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专门有解释同性恋的章节,结论是男性同性恋是器质性的,就是生理的,是不可改变的,但女性的是心理性的,有可能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但这是人们在一百多年前的研究,当时对女性的性生理都不是那么清楚,如今看女性同性恋也是有器质性的。
第二,同性恋人数比例大致是10%左右,不论什么人群,这是如今的统计,但不同国家或种族表现出来的比例的不同更多是因为文化的因素,你感觉如今美国似乎同性恋很多,其实与60年代感觉黑人很多是一回事,因为都是在争取自己的权利的时期,因此不论媒体还是社会更关注。但并不因此而增加同性恋或黑人的人数。
第三,关于同性恋婚姻,这是个政治问题,不是生理或心理问题。婚姻是个经济合同的性质,并没有更多的意义,性生活不一定需要婚姻,同样,婚姻也不一定需要性生活,婚姻唯一提供的是经济责任,而经济责任是个涉及法律的问题,而法律是政治的内容,因此同性恋婚姻是个政治问题。
目前发达国家对于同性恋问题多是比较宽容的态度,就与过去对异族混血性交或通婚采取容忍态度一样。
人类是唯一把性活动作为享受,而不是以生殖为唯一目的的动物,因此同性恋的性活动也就是具有社会合理性,因为他们彼此接受。因此对于非同性恋的人来讲,或看这个问题的角度来讲,也就是类似你可能喜欢与异性的性活动的享受效果,但你不可能愿意与任何异性具有这种关系的情形一样。但不会因此而排斥你不愿意有性关系的异性与他人的性活动,对同性恋也是同样的道理,这是关系社会宽容度的概念,一个反例是过去异族性活动都会被某些人认为是不可以接受的。
从数百年的人类意识到同性恋问题的历史来看,和相关的研究来看,同性恋是无法转变的,教会有过所谓的“理疗”,纳粹有过专门的“治疗”,从来没有过成功的例子,有的不过就是迫于当时社会的压力而导致一些人不得不装作改变而已。
这个事情的关键是,这些同性恋们的事情并不会影响你的生活,所以接受就是一个社会应该有的常态,你支持什么人的权利,比如妇女或黑人,并不意味着你要去做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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