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我這方,談不上神化,神化的是另一方,所以我才發了這貼。 |
| 送交者: 並瓦 2009月04月10日10:14:53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 回 答: 爭論雙方,都錯在把‘公理’神聖化了。 由 定理 於 2009-04-10 07:2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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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步驟的描述就是“抽象的語言表達出來”,因為學習者不必深究其中道理,只要按照算法的步驟就可搞定,所以對使用者是抽象的。所以,我認為算法是公理的一種。
在我這方,談不上神化,只是有感於有人沉迷於把洋人淺顯得不能再淺顯的公里捧得神化,所以我才發了這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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