恋的另一个成因。
我觉得现代社会还应该考虑一个因素,那就是经济因素。要在现代的大城市讨生活,并不容易,那些无能自立的人,通过性伴侣的选择,来为自己的衣食找靠山,也是常见的社会现象。两个同性彼此相依为伴,对于那些不容易找到异性伴侣的人来说,或对异性缺乏吸引力的人来说,也算是一种无奈的结局。我见过两个都不算女性中漂亮的人,最后在一起过日子的。
我之所以说,同性恋是一种心理上的变态,是因为第二性特征的混淆,加上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上的宽容,使这个群体在社会经济和伦理压力下,造成了蔓延的趋势。就像中国封建社会的男女大防,授受不亲,。。。。等礼教的束缚,结果逼出不少同性性行为一样。是不是,现代社会对男女性行为上的道德要求,使很多对此有顾虑或无法承受社会伦理压力的人,走向了另一端呢?
OK, 同性性行为是一回事,同性恋又是一回事,但同性婚姻恐怕就更是另类了。人类社会不知道真的会发展到什么地步。自由,个性解放,追求无拘无束的生活,追求完全的放纵,欲望的无节制发泄,。。。。,造成的社会伦理发展远远超出了传统价值观和甚至是人类自然属性约束,这就是同性婚姻的基础。现在同性婚姻已经在美国多个州通过了立法,已经是合法的了。那些还在疑惑自己到底是同性恋者,或还是异性恋者的人群,会在强大的社会暗示下,逐渐解开自己的约束,而走向另一端。
所以我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变态,或是一种心理疾病,它是可以传染的,可以扩散的。它既有自然属性的一面(第二性特征混淆),也有人类欲望和社会伦理趋势造成的一种心理变态。我不歧视同性恋者,但出于对人类传统价值的保守心态,我还是不能接受同性恋,我当然也更反对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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