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人類的性慾發泄的途徑有很多,特別是現代社會,那真是五花八門無奇不有。如果把性慾的發泄方式排除在同性戀問題的討論範圍之內的,那麼同性戀到底是公子和書童的那種彼此需求早就的,還是梁山泊與女扮男裝後的祝英台之間發生的那種情意綿綿的感情呢?混淆的第二性特徵會造成感情上的錯亂,這也許是同性戀的另一個成因。
我覺得現代社會還應該考慮一個因素,那就是經濟因素。要在現代的大城市討生活,並不容易,那些無能自立的人,通過性伴侶的選擇,來為自己的衣食找靠山,也是常見的社會現象。兩個同性彼此相依為伴,對於那些不容易找到異性伴侶的人來說,或對異性缺乏吸引力的人來說,也算是一種無奈的結局。我見過兩個都不算女性中漂亮的人,最後在一起過日子的。
我之所以說,同性戀是一種心理上的變態,是因為第二性特徵的混淆,加上社會對同性戀的態度上的寬容,使這個群體在社會經濟和倫理壓力下,造成了蔓延的趨勢。就像中國封建社會的男女大防,授受不親,。。。。等禮教的束縛,結果逼出不少同性性行為一樣。是不是,現代社會對男女性行為上的道德要求,使很多對此有顧慮或無法承受社會倫理壓力的人,走向了另一端呢?
OK, 同性性行為是一回事,同性戀又是一回事,但同性婚姻恐怕就更是另類了。人類社會不知道真的會發展到什麼地步。自由,個性解放,追求無拘無束的生活,追求完全的放縱,欲望的無節製發泄,。。。。,造成的社會倫理發展遠遠超出了傳統價值觀和甚至是人類自然屬性約束,這就是同性婚姻的基礎。現在同性婚姻已經在美國多個州通過了立法,已經是合法的了。那些還在疑惑自己到底是同性戀者,或還是異性戀者的人群,會在強大的社會暗示下,逐漸解開自己的約束,而走向另一端。
所以我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變態,或是一種心理疾病,它是可以傳染的,可以擴散的。它既有自然屬性的一面(第二性特徵混淆),也有人類欲望和社會倫理趨勢造成的一種心理變態。我不歧視同性戀者,但出於對人類傳統價值的保守心態,我還是不能接受同性戀,我當然也更反對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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