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所知,歷史上,有一些德國的知識分子曾經暗示近代德國一些思想家應該為後來德國納粹統治時期的極端民族主義思潮負上一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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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德國一些思想家應該為後來德國納粹統治時期的極端民族主義思潮負上一定責任”?
請問,你所謂的“近代德國一些思想家”,他們能夠拿什麼來負這責任?他們負得起這責任嗎?如果負不起,最終只能有誰來承擔這責人?
再看今天,誰能為滿世界漂流的敘利亞難,伊拉克,利比亞等國的難民負責? 西方都哭着嚷着不是修隔離牆,就是“脫歐”,再就是自己之間狗咬狗,西班牙某州嚷着要獨立,幹嗎呢?負責阿?
作者,告訴你一常識,資本主義經濟模式決定了,人類任何嘗試與言行或言行自由的某種標準, 都意味着再準確不過的代價或標價!!!如果你或一個國家,找不着這些代價將由誰來付,就少來些莫名其妙的“思想”!知道西方如此多的“思想”都是誰在替他們付出相關代價嗎?換言之,西方的那種特定社會制度是由什麼經濟條件和具體手段來支撐的嗎?
當今世界,有多少國家具備或能夠滿足, 西方維持的那種相對的思想自由(標準)所伴隨的那些具體手段,條件,和代價?請問,你思考過這類問題嗎?
喲,中國只有一種思想.扯! 告訴你點常識:
應該是:中國只有一種思想能夠占支配地位!!而世界各國都是如此.所謂思想自由,在叢林法則尚未消失的,不理想的世界,只能是相對的,有條件,有代價,有手段維持的,所以是有其具體標準和範圍的,這個標準,在叢林世界,沒有普遍性意義。
因為維持這種標準的能力,對於當今世界各國,存在巨大差別!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