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书本中的一条肥蠹虫 |
送交者: 亦明_ 2020月12月31日11:10:43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
回 答: 许志强:方舟科邪教的头号奸商 由 亦明_ 于 2020-12-31 06:35:45 |
上篇 许大皮条客第一章 书本中的一条肥蠹虫虽然许志强因为隐藏甚深而在“方学界”成名甚晚,但在“方学界”外,他却一直就是一个“知名人士”。原来,早在1987年,许志强用他老爸的五千元钱(一说五百元),与自己的亲兄弟许星在福建漳州创办了一家“晓风书屋”。【1】由于以出售社科人文类学术书刊为主,并且赶上了史无前例的“读书热”,“晓风书屋”在八闽大地的骚人墨客中口碑颇佳,诸如什么“坚持品味最彻底的民营学术书店”【2】、“最有精神品味且也最受厦大师生热捧”的书店【3】,“北有万圣,南有晓风”【4】之类——用《厦门日报》的话说就是“把卖图书上升到理想的高度”。【5】。也就是因为会“拔高”,或者说是会“顺杆爬”,许志强本人也“与有荣焉”地被追认为“中国民营书店的风云人物”。【6】
一、书贩发家
事实是,“新中国”的民营书店始于八十年代初。1980年12月,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下发了《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的书店、书亭、书摊和书贩》【7】;两年后,文化部又下发了《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8】。所以,到了1985年,福建省在新华书店之外的图书销售网点,包括农村供销社,集体、个体书店总共达三千多个。【9】到了1992年,福建的个体私营书店达到1485家。【10】而在这些个体书店中,闹得声势最大的就是许氏兄弟创办的晓风书屋。1998年,《人民日报》将福建的晓风书屋与北京的“三味书屋”、上海的“自力”、福州的“树人”并称为“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的个体书店。【11】而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则在2006年将晓风书屋定性为“全国知名民营发行企业”【12】;一年后,又将之称为厦门综合性文化产业的“文化品牌”,“具有8家分店,分布于厦门、福州、漳州等地,并兼有部分海外业务。”【13】 实际上,厦门市委宣传部大大地低估了晓风书屋。这是许志强的弟弟许星在2013年说的话:
“晓风书屋最高峰时期是2000年-2005年,当时共有19家分店,福州3家、泉州2家、厦门7家左右,漳州各县(市、区)7家。”【14】
这是许志强本人在2016年说的话:
“‘晓风’创办至今已经整整30年了,1987年8月在漳州开首家门店。晓风书屋主打的文史哲类书籍深受特定读者群体喜爱,当时晓风书屋一度声名鹊起。我印象最深的是当时厦大、福大的老师都会坐车到漳州‘晓风’来选购学术性的书籍。后来才考虑在厦大也开一家,不夸张的说,厦大那家晓风书屋开业没几天,书架上的书都被搬空了,也是那时候‘晓风’引起媒体的关注。”【15】
如上所述,晓风书屋的拥趸们曾不遗余力地吹捧这家书店的“人文”特色,如《厦门日报》就如此煽情地说:“儒商的人文理想在这里土崩瓦解,晓风书屋成了一条街硕果仅存的书店。”【5】而漳州师范学院中文系教师向忆秋则说,“晓风书屋体现了当代读者的阅读理想,人文书店的经营需要的是对人文思想的守护”。【16】毫无疑问,造成这种印象之人就是许志强,如他就会故意把某种冷僻的人文书籍当作“镇店之宝”来显示“书店的档次”。【17】许志强当然不会告诉那些傻乎乎的记者,他来钱的道道并非仅只“人文”:
“党的十五大召开以后,全国掀起了学习邓小平理论热潮。为了配合邓小平理论的学习和宣传,晓风书屋从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采购了近百种有关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十五大精神的著作和辅导读物。其中《邓小平人才人事理论学习纲要》《邓小平传》《邓小平理论科学体革》《总设计师》《邓小平的智慧》《邓小平谋略》《细说〈邓小平〉》等书籍尤其受读者喜爱。书屋还向许多机关、学校、部队发函或挂电话,向他们推荐这些优秀图书。”【18】
“1998 年3月5 日,是敬爱的周总理诞辰100周年。从元月份开始,书店就多方面联系,向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以及上海人民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调入《周恩来传》《周恩来年谱》《伟人周恩来》《百人访谈周恩来》等100余种有关周总理生平、业绩的新书。书屋还精心制作了100余幅周恩来图片的展览《百年恩来,光照千秋》。图片展陈列在晓风书屋门口,每天都吸引了大批的读者和过往的群众前来参观、瞻仰。”【18】
显然,根据政治活动而搞政治书籍热销,是国营书店的主业,也是他们的绝活儿。而私营的晓风书屋之所以能够虎口夺食,“每周星期一在《福建日报》开辟固定栏目”、“为市里召开的人大、政协会议提供送书上门服务”(同上),只能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它是一个半官半商企业,并且是官方指定“扶持”的对象。果然,2016年,晓风书屋旗下的一家书店就从福建省政府拿到十万元、从厦门市思明区政府拿到八万元补贴款,“相当于把我们这一年的租金给交了。”【19】两年后,2018年6月27日,《福建日报》又用了将近一个整版的篇幅来讨论晓风书屋到底应该“随波逐流还是逆市蝶变”。【20】40天后,《福建日报》又发表了一条由三名记者署名、全文只有两句话、113个字的新闻。【21】实际上,你只要看看福建的媒体十余年如一日地为晓风书屋哭穷——颇像许志强在网上给主子方舟子哭穷——,你就会明白其中的门道了。
红顶子商人许志强 2015-2016年间,也就是在许志强被方舟子诈捐骗钱案牵扯出来之际,人民网连续对许志强进行“专访”。【22】这样的“政治待遇”,连媒体宠儿、政治打手方舟子都会嫉妒得两眼冒火——“寒战”期间,仅仅因为新华社“专访”了一次韩寒,方舟子就金瘡迸裂、口吐白沫地大喊:“韩寒现在享受的政治待遇不低”。【23】
其实,晓风书屋之所以能够在文人圈中成就大名,主要是因为它在1994年开办了厦门大学分店。但是,许氏兄弟一直没敢明确说出的是,这个分店之所以能够开门大吉,在很大程度上又得益于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教授徐学——实际上,直到2019年,徐学还在为晓风书屋的命运操心:
“‘才不到30年,你瞧它的质感和色泽,就像是过去了一个世纪一样。’徐学指着书店里‘晓风书屋’的老‘招牌’,乐呵呵地说,就像跟老友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
“晓风书屋确实算是他的老友。1987年,许志强在家乡漳州开了间‘晓风书屋’。不久,在厦大老师们鼓动下,许志强把书店开到了厦门。徐学是最‘积极’的一个,张罗着帮他联系店面。
“1995年4月8日,回厦大参加校庆的余光中,应邀去厦门晓风书店为‘余迷’签名。数百名读者从门口一直挤到街上。‘人群轰地围上来。’陪同余光中前往的徐学回忆起当时的场景,依旧印象深刻。”【24】
这是徐学回忆当年“陪同余光中前往”晓风书屋时的情景:
“4月8日,余光中先生在厦大一条街为学子签名售书。上午11 时不到,厦大一条街的‘晓凤书屋’已是人满为患。闻风而来的数百名读者一直挤到门外的街上。他们大多是厦大学生。11时15分,我陪余光中先生穿过人群,在门边一张早已备好的书桌前坐下。人群轰地围上,十几本《听听那冷雨》(余光中散文集)凑到余先生面前。余先生沉着挥笔,工工整整地签下名字。但后面很多人急了,争先恐后往里挤,原本模糊的队形不复存在。我很着急,奋臂疾呼.请大家排好队,但似乎没什么效果。”【25】
徐学没有提到的是,他当时还拍了一张照片,显示余光中在给许志强签名。22年后,这张照片被《厦门日报》记者宋智明(笔名“南宋”)当作余光中“在晓风书屋为读者签名”的“存照”,收入自己的一本书中。【26】余光中到访的第二年,1996年,花城出版社出版了由徐学、许志强编辑的一本书,名为《单身是不必说抱歉的——台湾女性散文选》。这很可能是“为书一生许志强”的唯一“著作”;而在这本书中,“许志强”这三个字只出现在封面和版权页上,徐学在自己独自署名的“后记”中,对许志强到底为这本书做出了什么贡献只字不提。显然,这个“编者”头衔,是徐学送给许志强的。难怪后来被许志强捧为“土老师”的袁越(网名“土摩托”)会总结出一条这样的“定律”:
“凡是在当今中国混得风生水起的十有八九不是好人。”【27】
实际上,“土老师”本人就是凭借一顶伪造的“美国博士”帽子【28】“在当今中国混得风生水起的”,所以,他的这条“定律”应该这样表述:
“凡是在当今中国混得风生水起的十有八九都走过歪门邪道,犯有原罪。”
为书一生终不悔,蝇营狗苟烂杂碎 1995年4月,在领着台湾诗人余光中到许志强的晓风书屋搞签售之际,厦门大学教授徐学拍了一张照片,显示余光中正在为许志强签名。这张照片在22年后出现在闽南作家宋智明的《文化的盛宴 文化名人的浪漫与哲思》一书中,注释是:“1995年4月,余光中首次回厦门,在晓风书屋为读者签名。”1996年,徐学与许志强作为共同“编者”出版了《单身是不必说抱歉的——台湾女性散文选》一书。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许志强对“文学”有任何研究。(注:许志强在新浪微博的马甲最初是“为书一生终不悔”,在2011年4月改为“为书一生”。)
许志强和他的晓风书屋 (图片来源:【29】。)
二、书骗成名
也许有人会问:上面这些事实,与方舟子有什么关系?答曰:因为书贩子许志强一直在冒充“学术人”、“文化人”给方舟子站台。例如,2011年5月,也就是在方舟子、刘菊花这对儿抄公剽婆的文贼历史被双双曝光之后、在他们的洗钱黑店“语丝书屋”开张之前,许志强就披着“为书一生终不悔”的马甲在新浪微博发了下面这个帖子:
“晨起读《江山无限——方舟子历史随笔》(闽人民2004年5月版),惊诧于方先生的文史学专业素养,真正是文理皆通。该书四十余篇短文,皆有份量,其史学考据之严谨,不让专业博士,如写张居正,海瑞,写明初酷刑等,其中最为引人称道的是与余英时论战之文,洋洋酒酒,有理有据,令余大师汗颜。”【30】
在新浪微博,方舟子从2011年2月21日起开始转发许志强的帖子,到2012年8月13日率领徒众“移师”搜狐,方舟子总共转发了许志强的帖子121次。而与转发其他人的帖子极为不同的是,方舟子转发的许志强的帖子绝大多数(113次,占总数的93%)都属于“次级转发”,即被方舟子转发的帖子是许志强对其他帖子的评论,相当于可有可无的“捧哏”鸡肋帖,因此大致属于方主子对许奴才的“提携”——因为以为自己影响力巨大,并且把教徒视为家奴,所以方舟子把自己转发某个奴才的帖子当作对这个人的“提携”。【31】与之相比,许志强得到主子“初级转发”的帖子,即那些用于引导话题的帖子,总共只有4条,其中之一就是上面这个;而它的出奇之处就在于,方舟子还把它当作主帖转发了4次——由此可知许志强那次把主子舔得是多么的舒坦。
实际上,许志强之所以能够得到主子的青眼,完全是因为他在那个帖子里用自己的方式撒了几个大谎:他没有交代,自己既没有资格也没有能力评判别人的“文史学专业素养”;他也不可能知道“专业博士”的水平到底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更重要的是,许志强在上面那个帖子中还隐瞒了如下事实:第一,《江山无限》这本书就是他向“闽人民”(即福建人民出版社)推荐出版的;第二,该书的编辑曾把方舟子兴冲冲递上去的文稿砍去了三分之一、并且还把方舟子当作“小学生”来反复训斥;第三,方舟子曾为此撰写了两篇长文来恬不知耻地“打编辑的假”。【32】事实是,就在许志强发上面这个帖子之前三个多月,方舟子还在耿耿于怀、愤愤不平地旧事重提,大骂该书的编辑:
“出了这么多书,我只公开批过《江山无限》的编辑,因为他们不顾我的反对坚持乱改,还跳出来骂我。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和福建的出版社打交道。”【33】
许志强更不会说出的事实是:在“该书四十余篇短文”中,当时已被证明为抄袭之作的就有《功到雄奇即罪名》、《明代的酷刑》、《国子的监狱》等文。【34】至于方舟子“与余英时论战之文”,那更是一个天大的笑话:那篇题为《郭沫若抄袭钱穆了吗?》的文章在出笼之后马上就被复旦大学副教授傅杰批得一钱不值。【35】而傅杰当时不知道的是,它还是一篇剽窃之作。【36】也就是说,许志强这个当时已经贩了24年“学术书籍”的书贩子如果不是被“洋洋酒酒”给灌得酩酊大醉、在说胡话的话,那他一定是在昧着良心瞪着眼睛说假话、编瞎话。而事实是,他确实是在装疯卖傻。
原来,当时正在复旦大学学习的吴恒(网名“吴忄亘”、后改为“吴恒也”)很可能知道方舟子的底细,所以他在许志强的那个帖子下面评论道:
“这个....怕是要捧杀方先生吧.方老师,这样的表扬您听得不慎的慌么.哪里有资料显示余老师读完后汗颜了?转一篇文章O网页链接”。【37】
这是许志强的回复:
“我的老师是个大师,他是教历史的,我的老师看完方舟子批评余英时大师的文章后,脸上红一块青一块,感到非常惭愧,他对我说,你看,咱们文史学界,被一个读生物学的博士搞得溃不成军,连老朱,小汪这样都无还手之力,无地自容啊!这说明了余大师(我的大师)很汗颜。”【38】
事实是,朱、汪这两个人的“抄袭案”的爆发与方舟子没有任何关系;并且,汪晖也从来就不曾搭理过方舟子——连方舟子本人都承认,对于汪晖,他只写了一篇小学生水平的《汪晖抄没抄袭,小学生都知道》;而当时追剿汪晖的公知,完全可以说是车载斗量。【39】而许志强根据朱学勤、汪晖对方舟子的反应来推测余英时在十多年前对方舟子的反应,凸显其不学无术、信口开河的邪教徒嘴脸。可笑的是,许志强舔菊用力过猛,连一向没羞没臊的方舟子都有些脸红,所以他才会极为罕见地出面“辟谣”:
“有人传话说余英时认为业余人士不配批评他所以不回应”。【40】
也就是说,和绝大多数学人一样,余英时对方舟子的“文史著作”——郭德纲所说的“闻屎”著作——根本就不屑一顾。而在当时,很多人都质问许志强,要他说出他的“大师”姓甚名谁。【41】但许书贩却使出了他的主子总结出的“一切造假者在事情败露后的最后一招”【42】——装聋作哑——来应付,由此可知他确实得到了主子“没羞没臊”的真传。
三、草包专家
那么,许志强的那位“大师”老师到底是谁呢?
在报刊中,介绍晓风书屋和许志强的文章虽然不能说是多如牛毛,但也多到让人有些眼花缭乱的程度。而这些文章全都对许志强的出身和学历问题讳莫如深。倒是在网上,有个叫吴友明的“作家”,曾一再宣称自己与许志强是“电大”的同学,1985-1988年在中央电大中文专业学习。【43】
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体制中,“电大”属于“本科”以下的“大专”类别,与美国的“社区大学”相类似,连学士学位都没权授予。不仅如此,电大学生每年只有极少数的“面授”机会。所以,根据常识,我们可以做出如下判断:第一,一个“教历史”的“大师”根本就不可能给学中文的许志强当“老师”;第二,一位真正的“大师”也根本不可能会在面对方舟子的中学生作文时感到“无地自容”——否则他肯定是一位“假大师”。也就是说,许志强上面这套说辞完全就是信口雌黄,胡编乱造,其目的,就是要给主子站台——既要转移人们对“方舟子抄袭案”的关注,又要炒作“江山无限”的再版,更是要给即将开张的“语丝书屋”提前剪彩。许志强当时肯定没有料到,他在向主子竭忠尽孝的同时,也把自己“脑中无廉耻,肚里有稻草”这个“事实真相”暴露了出来。
原来,至今没有任何证据显示许志强确实学有所长,或者曾从事过任何学科的学术研究,尤其是史学研究。其实,即使在他本人的专业领域,中文,许志强至今也没能达到“大专”水平:就在他捧出“我的老师”之后五个月,许志强在给一个“大师”的私信中写下了这样的话:
“久仰先生已久”。【44】
整整两个月后,许志强又在新浪微博发帖子说:
“请教方家赐教。”【45】
如果你知道“伪语文状元”方舟子的名句就是“不禁忍俊不禁”的话【46】,你就会对这两个人竟然能够如此异曲同工而感到莫名惊诧。实际上,前面提到的那个“许志强声明”,其标题就是一个方氏病句:什么叫“关于……的相关声明”?而之所以说这是“方氏病句,就是因为,“福建省1985年语文状元”方舟子至今还会造出“不知是否算得上是一种腐败否?”【47】、“最多有助于帮助”【48】这样的句子或者短语。你说许志强和方舟子到底是一奶同胞呢,还是同门师兄弟?
更好笑的是,两个月后,为了帮主子咬韩寒,许志强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三重门》写得不错,应该是自己写的,但是成名后有人代笔包装,也没什么羞耻的,怕什么呢?这句话写得很奚巧,难道给自己留下台阶?”【49】
而就在那之后整整一个月,他的“伪语文状元”主子就制造出了“深圳电视台是中国电视的一朵奇芭”这个句子。【50】再过一个月,许志强又造出了“添陪末座,与荣焉”【51】、“倘大的中国,还是不乏正直明理之人,幸甚!”【52】、“让绝大多数尚有羞耻心、良知未眠的人不好意思做假”【53】这样的奇句。除此之外,许书商还说过“老罗自持武功高强”【54】这类话。也就是说,书贩子许志强之所以会找到网络混子方舟子并且把他当作自己的主子,虽然看上去“很奚巧”,但实际上却是两个“倘大”的闽籍“奇芭”同性相吸、物以类聚、“良知长眠”的必然结果。
中央电大中文系毕业生许志强不仅白字连篇,他对词语的了解也相当“奇芭”。2011年11月24日,也就是在方舟子狂咬李开复之际,由李开复“多年的朋友与同事”组成的“天使会”站了出来,表示“坚信开复的人品。”【55】显然是要抵消这些大款的影响,一个叫“Vi_路上行人”的新浪微博用户——显然是一个方粉,但已经将自己的帖子全部清空——,发了一个“恶搞”帖子,说“天使会”发那个帖子的意图是要“借方舟子的刀杀了李开复这个最有力的竞争对手!”这是许志强对那个“恶搞帖”的评论:
“哈哈哈,有意思,真正朋友,应该小骂大帮忙,所谓诤友,如此大张旗鼓的挺一个撒谎的人,实属罕见,不是弱智,就是自己也不是好鸟。”【56】
据《说文·言部》,诤,止也;据《广雅·释诂四》,诤,谏也;据《现代汉语词典》,诤字的意思是“直爽地劝告”;所以“诤友”的释义是“能直言规劝的朋友。”【57】也就是说,许书商所谓的“应该小骂大帮忙”的“诤友”,实际上就是世人所说的“损友”、“佞友”、“狐朋狗友”。最好笑的是,许志强的这个帖子,竟然被方舟子转发了【58】;而这个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以便“炫耀才学”的“福建省1985年语文状元”,竟然对许书商的“诤友”定义坦然笑纳。由此可知,他们主仆二人之间之所以能够存在“友谊”和“友情”,就是因为他们能够狼狈为奸、蝇营狗苟。
书贩不识字,素喜装书痴 从古至今,“诤”字的含义都是“直言相劝”;只有时尚廊书店大掌柜许志强将它理解为“曲言相助”,所以他认为“诤友”的含义就是那些专门搞“小骂大帮忙”伎俩的死党损友。 (图片来源:【56】、【57】。)
许志强以贩书为生,并且自号“为书一生”、说自己是“阅读狂、文字癖”【59】,后来还被捧为“城市阅读空间的把关人”【4】,不明真相的人一定以为,他那便便大腹是被书本撑起来的。而事实是,这个书贩子可能一辈子也没读过几本书,至少是没有读过几本好书——所以他才会有眼无珠,把方舟子的“闻屎著作”当成宝贝。2013年7月15日,许志强在新浪微博挑着大拇指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好文!方舟子文理皆通,果然厉害! 转自搜狐微博@简单冲刺 :‘请黄秋生阅读老方的文章《汉字简化常识》O网页链接 不要用多年前新语丝就玩剩下的做噱头’。”【60】
原来,香港艺人黄秋生几天前在新浪微博发帖子说:“在中国写中文正体字居然过半人看不懂,哎,华夏文明在大陆已死。”到了7月15日,这个帖子在互联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新浪娱乐”率先发难,相关帖子招来上千人的评论和转发。【61】而当时的方舟科邪教徒几乎全部都在搜狐微博“抱团取暖”,所以关于黄秋生的新闻在方粉圈内根本就没有激起什么反响——除了极少数几个方粉。而在那极少数方粉之中,就包括那个头脑简单、学历不高的“简单冲刺”——他的真实身份在半年后曝光,是“放GLD为生的黑龙江小混混曹鹏辉”【62】——,他在“香港文汇网”的相关帖子下面发表了被许志强转发的那个帖子。而许志强则先是在搜狐微博披着“新浪的为书一生”的马甲转发了“简单冲刺”的帖子【63】,然后马上披着“时尚廊掌柜”的马甲在新浪微博发了上面的那个帖子。而恰恰就是这个帖子,暴露出了许志强的不学无术、无知无畏的嘴脸。
简言之,据方舟子自己说,那篇《汉字简化常识》是“我在1994年左右写的有关汉字简化的系列文章”之一。【64】2000年,在接受刘华杰的采访时,方舟子说道:
“汉字简化的优劣,是大陆人和台湾人一碰到一起就要争辩的问题,从前在网上也争得很厉害。我发现一些台湾人批评汉字简化,主要是从前国民党政治宣传的影响,对汉字简化并不了解,所以就搜集资料写了几篇文章介绍汉字简化的来龙去脉。这些文章讲的都是常识,本身并没有学术意义,但为汉字简化正名,还是有点用处的,在网上流传也颇广。”【65】
也就是说,连方舟子本人都承认,他的那篇文章不过就是他这个“文抄公”通过“东抄西凑”而炮制出来的一个“掐架”帖子而已。事实是,方舟子并非仅仅根据自己搜集到的“资料”来“介绍汉字简化的来龙去脉”,他实际上连“资料”中的“文字”也一并抄袭了过来。这是他在介绍“汉字简化简史”时写下的头四句话: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66】
这是1992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中“简体”词条中的话:
“汉字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由繁复以趋于简约,这是总的一种趋势。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简体是正楷书的简化。楷书的减笔字在南北朝时期(4-6世纪)已经出现,到唐宋以后逐渐加多,大体都是一些常用而笔画又比较多的字。”【67】
看明白“文抄公”方舟子的抄袭技巧就是制造“细微差异”了吗?实际上,恰恰因为不懂装懂,方舟子才会在照搬照抄之际闹出了一个大笑话:他把“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也归入“从繁到简”的“总趋势”之中;而那段历史,恰恰是一个“从简到繁”的过程——其中的“逻辑”,早在二十世纪初就被经学和语言学大师孙诒让(1848-1908)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书契初兴,形必至简。逮其后品物众而情伪滋,简将不周于用,则增益分析而渐繁。其最后文极而敝,苟趣急就,则弥务渻多,故复减损而反诸简,其更迭嬗易之为,率本于自然。”【68】
孙诒让的上述推理,即汉字字体的演化首先是从简到繁,然后才是从繁到简,直到今天仍旧被学界认同。【69】其实,对于稍有常识的人来说,这个“趋势”也非常容易理解:在甲骨上刻字、在铜鼎上铸字十分不易,所以笔画自然应该简约;而用笔墨写字如同作画一般,不仅方便得多,而且笔画越多,含义越多,看上去也越美观。实际上,一个人即使对这样的常识一无所知,他也应该注意到《中国大百科全书》不是从甲骨文而是从篆书开始叙述那个“总的一种趋势”的。可是,“打假斗士”方舟子根本就没有见微知著的能力,所以他才会无畏地将那句话任意发挥,结果暴露出自己的无知嘴脸。
另外,按照1992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所谓的“俗体字”,专指“民间手写的跟字书写法不合的汉字字体。”【70】因此,俗体字根本就不是“简化字”。(注:方舟子《汉字简化常识》的其他内容,主要抄自1988年版《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的“汉字简化”词条,见该书205页。)
也就是说,许志强但凡有点儿知识,但凡多看几本字书、辞书,他都不可能拿方舟子的这篇烂文当作他“文理皆通,果然厉害”的证据。实际上,当时中央电大汉语专业教材《现代汉语》第二章就是《汉字》,其中就讲到汉字的起源、汉字字体的演变、汉字的简化【71】;而在“现代汉语习题集”中,也有关于汉字简化的内容【72】。也就是说,尽管坐拥书城,并且被“大师”和“老师”耳提面命、谆谆教导,许书贩子的书本知识仍旧只能达到与“半文盲”曹鹏辉举案齐眉、比背齐肩的程度。实际上,早在2009年,我就把方舟子没有“小学”知识但却大言不惭地“乱侃”汉字的“事实真相”揭露得淋漓尽致【73】;但是,对于方舟科邪教徒来说,阅读亦明的文章本身就是大逆不道的叛教行为【74】。换句话说就是,许志强不仅仅是方舟子的狗腿子,他还是方舟子的孝子贤孙。
汉字结构的演化规律:先由简变繁,再由繁变简 (图片来源:汉典网站。)
本来,作为一个书贩子,没有人会要求许志强有多大学问。但也许是因为与文人接触得多了,许书贩子也动不动就“之乎者也”起来。而恰恰就在摇头晃脑之际,许志强把自己肚子里的那几滴古代汉语墨水晃荡了出来。
2010年10月10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就“方舟子遇袭案”做出判决。显然是对该法院没有按照方舟子的指示,即以“杀人未遂”罪将肖传国打入死牢,方舟科邪教的怨恨之声充斥互联网。而许志强的评论是:“古人有指鹿为马的典故,难道这也是吗?”【75】也就是说,这个书贩子连“典故”就是“ 古书中的故事”这样的知识都没有。
因为曾在方舟子“移师”搜狐之际敲锣打鼓表示“欢送”,复旦大学教授谢佑平遭到方舟子一伙的“打假”和举报。一年后,复旦大学公布了相关调查结果及处理决定,而方舟子一边对之表示“赞赏”,一边继续不依不饶,认为“处理得太轻了。”【76】而许志强则一如既往地跟着主子狂吠:
“俗话说,做贼心虚。不知为什么被方舟子揭露学术不端的那些人,往往都理直气壮,反咬一口。古人说,知耻近乎于勇,这些亳无廉耻之心的所谓学者,有那么多的粉丝或学生支持他们,而勇于揭假的勇士却备受攻击。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乃国之大不幸也。”【77】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尽管“知耻近乎勇”来自古色古香的《礼记·中庸》,但因为这个短语应用颇广,所以它已经成为现代汉语的一部分了,就像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样,因此根本就没有必要再画蛇添足般地将之译成白话。其次,不论是古代汉语还是现代汉语,说“什么‘近乎于’什么”都极为可笑,因为“乎”与“于”(或“於”)字在位于动词之后时,一般都用作介词,意思也基本相同——《马氏文通》就说:“乎於两字同一用法。”【78】而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作为动词,“近乎”的意思就是“接近于”。【79】也就是说,如果把许书贩的那句半文半白、半土半洋的“知耻近乎于勇”译成标准汉语的话,那就是“知耻近乎于于勇”——它与方舟子不知道“争端”乃是“引起争执的事端”、“引起争执的事因”之意、因而会把文章的标题写成“一种寄生虫引起的争端”【80】,是一样的荒唐可笑。
实际上,许志强这位“中央电大中文系”1988届毕业生的中文水平之低下,完全可以与方舟子的英文水平相媲美。2010年年底,因为沉醉于羊角锤击案的风光之中而忘乎所以、飞扬跋扈,尤其是无缘无故地构陷新华社记者颜秉光,导致方舟子连同他老婆刘菊花在新浪微博成了众矢之的,网上对他们的嘲骂、辱骂、谩骂、咒骂之声此伏彼起、不绝于耳——所以方舟子才会抱怨“新闻报道把我妻子称为老婆,把罪犯妻子尊称为夫人”。【81】也就是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许志强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鲁迅从来就为卫道的君子们所敌视,为屠伯们所痛恨,为“死的说教者”所嫉妒,为形形色色的帮凶帮闲们所疾首,为“蒙大旗作虎皮”的帮派朋友们所忌惮,也为讲究“中庸之道”的“中正平和”的人们所不满。’──何满子先生论鲁迅。引自《鲁迅与他的论敌》(作者房向东,上海书店出版社,2007年8月版)”【82】
在新浪微博和搜狐微博,目前已知许志强有三个账号,即新浪微博的“为书一生终不悔”(后改为“为书一生”)和“时尚廊掌柜”(后改为“为书一生许志强”),以及搜狐微博的“新浪的为书一生”。而上面这个帖子,后来又被许志强翻来覆去地发了至少10次(“为书一生”发了7次;“新浪的为书一生”发了2次;“时尚廊掌柜”发了2次),并且每次都是意在拿鲁迅比方舟子,并且每次都要带上那个尾巴——“作者房向东”。例如,2012年1月初,一个叫“呶呶王”(后改为“1769456170_742”)的方奴发现,《科技日报》把“‘打假斗士’方舟子成了打假对象,不仅自身多篇科普文章被举报涉嫌抄袭,其妻刘菊花的硕士论文也被举报涉嫌大量抄袭,属严重学术不端”列为2011年“年度十大热点话题”之首,于是指责该报“要通过打击方舟子来阻止中国科技的发展”。【83】而许志强的反应就是把上面那个帖子翻出来,原封不动地重新张贴。【84】
问题是,为什么许志强在援引“何满子先生论鲁迅”的文字来吹捧自己的主子之时,一定要画蛇添足呢?实际上,在房向东的那本书中,何满子的这篇文章明明被冠以“初版序一”之名,而《鲁迅与他的论敌》的“初版”是上海书店出版社11年前出版的《鲁迅与他“骂”过的人》——这也是许志强的引文中含有两个错误的根本原因。那么,许书商到底为何在引何满子吹捧鲁迅的文字来吹捧主子之时,不引用原始资料?答曰:房向东曾任福建人民出版社的副社长,该社在2004年接受许志强的举荐,出版方舟子的《江山无限》,肯定经过了房副社长的批准,所以许志强才会通过这种一石二鸟的方式来向他报恩,因为房向东本人都在自序中给自己大做广告:“二代产品,比一代产品要好多了!”总之,书商许志强在帮助主子打假之时,会夹带大量的私货——用方舟子的话说就是“带货”。可惜的是,许志强付出的心血几乎完全顺着下水道被冲进了污水池:那11条帖子,总共只招来了不到40条评论;并且,如果他本人没有在帖子中明确地提到自己的主子,几乎没有人会通过它们联想到方舟子——实际上,方舟科邪教的“虚副主席”虚逐子就没有看懂许志强的意图,所以才会对它嗤之以鼻:
“老实说,我现在看到这种归纳性的文化评论,哪怕看起来写得不错,我都懒得喝彩。汪晖把别人对梁启超的评论悄悄抄袭来安在鲁迅头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你都不知道那些貌似很有感染力的评论,是作者的用心之作,还是从哪里胡拼乱凑来的。”【85】
这是许书贩子的自辩:
“语出上海文人何满子先生。方舟子所处的时代与环境显然比鲁迅年代要险恶很多,除了被忌恨之外,更是受到各种武力威胁和人身攻击。套用何满子的归纳,恐怕还是不够的。”【86】
也就是说,中央电大中文系毕业的许志强对“鲁研”的那点儿知识,连方粉圈内的一个“工程师”都看不起。更有意思的是,进入寒战之后,任谁都可以看出,假如方舟子与鲁迅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他们注定会成为一对儿死敌:鲁迅身上的“假”,比韩寒要多得多【87】;而鲁迅手中的笔,比“冒牌鲁迅”手下的键盘要锋利得多。自称“阅读狂”的许志强,怎么连如此简单明了的事实都不知道呢?
事实是,“上海文人何满子先生”(原名孙承勋)很可能是21世纪中国的头号“鲁粉”:生于1919年、“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的他,自称“特别钟爱鲁迅著作,迄今我仍每年通读《鲁迅全集》一遍。”【88】而耄耋之年的何满子之所以要如此,就是因为他不仅要“从鲁迅书了解中国”,而且还是“为了使自己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做人不至于做得太不像话。”【89】显然是这个缘故,何满子不仅承认“对我影响最大的第一人是鲁迅”,他还这样指导自己的古小说专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读《鲁迅全集》,这在治学上也是贯通古今的津梁。”【90】这已经不是什么十分可笑的问题了,而是万分的可悲。而许志强之所以会把何满子关于鲁迅的一段话拿出来为主子站台,恰恰说明他对方舟子的愚孝可以媲美何满子对鲁迅的愚忠——他大概真的把自己的主子当成鲁迅的转世灵童了。可惜的是,他对鲁迅的知识连“略知一二”的程度都达不到,而是“近乎于”一无所知。
2011年9月,因为妄图利用维基解密材料来陷害于建嵘、贺卫方等公知,方舟子遭到众人的辱骂——李海鹏就这样大骂方舟子:“以前的@方舟子 只是心理扭曲,如今正式成为狗屎。”【91】显然是要给主子解围,许志强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鲁迅的被攻击被诬蔑,是常有的,但鲁迅的论敌们,多数是有风度的,不象现今的某些教授、公知或‘领袖’,动辄破口大骂,甚至不惜栽赃抹黑泼脏水,不要说风度,起码的道德修养都欠缺。顾颉刚要与鲁迅打官司,给鲁迅写信,‘务请先生暂勿离粤,以俟开审,不胜感盼’,最后还要来一句‘敬请大安’。”【92】
事实是,鲁迅一生树敌无数,但能够走到打官司这步田地的敌人却只有顾颉刚一人。而既“有风度”又有“道德修养”的顾颉刚之所以要状告与自己有师生之谊的鲁迅,就是因为鲁迅在国民党报纸《中央日报》上造谣顾颉刚“反对民党”【93】;而鲁迅之所以要对顾颉刚下此毒手,原因之一就是他认为顾颉刚是“鲁迅抄袭案”的始作俑者【94】。也就是说,鲁、顾之仇,全都是私仇——连被许志强在新浪微博推荐了无数次的房向东,一个被他主子方舟子认证并且推荐的“鲁研专家”【95】,都不得不承认:“鲁迅与顾颉刚之间,‘基本上属于私人恩怨’”。【96】把一场“私人恩怨”搞得几十年后还被人拿来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这算是哪门子的“风度”?
2012年7月,也就是在其主子已经臭了大街、即将“移师”馊壶之际,许志强学着作家郑世平(网名“土家野夫”)感叹“一些年轻人动辄骂人的底气何来”的腔调哀叹道:
“我经常搞不清楚有些中年人动辄骂人的底气在哪里?如五岳散人,易天,罗永浩,李剑芒,等等,可以辩论,可以吵架,可以冷嘲热讽,为什么非要污言秽语?甚至动手打人?当年鲁迅先生与胡适论战,过后见面,还可以拉手饮酒,现在的知识分子,唉,斯文不在矣!”【97】
事实是,虽然鲁迅一生中搞过数不清的“论战”,但他实际上从来不曾与胡适论战过。连房向东都说,鲁迅“对胡适,只是挖苦、讽刺他的某些言行”;而尽管“鲁迅时不时或直接或间接地批评胡适,在鲁迅生前,胡适则一律采取‘老僧不见不闻’的态度,从不公开应战。”【98】既然一方从不应战,哪儿来的“论战”?也就是说,许书商连自己拼老命推荐的书都不读——他大概只负责贩卖。
除了鲁迅之外,许志强崇拜的另一个文人就是钱钟书,早在2011年就说过“现代作家中,最爱钱钟书先生”这样的话。【99】转眼间,到了2017年,赋闲在家的许志强发帖子炒卖他心爱的钱钟书道:
“‘从前的愚民是不许人民接受教育,现代的愚民只许人民受某一种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为不识字,上人的当,受教育的人,因为识了字上了印刷品的当。’(钱钟书《围城》) 看什么书很重要,让你变得更有见识或者变傻。同样道理,书店卖什么书给读者也很重要,这就是需要好书店的理由。”【100】
不论钱钟书是不是你的“最爱”,你都应该看出,许志强放在引号中的那两句话肯定不会是钱先生的手笔。事实是,不计标点符号,许志强抄录的那61个字中,含有8个错误。【101】也就是说,即使抄书,许志强也要抄盗版书。
2012年2月,深陷抄袭剽窃、构陷诽谤丑闻中的方舟子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今天接受山东卫视的采访,主持人是曾经的文学女青年,问我哪首诗最能表达我人生的一段历练,我立即想起1990年8月的一天躺在家乡江边写的《河岸》。其时手握4份美国大学录取通知书,却无法成行,布朗大学已告知不能推迟入学,其他学校未有消息。5年后,我把这首诗译成英文,印在博士论文的扉页上。”【102】
有个澳洲方粉马上从方舟子的英文诗中发现了一个非常典型也非常低级的语法错误:
“老方,诗很美。但是否应改为‘in the middle of the river’ not ‘at the middle of the river’?你诗中出现两次都是‘at’ the middle of the river.”【103】
方舟子从上世纪末就开始冒充英语大师,但实际上,他是个不折不扣的“英语半文盲”。【104】但在微博这个大舞台上,被人纠错犯了方舟子大大忌,所以他继续冒充大师道:
“如果表示特定的中间某处,要用at。”【105】
许志强很可能连英文字母都认不全,所以上面这段对话他本来无从置喙。可偏偏一个被新浪微博认证为“作家”的“火狐虹影”(实名“虹影”)在方舟子的帖子后面跟了这样一个帖子:
“这首诗比那些号称要得诺奖的诗人还高”。【106】
如果你知道方舟子最喜欢被人吹捧、尤其是被“文科傻妞”吹捧;并且知道他除了喜欢冒充“语文状元”之外,最喜欢冒充“诗人”——网上早就有“方自称诗人,做梦都想成为诗人,如果有人称其为诗人,那比所有生化学家,网络斗士之类的称号都会让他激动”这样的传言【107】——,则你就会像知道明天早上太阳一定会从东边升起一样准确地知道,方舟子百分之一百要转发这个帖子。果然,方舟子不仅做出了本能反应,他还飘飘然地、嗲声嗲气地哼起了闽南小曲:
“我也要去巴结马悦然了耶。”【108】
见此,许志强岂肯落后,他于是把那个作家评论主子的帖子与主子告诉世人“要用at”的帖子连成一串,语带双关地评论道:
“来自诗人的评价。”【109】
其实,“文科傻妞”忽悠“理科呆男”的拿手好戏就是说他们貌比潘安、才比子建;而新浪微博上的那些60后、70后女韩黑们——清一色的“文傻大妈”——,几乎全都知道方舟子最爱吃这一口,所以李丽(网名“木子美”、“不加V”)才会说“擦,方舟子又暗恋我了。一说他好话,就转我贴。”【110】也就是因为如此,木子美曾故意戏弄方舟子,说他“比刘德华还帅。”【111】而没羞没臊的方舟子不仅没羞没臊地转发了那个帖子【112】,他还身披“中国灯谜”这件马甲爆炒那个帖子:
“不加V 终于见到了比刘德华还帅的人——干净,正直,智慧。然后不加V 对那人说,nice to meet u ,然后说I like u ,然后说,I love u 。那人说,不行,我要猜谜。不加V “足足笑了2分钟”,然后说Fuck mi(谜)!”【113】
几乎可以肯定地说,同是韩黑、同是“文傻大妈”、但却比木子美等“Fuck4”还要年长一轮的虹影之所以要发那个文理不通的帖子——拿“诗”比较“诗人”——,也是在调戏方舟子。也就是因为如此,当时就有人说她“坏”,而她则答曰:“我有时比较坏一点而已”。【114】俗话说,女人不坏,猥琐男不爱。好笑的是,虹影这个“坏女人”不仅把中年猥琐男方舟子搞得七荤八素、神魂颠倒,她还把自己的脑残粉许志强也搞得心猿意马,心旌摇曳,因为许志强曾如此肉麻地向她示爱:
“虹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看过她大部分的小说,因为偏爱,所以她的书在时尚廊基本都有。智性,感性,灵性,率真,还有美丽动人,是个幸福的让人嫉妒的女人。”【115】
实际上,以许志强的那点儿“文化”,他也只配给文傻大妈当跟屁虫;而事实是,他也确实对文傻大妈情有独钟:尽管他的主子早在2005年就把吴虹飞定性为“流氓记者”、因为她曾对中年猥琐男方舟子“耍流氓”【116】,但许志强却一直与这个“流氓”眉来眼去、胁肩谄笑、勾勾搭搭【117】。
总之,如果挑选世界上最著名的主仆搭档的话,首选之人自然是傻傻的桑丘·潘沙和呆呆的唐·吉珂德;但是,如果要挑选中国历史上最最能“装”的一对儿主仆,则无知的许志强与无耻的方舟子肯定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配”。
草包大尸 2018年8月31日,许志强被西安美术馆和陕西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台当作“大师”请去,与一个叫吴克敬的人畅谈“艺术·文学与人的关系”。在相关海报和报道中,没有对许志强的教育、文化、学术背景做任何介绍,只说他是“SKP RENDEZ-VOUS书店运营主理人、晓风书屋创始人、前时尚廊书店总经理、前中信书店副总经理”;而他谈论的内容,就是如何在自己的书店里把“阅读的概念”做“最大限度地放大”——实际上就是拿书当诱饵,诱导小资、白领、富豪到他的店面搞豪华消费。(截图来源:【118】。)
四、酱缸脑袋
本来,在“理呆”扎堆儿的方舟科邪教内,许志强连冒充“文傻”的资格都没有。但一是因为有主子在暗中撑腰,二是因为曾经跟文人混过江湖,三是因为有马甲面罩遮羞掩丑,所以许志强在虚拟世界总是摆出一副“我的老师是个大师,所以我也是个大人物”的架势。很可能是因为肚子里面装的全是草料,没有真才实学,所以许书商特别喜欢“逻辑”这俩字儿,曾说过“几乎所有反方分子都是逻辑错误犯”【119】、“公知的普遍弱点都是逻辑不通”【120】、“国人懂逻就不叫国人了”【121】、“国人如果懂得逻辑,就有更多的人理解并支持方舟子了”【122】、“很多人不懂老方的语言幽默,也是因为逻辑思维”【123】、“如果崔永元懂逻辑就不是崔永元了”【124】这样的话。实际上,在许书商看来,逻辑的力量是那么的强大,它可以取代“读书”甚至“科学”——这是他的原话:
“有的时候读书使人愚昧,如果缺乏常识和逻辑思维的话。”【125】
“虽然不懂科学,懂点逻辑还是很重要滴。”【126】
也就是因为坚信逻辑,所以许书商和他的主子一样,坚决反对戴口罩来对付新冠肺炎疫情:
“学会逻辑,懂点科学,你就不会浪费很多情怀和口罩了”。【127】
虽然许书商张口闭口就是“逻辑”,但就像他的主子张口闭口就是“科学”但却从来就说不清楚“科学是什么”一样——他的那篇《科学是什么?》不仅仅是抄袭之作,而且还是抄错之作【128】——, 许书商也从来就没有解释一下,他所说的“逻辑”的“内涵”到底是什么,“外延”又在哪里。实际上,许书商对逻辑性中最重要的概念,“演绎”和“归纳”,几乎绝口不提;而从这个事实中,我们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得出这样的结论:他根本就不懂什么叫逻辑。事实确实如此。
2011年4月,方舟子发了下面这个帖子:
“药家鑫这种杀人灭口的案件,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按最高刑来判,有死刑的国家会判死刑,没有死刑的国家也会判终身监禁不得假释。在中国对其量刑却让柿油党搞起这么大的争议,真是莫名其妙。严惩,是为了减少以后类似悲剧的发生。那些要求轻判的柿油党,希望你们以后不要被车撞到。”【129】
如果你知道方舟子从2011年2月起就开始猛轰“柿油党”的话,你就会明白上面这个帖子背后的意思了。显然是看出方舟子的用意,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严锋”这样问方舟子:
“方舟子,你是重证据,讲逻辑的。能否提供一些要求轻判药家鑫的‘柿油党’的名字,来支持一下‘在中国对其量刑却让柿油党搞起这么大的争议’这个泛指‘柿油党’的论断?”【130】
天知道许志强是否看明白了严教授的帖子,反正他抢在主子的前面做出了回答:
“在现有法律下,该判死刑的要求不判死刑,就是要求轻判,逻辑很简单。”【131】
许书商大概直到今天也没有搞明白,他的“很简单”的逻辑,与严教授的问题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所以人家才没有搭理他。
2011年9月,方舟子发了这样一个帖子:
“在维基解密公布出来的美国大使馆密电中,于建嵘是属于‘严格保护’级别的消息提供者,与喇嘛、活佛、牧师同一级别,比属于‘保护’级别的贺卫方、王小东、吴稼祥、卢跃刚等人的级别高。贺公知、王不高兴等人会嫉妒吗?xxxx”。【132】
谁都知道,方舟子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借中国政府的手来消灭于建嵘这个“方黑”,所以公知李海鹏对方舟子破口大骂道:
“人要坏到什么程度才能发这种贴?这算落井下石,还是公开告密?以前的@方舟子 只是心理扭曲,如今正式成为狗屎。”【91】
这是许志强的为主分忧帖:
“‘到处都是愚蠢、幼稚、粗鄙、无礼的SB’,这句话是谁说的?做为追求新闻自由的媒体人,讲这种话不是弱智就是构陷。按此逻辑,全世界利用维基内容做报道的媒体都是告密者?”【133】
实际上,我们不仅搞不懂讲“到处都是愚蠢、幼稚、粗鄙、无礼的SB”这种话与“构陷”之间的逻辑关系,我们更搞不懂讲那种话与许志强接下来的“按此逻辑”有什么逻辑关系。
2012年4月22日,贺卫方发了下面这个帖子:
“【凤凰卫视反思否】刘长乐率团队访渝,媒体称‘凤凰卫视激情评价重庆’O网页链接,凤凰卫视几成重庆当局的官方电视台,连黄市长为潜馆事件辩解的官方发言也选择在凤凰网上首发(随后删除),有理由怀疑,凤凰卫视与重庆之间存在某种交易。这事属于廉政公署调查的范围么?”【134】
这个帖子下面有三千多条评论,内容繁杂,褒贬不一,但只要许志强的评论最为“奇芭”:
“按贺的逻辑,新闻联播每天都在做交易。神逻辑!”【135】
也就是说,许书商能够从贺卫方所说的“某种交易”延伸到“每天都在做交易”。更好笑的是,按照许书商,“新闻联播每天都在做交易”是不可想象的事情。事实是,CCTV从2005年起就被新语丝称为“殃视”【136】、从2008年起称为“CCAV”【137】、从2009年起称为“大裤衩”【138】;而按照许书商,新语丝是中国最可靠的“媒体”,“一言九鼎”。【139】这样一来,许志强认为“按贺的逻辑,新闻联播每天都在做交易”是“神逻辑”,根据的到底是什么“神逻辑”?
2011年7月,许志强发了下面这个帖子:
“反方阵营里面其实有些人还是有正义感,本性不算坏的,比如@杨瑞春 @吴虹飞 @笑蜀 等,但被方痛批过的,过后大都被证实其人品卑劣。”【140】
可笑许书商给自己贴的八个“标签”之一就是“看新语丝”;但他显然不知道,他举出的那三个“有正义感,本性不算坏”的人,都早已被他主子打成了“中国不良记者”:杨瑞春的罪名是“造谣、欺诈”,吴虹飞的罪名是“造谣、欺诈、流氓”,笑蜀的罪名是“造谣”。【141】按照许书商的“简单逻辑”,我们不禁要问:如果一个人把“有正义感,本性不算坏”的人统统打成“不良”分子,这不正说明他连“良莠”都分不清吗?而一个“良莠不分”的人,有什么资格“打假”啊?不仅如此,按照许书商,那些“人品卑劣”之徒,都是在“被方痛批过”之后才被“证实”的。也就是说,他主子的“打假”过程就是把好端端的人逼迫成“卑劣”的过程——这不就是所谓的“逼良为娼”吗?
谁都知道,方舟子“打假”的最大业绩——实为“败绩”和“劣迹”——就是把华中科技大学海龟教授肖传国打进了大牢。而那场震惊世界的血案的导火索,实际上不过区区三、四万人民币,还不及他购置豪宅黑钱的百分之一。而就是为了这三四万块钱,方舟子一直念念不忘,耿耿于怀。这是他在2013年4月发的一个帖子:
“2005年武汉江汉区法院判决我损害肖传国名誉,赔偿其精神损失3万元,武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但一直没有发执行通知。2008年我们发现江汉区法院偷偷从我妻子帐号划走4万多元,我们即提出异议。今天武汉中院和江汉区法院各来两名法官找到彭剑律师,前者承认执行错误,退还我妻子款项,后者则是给我发执行通知。武汉法院仍然坚持执行一个荒唐的错误判决,这是什么意思?肖传国又找到关系了?而且以前据报道由于中央高层的批示不敢来找我执行,后来见风头过了来执行又执行错了,这是我第一次接到执行通知,难道还要我为法院的错误买单,缴纳这么多年的利息吗?”【142】
这是曹鹏辉的跟帖:
“方嫂应该要求武汉法院对执行错了的四万元进行赔偿(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同时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并道歉。老方也应该起诉武汉法院对肖传国的包庇。另外肖传国雇凶伤人,老方为什么不要求精神抚慰金?”【143】
这是许书商跟在曹鹏辉的屁股后面的跟帖:
“有道理!法院主动退钱,证明自己做错!” 【144】
也就是说,许书商的“逻辑”连曹简单的“逻辑”都不如:曹简单要求武汉法院“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双倍”赔偿“方嫂”,看似无理取闹,但却与方舟科邪教的“科邪”和“盗义”没有任何逻辑冲突;而许书商的“法院主动退钱,证明自己做错!”则完全是信口胡嘞:如果法院退钱“证明自己做错”了,那么他们接下来的“给我发执行通知”岂不证明他们做对了?所以说,许书商的那颗脑壳里面装的都是生满了蛆虫的烂酱,他帮主子“打假”,帮的多是倒忙。
2012年2月,也就是在寒战犹酣之际,传出了方舟子收了25万元黑钱的消息。对此,虚彪子大发其飙,破口大骂道:“北京二逼改造谣了?请出示方个人拿了25万的证据。”而许志强则接喳道:
“达芬奇家具被揭露时花数百万做攻关,新语丝历年打假,涉及的骗子公司,堵人的钱财,无以计数,不知比达芬多几百几千倍,如果老方想赚钱,收关公费,何止以亿算?@北京兵人 是很懂的,拿此造谣,无耻矣!”【145】
且不说“达芬奇家具被揭露”是CCAV干的,也不说在当时就已经传出“殃视”的那个所谓“揭露”实际上就是敲诈勒索【146】,只说许志强当时以为其主子的影响力是CCAV的几十倍、上百倍,你就可以猜出他紧紧跟随主子搞打砸抢的幕后动机了。最奇的是,在发出上面这个帖子之前,许志强明明知道达芬奇家具是被殃视“假打”了,因为《财新》的洋洋两万余言报告,《达芬奇案中案》,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解得清清楚楚,而许志强对它连看都没看就断言道:
“现在下这个结论为时过早,央视调查过程固然有错,甚至作局,但这不能反证达芬奇清白。”【147】
许志强的这个逻辑非常震撼:即使一个人或一家商号被人做局陷害,他仍需自证清白,否则就永远都不清白。也就是说,按照许志强的逻辑,只要你被“打假”了,你就永远都是“假”,不管“打”方是谁,不管他们是怎么“打”的。这不就是方舟子一伙“打假”的根本大法——所谓的“方法”——吗?也就是因为坚信这个邪恶的“方氏大法”,所以许志强在被“评论员李铁”指出“你根本没看《新世纪》的原稿”之后,他仍旧恬不知耻地反问道:“容我认真一阅。您的意见是《新世纪》的原稿百分百正确?不容置疑?”【148】也就是说,许志强在“认真一阅”之前就已经得出 “现在下这个结论为时过早”这个结论;而在“认真一阅”之后,即使找不出任何瑕疵,他仍旧坚持自己的那个没有任何根据、没有任何理由而得出的“结论”:
“达芬奇即可以公关央视,也可以公关《新世纪》财新网,谁也不能保证他们两家不会被公关。除了方舟子,难于见到不被公关掉的媒体。也许财新除外?”【149】
也就是说,“许法”和“方法”一模一样:只要他许志强认为你是假,你就永远也证明不了你不是假——除非许志强的主子给你平反,而那又是不可能的。你说许志强跟着方舟子“打假”,与跟着恶棍作恶,有什么区别?
五、翻脸大尸
对方舟子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他的一个最突出的秉性就是翻脸不认人,昨日把酒言欢的“朋友”,转眼间就可能变成恨不能食其肉寝其皮的仇人。同时,方舟子还有一个“教主心态”,那就是容不得教徒对他的忠诚含有丝毫杂质——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你不能以我的‘支持者’ 自居,却只支持我的科学观点不支持我的人文观点。”【150】也就是因为如此,方舟科邪教徒们也必须时刻盯着主子的嘴脸,随时与自己的战友、教友翻脸,并且往死里咬这些万恶的“前方粉”。而许志强就是一个这样的方粉。他的这一特点,在李丽身上反映得再明显不过。
原来,因为李丽是韩黑三大女干将之一,所以许志强对她青眼有加,在寒战早期,他曾转发李丽的帖子三、四十次,并且还在转发之际对李丽赞不绝口:
“越来越欣赏…,有见识,够智慧,女中豪杰啊![赞]”【151】
“一针见血!无非是扛着民主自由大旗的市侩而已,与罗校长一样货色!”【152】
“不加V智慧、性情、有担当,比道貌岸然的公知强百倍”。【153】
到了2012年7月,显然是因为方舟子的“寒战”已经走进穷途末路,而许志强要激励李丽的黑韩斗志,给他的主子当炮灰,所以他特意把李丽的那本的《男女内参》“推荐”成“时尚廊7.1-7.10中文图书销售排行”的第一名。【154】不仅如此,许志强还披着“时尚廊掌柜”的马甲反复炒作那本书,并且为李丽本人炒作那本书提供免费场地。【155】可是,仅仅几天之后,因为李丽与方舟子反目成仇,许志强也脸色陡变,不仅转发主子大骂李丽“不仅身体肮脏,内心比其身体还要肮脏万倍”的帖子【156】,而且还亲口辱骂李丽:
“木子美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把在倒韩挺方中建立起来的一点点美誉全给毁了,粉丝中仅有的几个正派的,也都跑光了,剩下的只韩粉罗粉之流。”【157】
“我不歧视性工作者(妓女),她们的人格比不加v要好很多,是不加v玷污了这个名词。说她是婊子,是对性工作者的不尊重甚至是污辱,她只是脏而已,不是婊子!”【158】
实际上,在跟随主子“移师”馊壶之后,许志强对李丽更是肆无忌惮,如他在转发虚逐子的《最毒三脏女,蛇蝎碰瓷心》一文时,就拍着大腿为之叫好:
“虚竹君真高手!痛快!痛扁三脏三无女!”【159】
这是他为自己的“前愆”的忏悔:
“在倒韩初期,不加V表现出来的理性言论及对方的支持,令包括我在内的不少方粉对她有好感,迷惑了不少人。最近她的这些毫无底线的言论,稍有一点正义感的,都会避之三舍,与她接近的,恐怕也会割席而坐。”【160】
一年后,有人发帖子说“方舟子就是最没有道德和骂了最多人的人”,而许志强则援引鲁迅的话来为主子辩护:
“鲁迅先生说:‘假如指着一个人,说道:这是婊子!如果她是良家,那就是漫骂;倘使她实在是做卖笑生涯的,就并不是漫骂,倒是说了真实。’”【161】
好笑的是,在寒战期间,许志强曾多次支持、怂恿李丽公布与她“约炮”的公知(即“挺韩派”)的淫秽“细节”。【162】可是,在李丽变成方黑之后,许志强却转发了韩黑、方粉“司马3忌”的这个帖子:
“未经约炮对象同意,没有事先声明,就单方面公开性爱细节,也许不违法,但肯定违反合同条款。没错,所谓约炮,起码还有个‘约’字的限定。尊不尊重自己到也算了,那是她个人的事情没兴趣”。【163】
更可笑的是,就在发上面这个帖子之前几天,“司马3忌”还曾发表长文贬损李丽的《男女内参》,说它“简直就是一本《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学习纲领》兼《新形势下的团员行为准则》。我靠,这些书在俺们街道团委那儿都是白送学习不要钱的。”【164】而方舟子不仅转发了“司马3忌”的帖子,他还装出一副“语文状元”的模样把《男女内参》称为“居委会大妈内参”。【165】可是,尽管那个帖子得到了主子的“认证”,但许志强却对之装聋作哑——显然怕打自己的老脸、砸自己的饭碗。也就是说,许志强虽然在挺主子之时看上去像是丧心病狂,但他实际上非常“理智”。换句话说就是,他的疯狂都是装出来的。
不过,最好笑的事情发生在三年之后。原来,很可能是看到逃亡美国的方舟子已经风光不再,或者是分赃不均,反正是韩黑方粉团伙发生了内讧,而“司马3忌”就在那时一步一步被方舟子打成“司马3滥”【166】、“司马3脚”【167】、“司马3骗”【168】。天知道当时正在“隐退”的许志强心里是怎么想的,但我们却明白无误地知道,方舟子一伙,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部都是 “骗子”,至少是方舟子口中的“骗子”,无一例外。
双面人妖许志强 闽籍书贩子许志强在新浪微博有两个账号,一个叫“为书一生”,另一个是“时尚廊掌柜”;前者是方粉许志强专门为了粉主子而开设的,因为自以为隐蔽得很好,作恶没有成本,所以许志强发帖极为疯狂猖獗、凶狠歹毒;后者是书贩子许志强为了贩书而开设的,因为身份几近公开,所以他发帖时显得一本正经、道貌岸然。上图显示许志强在李丽与方舟子翻脸前后对李丽的态度:在主子与李丽翻脸之前,许志强对“三脏女”李丽用尽舔功(左);而在主子与李丽翻脸之后,许志强则对“婊子”李丽用尽咬功(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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