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學研究者,特別是從事這些危險病毒研究的學者,自身也面臨生命危險。人類會從他(她)們冒着生命危險從事的工作中更深入了解自然界,甚至直接帶來新的治療方法。這樣的工作和從事這樣的工作的人員當然是值得尊重的。
石正麗的聲明中說:“2019新型冠狀病毒是大自然給人類不文明生活習慣的懲罰,我石正麗用我的生命擔保,與實驗室沒有關係。奉勸那些相信並傳播不良媒體的謠傳的人、相信印度學者不靠譜的所謂學術分析的人,閉上你們的臭嘴。”這是在很多人一口咬定新冠狀病毒是石正麗實驗室基因工程產生的之後,她作出的過渡反應,但對於一個自認為受了委屈、急於進行自己辯護的人來說,也可以理解。她的"閉上你們的臭嘴"的說法是不對的,值得批評,但以牙還牙的漫罵不是應對之策。其實,我還沒有完全信服新病毒不是從她實驗室泄出,我還沒有完成自己的研究(對不起,我得賺錢養家)。
對於科學工作的監督應該發生在政策層面,即通過對政府立法部門的影響來規範管理,在專業人士、法律人士、宗教人士……的參與下,制定可執行的法律。在政府資金管理方面,控制不道德的研究的展開。研究機構應對各自的研究人員所從事的研究的安全性作出充分評估,通過規範操作過程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來保證研究室合規合法,保護研究人員和社會大眾的安全。對於中國這樣的威權社會,這些措施目前看來都是奢侈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