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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情到濫發即荒唐:評方舟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送交者: 亦明_ 2026月04月11日12:16:0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下篇 “偷”出來的歷史學家 亦明_ 於 2026-04-11 11:40:23

第十二章 情到濫發即荒唐——評方舟子《功到雄奇即罪名》

 

方舟子在1994年2月與人創辦了《新語絲》月刊,這被他後來吹噓為“世界上第一份中文網絡文學刊物”,以致誰如果不承認這個“事實”,他就立意將之置於死地。【381】不過,在這份“文學刊物”中,並非都是“文學作品”。其中就有一個專欄,叫做“網裡乾坤”,專門發表“文史哲小品”。在1994年內,方舟子在“網裡乾坤”中總共發表了四篇文章,它們是,第二期的《閩南金蠶蠱》,第五期的《國子的監獄》,第八、第九期的《功到雄奇即罪名》,以及第十一期的《進化是什麼》。其中,當然以《功到雄奇即罪名》最為著名,並且被方舟子得意地稱為自己的“經典作品”。

 

前面已經提到,《功到雄奇即罪名》不僅是方舟子的得意之作,而且還為他賺來了很大的名聲,吸引來了大批的粉絲。時至今日,在新語絲網站,對它的讚嘆之聲仍舊不絕如縷。可惜的是,除了毫無理性的吹捧之外,筆者至今尚未看到一篇客觀的、詳盡的、有說服力的分析文章,把它好在哪裡說出個一二三來。既然如此,筆者只好當仁不讓,來填補這項方學研究的空白。

 

一、袁崇煥及袁崇煥研究概述

 

1、袁崇煥其人

 

據《明史•袁崇煥傳》,袁崇煥字元素,生於萬曆十二年(1584),祖籍廣東東莞,出生於廣西。袁崇煥三十五歲時中進士,曾在福建任縣令。天啟二年(1622)初,袁崇煥被調到兵部任職職方主事,按照金庸的說法,“大概相當於作戰司中的文職中校處長。”【382, p.771】不久,後金大汗努爾哈赤在廣寧大敗明軍,袁崇煥突然間不知去向。原來,他單騎出關,實地考察。回來之後,袁崇煥揚言“只要給我兵馬糧餉,我一人足可守得住山海關。”【382, p.771】當時的王公大臣門正愁沒有將才,於是提拔袁崇煥為僉事,“大概相當於現代文職的參謀部上校政治主任之類”【382, p.771】,監軍關外,並且發給他二十萬兩帑金,讓他招募士兵。這是袁崇煥任職遼東之始。

 

當時的遼東經略是王在晉,可以說是袁崇煥的頂頭上司。但袁崇煥嫌王經略見識短淺,不僅不聽他的命令,還打他的小報告。恰好大學士孫承宗巡邊,袁崇煥請求在寧遠(今遼寧興城)築城防守。孫承宗不顧眾人反對,批准了在寧遠築城的方案。孫承宗不久接替王在晉為遼東經略,袁崇煥得到重用。寧遠城在天啟四年建築完畢。次年,明軍收復錦州等地。

 

天啟五年十月,孫承宗被罷官,由高第接任。高第決定把關外的駐防軍隊全部撤回到山海關,但袁崇煥不從,寧死不撤寧遠。寧遠於是成為關外的一座孤城。努爾哈赤得知明軍易帥,在天啟六年正月率大軍西征。二十三日抵達寧遠。袁崇煥率領士兵堅守孤城,依靠城堅炮利,擊潰後金兵的數次攻擊。讓人不解的是,後金大軍浩浩蕩蕩從瀋陽跋涉五百餘里,在攻打寧遠二日、死了幾百人之後,就匆匆撤兵。這就是所謂的“寧遠大捷”。因為這個戰功,袁崇煥晉升右僉都御史、加兵部右侍郎——“正三品,相當於國防部第二副部長”。【382, p.780】

 

天啟六年八月,努爾哈赤去世,皇太極繼位為大汗。袁崇煥派人弔喪,以打探對方虛實。皇太極派人回報。從此袁崇煥開始了與後金的議和,即所謂的“通款”。議和期間,皇太極征服了朝鮮,袁崇煥修建、強化了(山海)關、寧(遠)、錦(州)防線。此時,遼東經略已撤,袁崇煥總理關內關外一切防務。

 

天啟七年五月,皇太極率兵攻打錦州、寧遠。二十餘日不下,撤兵。這就是所謂的“寧錦大捷”。但論功行賞之際,袁崇煥卻僅官升一級,並且被人指責他固守寧遠,而沒有援助錦州。袁崇煥於是辭去官職。

 

不久,天啟皇帝(熹宗)死,皇位由熹宗的弟弟、年僅17歲的朱由檢繼承,是為崇禎皇帝。崇禎繼位之後,殺了閹黨首領魏忠賢,重新啟用袁崇煥,任命他為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崇禎元年七月,皇帝召見袁崇煥,問以平遼之策。袁崇煥說:計策已經寫在奏疏之中了。如果按照我的意思來行事,五年之內“全遼可復”。【15, p.6713】崇禎聞言大喜,許諾功成封侯。一個叫許譽卿的官員偷偷問袁崇煥,五年之策為何?袁崇煥答曰:我看皇上很焦慮,不過是在安慰他。(“聖心焦勞,聊以是相慰耳。”【15, p.6713】) 許譽卿說,如果皇上到期向你要結果,你怎麼辦?此時,袁崇煥才感到自己把話說大了。一會兒皇帝進來,袁崇煥要崇禎保證五年之內軍餉、器械、用人、調兵遣將都“事事相應”,他的承諾方能兌現。崇禎滿口答應。袁崇煥又要崇禎用人不疑,不要輕信他人的意見。崇禎也照准,並賜給他尚方寶劍。現在看來,當日袁崇煥向崇禎提出那些苛刻的要求,很可能是要收回覆水,沒想到崇禎竟然把它們照單全部接受,袁崇煥騎虎難下,結果釀成大禍。

 

袁崇煥重新出山之後,干的一件大事,就是把鎮守皮島的總兵毛文龍斬了。毛文龍,浙江人,比袁崇煥年長八歲。三十歲時闖關東,加入在遼明軍。天啟元年,毛文龍受遼東巡撫王化貞派遣,率領二百人到河東招降納叛,恢復疆土。七月,毛文龍夜襲鎮江城,俘獲鎮江游擊佟養真。【336, p.1450】【383, p.653】。是為“鎮江大捷”【384-385】。天啟二年,毛文龍被授總兵。“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劍,設軍鎮皮島如內地。”【15, p.6715】也就是說,就抗擊後金的資格來說,毛文龍要比袁崇煥老,老得多。那麼,袁崇煥為什麼要殺毛帥呢?他羅列了毛文龍的“十二斬罪”:

 

“祖制,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爾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欺君,爾奏報盡欺罔,殺降人難民冒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斗有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為盜賊,七當斬。強取民間子女,不知紀極,部下效尤,人不安室,八當斬。驅難民遠竊人參,不從則餓死,島上白骨如莽,九當斬。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15, pp.6716-6717

 

其實,不論這些“斬罪”是否成立,袁崇煥都沒有誅殺毛帥的權力。所以,他在給崇禎皇帝的報告中說:“文龍大將,非臣得擅誅,謹席稿待罪。”《明史》說,“帝驟聞,意殊駭,念既死,且方倚崇煥,乃優旨褒答。俄傳諭暴文龍罪,以安崇煥心”。【15, p.6717】

 

毛文龍被殺的一個直接後果,就是解除了後金的後顧之憂,因此他們可以驅兵深入,直搗京師。《明史•袁崇煥傳》是這麼說的:“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15, p.6717】是為“己巳之變”。也就是說,袁崇煥誅殺毛文龍與皇太極的兵繞道蒙古進入關內既是前後關係,也是因果關係。袁崇煥得知後金軍入關之後,帶兵在薊門堵截,但沒有截住,後金兵殺向北京城。袁崇煥於是帶兵勤王,在崇禎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到達北京。三天后,在廣渠門與後金兵大戰,“互有殺傷”。十二月初一,袁崇煥被捕下獄。八個月之後被凌遲處死,罪名是:

 

“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及至城下,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386, p.2260

 

《明史•袁崇煥傳》記載:

 

“三年八月,遂磔崇煥於市,兄弟妻子流三千里,籍其家。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天下冤之。……初,崇煥妄殺文龍,至是帝誤殺崇煥。自崇煥死,邊事益無人,明亡征決矣。”【15, p.6719】

 

2、袁崇煥研究

 

從袁崇煥被縛之日起,袁獄之曲直就眾說紛紜。袁氏門人程本直撰有《磯聲紀》【387】、《漩聲紀》【388】,袁氏友人余大成撰有《剖肝錄》【389】,為袁崇煥鳴冤叫屈。而明末史籍則多認袁崇煥咎由自取:他自知無法兌現五年之內平遼的承諾,所以決意與後金通款;但又害怕毛文龍干擾其事,所以擅殺毛文龍,以取信於皇太極;為了逼迫崇禎接受和議,又縱後金兵進入長城。且看以下史籍:

 

“五月庚戌,袁崇煥至雙島,毛文龍進謁,慰勞甚至。戊午,矯制殺文龍。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於寧遠捷後,即令番僧往清軍中唁問,意欲議和。會罷歸,未就。迨再出,陛見日,許上五年復遼;既而懼上責效,欲復修款議。惡文龍擾之,乃決計斬文龍……”(《崇禎實錄·卷二》)。

 

“戍午,督師袁崇煥殺平遼將軍總兵官左都督毛文龍於雙島。崇煥自出都門,至寧遠,專主款。初,崇煥於寧遠捷報後,即令番僧往唁奴虜,意議和,會罷歸,未就。再出,無以塞五年平胡之命,聲言折衝,慮毛文龍泄其計,是身入島誘文龍至,……命水營都司趙可懷以尚方劍斬之。” (談遷:《國椎·卷九十》)。

 

“初,天啟間,崇煥撫遼東,遣喇嘛僧餾南木座往建州主款,會罷歸,未就。至是再出,無以塞五年平遼之命,乃復為講款計。建州曰:‘果爾,其以文龍頭來。’崇煥信之,且恐文龍泄其款計,遂身入島誘文龍至……以尚方劍斬之。”(《明史紀事本末補遺·毛帥東江》)。

 

“先是降將李永芳,獻策於大清主曰:兵入中國,恐文龍截後,須通書崇煥,使殺文龍,佯許還遼。大清主從之。崇煥答書密允,復以告病回籍,乃寢。至是,再任,思殺文龍,則遼可得。”(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四》)。

 

“崇煥既殺文龍,密報於清議和。清主大喜,置酒高會。”(計六奇:《明季北略·卷五》)。

 

“督師袁崇煥事,適當女直主(努爾哈赤)病死,崇煥差番僧喇嘛鎦南木座往吊,謀以歲幣議和。女直許之,乃曰:‘無以為信,其函毛文龍首來。’”(張岱:《石匱書後集·毛文龍列傳》)。

 

“崇煥以女直主殂,差喇嘛僧往彼議和,殺毛文龍以為信物。”(張岱:《石匱書後集·袁崇煥列傳》)。

 

“袁崇煥遣喇嘛僧吊老酋,因以款議未成,而崇煥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滅奴,召崇煥授兵柄。崇 煥陽主戰而陰實主款也,甚至殺東江毛文龍以示信。嗣先帝之不許,遂嗾奴闌入脅款,仍戒以弗得過薊門一步,崇煥先頓甲以待。是夕敵至,牛酒犒勞。夜未央,敵忽渝盟,騎突薄城下,崇煥師反殿其後。先帝於是逮崇煥誅之,而款議再敗。”(《徐石麒疏》,見談遷:《棗林雜俎仁集款案》)。

 

“己巳四月,崇煥遣把總吳某、千總陳某使建州,以故遼人方君達來報二十四日陰謀,款索逋賞,且佯輸彼情,約殺島師毛文龍,許之,又告飢,遂令都司蔣文舉開糶於高台堡,名賑熟夷也。邊儲始渴。尋用都司吳先計,犒軍,矯殺文龍。” (談遷:《棗林雜俎智集袁崇煥》)。

 

“文龍亦憚上英明,思自立功名,遂與□通誠,願捐金二百萬,易金、復二衛地,奏恢復功,邀上賞,已成約矣。袁崇煥以督師出,上召問,漫以五年滅□為期,及履任,覘知毛有成約,陰遣喇麻僧啖以厚賂,冀解毛約以就袁。□最重誓約,堅持不可。喇麻僧曰,‘今惟有斬毛文龍,在辟不為負約,在我可以成功。’袁遂以閱兵為名,……擒文龍斬於轅門外。”(李遜之:《三朝野紀》卷四葉六十三至六十四)。

 

但是,到了清朝乾隆年間,《明史》撰成,其中的《袁崇煥傳》據《清太宗實錄》透露皇太極曾用反間計離間明朝君臣。乾隆四十七年,清高宗乾隆皇帝下詔為袁崇煥平反:

 

“諭軍機大臣等:昨披閱明史,袁崇煥督師薊遼,雖與我朝為難,但尚能忠於所事。彼時主昏政闇,不能罄其忱悃,以致身罹重辟,深可憫惻。袁崇煥系廣東東莞人,現在有無子孫?曾否出仕?着傳諭尚安,詳悉查明,遇便覆奏。”【390】

 

袁崇煥死於反間計之說行世之後,對袁崇煥的評價發生了急劇的轉變。1903年,梁啓超開始在《新民叢報》上連載《明季第一重要人物袁崇煥傳》(又名《袁督師傳》),開篇就說:

 

“有人焉,一言一動,一進一退,一生一死,而其影響直及於全國者,斯可謂一國之人物也已矣。……若夫以一身之言動、進退、生死,關係國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於古未始有之。有之,則袁督師其人也。”【391】

 

三十年代,明史大家孟森在北京大學講授明清史,曾“專辨證袁崇煥之誣枉”,認為崇禎殺袁氏是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

 

“崇煥之被謗,則於溫、錢相傾之門戶舊套以外,又多一虛憍愛國者之興奮,為清太宗反間所中,久而不悟,雖有正人,只能保錢龍錫之無逆謀,不敢信袁崇煥之不通敵。”【335, p.316

 

1975年,金庸作長達六、七萬字的《袁崇煥評傳》,為袁崇煥鳴冤。金傳的基調,可以從其開篇的三段話中得見端倪:

 

“在距離香港不到一百五十公里的地區之中,過去三百多年內出了兩位與中國歷史有重大關係的人物。最重要的當然是出生於廣東中山縣(原名香山)的孫中山先生;另一位是出生於廣東東莞縣的袁崇煥。

 

“我在閱讀袁崇煥所寫的奏章、所作的詩句,以及與他有關的史料之時,時時覺得似乎是在讀古希臘劇作家攸里比第斯、沙福克里斯等人的悲劇。袁崇煥真像是一位古希臘的悲劇英雄,他有巨大的勇氣,和敵人作戰的勇氣道德上的勇氣。他沖天的幹勁,執拗的蠻勁,剛烈的狠勁,在當時猥瑣萎靡的明末朝廷中,加倍地顯得突出。

 

“袁崇煥,字元素,號自如。“煥”,是火光,是明亮顯赫、光彩輝煌;‘素’是直率的質樸,是自然的本性;‘自如’是不受羈絆,任意所之。他大火熊熊般的一生,我行我素的性格,揮灑自如的作風,的確是人如其名。這樣的性格,和他所生長的那不幸的時代構成了強烈的矛盾衝突。古希臘英雄拼命掙扎奮鬥,終於敵不過命運的力量而垮了下來。打擊袁崇煥的不是命運,而是時勢。雖然,時勢也就是命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像希臘史詩與悲劇中那些英雄們一樣,他轟轟烈烈的戰鬥了,但每一場戰鬥,都是在一步步走向不可避免的悲劇結局。”【382, p.760

到了八十年代,中國大陸的學者蜂擁而起,開始了新一輪的造神運動。1984年6月,在廣西藤縣舉行“袁崇煥誕生四百周年紀念學術討論會”。1988年8月,在遼寧興城召開“國際袁崇煥學術討論會”。這兩次會議都有論文集出版,前者是廣西民族出版社1984年出版的《袁崇煥研究論文集》【392】,後者是廣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袁崇煥學術論文集》【393】。兩本論文集收錄的六十篇論文,幾乎都是一個腔調:認定毛文龍之死是罪有應得,認定袁崇煥之死是千古奇冤。不僅如此,他們還幾乎一致認為,袁崇煥是一個偉大的人物,是一個與岳飛齊名的民族英雄。八十年代研究袁崇煥的風向為何,可以從下面這些學術論文的標題中看出一二:

 

閻崇年:《論明代保衛北京的民族英雄袁崇煥》(《北京史論文集》1980年)

張正明:《抗清名將袁崇煥》(《學術論壇》1981年第1期)

隋喜文:《冤同武穆愁天地——袁崇煥與崇禎》(《人物》1981年第1期)

大為:《功蓋寰宇浩氣長存——記明兵部尚書袁崇煥》(《藤州史話》1981年第1期)

孫文良、李治亭:《論袁崇煥的軍事思想》(《袁崇煥研究論文集》)

黃國強、譚紅兒:《試論袁崇煥的軍事思想與指揮才能》(《袁崇煥研究論文集》)

石斌:《試論愛國名將袁崇煥》(《袁崇煥研究論文集》)

朱清澤:《袁崇煥指揮寧遠大捷的高超藝術》(《袁崇煥學術論文集》)

孫文良:《論袁崇煥的英雄主義精神》(《袁崇煥學術論文集》)

 

現在,當然誰都知道那個打頭炮的閻崇年是誰了。2005年,中華書局出版了他的“正說明朝名將”《袁崇煥傳》。2006年,閻崇年一邊在中華書局出版袁崇煥為核心的《明亡清興六十年》,一邊在中央電視台《百家講壇》上開講《千古奇冤袁崇煥》。可以看出,“袁學”不僅已經成為學界中的一門顯學,而且已經成了商界中的一位顯貴。

 

不過,二十一世紀的袁崇煥研究有一個十分顯著的特點,這就是挺袁、貶袁兩派的強烈對立。挺袁派(被貶袁派稱為“袁粉”)主要是以閻崇年為代表的專家學者,他們在傳統媒體上把握有絕對的話語權,並且極力要把袁崇煥塑造成一個“高大全”。貶袁派(被挺袁派稱為“袁黑”)多數屬於“草根學者”,即所謂的“民史”。他們一般只能利用互聯網來表達自己的觀點。貶袁派雖然不一定認為袁崇煥死有餘辜,是通敵的漢奸,但基本上認為袁崇煥被殺咎由自取。由於袁案的史料多如牛毛,真假難辨,所以上述兩派都能夠“引經據典”來證明自己的“正確”。

 

筆者雖然無意參與關於袁案的論戰,但因為袁崇煥研究涉及中國史學研究的態度、方法、目的等重要問題,因此在分析方舟子的文章時,對其他挺袁派人物的研究也稍加評論。筆者將儘量參考不同的觀點,引用全面的材料,以示公正。

 

3、《功到雄奇即罪名》概述

 

《功到雄奇即罪名》(以下簡稱“《雄奇》”)全文不到八千五百字(不包括標點符號),共分為七小節。第一節924字,與正文關係不大,不過就是痛斥當時(1994年)有人對“民族英雄”這個概念的不同觀點。第二節377字,敘述袁崇煥登上歷史舞台的時代背景,以及袁崇煥領導的兩次抗清大捷。第三節3219字,是全文的重心所在,敘述袁崇煥回京戍衛到下獄的過程。第四節962字,講述袁崇煥的被審及受刑經過。第五節799字,回顧袁崇煥“戰鬥的一生”。第六節1038字,介紹袁崇煥死後的平反過程。第七節832字,是方舟子為袁崇煥鳴冤叫屈的議論。最後一部分是所謂的“後記”,240字,介紹《雄奇》的寫作經過。

 

與《雄奇》相比較,《明史•袁崇煥傳》共5796字,按1﹕2.5的比例(廿四史翻譯成白話文的大致比例)換算成白話文字,大約15000字。金庸的《袁崇煥評傳》約65000字,包括一百餘條注釋。也就是說,論長度,《雄奇》只及《明史》袁氏本傳的一半,只及金傳的八分之一。而從這個簡單的事實中,我們可以推出這樣的結論:《雄奇》一文是根據部分史料而作的。那麼,它到底根據哪些史料呢?這是我們要探討的問題之一。

 

《雄奇》的“後記”對我們了解這篇“經典作品”有很大的幫助,所以全文抄錄如下:

 

“金庸大俠當年寫完《碧血劍》之後,意猶未盡,寫了一篇長達六七萬字的《袁崇煥評傳》附在其後。我當年讀的《碧血劍》是大陸的盜印版,刪去這篇評傳不附,是以我雖然一向留心袁崇煥的研究,卻錯過了金大俠的高論。直到最近,有網友得知我在寫紀念袁崇煥的文章,乃千里迢迢寄來金傳讓我參考。金庸自謙其評傳並無多大的學術價值,只有可讀性,則我的這點文字連可讀性也沒有,或者還有點普及性,不留心明史的人若能因此了解一下這樁大冤案的始末,知道我們曾經有過這麼一位被冤殺了的大英雄,足矣。草成此文,以報網友贈閱之誼。凡見於《明史》及與金傳重複的史料,文中不另註明出處。”【279】(註:以下引文均來自《方舟子文史小品》相關網頁,不再註明。)

 

也就是說,“後記”告訴了我們下面兩條重要信息:第一,方舟子自稱“一向留心袁崇煥的研究”;第二,方舟子要給人們一個這樣的印象:他寫《雄奇》在先,看到金傳在後。但在“後記”的末尾,方舟子又說了一句頗費心機的話:“凡見於《明史》及與金傳重複的史料,文中不另註明出處。”它的意思到底是什麼呢?是說他參考了金傳,還是他參考了“與金傳相同的史料”?只有天知道答案為何。

 

不過,《雄奇》與《金傳》的關係,在十年之後得到了部分澄清。2004年6月10日,方舟子在新語絲上發表《〈江山無限——方舟子歷史隨筆〉勘誤之二》,其中明言,“《功到雄奇即罪名》一文如我在該文後記中所說,是針對金庸的《袁崇煥評傳》寫的”。【68】為什麼說是“部分澄清”呢?因為方舟子選用了“針對”二字。“針對”顯然不同於“參考”和“借鑑”,但它又確實與“參考”和“借鑑”有關。那麼,方《雄奇》與金《評傳》到底是什麼關係呢?我們馬上就會看到這個問題的答案。

 

二、377個字中的十大謬誤

 

《雄奇》屬於史論文章(方粉稱之為“史傳體散文”)。前面提到,衡量史論到底是高論還是謬論,有兩個標準,第一就是看所據是否真實,所論是否基於史實;第二就是看基於史實的議論是否合乎邏輯。那麼,我們就看一看《雄奇》所據的史實到底如何。由於《雄奇》的第一節與袁崇煥沒有直接關係,所以我們從第二節開始。此節共377字,全文如下:

 

“萬曆十年,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這一年,大政治家張居正累死任上,人亡政息;二十歲的萬曆皇帝開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親政,中國一下子從輝煌燦爛的頂點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萬曆四十五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壓垮大明帝國這一頭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終於來了。而腐朽的大明帝國是如此的不堪一擊,打一場慘敗一場,天啟二年廣寧一役,王化貞的十三萬大軍全軍覆沒,四十餘座城落入了後金手中,明軍士氣低落到了極點,正是在這一年,袁崇煥挺身而出,投筆從戎,開始登上了悲壯的歷史舞台。四年之後,努爾哈赤率兵十三萬,攻打孤立無援的寧遠,卻被袁崇煥的一萬守軍打得大敗而歸。努爾哈赤縱橫天下數十年,第一次嘗到了慘敗的滋味,還在戰鬥中被打傷,不久鬱郁死去。這是明清的長期交戰中,明軍取得的首次勝利。又過了一年,皇太極欲為其父報仇,‘滅此朝食’,親率兩黃旗兩白旗精兵,圍攻寧遠、錦州,攻城不下,野戰不克,損兵折將,連夜潰逃。袁崇煥從此威震遼東,令清兵聞名喪膽。”

 

對於上面這377字,我們至少可以提出以下十個問題:

 

第一,“萬曆十年,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嗎?

第二,萬曆皇帝是“二十五年不上朝”嗎?

第三,中國是“一下子從輝煌燦爛的頂點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嗎?

第四,“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是在“萬曆四十五年”嗎?

第五,後金是“壓垮大明帝國這一頭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嗎?

第六,寧遠之戰,努爾哈赤是“率兵十三萬”嗎?

第七,努爾哈赤是在寧遠“被打傷”嗎?

第八,寧遠大戰是“明清的長期交戰中,明軍取得的首次勝利”嗎?

第九,寧、錦大戰,皇太極是“欲為其父報仇,‘滅此朝食’”嗎?

第十,袁崇煥是“從此威震遼東,令清兵聞名喪膽”嗎?

 

顯然,凡是看過我寫的《為了陳章良,方舟子不惜出大醜、現大眼》【394】的讀者,知道方奇才具有在280個字中分泌出十大無知的本事,此時應該已經猜到了上面十個問題的答案:它們是十個大大的NO!論證如下。

 

1、“萬曆十年,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嗎?

 

按照方舟子的下文,他這麼說的根據有兩個:第一就是張居正在這一年去世,從而導致“人亡政息”;第二就是萬曆皇帝在這一年親政,但“二十五年不上朝”。本來,歷史似一長河,看它的轉折點,必須要根據它的上下游來說話。看上游,張居正生前固然製造了所謂的“萬曆中興”,但在整個明朝歷史中,這個中興不過是在其中後期相對突出而已,它與洪武、永樂年間明朝的興盛有着相當大的差距。假如這一年真的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那麼,在它之前的周武王伐紂、周平王東遷、齊桓公稱霸、秦始皇統一中國、陳勝起義、王莽新政、赤壁大戰、以及忽必烈入主中原、朱元璋建立大明,這些都算作什麼?

 

再看下游,雖然張居正在死後不久就受到了萬曆皇帝的秋後算帳,但他生前制定的政策,尤其是全面推行的一條鞭法,並沒有終止。【395】況且,萬曆皇帝在親政之後,還頗有建樹,所謂的萬曆中興,一般認為至少持續到了萬曆二十年。【396-397】實際上,在萬曆二十年至二十八年間,明朝政府還贏得了所謂的“萬曆三大征”:其中與日本豐臣秀吉政權爭奪朝鮮的戰爭,(共兩次,第一次在萬曆二十年,第二次在萬曆二十六年),打得有聲有色,直接導致豐臣家族的覆滅。所以,被方舟子抄襲的復旦大學歷史系教授樊樹志【398】說,萬曆三大征是萬曆皇帝“最受後人讚許的政績。”【399】而努爾哈赤反明,是在神宗親政的三十多年之後。

 

也就是說,即使說萬曆十年是“明朝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都極為牽強,把它定為“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簡直就是信口雌黃。所以說,方舟子的這個論斷,就像是一個無知的幼童,隨機地指着螺旋上的某一個點說:這兒就是拐點。

 

問題是,方舟子方舟子再無知,他妄發議論也需要某種原因。他總不會隨機地想到“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是哪一年”這個問題吧?原來,金庸說了這樣的話:

 

“明朝的覆滅,開始於神宗。

 

“神宗年號萬曆,是明朝諸帝中在位最久的,一共做了四十八年皇帝。只因為他做皇帝的時候實在太久,所以對國家人民所造成的禍害也特別大。他死時五十八歲,本來並不算老,他的祖宗明太祖活到七十一歲,成祖六十五歲,世宗六十歲。可是神宗未老先衰,後來大概更抽上了鴉片。鴉片沒有縮短他的壽命,卻毒害了他的精神。他的貪婪大概是天生的本性,但匪夷所思的懶惰,一定是出於鴉片的影響。

 

“然而萬曆初年,卻是中國歷史上最光彩輝煌的時期之一。近代中西學者研究瓷器及其他手工藝品,有這樣一個共通的意見:在中國國力最興盛的時期,所製作的瓷器最精彩。萬曆年間的瓷器和琺瑯器燦爛華美,精巧雅致,洵為罕見的傑作。因為萬曆最初十年,張居正當國,他是中國歷史上難得一見的精明能幹的大政治家。”【382, p.762】

也就是根據金大俠的這些話,方舟子浮想聯翩,借題發揮,作出了“萬曆十年,是中國歷史上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這樣的無知論斷。

 

2、萬曆皇帝是“二十五年不上朝”嗎?

 

本來,在寫《亂侃明史》的時候,方舟子還只是說神宗皇帝“有二十餘年不視朝(可不只十幾年)”。【313】可是,僅僅一年的工夫,方舟子就考證出了萬曆不上朝的確切時間,不由人們對其史學功夫刮目相看。可惜的是,方舟子並沒有把自己的考證神功亮出來:這個“二十五年”的數字,到底來自哪裡?實際上,萬曆皇帝不上朝是出了名的,但是到底有多少年不上朝,並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孟森說萬曆皇帝“不郊不廟不朝者三十年”【335, p.246】,錢穆說“世宗、神宗並二十餘年不視朝”【400, p.672】,而黃仁宇在《萬曆十五年》中,根本就沒有提年數這個問題。那麼,方奇才的這個“二十五年”到底是怎麼來的呢?既然他說《雄奇》一文“凡見於《明史》及與金傳重複的史料,文中不另註明出處”,則不註明出處的史料一定來自《明史》或者金傳。先查《明史•神宗本紀》,沒有記載。再查金傳,果然查到了: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下面這句話重複了兩次:

 

“神宗除了專心搜刮之外,對其他政務始終是絕對的置之度外。萬曆四十三年十一月,御史翟鳳種的奏章中說:皇上不見廷臣,已有二十五年了。”382, p.765

 

顯然,這就是方少俠的出處。可是,出處找到了,新的問題又來了:第一,萬曆皇帝死於四十八年,難道他在生命的最後五年又開始上朝了?第二,按照翟鳳羽中的奏章,則萬曆不上朝始於萬曆十八年(43-25=18)。那麼,方舟子又是根據什麼說,萬曆皇帝在萬曆十年“開始了他二十五年不上朝的親政”呢?第三,1997年5月,方舟子作《張居正二三事》,其中說:“他從此三十年不上朝,消極怠工了。”【401】由此看來,萬曆皇帝到底有多少年不上朝,全憑方舟子的信口開河。

 

3、中國是“一下子從輝煌燦爛的頂點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嗎?

 

按照方舟子的說法,萬曆十年是中國“輝煌燦爛”和“黑暗不幸”的分界線,而之所以如此,乃是因為張居正的去世和萬曆皇帝的親政。如果說萬曆初年是中國的“輝煌的頂點”,那麼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漢朝的“文景之治”、唐朝的“貞觀之治”、乃至明初的洪武、永樂盛世,又該如何稱呼呢?

 

但問題的關鍵是,在萬曆十年之後,中國是否是一個“黑暗不幸的深淵”?我們且看中國在“一下子從輝煌燦爛的頂點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之後五年的情況吧:

 

“公元1587年,在中國為明萬曆十五年,論干支則為丁亥,屬豬。當日四海昇平,全年並無大事可敘,縱是氣候有點反常,夏季北京缺雨,五六月間時疫流行,旱情延及山東,南直隸卻又因降雨過多而患水,入秋之後山西又有地震,但這種小災小患,以我國幅員之大,似乎年年在所不免。只要小事未曾釀成大災,也就無關宏旨。總之,在歷史上,萬曆十五年實為平平淡淡的一年。”【328, p.1

 

除了“四海昇平”之外,在“跌入了黑暗不幸的深淵”之後,萬曆十一年,意大利傳教士利馬竇來到中國,次年,他的《坤輿萬國全圖》得以刊行。直到萬曆三十八年去世,利馬竇一直在中國傳播西方的科學和文化。縱觀中國歷史,這是中國接受西方文化最為平和、最為有效的一段時光。【402-403】

 

萬曆三十二年,顧憲成等人重修東林書院,所謂的東林黨就此誕生。東林黨的歷史價值,並不在於他們與閹黨作對,而在於平民可以通過“清議”而形成社會輿論,由社會輿論而影響政壇。顧憲成提出“天下之是非,自當聽之天下”,錢一本主張“公天下以選舉”,以及後來黃宗熹、王夫之對君權的觀點,一脈相承。

 

另外,在方奇才所說的“黑暗不幸的深淵”之中,科技方面,有李時珍的《本草綱目》和宋應星的《天工開物》的出現(分別在萬曆二十三年和崇禎十年刊行);文學方面,有湯顯祖的《牡丹亭》(萬曆二十六年寫成)和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詞話》的出現(萬曆四十五年刊行)。至於著名人物則有大科學家徐光啟(1562-1633),大地理學家徐霞客(1587-1641),大文學家袁宏道(1568-1610)、馮夢龍(1574-1646),大畫家徐渭(1521-1593)、董其昌(1555-1636)。

 

請問方奇才,在中國歷史上,有多少個比這“黑暗不幸的深淵”更“輝煌”的時刻?

 

問題是,方舟子為什麼要妄下論斷呢?原來,金庸在吹捧完“從萬曆元年到十年,張居正的政績燦然可觀”之後,又花了一千五百多字來描寫神宗是如何的昏庸和殘暴,如說他“不可思議的懶惰,不可思議的貪婪”【382, p.763】、“在這樣窮凶極惡的壓榨下,百姓的生活當然是痛苦達於極點”【382, p.765】。也就是根據這些文字,方舟子製造出了他的“頂點”和“深淵”謬論。

 

4、“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是在“萬曆四十五年”嗎?

 

努爾哈赤反叛明朝政府發生在萬曆四十六年,不僅史有明文,並且史籍中沒有任何異文。如《明史•神宗本紀》明明寫着“四十六年春二月乙巳,……大清兵克撫順城,千總王命印死之。”【15, p.291】《清史稿•太祖本紀》寫道:

 

(天命)“三年戊午二月,詔將士簡軍實,頒兵法。壬寅,上伐明,以七大恨告天,祭堂子而行。分兵左四旗趨東州、馬根單二城,下之。上帥右四旗兵趨撫順。明撫順游擊李永芳降,以為總兵官,轄輯降人,毀其城。”【16, p.9】

 

天命元年為公元1616年,即萬曆四十四年,因此天命三年為萬曆四十六年。這樣的年代換算,即使是對史學一無所知的小學生都不應該出錯,可是方舟子大筆一揮,把努爾哈赤造反的時間提前了一年。這是為什麼呢?原來,金大俠在《袁崇煥評傳》中是這麼寫的:

 

“萬曆四十五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發兵攻明,次年攻占遼東重鎮撫順。”【382, p.765】

 

天知道金大俠當年看的是哪本史書,但我們可以有一萬分把握地說,方少俠看的是金大俠的書。2004年,方舟子把這篇稿子原封不動地交給福建人民出版社,作為《江山無限——方舟子歷史隨筆》的第一篇文章。顯然,出版社編輯的文史水平比方舟子高出一大截,從這本“小冊子”中給方舟子挑出了“很多硬傷”,其中就包括這個“萬曆四十五年”。對一個正常的學人來講,當別人在自己的文稿發現錯誤之後,他的本能反應首先應該是對編輯表示感謝,然後再對自己的淺學感到羞愧。假如他對編輯的發現有不同的觀點,他還可以把書稿撤回,拒絕出版。但方舟子是個一等一的全才,因此他的反應必然異於常人。他三管齊下:一面恬着老臉繼續讓出版社出書,一面在新語絲網站“打編輯的假”,一面在漢林書店大肆推銷這本印刷量高達兩千冊的小冊子。關於方舟子打編輯假的故事,已在本書上篇敘過。這裡,我們且看方舟子是如何為這個“萬曆四十五年”錯誤辯護的:

 

“該編審在文後列舉了原稿中的34處被他改正的‘錯誤’, ……這34處‘錯誤’中,……有3處是無關緊要的史實有誤。一處是《功到雄奇即罪名》:‘萬曆四十五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告天,起兵攻明。’(p.4)應是“萬曆四十六年”。按:《功到雄奇即罪名》一文如我在該文後記中所說,是針對金庸的《袁崇煥評傳》寫的,金傳引用的史料也多加以採納,這裡就是沿用了金傳的錯誤,但是這個差了一年的年代錯誤,對文章的內容毫無影響。”68

 

不過,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因為方全才不僅是歷史學家,而且是“打假鬥士”,更是一個美國通。1999年,他曾說過這樣的話:

 

“美國法庭,在認定抄襲時,使用一條鐵證:原作有技術性錯誤的地方(比如引文錯誤、錯別字等),抄襲者也一一跟着犯錯。以至有些辭典、目錄的出版商,故意留幾個無關緊要的、不起眼的小錯誤,以便用做指控別人抄襲的鐵證。”【294】

 

因此,按照這個“美國原理”,這處“無關緊要的、不起眼的小錯誤”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金大俠的失誤很可能是故意的,他預料到十九年後,有個閩南雲霄方氏會偷竊自己的文字,因此故意留下了這個小錯;其次,它不僅是方舟子寫作《雄奇》時不讀史書的證據,而且還是方舟子抄襲他人的“鐵證”。中國有句成語,叫做“盜憎主人”,一般的解釋是“比喻邪惡的人憎恨正直的人。”【404】其實,小偷之所以憎恨物主,有其複雜的心理背景。他們對物主的仇恨,第一來自嫉妒物主的富有,第二來自偷竊時的恐懼,第三,他們還害怕物主終有一天會指認贓物。方舟子抄襲金庸,在被人抓到之後卻反咬金大俠一口,就是盜憎主人這些心理活動的綜合反映。

 

5、後金是“壓垮大明帝國這一頭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嗎?

 

“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阿拉伯寓言,意即這頭駱駝已經到了負重的極限,再給它增加任何一點重量,即使是一根稻草,都會使之承受不了。那麼,努爾哈赤起兵,是壓垮明朝的那根稻草嗎?從時間上來判斷,後金起兵在公元1618年,崇禎吊死煤山在公元1644年,前後間隔長達二十六年。顯然,這頭駱駝對這根稻草的反應過於遲緩。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逼崇禎上吊的,是李自成率領的農民義軍。而李自成起義是在崇禎二年(1629)。因此,無論怎麼看,李自成起義都比後金叛明更像是“壓垮大明帝國這一頭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實際上,有人就認為,明末的鼠患是“壓垮明王朝的一根稻草”。【405】

 

那麼,方舟子為什麼要極力誇大努爾哈赤的作用呢?這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當然是無知。原來,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對努爾哈赤的吹捧不遺餘力,這對史學知識少得可憐、並且對金庸佩服得五體投地的方舟子一定產生了深刻的影響。看看金傳中的這一段:

 

(袁崇煥)“所面對的敵人,卻是自成吉思汗以來,四百多年中全世界從未出現過的軍事大天才努爾哈赤。這個用兵如神的統帥,創製了嚴密的軍事制度和紀律,使他手下那批戰士,此後兩百年間在全世界所向無敵。鐵騎奔馳於北陲大漠、南疆高原,擴土萬里,的的確確是威行絕域,震懾四鄰。”【382, p.769】

 

第二個原因就是,方舟子要捧誰,就非要把這個人捧上天,而他使用的主要手法之一,就是誇大這個人的對手。(方舟子捧人的另一個手法就是貶低這個人的同類。比如,他要吹捧杜甫,就力貶李白。他要捧辛棄疾,就力貶“晏殊輩”。)《雄奇》的目的是要捧袁崇煥,所以誇大努爾哈赤的作用,可以使袁崇煥顯得更為高大。

 

6、寧遠之戰,努爾哈赤是“率兵十三萬”嗎?

 

寧遠之戰又稱“寧遠大捷”,是袁崇煥成名之始。在此之後,袁崇煥飛黃騰達,兩三年內就“達到了其軍旅生涯的頂點”。那麼,這個“大捷”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呢?不爭的事實是,袁崇煥率領士兵堅守孤城寧遠;後金軍攻城不克,最後撤兵。但是,不爭的事實到此為止,對於一些具體問題,目前尚沒有一個能夠被所有人全都接受的標準答案——甚至連寧遠大戰到底是打了兩天還是三天,人們尚且爭論不休。至於下面這些問題,就更是眾說紛紜了:

 

第一,後金軍到底有多少人攻打寧遠?

第二,後金軍在寧遠到底有多大傷亡?

第三,後金軍到底為什麼撤兵?

第四,明軍到底是大捷還是大敗?

 

在此,我們只討論第一個問題。本來,後金軍參與此役的人數,史無明載。但袁粉們卻都斬釘截鐵地宣稱努爾哈赤的軍隊是十三萬人。那麼,他們的根據是什麼呢?原來,他們的根據就是《清太祖實錄•卷十》中的這麼一條記載:

 

“大軍至寧遠,越城五里,橫截山海關大路駐營。縱所俘還,俾入寧遠城。往告:‘汝等此城,吾以兵二十萬來攻,破之必矣。城內官若降,吾將貴重之,加豢養焉。’寧遠道袁崇煥答曰:‘汗何故遽爾加兵耶?錦寧二城,汝國既得而棄之。以所棄之地,吾修治而居。寧各守其地以死,詎肯降耶?且汗稱來兵二十萬,虛也。約有十三萬。我亦不以來兵為少也。”【406, p.134】

 

也就是說,無論是二十萬,還是十三萬,都不過是雙方在鬥嘴之時隨便說出的數字,並沒有令人信服的根據。實際上,袁崇煥在寧遠之戰結束不久所作的《祭覺華島陣亡兵將文》中,又說後金兵“以十八萬而臨數千之水卒”,可見他自己也沒有準確的數字。【407, p.141】那麼,後金軍到底是多少呢?我們且看黃仁宇分析後金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時軍隊的人數:

 

“努爾哈赤亦自稱八旗兵馬10萬騎。以後楊鎬各路兵敗之後,滿軍於當年七月攻占開原,用兵4萬,此為滿軍首作攻城戰,系全力以赴,此4萬數可以表現其兵力概況。又在擊敗楊鎬軍後,努曾以犒賞加諸220個‘牛錄’(騎兵連)。按每一牛錄有編制數300名,220牛錄應共有最大之戰鬥力66,000人。薩爾滸戰役展開時滿軍倉促動員,兵馬到達時隨即加入戰鬥。所以從以上情形看來:在戰鬥最高潮時,可能投入5萬至6萬人,但並非經常如此。”【408】

 

實際上,黃仁宇估計的數字,與金庸的數字幾乎完全一致:金庸自己就在《袁崇煥評傳》中承認,在天啟二年(1622)前後,“這時女真精兵八旗,每旗七千五百人,已有六萬之眾了。”【382, p.770】只不過是,金庸為了給寧遠大戰後金兵力十三萬人找根據,就順口說了這麼一句話:“在這幾年中,清軍的實力已擴充了一倍”。【382, p.776】金庸憑什麼這麼說呢?當然只有“天知道”。其實,即使清軍的實力真的在三年之內擴充了一倍,難道努爾哈赤會傾巢出動、遠征寧遠嗎?對於這個問題,金大俠大概連想都沒想。而方舟子呢?自然是甘當金庸的傳聲筒,人云亦云地說“十三萬”。

 

那麼,寧遠之戰,後金軍到底有多少人呢?據天啟六年正月二十日東江塘報:

 

“內丁守備陳國忠……探得奴酋決在燈節前後,挑有披甲達子四五萬,牛車糧草盡皆齊備,不如東西要在那裡攻搶,萬分真的,等情到職。”409, p.65

 

後來,遼東經略高第在塘報中說:

 

“今奴賊見在西南上離城五里龍官寺一帶紮營,約有五萬餘騎。”【383, p.3205】

 

兵部尚書王有光在奏疏中說:

 

“據山海關主事陳祖苞塘報,二十四、五兩日,虜眾五、六萬人力攻寧遠。”【383, p.3211】

 

在此之後,“虜眾五、六萬人力攻寧遠”幾成定論,如“兵科都給事中羅尚忠言:虜眾五六萬人攻圍寧遠”【383, p.3218】,以及被方舟子譽為“震爍千古”的《國榷》,在卷八七中這樣記載:“建奴統西虜渡河。五六萬騎攻寧遠。”【337, p.5320】而清人撰修的《明史•滿桂傳》則說:“六年正月,我大清以數萬騎來攻,遠邇大震,桂與崇煥死守。”【15, p.6958】既然是“數萬”,當然不可能是“十三萬”。而袁崇煥本人在奏章中,從來就沒有提到後金兵的人數,但卻明說明軍“城中士卒不滿二萬”。【383, p.3369】

 

當然,除了袁崇煥的“吾已知十三萬”之外,明朝大學士顧秉謙曾說過這樣的話:

 

“是役也,遏十餘萬之強虜,振八九年之積頹,四夷共凜天威,九塞咸稱廟算。”【383, p.3242

 

這段話雖然頗富文采,但其中的幾個數字是當不得真的。因為從萬曆四十六年到天啟六年正月,滿打滿算也只有八年,哪裡來的“八九年之積頹”?即使是熹宗本人,在得到戰報之後也只是說,“虜遭屢挫,打死頭目,此七八年來所絕無,深足為封疆吐氣!”【383, p.3218】實際上,顧秉謙這個人鮮廉寡恥,油嘴滑舌,只要主子願意聽,他什麼話都敢說。他比魏忠賢年長十八歲,但在獻給魏閹的壽文中,自稱“通家晚生”。【410, p.598】看看他要拜魏忠賢為父時所說的話:

 

“本欲拜依膝下,恐不喜此白須兒,故令稚子認孫。”【411, p.74】

 

難怪《明史》將他列入《閹黨傳》,說他為人“庸劣無恥”。【15, p.7844】也難怪著名袁粉閻崇年在《袁崇煥傳》中引用他的“遏十餘萬之強虜,振八九年之積頹”這句話時,竟然不敢把顧秉謙的名字寫出來。【412, p.67】

 

所以說,這個“袁崇煥率領一萬明軍大戰後金十三萬大軍”的故事,純粹就是一個神話、鬼話、瞎話。

 

7、努爾哈赤是在寧遠“被打傷”嗎?

 

當然,不論是一萬戰十三萬,還是“不滿二萬”戰五、六萬,總歸是明軍以少勝多,並且是在連敗之後取得的勝利,慶賀是應該的。但是,研究歷史必須以史實為基礎,“不掩惡,不虛美”。而袁粉的問題恰恰就出在這裡:他們出於某種目的,拼老命般地誇大袁崇煥的作用。如果是別人率領明軍打了敗仗,他們就極力渲染明軍的人數是如何如何之多,後金軍人數是如何如何之少,以此證明大明王朝是如何如何之腐敗。而當袁崇煥率兵打了勝仗之後,他們就反過來,極力渲染袁崇煥率領的軍隊是如何如何之少(本來是“不滿二萬”,卻非要說是一萬),而後金軍是如何如何之多(本來是五六萬,卻非要說是十三萬),從而益顯袁崇煥之偉大。對於寧遠之戰,袁粉們所誇大的內容,除了袁崇煥以少勝多之外,還有以下幾點:

 

第一,努爾哈赤被炮火擊傷;

第二,後金軍傷亡逾萬;(事實是,明朝廷統計斬首僅269人,後金記錄是傷亡五百餘人)

第三,掩蓋明軍的實際損失;(事實是,覺華島七千官兵被殺,兩千艘船隻被焚)

第四,掩蓋後金軍撤兵的真實原因。

 

我們還是先分析第一點:在寧遠大戰中,努爾哈赤真的被炮火擊傷了嗎?查遍中國的所有史書和史料,不論是明史還是清史,不論是官史還是野史,任何人都找不到關於努爾哈赤在寧遠負傷的確切證據。所以,對袁崇煥推崇備至的梁啓超在《袁督師傳》中,儘管曾毫無根據地說什麼“崇煥復開壘襲擊追北三十餘里,清軍大亂,死者逾萬人”——連金庸都說它“與其他資料不符,今不取”【382, p.832】——,但並沒有提到努爾哈赤在此役負傷的事。但是,金大俠之所以要有所“不取”,就是要彰顯自己的公正和嚴謹。而就是藉助這樣的牌匾,他出手大方地造了一個大謠:

 

“二十五日清兵又猛攻,袁崇煥督將士死戰。清太祖努爾哈赤也受了傷。血戰三日,清兵損失慘重,終於不得不下令退兵。”【382, pp.778-779】

 

可笑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羅列了上百條參考文獻,“表示文中的事實全部都有根據,並不是小說”,但對“清太祖努爾哈赤也受了傷”這個“事實”,卻沒有給出任何與之相符的“其他資料”。

 

那麼,這個故事是怎麼來的呢?原來,朝鮮人李星齡在所著《春坡堂日月錄》中,有這麼一段記載:

 

“我國譯官韓瑗,隨使命入朝。適見崇煥,崇煥悅之,請借於使臣,帶入其鎮,瑗目見其戰。軍事節制,雖不可知,而軍中甚靜。崇煥與數三幕僚,相與閒談而已。及賊報至,崇煥轎到敵樓,又與瑗等論古談文,略無憂色。俄頃放一炮,聲動天地,瑗怕不能舉頭。崇煥笑曰:‘賊至矣!’乃開窗,俯見賊兵,滿野而進,城中了無人聲。是夜,賊入外城,蓋崇煥預空外城,以為誘入之地矣。賊因併力改[攻]城,又放大炮,城上一時舉火,明燭天地,矢石俱下。戰方酣,自城中每於堞間,推出木柜子,甚大且長,半在堞內,半出城外,中實伏甲士,立於柜上,俯下矢石。如是層[屢]次,自城上投枯草油物及棉花,堞堞無數。須臾,地炮大發,自城外遍內外,土石俱揚,火光中見胡人,俱人馬騰空,亂墮者無數,賊大挫而退。翌朝,見賊擁聚於大野一邊,狀若一葉。崇煥即送一使,備物謝曰:‘老將橫行天下久矣,日見敗於小子,豈其數耶!’奴兒哈赤先已重傷,及是具禮物及名馬回謝,請借再戰之期,因懣恚而斃雲。”407, p.111

 

問題是,這條記載可信嗎?李氏所記根據的是韓瑗所述。而韓當時與袁崇煥同在一城,他之所見,決不會多於袁崇煥——明軍放炮,韓氏都會嚇得“不能舉頭”。那麼,象努爾哈赤負傷這樣的大事,如果韓瑗能夠知道,為什麼袁崇煥和寧遠城中的一萬多明軍官兵竟然沒有一個人知道?

 

其次,寧遠大戰發生在天啟六年一月,努爾哈赤死於天啟六年八月,在這期間,年近古稀的努爾哈赤仍舊征伐不斷,根本就不像是負傷的老人。且看《清史稿•太祖本紀》的記載:

 

“十一年丙寅春正月戊午,上起兵伐明寧遠。……二月壬午,上還瀋陽,語諸貝勒曰:‘朕用兵以來,未有抗顏行者。袁崇煥何人,乃能爾耶!’夏四月丙子,征喀爾喀五部,為其背盟也,殺其貝勒囊奴克,進略西拉木輪,獲其牲畜。五月,毛文龍兵襲鞍山驛及薩爾滸,戍將巴布泰、巴篤禮敗之,擒其將李良美。丁巳,科爾沁貝勒奧巴來朝,謝援師也。上優禮之,封為土謝圖汗。六月,上書訓辭與諸貝勒。秋七月,上不豫,幸清河湯泉。八月丙午,上大漸,乘舟回。庚戌,至愛雞堡,上崩,入宮發喪。在位十一年,年六十有八。”【16, p.16

 

當然,韓瑗的故事雖系捕風捉影,但也不是空穴來風。原來,在寧遠大戰之時,確曾有一“大頭目”被紅夷大炮擊斃。薊遼經略高第在塘報中稱:“奴賊攻寧遠,炮斃一大頭目,用紅布包裹,眾賊抬去。”【383, p.3218】明末史學家張岱也說:“炮過處,打死北騎無算,並及黃龍幕,傷一裨王。北騎謂出兵不利,以皮革裹屍,號哭奔去。”【413, p.91】很可能這個或死或傷的“大頭目”或“裨王”,被韓瑗當作努爾哈赤了。在《明熹宗實錄·卷七十》,還有這樣一條記載:

 

“登萊巡撫李嵩言,天啟六年四月十五日,准平遼總兵官毛文龍揭,回鄉張有庫等口稱,新年老汗於二十四日在寧遠等處攻城,不料着傷,隨扎幾個大營歇息人馬,一面星飛往東調兵,就要來報讎。”【383, p.3408】

 

確實,查朝鮮《仁祖實錄》,仁祖四年(天啟六年)六月有這樣一條記載:

 

“甲申,上幸慕華館迎詔勑。……上問曰,‘乃者風聞奴賊逆天犯闕,大敗而走,此言誠然乎?小邦聞來,不勝喜幸。’兩使齊應曰:‘然。奴賊果敗於寧遠,軍士死者數萬餘,其孫稱王者亦死矣。’”【414, pp.3258-3259】

 

也就是說,在寧遠大戰之後五、六個月,儘管明朝的使者吹噓後金軍在那場大戰中“軍士死者數萬餘”,並且認定“其孫稱王者亦死矣”,但仍舊不知道有努爾哈赤在寧遠負傷這回事兒。

 

1999年4月,方舟子作《袁崇煥之墓和民族之氣》一文,再次擺出明史專家的架勢說:

 

“滿清入主中原後,清廷為安撫人心,大肆表彰史可法等抗清受節南明忠臣,但袁崇煥不屬此類。一則袁與清室有殺祖之仇,寧遠之戰,袁崇煥以兵五千卻敵十萬,擊傷清太祖努爾哈赤,不久努爾哈赤在氣恨中不治身亡。二則袁崇煥被害的導火線,乃是皇太極從《三國演義》學來的下三爛的反間計,全國人民都還給蒙在鼓裡,誤以為袁是賣國求榮的大漢奸,如果為他平反,只會破壞安定團結的局面。”【415】

 

此時,“袁崇煥的一萬守軍又被方舟子砍掉了一半,而努爾哈赤那生龍活虎般的八個月生命,也被方舟子壓縮為“不久”了。歷史,成了方舟子手中的軟麵團,他想怎麼捏,他就怎麼捏。

 

8、寧遠大戰是“明清的長期交戰中,明軍取得的首次勝利”嗎?

 

袁粉們的明史研究,其特點之一就是吹捧袁崇煥不遺餘力,而對其他明軍將領的功績極力抹殺。被袁粉們抹殺功績最烈的,莫過東江總兵毛文龍。事實是,早在天啟元年,毛文龍就率領二百餘人,夜襲鎮江,生擒鎮江游擊佟養真及其子佟松年等六十多人。據史冊記載:

 

“文龍率烏合之眾二百人,涉海三千里,鎮江既復,寬、靉一帶城堡相繼降,數百里之內望風歸附,日扶老攜幼至者百餘人。”【336, p.1450】

 

“丙子,初,遼撫王化貞遣都司毛文龍率二百二十餘人繇海東規取鎮江。至朝鮮彌串堡,偵知偽署游擊佟養真抄殺黃嘴商山等處,城中空虛。時右衛生員王一寧往朝鮮借兵適回,文龍延與共計,令千總陳忠,乘夜渡江,潛通鎮江中軍陳良策為內應。夜半,襲擒養真及子松年等賊黨六十人,收兵萬人、舊額兵八百人,南衛震動。【383, p.653】

 

如果有人對這個擒拿六十餘人的“大捷”不屑一顧,那麼就拿它和“寧遠大捷”比較一下:鎮江之戰,毛文龍是主動出擊,寧遠之戰袁崇煥是被動防守;鎮江之戰是收復失地,寧遠之戰是困守孤城;鎮江之戰,明軍以二百人擒敵六十人,寧遠之戰,明軍以萬餘人總共殺敵269人,但卻損失慘重。據閻崇年《袁崇煥傳》:

 

“覺華島上明軍7000餘名和商民7000餘丁口都被後金軍殺戮;糧料8萬餘石和船2000餘艘都被後金軍焚燒;主島作為明朝關外的後勤基地也被後金軍摧毀。”【412, p.70】

 

退一萬步說,即使鎮江之捷不大,它也是千真萬確的“捷”,並且是在“寧遠大捷”之前的捷,你方舟子憑什麼要抹煞古人之功呢?

 

9、皇太極攻打寧、錦,是“欲為其父報仇,‘滅此朝食’”嗎?

 

本來,既然努爾哈赤不是死於袁崇煥及明軍之手,自然就不會有皇太極為父報仇之說。實際上,從梁啓超到金庸到閻崇年,並沒有誰曾說過皇太極攻打寧、錦是為父報仇。例如,閻崇年在《袁崇煥傳》的“寧錦大捷”一節的開篇是這麼說的:

 

“天啟七年即天聰元年(1627年)五月初六日,後金天聰汗皇太極,以‘明人於錦州、大凌河、小凌河築城屯田’,沒有議和誠意為藉口,親率數萬軍隊,謁堂子,出瀋陽,舉兵向西,進攻寧(遠)錦(州)。”【412, p.86

 

原來,寧遠大戰之後,袁崇煥一直擔心努爾哈赤會報復,因此一再上疏要求朝廷撥款築城備戰。努爾哈赤死後,袁崇煥開始了與皇太極的議和活動。不論雙方議和是否誠心,但他們都各有所得:皇太極在此期間征服了朝鮮,收撫了蒙古,袁崇煥則修築、強化了錦州、寧遠防線。

 

因此,說皇太極率兵攻打寧錦是為父報仇,完全是方舟子的獨家妄言。更為可笑的是,方舟子還煞有介事地加上了“滅此朝食”四個字,並且把它們放在了引號之中,好像這是皇太極發下的毒誓似的。假如這是真的,則皇太極就與袁崇煥有着不共戴天之仇,那他為什麼還要和袁崇煥眉來眼去地談和,並且一談就談了半年多?再說,父親死了八、九個月之後才起兵報仇,還能叫做“滅此朝食”嗎?這樣的“滅此朝食”,豈不要把人餓死?所以說,方舟子這個語文狀元的無知和可笑,總是能夠達到人們想象不到的水平。

 

10、袁崇煥是“從此威震遼東,令清兵聞名喪膽”嗎?

 

這是方舟子製造的又一個神話。事實是,寧、錦大戰,主戰場是錦州,錦州的守將是趙率教和太監紀用。袁崇煥在《天啟七年六月初六日錦州報捷疏》中說:“錦州四面被圍,大戰三次三捷;小戰二十五日,無日不戰,且克。”【407, p.140】而事實是,在“寧、錦大捷”中,錦州主將趙率教因功“加太子少傅,蔭錦衣千戶,世襲。”15, p.6963寧遠也以滿桂戰功最着,“桂率副將尤世威等出城迎,頗有殺傷,桂亦身被重創。捷聞,加太子太師,世蔭錦衣僉事。”15, p.6959相反,寧錦大戰之後,袁崇煥因沒有增援錦州而受到彈劾。《明史•袁崇煥傳》說,“時稱寧、錦大捷,桂、率教功為多。忠賢因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15, p.6712因此,別人都官升兩級,並且蒙受世蔭,而袁崇煥僅受到升一級的獎勵。有人為袁崇煥抱不平,熹宗訓斥道:

 

“袁崇煥談款一節,所誤不小,朕不加譴責,尚着敘賚,分明念久在危疆,姑使相准耳。” 【383, p.4210】

 

崇禎登基之後,袁崇煥督師薊、遼,仍堅持其“和為旁着”策略,繼續與皇太極通款。細觀兩人來往書信,皇太極意氣縱橫,咄咄逼人,而袁崇煥則有恭順委曲,低聲下氣之嫌。且看天聰三年(崇禎二年)七月,袁崇煥與皇太極的兩則通信:

 

袁崇煥書:

 

“欽命巡邊使、兵部尚書袁,敬復皇帝陛下。讀皇帝所遣之喇嘛來書,首言和好,仰面而觀,天實鑒臨一語;天地鬼神,實共鑒之。我國幅員九州島,所失遼東之地,初非上所有也。遼東之人西來,墳墓皆在於彼,其心能不思先人之骨乎?因不合眾意,我受之而不敢言,是以亦未奏於帝。又往來之禮,或有尊卑;我帝仁明弘遠,初不介意。願以名譽為念,無論治理何事,斫道義為規矩。果能修好,一惟爾意是從。察哈爾尼意珠,皆與我修好,中國亦以道義行之。至鑄印封典之語,則非一言可盡也”【407, p.99】

 

皇太極復書:

 

“滿洲國皇帝,致書於袁崇煥。遣我使臣之書已閱。爾言遼東人之枯骨墳墓盡在彼處,非欲取遼東乎?遼東地方,我攻取之,非爾所與也。先我兩國並無隙怨,太平安處。爾國有九州島之大,猶不厭足。奪我界外彈丸之地,逾洪武、永樂時設立之舊界,移置界牌於沿邊三十里外;因以滿洲國之疆土,取為明有。故天鑒其曲直,而賜我以遼東之地;何敢違天勿取乎!且自古興衰,何代無之,庸爾國不然乎!夫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乃人人之天下也。天賜之,人受之。昔大遼之君,天子也;金太祖,乃大遼之屬國也。後大遼天祚帝無道,金太祖徒有忠心,因其不舞而欲殺之。天遂譴責,將大遼東之地賜金;金帝向遼講和,遼仍視之如臣,謂金太祖為東海內部之帝!金國所定大聖之號,遼因其兼先帝之名,遂不相容,竟敗和好,復行征討。天以大遼之政柄授金,天所賜之地,大遼豈得而反之乎!又金帝,天子也;元太祖,金之屬國也。金之永吉帝無道,元太祖以忠心朝賀,因觀生象而欲殺之,致起刀兵。天譴金國,以金之西地賜於元。元太祖遣使者講和,被金阻留,令退還所圍之青城,乘間修茸堅固,再行興師,遂遣使者以驕言而敗和好。天以金國之政柄授元,天所賜之地,余豈得而反之乎!元順帝圖歡特穆爾云:吾身為天下君,何人敢違於我!荒淫無道。天鑒其過,國中兵盜蜂起,朱太祖取之;所取之地,若令反還蒙古,爾明肯允之乎?所取之地,不惟小民之枯骨,帝與諸貝勒之墳墓,不皆在乎?是皆妄思欲得也,豈得如願以償乎!我素日以忠心相處,因萬曆帝不相容,無故而欲伐我,與前轍有何異哉?爾國之官員、文士,高視爾帝如在天上,自視其身如在雲霄;以我所言不合眾臣之心,不即奏於皇帝,使我二載未得遣使致書於都城,而較大遼之欺金,殆有甚焉!此亦天意耳,我豈能強令和好乎!”【416】

 

這象是袁崇煥“威震遼東”,皇太極“聞名喪膽”嗎?

 

可笑方舟子在《雄奇》中還說:

 

“他與皇太極議和,也是把歸還被占領土,放回被俘官民男婦作為首要的談判條件,毫不讓步:‘今若修好,則城池地方,作何退出?官生男婦,作何送還?’”

 

事實是,袁崇煥的那封信作於天聰元年(天啟七年)三月,乃是在熹宗的逼迫之下才加入那幾句話的。原來,天啟七年正月,袁崇煥報告後金遣人通話。熹宗批覆道:

 

“十年荼毒,奴罪已深。一旦輸情,聽信匪易。侵地當諭令還,叛人當諭令獻。當不止去僭號、奉正朔,一紙夷書,數字改換,便可釋憾消疑也。”【383, p.3901】

 

這實際上就是《明史•袁崇煥傳》中所說的“崇煥初議和,中朝不知。及奏報,優旨許之,後以為非計,頻旨戒諭。”【15, p.6711】袁崇煥的議和方略,直接導致後金征服朝鮮,擊潰毛文龍,消除了後金的後顧之憂。當時朝廷命令袁崇煥直搗後金老巢,以解朝鮮及毛文龍之危,袁上疏曰:

 

“頃聞奴兵十萬掠鮮,十萬居守,何所見而妄揣夷穴之虛乎?我縱傾伍搗之,無論懸軍不能深入,縱深入奚損於逸待之夷?”【383, p.4045】

 

後金軍的人數,在努爾哈赤死時,總共只有九萬。而當時後金侵朝的人數,不過五、六萬人。【417】而按照袁崇煥的估算,卻至少有二十萬。另據《國榷》,崇禎二年三月,

 

“翰林院編修陳仁錫使遼東,未出都,報建虜十五萬犯寧遠,及抵關,不見一騎。問之,曰往朝鮮矣。”337, p.5477

 

由此可見,袁崇煥誇大後金兵力是一貫的。那麼,到底是誰聞誰之名而喪膽呢?

 

總之,方舟子這段377字的引言,充斥着史實錯誤。其錯誤來源,或者是愚昧無知,或者是偏聽偏信,或者是故意篡改歷史。而《雄奇》一文,就是建立在這些錯誤的基礎之上的。實際上,這也是為什麼方舟子要把這一段背景材料寫得如此之短的主要原因:他寫得越多,漏洞也就越多、越大。

 

三、649個字中的十大笑話

 

《雄奇》的第三節是全文的重心所在,長度是上節的八、九倍。其內容主要是說,崇禎登基之後,拜袁崇煥督師薊遼。袁崇煥坐鎮遼西,皇太極無法取道山海關入關,只好繞道蒙古,從薊門入寇。而“袁崇煥雖然官為督師薊遼,薊州其實是他所管不到的”,所以後金入寇不是袁崇煥的責任。但他卻“抱心太熱”,入關增援,一路設防,先驚後金軍於薊州,再驚後金軍於北京,並且在北京以一當十,殺得後金軍“連退十幾里才穩住了陣腳”。可是,就在袁崇煥要“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殲滿兵,也當能給以重創”之際,崇禎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將袁崇煥下獄,“歷史因之改寫!”

 

全面分析《雄奇》第三節文字,需要花費大量的篇幅。而對此節作蜻蜓點水般地泛泛評說,又無法使讀者信服。怎麼辦呢?筆者的策略是,選取此節第一自然段來詳細分析評論。這樣一來,方粉們就不能指責筆者斷章取義,正常的讀者也可以結合筆者對第二節的分析,舉一反三、得知《雄奇》全文到底如何。

 

《雄奇》第三節第一自然段共649字,敘述後金軍進入長城到北京與袁崇煥軍大戰這一段歷史。而這段敘述,與他在第二節的敘述一樣,除了抄襲別人的文字之外,就是妄言妄語,漏洞百出,笑話連連。

 

1、“最高軍事指揮官”對自己防區不負責任

 

方舟子製造的第一個笑話就是,他先說袁崇煥的官職是多麼多麼高,接着就說袁崇煥對皇太極進入長城不負責任。且看他是怎麼說的:

 

“崇禎即位,招回因寧錦大捷反而被魏忠賢罷官的袁崇煥,拜兵部尚書,督師薊遼,賜尚方劍。兵部尚書是最高軍事行政官,督師是最高軍事指揮官,袁崇煥身而兼之,達到了其軍旅生涯的頂點。袁崇煥走馬上任,坐鎮遼西,滿兵再也不敢取道寧錦以入山海關,但是卻可能取道蒙古,從薊門入寇。袁崇煥雖然官為督師薊遼,薊州其實是他所管不到的,因此上疏請朝廷務必加強遵化的防守,增設團練總兵。連上三疏,朝廷卻因為他推薦的總兵人選被彈劾,不予理睬。朝官還在那裡互相推諉扯皮,而皇太極已接受漢奸高鴻中的建議,果然如袁崇煥所料,在崇禎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率領滿兵十餘萬,以蒙古兵為前導,從喜峰口竄入長城,攻陷遵化。這些地方都屬薊遼總督劉策管轄(總督比督師低一級),與袁崇煥無關”。

 

我們先看這個邏輯:袁崇煥這個“最高軍事行政官”、“最高軍事指揮官”,督師薊遼,但卻“管不到”薊州。那麼,這兩個“最高”意味着什麼呢?皇上為什麼不說讓他督師“遼東”,而是讓他督師“薊遼”呢?敵軍在他的防區進犯,卻說“這些地方都屬薊遼總督劉策管轄(總督比督師低一級),與袁崇煥無關”,那麼與誰有關呢?假如當年蘇聯進犯珍寶島,東北軍區司令員卻說,“珍寶島屬於黑龍江省,是黑龍江軍分區的防地,與我無關”,還能有比這個說法更為可笑的嗎?實際上,連超級袁粉閻崇年都不得不說這樣的話:

 

“袁崇煥作為薊遼督師,對整個薊遼地區的防務都是責無旁貸,況且後金鐵騎正是從山海關外而來。”【418, p.62】

 

另據《崇禎長編》,崇禎二年十一月戊戌日,

 

“督師袁崇煥上疏引咎。得旨:卿治兵關外,日夕拮据,而已分兵戍薊,早見周防,關內疏虞,責有分任。既統兵前來,其一意調度,務收全勝,不必引咎。”386, p.1587

 

雖然袁崇煥的引咎疏文不得而見,但從崇禎的批覆中可知是為滿兵入寇事。假如袁崇煥對薊州地區不負責任,他為什麼要引咎呢?

 

其實,即使撇開管轄權這個問題不談,皇太極繞道蒙古進入長城也與袁崇煥有着莫大的關係。早在袁崇煥任遼東巡撫之時,由於他強調修築寧、錦防線,明朝的戰略防禦政策就開始向關外傾斜。寧遠大戰之後,朝中多人強調要加強薊州的防禦。而袁崇煥在天啟六年六月給皇帝的奏疏中,卻這麼闡述自己的防禦思想:

 

“說者俱慮其席捲西虜,遂越遼而攻山海、喜峰諸處。人慮臣初亦慮之。然按其起兵至今日,非萬全不舉。彼豈不知有此奇道可乘哉?然奇道亦險道也。奴酋寧得而不守,無守而復失,此酋之穩處下着,臣最苦之。然料其斷不越關外而他攻。”383, pp.3499-3500

 

眾所周知,錦州、寧遠、山海關三點連接的乃是一條狹長地帶,長180多公里,寬則僅有20-30公里,通稱遼西走廊。在這個狹長地帶,連設三道防線,加以重兵防守,自然可收固若金湯之效。而薊遼關內防線則是沿着長城設防,屬於水平防線。從山海關經喜峰口到居庸關,全長大約600公里。顯然,即使在兵力相等的情況下,關寧錦防線也要比關內薊州防線容易防守。

 

而在當時,明朝政府的主要問題就是財政資源匱乏,糧餉有限,否則的話,也不會受制於小小的後金,讓其坐大。黃仁宇就說,“歷史家似有公議,認為明代之覆亡由於財政之破產。”【419】以有限的資源用於漫長的防線,自然是顧此失彼,拆東牆補西牆。所以,袁崇煥強化關外防線的必然結果,就是弱化關內防線。寧錦大戰之後不久,薊遼總督閻鳴泰上疏抱怨道:

 

“錦州遐僻奧區,原非扼要之地。當日議修已屬失策。項以區區彈丸,幾致撓動乾坤半璧雖幸無事,然亦岌岌乎殆矣。……邇撫臣欲於關門薊門各練兵一萬五千,以備調遣之用。竊計關內外向各以六萬計,近寧遠增二萬。此八萬之眾皆厚餉,非薊門之比。使此八萬者人人皆勁兵,豈須一萬五千之應?使此八萬者仍望濟於一萬五千,則厚餉蓄之何為?”383, pp.4143-4144

 

也就是說,在袁崇煥“乞休”之前,關外駐軍就已經是不僅兵多、而且餉厚了。而這一切,都是在削弱關內防線的前提下實現的。

 

待到袁崇煥復出,督師薊遼,仍舊堅持“料其斷不越關外而他攻”戰略猜想,繼續強化關寧錦防線,重修已經被明軍放棄的錦州城。《崇禎長編》記載,崇禎元年七月己卯,“築錦州城工竣”386, p.614、十月己丑“召廷臣於文華殿,以錦州軍嘩,袁崇煥請餉……”【386, p.765】。崇禎說:“前崇煥雲安插錦州,兵變可弭。今又雲欲鼓譟,求發內帑,與前疏何相矛盾?” 【411, p.159】後來崇禎屢次宣稱“夫關寧兵將,乃朕竭天下財力培養訓成。”【337, p.5506, p.5507】事實確實如此。方舟子們以袁崇煥曾經上疏要求朝廷加強關內防線來為他開脫責任,其實,不要說袁崇煥並沒有那樣的疏文,即使有,他也明知道,那是根本辦不到的(下詳)。

 

實際上,袁崇煥復出之後,還為皇太極繞道蒙古進入長城做了另一件大事,這就是斬殺毛文龍。崇禎二年六月五日,經過近半年的策劃,袁崇煥終於把東江總兵毛文龍殺了,使後金從此沒有了後顧之憂。毛文龍死後七天,一直在與袁崇煥議和的皇太極便說:“我屢欲和而彼不從,我豈可坐待,定當整旅西征。”【420, p.72】而清人撰寫的《明史•袁崇煥傳》更是明確地把皇太極從西線入口和毛文龍被殺聯繫到了一起:

 

“文龍既死,甫逾三月,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15, p.6717】

 

在“震爍千古”的《國榷》中,談遷評論說:

 

“東江偏隅果足懾建虜之魄乎?曰:非也。皮島去建虜較遠。牽制本影響,而建虜善疑,得略為瞻顧,或未即決計而南向也。”【337, p.5488】

 

實際上,毛文龍的牽制之功,袁崇煥心裡相當明白。天啟六年八月,袁崇煥上疏說:

 

“孰知毛文龍徑襲遼陽,旋兵相應,使非毛帥搗虛,錦寧又受敵矣!毛帥雖被創兵折,然數年牽制之功,此為最烈!”【421】

 

對此,曾任薊遼經略、兵部尚書的王在晉加有這樣的批語:

 

“毛文龍徑襲遼陽,故旋兵相應,寧錦之解圍,文龍有力焉。此出於崇煥之自陳,劇稱其牽制之功,則文龍何可殺耶?文龍殺而虜直犯京城,明知而故悖之,崇煥之禍其真自取矣。”(同上)

 

總之,即使袁崇煥不是薊遼督師,他對後金入口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他既是“最高軍事指揮官”,那就更是“罪責難逃”了。

 

2、“連上三疏”

 

前面提到,方舟子和其他袁粉們總是拿袁崇煥曾經上疏,要求強化關內防線來為袁崇煥開脫,意思是,薊州防線即使歸袁崇煥負責,他也盡到了自己的職責。清兵進入長城,乃是因為朝廷互相推諉,耽誤了大事。

 

那麼,方舟子所謂的“袁崇煥……上疏請朝廷務必加強遵化的防守,增設團練總兵。連上三疏”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方舟子的這個陳述,顯然是脫胎於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的這段話:

 

“崇禎二年春,袁崇煥上奏,說山海關一帶防務鞏固,已不足慮,但薊門單弱,須防敵人從西路進攻。這時薊遼總督是劉策,懦弱而不懂軍事。袁崇煥看到了防務弱點的所在,第一道奏章上去,朝廷沒有多加理會,他再上第二道、第三道。崇禎下旨交由部科商議辦理,但始終遷延不行。拖到十月,清兵果然大舉從西路入犯,正在袁崇煥料中。”【382, p.802】

 

那麼,金庸是根據什麼說的這番話呢?原來,有一個名叫余大成的人,任兵部職方司郎中。他在袁督師下獄之後,寫了一篇文章,名為《剖肝錄》,開篇就這樣寫道:

 

“今上崇禎二年已巳冬十月,敵由大安被遵化。十一月,圍京城。先是,督師袁崇煥有疏謂:‘臣在寧遠,敵必不得越關而西。薊門單弱,宜宿重兵。’不聽,至是果如其言。”【389, p.126】

 

余大成所提的袁崇煥這篇奏疏,翻遍明朝史籍而不可得,真真是史學上所謂的“孤證”。其實,就算袁崇煥真的上有此疏,可是“重兵”都已經被他布置在寧錦防線了,還哪來的“重兵”宿薊門啊?

 

袁崇煥確曾在崇禎元年十月上疏,談及薊門的潛在危機。他說:

 

“若東若三十六家道於卜與素什兔等穿連,遼薊宣大沿邊一帶以東之悍於戰,藉西馬為用,人人皆兵,兼喇之飯食寢處於我邊外,經道慣熟,若仍誘入犯,則東自寧前,西自喜峯古北,處處可虞,其為紂更烈。臣竊憂之。”386, pp.768-769

 

那麼,袁崇煥的對策是什麼呢?他說:

 

“為今之計,急修我備,務誘致之。倘其歸我,即厚為費不妨。若不可致,則相機剿逐,無令逼處,自貽伊戚。業令總兵祖大壽查炒五大營與虎之八大營零部有存者,收置錦州口外邊堡,以其賞物為其糧餉,我更益之兵佐之戰守,從中界斷,令東無得與西合。”386, p.769

 

也就是說,袁崇煥的對策首先是讓蒙古人替大明守邊。但是,“若不可致”時,該怎麼辦呢?袁崇煥的對策是“相機剿逐,無令逼處”。但這樣一來,“遼薊宣大沿邊一帶”仍舊空虛,又該怎麼辦呢?袁崇煥沒有下文了。實際上,袁崇煥對蒙人部落的綏靖策略,根本就行不通。因為在此之前三個月,被袁崇煥稱為“為患切膚者”的哈喇慎三十六家就已經與後金正式結盟了。【422, p. 889】

 

那麼,金庸所說的“崇禎二年春,袁崇煥上奏”,是怎麼回事呢?原來,當時後金遭遇災荒,糧食奇貴,而袁崇煥卻允許把糧食賣給已經依附後金的蒙古人,導致皇上震怒(這也是袁崇煥被殺的罪名之一:“以糧資寇”。)三月,崇禎皇帝下旨,嚴斥袁崇煥“藉寇資盜”。而袁崇煥在回覆中則辯解說:

 

“夫遼已能抗奴,夷即變奚為?惟薊門陵京肩背,而兵力不加,萬一夷為嚮導,通奴入犯,禍有不可知者。臣是招之來,許其關外高堡通市度命,但只許布米易換柴薪,如違禁之物,俱肅法嚴禁,業責無與奴通。各夷共謂:室如懸磬,不市賣一二布匹於東,何由藉其利而糊口?寧願以妻子為質,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423】

 

也就是說,袁崇煥明知道薊門“兵力不加”,但他不是在自己的權限之內加強防禦,而仍舊是寄希望於以夷制奴。但是,一直對袁崇煥恩寵有加、連他擅殺大帥都“優旨褒答”的崇禎,這次根本就不買袁崇煥的賬,嚴厲訓斥他說:

 

“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買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着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少,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論罪!”(同上)

 

確實,在當時,“西夷通虜”早已天下皆知,袁崇煥根本就沒有不知之理。事實是,就在“各夷”信誓旦旦的“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的話音尚未落地之際,皇太極的鐵騎已經在他們的誘導之下進入長城了。這就是袁崇煥的“第二疏”的來龍去脈。

 

至於方舟子所說的“袁崇煥……上疏請朝廷務必加強遵化的防守,增設團練總兵”,大概是指《石匱書後集•袁崇煥傳》中所記的這件事:

 

“明年五月晦,巡至鎮江雙島,與毛文龍盤桓數日;於六月六日設帳房於山上,犒軍較射,遂縛文龍,數以十二罪,出尚方劍斬之。疏聞,京師震駭。崇煥隨奏:‘臣守寧遠,寇被臣創,決不敢侵犯臣界。只有遵化一路守戍單弱,宜於彼處設一團練總兵’。遂以王威為請。兵部以王威新奉部劾,不肯即予,留難移時。北騎果於遵化入口,崇煥與祖大壽率蒙古壯丁萬餘騎進援薊鎮。”【413, p.93】

 

且不說在遵化“設一團練總兵”是否等於“加強遵化的防守”,也不去追究袁崇煥為什麼要提名一個“新奉部劾”的人當這個團練總兵,我們細看此文,卻發現袁崇煥提出此項建議,不過是要掩飾自己擅殺毛文龍的罪過而已。

 

方舟子的所謂“連上三疏”的故事,其真相就是如此。顯然,方舟子當時根本就不知道金庸所說的“第一道、第二道、第三道”奏章都是些什麼內容,於是就順手製造了這麼一個笑話。

 

3、“接受漢奸高鴻中的建議”

 

那麼,方舟子說皇太極繞道蒙古進入長城是“接受漢奸高鴻中的建議”,又是怎麼回事呢?原來,在滿清史料中,有一份高鴻中的奏本,其中說:

 

“他既無講和意,我無別策,直抵京城,相其情形,或攻或困,再作方略。”【424, p.45】

 

這個奏本沒有年份,只標有“二月十一日到十二日奏了”,況且說話背景不明不白,其史料價值本來值得懷疑。可是,滿清秘檔之中,偏偏還有一道沒有年月的“敕諭副將高鴻中”稿:

 

“覽卿所奏,勸朕進兵勿遲,甚為確論。……稍遲時日,俟地鋤完即行。” 【424, p.15】

 

於是有人把這兩份文件聯繫到了一起,認為這是高鴻中在崇禎二年向皇太極建議襲擊北京:

 

“由此《敕諭》,可見高鴻中奏本之有力。然金汗之所以如此聽從漢人者,則因金汗自云:‘南朝事體,朕未必曲盡詳知’。今欲‘曲盡詳知’,則非藉資於漢奸不可,故高氏所陳情節,自易為金汗所採納也。”【425, p.451】

 

假如事情到此為止,則方舟子不過就是聽信他人之言,並沒有什麼大錯——頂多就是一個不道所出的東抄西湊。偏偏事情沒有那麼簡單。《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第十八本出版於1948年。在此之前十六年,陳寅恪發表了一篇考證文章,題為《高鴻中明清和議條陳殘本跋》。【426】這篇文章的主要結論就是說,高鴻中的條陳作於崇禎十五年,而不是崇禎二年。因此,它與己巳之變不可能有什麼關係。另外,陳寅恪的文章,顯然是根據文獻原件所寫,因為他說該件“僅附識‘二月十一日到。’及‘三月十三日奏了。’數字”,與《明清史料》所記不同,也與李光濤所說日期是在“奏本封面”不同。不知是什麼原因,李光濤在《論崇禎二年“己巳虜變”》中考證高文的年代,竟然沒有提到陳寅恪的這篇文章。

 

可是,方舟子則不同。首先,《高鴻中明清和議條陳殘本跋》一文,收入《陳寅恪文集》之三《金明館叢稿二編》中,1980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因此是尋常可見之物。第二,陳寅恪是少數得到方舟子吹捧的民國學人之一。在與都人的論戰中,他曾以陳氏後學弟子的口氣說:

 

“陳寅恪先生乃一代宗師,治學嚴謹,舉世景仰,其考據,有經則引,有典則據,可謂無一字無出處。倘根據一則史無明文的傳說,嘲笑陳先生‘閉門造車’、‘象牙塔之偏頗’,豈非太過?”【373】

 

“一個讀不懂陳寅恪先生的文章,把隨便什麼人都當成陳先生所說的‘世之考論我國中古時代西胡人種者’的人……居然教導起別人的‘讀史方法和態度’,那已不只是‘太過’,而是近於滑稽了。”【375】

 

都人“讀不懂陳寅恪”,至少還是讀了;而方舟子則連讀都不讀,就敢冒充陳先生的大弟子,真是不知道人間有羞恥二字。復旦大學傅傑先生曾嘲笑方舟子說:“郭沫若先生這樣的‘師’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有資格‘宗’的。”同樣道理,“陳寅恪先生這樣的‘師’也不是隨便什麼人都有資格‘宗’的。”對於方舟子來說,特別如此。

 

4、“聞警即率兵入援”

 

從敘述史事的角度來看,《雄奇》一文只掐取了從皇太極率兵入口到袁崇煥被磔身死這一段歷史。因此,在為袁崇煥開脫了“最高軍事指揮官”的責任之後,方舟子下一步就是敘述袁崇煥因“抱心太熱”而立下的豐功偉績。方舟子說:

 

(袁崇煥)“於二十八日聞警,即與祖大壽、何可綱率兵入援,沿路經過的撫寧、永平(都在河北東北)等地逐路置防,逐城設守,計劃截斷滿兵的歸路。十一月初十,袁軍到達薊州,與滿兵交鋒,滿兵沒有料到會在這裡遭遇袁軍,大驚,於半夜越過薊州向通州退兵,渡北運河,直逼北京。袁崇煥率五千騎兵急速追趕,士不傳餐,馬不再秣,兩天兩夜急行軍三百多里,竟比滿軍早到北京三日。……滿兵一路上攻來,到高密店時偵知袁軍已在北京,無不大驚失色,以為袁軍從天而降。”

 

方舟子的這段180字的敘述,基本上是抄襲梁啓超的《袁督師傳》。其中既含有史實錯誤,又含有地理笑話。先說抄襲。在《袁督師傳》中,】《明季寫道:

 

“崇煥於十月二十八日聞警,即檄調諸遼將祖大壽、何可剛等入衛。所歷撫寧、永平、遷安、豐潤、玉田諸地,逐路置防,逐城設守。戴星犯雪,於十一月初十日馳至薊州,欲背捍神州,面拒敵眾。十二、十三等日,與敵兵相持於馬升橋諸要隘。清軍不意袁軍驟至,相視駭眙,乃宵遁,疾趨而西,直犯京師。崇煥心焚血注,憤不顧死,士不傳餐,馬不再秣,由間道飛抵郊外。兩晝夜疾行三百餘里,先清軍至三日。……敵軍初在高密店遇偵,咸大失色,詫以為袁督師之兵從天而降。”【427, p.91】

 

除了文字和內容相像之外,還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方文抄自梁文?原來,梁啓超的文字,根據的是一個名叫程本直的人所寫的文章,題目是《白冤疏》(又名《磯聲紀》),其中寫道:

 

“至若崇煥,自十月二十八日,一聞薊警,即檄調諸遼將兵赴急西援。躬統馬步二萬有奇,逐路置防,逐城置守。戴星犯雪,於十一月初十日,馳至薊州。計圖背捍神京,面拒敵眾。十二日,即發前撥,堵截於馬升橋。十三日,敵乃盡撤遵營,橫札於薊之東南角。林木茂密,山谷崎嶇,兩兵對壘,相持半日,不意宵遁而西。則安得謂崇煥駐紮薊州,縱其入京乎?……自敵人逸薊入京,崇煥心焚膽裂,憤不顧死,士不傳餐,馬不再秣,間道飛抵郊外,方幸敵未近城,得以身翼神京。”【387, p.116】

 

程本直何許人也?他本是一介平民,因為崇拜袁崇煥,曾三次登門拜訪袁崇煥而不得見,最後投身袁崇煥幕下,以袁的“門生”自許。袁崇煥入獄之後,他作有《磯聲紀》和《漩聲紀》,這兩篇文章可以看做是為袁崇煥鳴冤叫屈的最早文字,也是梁啓超作《袁督師傳》的主要藍本。方舟子在《雄奇》中,曾多次提及程本直,並且明引程的文字。但上面的文字,方舟子卻既沒有說來自程本直或來自梁啓超。那麼,為什麼說方舟子的這段話抄自梁啓超呢?因為像什麼“與祖大壽、何可綱率兵入援”、“滿兵沒有料到會在這裡遭遇袁軍,大驚”、“先清軍至三日”這樣的話,都是程文中所沒有的,而後兩句話更是梁文所獨具的(下詳)。

 

次說史實錯誤。按道理說,抄書而出錯,錯誤只能來自原本,如前面提到的那個“萬曆四十五年”就是來自金庸。可是,方舟子這個文抄公,不但閱讀理解能力有限,而且好不懂裝懂,自作聰明,再加上他刻意掩蓋抄襲痕跡,所以在抄襲他人的文字之時,他也會製造一些具有方氏特徵的錯誤。且看上面引文的第一句話:按照方舟子,袁崇煥在聽到警報之後,立即親自率兵馳援。而按照程本直和梁啓超,袁崇煥不過是“檄調諸將”。那麼,史實到底如何呢?袁崇煥軍掌旗官周文郁撰寫的《遼西入衛紀事》說,袁崇煥率兵西進是在十一月初四的“次日”(“初四日,遼兵至關。次日,公遂親帥以西,令余主旗鼓”)。【428, p.10】而據袁崇煥的奏疏,他反覆說自己是十一月初四從山海關出發:

 

“臣親督總兵祖大壽、協將何可綱等帶領,於本月初四日早發山海。”【386, pp.1579-1580】

 

“臣深是其議,遂於初四日早發山海,初十日抵薊州。計程五百里而六日馳到。”【386, p.1584】

 

也就是說,袁崇煥入關實際上是在“聞警”五天之後(袁崇煥自稱是在二十九日聞警),甚至七天之後(按周文郁說)。所以說,方舟子說袁崇煥“聞警即……率兵入援”,全是白日臆語。

 

5、“薊州交鋒”

 

方舟子製造的另一個史實笑話就是所謂的“薊州交鋒”。方舟子說,“十一月初十,袁軍到達薊州,與滿兵交鋒,滿兵沒有料到會在這裡遭遇袁軍,大驚,於半夜越過薊州向通州退兵”。而按照程本直和梁啓超,袁崇煥十一月初十到薊州的目的是“背捍神州,面拒敵眾”,也就是在薊州堵截皇太極的軍隊。確實,薊州為後金軍西進北京途中的咽喉要道,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之險。袁崇煥在馳援薊州之前,曾與麾下諸將討論應付皇太極進入長城的對策,有人提議馳援遵化,有人提議直搗中堅,而祖大壽則提議“屯紮薊州,藩屏京師”,袁崇煥“是其議”,也就是採納了祖大壽的建議。在給朝廷的奏疏中,袁崇煥信心滿滿地說:“入薊州稍息士馬,細偵形勢,嚴備撥哨,力為奮截,必不令敵越薊西一步。”【386, p.1584】

 

那麼,結果到底怎樣呢?先看滿清的史料:

 

“十三日,大軍至薊州,獲一生員,令持書往諭駐城道員、軍官及庶民降。又獲明兵之一人,遂令持書往諭愛塔,桑阿爾寨來降,將行,諭之曰:‘將書與彼,事若成,則授以職。’是夜,乃過薊州五里外駐營。十四日,大軍至三河縣……”【422, p.957】


“上統率大軍,自遵化起行,向燕京進發,離城二十五里駐營。……甲午(十一月十三),大軍至薊州,前行哨卒,遇明塘兵五百,遂與戰,生擒十五人,獲馬二十匹。是日,以書諭薊州城內官民等,令之降。乙未(十一月十四),大軍至三河縣,……”【420, p.79】

 

也就是說,後金大軍幾乎兵不血刃就越過了袁崇煥宣稱的“必不令敵越薊西一步”防線。那麼,滿清的史料是否可靠呢?我們再看由袁崇煥軍掌旗官周文郁撰寫的《遼西入衛紀事》:

 

“十二日,遼卒哨至馬伸橋,與奴遇,大敗之,斬獲酋長,軍聲大振。余亟啟曰:‘奴既來馬伸橋,離薊城二十里耳。此必系前哨,大隊定在後,我當速為之計。’公遂同諸鎮將宿城東樓以待。十三日,侵晨,報奴全軍過石門驛,公令馬步兵盡出城外列營。營甫定,有奴騎二百餘,分四隊扎我軍之東南,相持兩時,並不見賊大兵。公令我發炮,賊聞炮即四隊排為一字,忽退去。竟日無一騎復至,使我欲戰而無可戰。十四日,乃探奴大隊潛越薊西矣。公即督遼將士西追,鎮將議從間道繞出賊前,余請必分兵為二,以一出其前,以一跟其後。鎮將咸以兵寡不可分。”【428, pp.10-11】

 

總之,明、清史料的記載,細節或有差異,但大體情況卻完全一致:袁崇煥和皇太極的主力部隊根本就沒有相遇,皇太極的大軍(方舟子採金庸說,認為是十萬鐵騎)在袁崇煥的鼻子底下輕輕鬆鬆地“潛越”天險薊州,直奔京師,而袁崇煥軍僅看到了敵軍二百餘騎。袁崇煥在一天之後才發覺自己布置的防線一錢不值。難怪有史書這樣記載此事:

 

“袁崇煥遣喇嘛僧吊老酋,因以款議未成,而崇煥去位。迨先帝初立,意在滅奴,召崇煥授兵柄。崇 煥陽主戰而陰實主款也,甚至殺東江毛文龍以示信。嗣先帝之不許,遂嗾奴闌入脅款,仍戒以弗得過薊門一步,崇煥先頓甲以待。是夕敵至,牛酒犒勞。夜未央,敵忽渝盟,騎突薄城下,崇煥師反殿其後。先帝於是逮崇煥誅之,而款議再敗。”【429】

 

而這一中國軍事史上的奇蹟——對明軍來說是奇恥大辱,對後金軍來說是奇勳偉績——,到了方舟子的筆下,竟成了這樣:

 

“滿兵沒有料到會在這裡遭遇袁軍,大驚,於半夜越過薊州向通州退兵,渡北運河,直逼北京。”

 

這已經不是什麼顛倒黑白了,而是厚顏無恥地混淆黑白。

 

6、“滿兵越過薊州向通州退兵”

 

那麼,方舟子的地理笑話又是什麼呢?原來,在地圖上,喜峰口、遵化、薊州、通州和北京五地幾乎呈一條由東北向西南的直線。通州在薊州和北京之間,清軍自遵化經薊州而奔通州,乃是一路殺向京師,可謂長驅直入,一往無前。但是,皇太極這個“向前、向前、向前”的“進”軍,卻被方舟子說成是“向通州退兵”——真不愧是語文狀元。

 

問題是,方舟子把後金軍的“進”稱為“退”,到底是因為他故意要顛倒黑白,還是因為他不通地理,不看地圖呢?程本直和梁啓超在描述後金軍的行動時,都使用了一個“遁”字,這已經是在搞偏離史實的文字遊戲了。周文郁用“潛越”二字,則比較恰當。那麼,方舟子為什麼要用“退”字呢?原來,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對這場至關重要的“薊州交鋒”,只寫了這麼45個字:

 

“袁崇煥部十一月初趕到薊州,十一、十二、十三,三天中與清兵在馬升橋等要隘接仗,每一仗都勝。清軍半夜裡退兵。”【382, p.811】

 

也就是根據金大俠的這個超級大忽悠,方舟子於是讓後金軍“向通州退兵”了。他確實連地圖都不看。

 

順便評論一下中國當代第一袁粉閻崇年的袁學研究。在他的筆下,皇太極“潛越”薊州這一軍事奇蹟是這樣的:

 

“皇太極也是個很聰明的人,他知道袁崇煥在薊州阻截他。有句俗話,叫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皇太極曾兩次敗在袁崇煥手下,這次就沒有同袁崇煥軍隊硬碰,而是從東北方向通過順義往通州進發。這樣袁崇煥在薊州攔截皇太極軍隊的計劃又落空了。”【418, p.64】

 

《清太宗實錄》明明寫着清軍經薊州至三河,而按照閻會長,清軍是繞過薊州奔順義再返通州。真不知道到底是皇太極真的那麼蠢,還是閻會長真的那麼無恥。

 

閻崇年不顧史實信口開河之處,可以說比比皆是。例如,為了給袁崇煥開脫罪責,他這樣為袁崇煥辯護:

 

“所謂‘縱敵長驅’。是指責袁崇煥縱容後金鐵騎長驅直薄京師,而不加阻攔。其實,早在天啟六年即天命十一年(1626年)四月,遼東巡撫袁崇煥就上疏:應防禦後金軍從寧、錦以西虛怯之處南犯。兩個月後,袁崇煥再疏:‘慮其席捲西虜,遂越遼而攻山海、喜峰諸處。’……所以,袁督師‘縱敵長驅’之罪名,‘莫須有’矣!”【418, p.100】

 

閻崇年當然不會讀不懂袁崇煥所說的“說者俱慮其席捲西虜……”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但他卻採用掐頭去尾的手法,把這個被袁崇煥批駁的觀點,轉變成袁崇煥的觀點。這種顛倒黑白的伎倆簡直就是無恥至極。

 

另外,閻崇年還說:“皇太極採取繞道蒙古突襲北京的策略,……除了袁崇煥誰都沒有想到”。【418, p.61】這真是欺天下人不會讀書。實際上,寧遠大戰之後,朝廷中呼籲加強薊州防禦的聲音從來就沒有停止過。天啟六年閏六月,順天巡撫劉紹說:“逆奴謀窺喜峰久矣。頃者不得志於寧遠,而假道於西虜,勢誠有之。”383, p.3544崇禎元年九月,兵部尚書王在晉說,“邊患切在薊門”,並陳五策,其中之一就是“寧錦三恊互相要擊”。386, p.753即使是毛文龍,也曾屢次三番地告誡朝廷,“職思寧遠固奴所必攻,而其捷徑尤在喜峰口、一片石、潘家口、牆子嶺等處,須亟亟於等處相其要害,張設疑兵,埋伏各項器械,近城堡處,設絞地龍,此制敵之法,斷不可少者。”409, p.98“四王子發兵西去,欲往喜峰、一片石等路犯關是實。”409, p.119“山海關兵厚,敵善謀必不輕入;喜峰口、牆子嶺、一片石,宜增卒伏地雷以備之。”【430, p.398】

 

也就是說,閻崇年之無恥,較之金大俠和方奇才,有過之而無不及。但與金、方不同的是,閻崇年是專業史學研究人員,因此他堪稱是中國史學界的無恥之尤,難怪他被人當眾掌臉【431】,連一貫協助方舟子作惡的野雞鳳凰網都開設專題系列節目,炒作“草根研究者炮轟閻崇年”事件。【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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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史起義

由於專業學者在中國最大的舞台央視上信口胡謅,狂捧袁崇煥,導致中國民間史學家起義造反,在網上網下掀起“掌摑”袁粉閻崇年運動,鳳凰網趁勢開辦“民間起義:草根研究者炮轟閻崇年系列專題”節目,其專題之四附有一張地圖,詳示皇太極從喜峰口入關入侵北京路線(綠色),以及袁崇煥入京勤王路線(藍色)。地圖顯示,後金軍從遵化過薊州向通化的進軍路線是筆直的直線,但卻被方舟子等無恥袁粉說成是向通州退兵。(圖片來源:鳳凰網《民間起義:草根研究者炮轟閻崇年系列專題之五:袁崇煥是不是“御邊干臣”?》)

 

7、“袁崇煥率兵急速追趕”

 

在《雄奇》一文中,方舟子製造的笑話接二連三。你看他剛剛製造了滿兵向西退兵的笑話,接着就說:“袁崇煥率五千騎兵急速追趕,士不傳餐,馬不再秣,兩天兩夜急行軍三百多里,竟比滿軍早到北京三日。” 按照常識,既然是“追趕”,並且比被追趕對象早到達目的地,則兩軍應該相遇才是。既然能夠相遇,則必然要有一場惡鬥。但根據方舟子,明軍和滿兵好像是約定好要在北京聚頭似的,各走各的路,互不相干。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其實,稍有古文功底的讀者,細讀程本直、梁啓超的文字,就會明白,袁軍是抄小路趕赴北京的,並非“追趕”滿兵。“間道”者,抄小路也。可笑方語文狀元搞不懂“間道飛抵郊外”是什麼意思,於是請教金大俠。而金大俠此時早已把史實史事搞的亂七八糟了,只是含混地這樣說:

 

“袁崇煥得到趙率教陣亡、遵化陷落的消息,既傷心愛將之死,又知局面嚴重,於是兩日兩夜急行軍三百餘里,比清軍早到了二天,駐軍於北京廣渠門外。”382, p.811

 

方狀元此時六神無主:照抄梁文,怕露出馬腳;想要搞“文譯白”,又弄不懂“間道”說的是啥。怎麼辦呢?他於是假定“金爺”所謂的“急行軍”就是“追趕”,大筆一揮,派袁軍“追趕”皇太極去了。至於袁軍在追上之後該怎麼辦,那是“袁爺”的事,不值得我們的方奇才費心。不過,“金爺”說袁軍“比清軍早到了二天”,而梁啓超則說是“先清軍至三日”,何去何從呢?方舟子當然要“兩利相權取其重”,誰說的話大就聽誰的,於是“竟比滿軍早到北京三日”就這樣出籠了。

 

實際上,周文郁在《遼西入衛紀事》中說得十分清楚,袁崇煥在得知清兵“潛越”之後,“即督遼將士西追”,但是他的將領們卻提出“從間道繞出賊前”。周提議雙管齊下,“分兵為二,以一出其前,以一躡其後”,但“鎮將咸以兵寡不可分”。【428, pp.10-11】為什麼“兵寡不可分”呢?原來,聚集在薊州的明軍都被袁崇煥遣散了。看看《崇禎實錄》中的記載:

 

“袁崇煥入薊州,以故總兵朱梅、副總兵徐敷奏等守山海關;參將楊春守、永平游擊滿庫守遷安;都司劉振華守建昌;參將周宗武守豊潤;游擊蔡裕守玉田;昌平總兵尤世威仍還鎮護諸陵;宣府總兵侯世祿守三河;保定總兵曹鳴雷、遼東總兵祖大壽駐薊州;保定總督劉策兵亦至,令還守密雲。”433, pp.65-66

 

這就是方舟子所說的“袁崇煥的計劃”:

 

“袁崇煥的計劃便是截斷滿兵退路,把滿兵圍困住,等到各路勤王兵雲集,時機成熟,再四面合圍,進行決戰,畢其功於一役。即使不能在此役全殲滿兵,也當能給以重創,自己先前向崇禎夸下的‘五年全遼可復’的海口,隱隱有了希望。這時有兩路勤王兵趕到,袁崇煥並未把他們留下守衛北京,而是一路派去昌平保衛皇陵,另一路退至三河截斷滿兵後路。”

 

可見方舟子連基本史實都沒有弄清楚:袁崇煥調兵遣將明明是在薊州,可他說是在北京;敵軍明明是所向無敵一路殺到京門,可方舟子卻還替袁崇煥吹牛:“‘五年全遼可復’……隱隱有了希望”。套用一句方舟子自己的話:“無知無畏,莫過於此。”【434】

 

8、“滿兵無不大驚失色”

 

在製造了滿兵“越過薊州向通州退兵”、“袁崇煥率五千騎兵急速追趕”的笑話之後,方舟子再接再勵,又製造了另一個笑話。他說:

 

“滿兵一路上攻來,到高密店時偵知袁軍已在北京,無不大驚失色,以為袁軍從天而降。”

 

本來,我們已經見識了袁軍在薊州“大驚”滿兵、迫其“向通州退兵”的壯舉,因此,對袁軍在北京城再次使滿軍“大驚失色”,就更想要探個究竟。可惜,方奇才此時惜墨如金,對此毫無交代。事實是,這個“大驚失色”典故,史無明載,連袁粉始祖程本直都沒敢說。但在《袁督師傳》中,梁啓超卻信筆寫道:“敵軍初在高密店遇偵,咸大失色,詫以為袁督師之兵從天而降。”【427, p.92】而金庸呢,也附和着說:“清兵東攻,一路上勢如破竹,在高密店偵知袁軍已到,都是大驚失色,萬萬想不到袁崇煥會來得這樣快。”【382, p.811】顯然,此時的金大俠已被梁啓超忽悠得辨不清東西南北了。

 

那麼事實到底如何呢?我們還是看周文郁的《遼西入衛紀事》:

 

“十九日,……是夕,公密令參將劉天祿等劫奴營,不意行至高密店,為奴哨覺,賊營有備,不得入而返。”【428, p.12】

 

這個偷襲未遂事件,大概就是這個“大驚失色”的來源。不過,按照正常人的理解,“不意”的乃是袁軍,而“有備”的則是滿兵,那麼,到底是誰“大驚失色”呢?

 

9、“九千人大戰十萬滿兵”

 

方舟子接着敘述袁崇煥在北京的英勇奮戰:

 

“二十日,兩軍在廣渠門會戰。袁軍後來又到了四千騎兵,合起來也不過九千人,以這九千人大戰十萬滿兵,以一擋十,從早打到晚,滿兵終於不支敗退,連退十幾里才穩住了陣腳。本身並不會武功的袁崇煥因為這一仗關係重大,披上了甲冑親自上陣督戰,把滿兵一直往北追到了運河,袁據說在戰鬥中中箭受傷(《朝鮮仁祖實錄》)。”

 

本來,己巳之變,皇太極一共帶了多少人馬入口,至今眾說紛紜。《明史•袁崇煥傳》說是“我大清兵數十萬分道入龍井關、大安口。”【15, p.6717】梁啓超在《袁督師傳》中說,“清兵十餘萬人,以蒙古兵為嚮導,大舉入犯。”【427, p.91】金庸說,“這次進軍皇太極親自帶兵,集兵十餘萬”。【382, p.809】無論是梁啓超還是金庸,都沒有給出根據。而我們根據寧遠大戰時,後金軍的人數在五萬左右,以及此次後金軍孤軍深入、涉險路入關、並且能夠在袁軍鼻子底下“潛越”薊門關這些事實,大致可以斷定後金軍人數不會超過五萬。

 

但是,問題並不在於後金軍的總人數到底是十萬還是五萬,而是在於十一月二十日與袁軍在廣渠門撕殺的人數究竟幾何。梁啓超說是“以五千而當十餘萬之大敵”,金庸說是“以九千兵當十餘萬大軍”,都是假定袁崇煥與全部滿兵對陣。事實真的如此嗎?大量史料記載,當日在北京有兩個戰場,一個在北京城北的德勝門,明軍將領是大同總兵滿桂和宣府總兵侯世祿;另一個在北京城東南的廣渠門,明軍將領是薊遼督師袁崇煥。且看滿清史書:

 

“二十日,大軍起行,汗營於北京城北土城關東隅,兩翼兵沿東北隅立營。哨兵來告,瞭見明兵集德勝門等語。汗遂率右翼諸貝勒,領白旗護軍及蒙古兵前進。又告瞭見東南隅有明兵集結,遂遣愛巴里、索尼、白格依傳令。左翼貝勒莽古爾泰、台吉阿巴泰、台吉阿濟格、墨爾根戴青、額爾克楚虎爾、台吉豪格率白旗護軍及蒙古兵前進。遣人查實德勝門之兵,乃是大同總兵官滿桂、宣府總兵官侯世祿軍。……左翼諸貝勒所攻之兵,乃是寧遠都堂袁崇煥、錦州總兵祖大壽軍。貝勒莽古爾泰,分兵為三隊,台吉阿巴泰、台吉阿濟格及墨爾根戴青、台吉豪格率兵前進進殺,時明伏兵四起,前進之四貝勒兵,即行反擊追殺。貝勒莽古爾泰,額爾克楚虎爾及隨行軍士,屢敗明潰卒來犯。巴克什烏訥格、額附蘇納,率蒙古兵擊敗另外三隊兵。”【422, pp.960-961】

 

也就是說,後金兵分兩路與明軍大戰,應戰袁軍的乃是其“左翼諸貝勒”所率之兵,而皇太極率領的主力則面對滿桂。換句話說,即使滿兵總數真的如金大俠所說是十萬,與袁軍作戰的也至多不過其中的一半。

 

那麼,與袁軍作戰的滿兵到底有多少呢?先看滿清史書:

 

“莽古爾泰等,未率大軍同行,止以護軍,及蒙古兵二千往。見寧遠巡撫袁崇煥,錦州總兵祖大壽兵二萬,屯沙窩門外。莽古爾泰,分兵為三隊,……比入隘口,豪格獨趨右偏,敗其伏兵,追殺至城壕。餘三貝勒不趨右偏,由正路入,擊敗敵兵,亦追殺至城壕。止於中途,多鐸,以年幼,與莽古爾泰留後,值明潰卒來犯,兩貝勒追殺之。又有敵兵一隊,距離城稍遠,屯樹林內,遂令左翼蒙古各旗往擊。額駙恩格德爾、貝勒巴克,率扎魯特、喀爾喀部落諸貝勒兵,不俟整隊徐行,驟馬而進,與敵兵接戰,遂敗歸。巴克什吳訥格、及外藩扎魯特部落貝勒色本、馬尼、突入迎戰,始擊敗敵兵。”【420, p.81】

 

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做出如下的推理:第一,既然說“莽古爾泰等,未率大軍同行”,則金大俠所說的“主戰場是在廣渠門”便不攻自破——主戰場是在德勝門。第二,雖然我們搞不清楚莽古爾泰的軍隊究竟是總共只有二千人,還是除了護軍之外,外加蒙古兵二千人,但是我們可以想象這個隊伍的總數不會太多,因為如果那樣的話,區區兩千蒙古兵,就不值一提了。第三,根據文中所述,交戰雙方互有勝負,結果並非一邊倒。這樣一來,其中所說的“寧遠巡撫袁崇煥,錦州總兵祖大壽兵二萬”就更值得注意:滿兵的人數不太可能多於這個數字。因為假如滿兵的人數多於二萬,清史中的相關敘述便會使滿軍顯得虛弱。

 

再看袁軍方面的記載:

 

“二十日早,報奴大隊分六股西來,公傳令開營迎敵。先遣都司戴承恩擇戰地於廣渠門,余隨行間。……而公正在布陣,其祖帥正兵鎮南面,寄將王承等列西北,公與余札正西,闕東而以待敵。奴擁眾直突東南角,我兵奮力殊死戰,奴奔北,見前處有承胤等兵,方立馬無措,若承胤等合力向前,則奴已大創,不意承胤等乃徙陣南避,翻致奴眾復回,徑闖西 面。一賊掄刀砍值公,適傍有材官袁升高以刀架隔,刃相對而折。公獲免。……時賊矢雨驟,公與余兩肋如蝟, 賴有重甲不透。得南面大兵複合,賊始卻。我兵亦倍奮砍殺,游擊劉應國,羅景榮,千總竇浚等,直追賊至運河邊。賊忙迫擁渡,冰陷,渰沒者無數。此一戰也,自午至酉,麋戰三時,殺賊千計,內傷東奴偽六王子,暨西虜名酋都令。我兵亦傷亡數百。蓋九邊尚首虜,每以爭割首級誤事。公深鑒陋規,於未戰之先,與諸將士約,惟盡殲為期,不許割級,故將士得一意剿殺,以獲此勝。是晚收兵,直至二鼓方畢。”【428, p.12】

 

周文郁自始至終都沒有說敵軍的人數。至於雙方的勝負,也似乎全憑各自的感覺而定:金庸說“從上午八時打到下午四時,惡鬥八小時,勝負不決。……打到傍晚,清兵終於不支敗退,退了十餘里”【382, p.811】;梁啓超說“自辰達申,卻敵十餘里,追北至運河”【427, p.92】當時身在京城的文震孟在日記中寫道:“二十日,虜薄城六百,袁師殺傷相當。”【435】而根據袁崇煥自己後來嚇唬朝中百官說:“達子此來要做皇帝,已卜某日登極矣”【436】,則可以斷定他的軍隊沒有打大勝仗。

 

其實,我們只要運用常識常理想象一下,就能夠看出這個“九千人大戰十萬滿兵”的荒誕不經:九千人與十萬人在野外正面撕殺了一整天,但這九千人中,卻僅死了幾百人。那麼,這個仗是怎麼打的呢?

 

總之,這個“九千人大戰十萬滿兵”的神話,不僅史無明文、不僅於情於理都說不通,而且與大量的旁證相悖。因此,可以說它完完全全是袁粉們編造出來的。而方舟子則連編造的能力都沒有,只會鸚鵡學舌,因此就顯得十二分的可笑。

 

10、“袁據說在戰鬥中中箭受傷”

 

在這649個字中,方舟子製造的第十個笑話就是,“袁據說在戰鬥中中箭受傷”。不僅如此,他還煞有介事地列出了參考文獻:《朝鮮仁祖實錄》。

 

實際上,方舟子這句話是抄襲金庸的。在金傳中,金庸寫道:“袁崇煥也中箭受傷⑦。”而這個注釋“⑦”是這樣的:

“朝鮮對明清戰事密切注意,所以朝鮮方面的記載也很有參考價值。據朝鮮《仁祖實錄》卷二十二:‘(袁)軍門領諸將及一萬四千兵……由間路馳進北京,與賊對陣於皇城齊化門。賊直到沙窩門。袁軍門、祖總兵等,自午至酉,鏖戰十數合,至於中箭,幸而得捷,賊退兵三十里。賊之得不攻陷京城者,蓋因兩將力戰之功也。’”【382, p.837】

金庸所引的這段“朝鮮《仁祖實錄》卷二十二”,乃是來自朝鮮“進賀兼謝恩使李忔在北京馳啟”。【414, p.3435】因此,這個報告的可靠性與“譯官韓瑗”在寧遠觀戰之後就報告說努爾哈赤受傷同屬一個等級。顯然,朝鮮使臣不可能親自參戰,因此所得消息肯定來自道聽途說。那麼,金庸、方舟子二人為什麼不參考一下曾經與袁崇煥並肩作戰的人的親眼所見呢?

 

其實,袁崇煥是否中箭,是否受傷,周文郁在《遼西入衛紀事》中說得十分清楚,

 

“時賊矢雨驟,公與余兩肋如蝟,賴有重甲不透。”428, p.12

 

也就是說,袁崇煥中箭不假,但並沒有受傷。實際上,在當天確實有一位明朝大將中箭受傷,他就是滿桂。據說射中他的箭頭來自袁軍——計六奇的《明季北略·卷五》就有一節題為《袁崇煥通敵射滿桂》:

 

“清兵攻南城,崇煥復不戰,獨滿桂以五千人與清一日二十戰。清兵益盛,桂不支而走,經袁營,竟不出救。俄桂中流矢五,三中體,二中甲,拔視,乃袁兵字號。桂初疑清將反間,偽為袁號耳。及敵騎稍遠,細審,果為袁兵所射,大驚,入奏。”【352, p.118】

 

所以,才會有接下來的一幕戲:

 

“十二月辛亥,上召崇煥議餉,密敕滿桂、黑雲龍、祖大壽同入。崇煥進闕不數武,一內監趨出曰,萬歲爺在平台速入。崇煥趨進,見桂等在上所。驚沮,上問殺毛文龍,致敵兵犯闕,及射滿桂三事。崇煥不能對。”【352, p.119】

 

對於這樣的史書記載,方舟子當然要熟視無睹、視而不見了,儘管他在同年撰寫的《明初酷刑》中剛剛引用了“計六奇《明季北略》”。

 

更為可笑的是,在所謂的“朝鮮仁祖實錄”中,還包括這樣的話,“軍門領諸將及一萬四千兵……由間路馳進北京”。【414, p.3435】金庸和方舟子既然相信《仁祖實錄》所說的袁崇煥受傷之事,為什麼卻不相信它所說的袁軍人數是“一萬四千”、而偏要說是“九千”呢?

 

那麼,為什麼說方舟子的那句話是抄自金庸呢?這是因為,方舟子和金庸對這段含糊其辭的文字,理解完全相同:

 

第一,按照《仁祖實錄》的敘述,“至於中箭”的人,既可能是“袁軍門”,也可能是“祖總兵”,也可能是二者都中箭,為什麼金庸與方舟子都異口同聲地把中箭之人定為袁崇煥呢?

 

第二,中箭並不一定就導致受傷,這是古代戰爭常識,因為古人作戰,都穿鎧甲。金庸說,袁崇煥“穿了甲冑,親自上陣督戰”382, p.811】,方舟子也說,袁崇煥“披上了甲冑親自上陣督戰”,那麼,為什麼他們二人都把“中箭”理解為“中箭受傷”呢?

 

四、盜憎主人:無恥比無知更可怕

 

《雄奇》一文,全長八千五百餘字,第一節大約一千字,完全就是其習慣性的“借題發揮”,與正文毫無關係。因此,筆者上文實際是分析了《雄奇》正文開始之後的1026字,約占正文的七分之一。筆者證明,在這一千餘字中,含有十大謬誤、十大笑話。實際上,為了“湊整兒”,筆者還放過了幾個錯誤。所以說,方舟子這篇“經典之作”,所含的錯誤、漏洞、笑話、瞎話,至少有一百個——名符其實的“漏洞百出”。

 

按道理講,行文至此,筆者已經沒有必要再繼續分析《雄奇》了。古人云,一葉知秋,一斑全豹。而我們見到了,何止一葉、何止一斑?這難道還不夠嗎?遺憾的是,這些確實不夠。

 

筆者在前面曾反覆說過,方舟子的無知,“總是能夠達到讓人無法想象的程度”。但是,《雄奇》一文所暴露出來的問題,除了令人目瞪口呆的無知以外,更是讓人毛骨悚然的無恥。因無知而犯錯,還情有可原,所以古語說“不知者不罪”;但是,因無恥而犯錯,屬於明知故犯,所以要罪加一等。因此,筆者在此節專門論證方舟子的無恥。當然,方舟子的無恥,既不始於《雄奇》,也不終於《雄奇》,更不限於《雄奇》。只不過是,在《雄奇》之中,這個問題相對集中而已。

 

如何來發掘方舟子的無恥呢?前面提到,《雄奇》一文的“後記”,專門講《雄奇》與金傳的關係也就是說,方舟子在這篇後記中要給人一個他寫作《雄奇》在先、得見金傳在後的印象,但是,任何人如果仔細比較一下這兩篇文章的話,都可以輕易地看出,《雄奇》完全是根據金傳改寫、縮寫的。關於這一點,在別人發現他抄襲了金庸的“萬曆四十五年”之後,方舟子不得不以他特有的方式承認:“《功到雄奇即罪名》一文……是針對金庸的《袁崇煥評傳》寫的”。那麼,方舟子所說的“針對”是什麼意思呢?原來,在《雄奇》中,方舟子為了要顯示自己雖然在材料上取之於金庸、但是在見識上卻要高於金庸,於是他專門提出了幾個與金庸不同的觀點。這恰恰像在《大明小史》中,他一邊抄襲吳晗,一邊卻故意要提出一些與吳晗不同的觀點一樣。不過,不論是寫《大明小史》還是寫《雄奇》,不論是“針對”吳晗還是“針對”金庸,方舟子得到的結果都是一樣的,那就是自曝其丑。

 

1、自打耳光

 

方舟子第一個“針對”出現在第三節的倒數第二段:

 

“加在袁崇煥頭上的罪名,是擅主和議,專戮大帥。擅主和議,是指他跟皇太極的議和。皇太極與明軍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動議和,這並非如金庸在《袁崇煥評傳》中所認為的那樣是誠心誠意的議和,多半是帶有欺騙性的緩兵之計。……[略去323字](對於與袁崇煥的最後一次和談,皇太極曾在諭文里抱怨說:‘逮至朕躬,實欲罷兵戈,享太平,故屢屢差人講說。無奈天啟、崇禎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號,及禁用國寶。朕以為天與土地,何敢輕與!其帝號國寶,一一遵依,易汗請印,委曲至此,仍復不允。朕忍耐不過,故籲天哀訴,舉兵深入。’則這是什麼性質的和談,再明白不過。對於這次議和,清人後來以為奇恥大辱,淹沒不載,幸好清宮內閣檔案中還保留了這道木刻諭文。)”

 

如果我們把上面這段簡化過的文字認真讀完,就不禁會發出這樣的疑問:是啊,皇太極與明軍議和,“這是什麼性質的和談”呢?看皇太極的那道諭文,他分明是相當誠懇的啊。這不恰恰證明金庸“所認為的”是合情合理的嗎?既然如此,方舟子為什麼要和金庸唱反調呢?既然要唱反調,為什麼又要把不利於自己的證據拿出來、煽自己的嘴巴呢?

 

原來,那篇諭文本來就是被金庸拿出來證明皇太極議和是出於誠意的。金庸說:

 

“袁崇煥回任之後,寧遠、錦州、薊州都因欠餉而發生兵變,當時自然不能與清兵開仗,於是與皇太極又開始了和談,用以拖延時間。皇太極對和談向來極有興趣,立即作出有利的反應。袁崇煥提出的先決條件,是要他先除去帝號,恢復稱‘汗’。皇太極居然答允,但要求明朝皇帝賜一顆印給他,表示正式承認他‘汗’的地位。這是自居為明朝藩邦,原是對明朝極有利的。但明朝朝廷不估計形勢,不研究雙方力量的對比,堅持非消滅滿清不可,當即拒絕了這個要求[83]。”【382, p.800】

 

金庸的注釋[83]全文如下:

 

“關於這場交涉,因皇太極稱帝之後再自動除去,又向明朝要求發印而不得,在滿清方面是受到重大屈辱,所以清方官文書中都無記載,或有記載而後來都刪去了。但清內閣檔案中還留存皇太極天聰四年頒示的一道木刊諭文,其中公開承認這件事:‘逮至朕躬,實欲罷兵戈,享太平,故屢屢差人講說。無奈天啟、崇禎二帝渺我益甚,逼令退地,且教削去帝(號),及禁用國寶。朕以為天與土地,何敢輕與?其帝號國寶,一一遵依,易汗請印,委曲至此,仍復不允。’)”382, p.836

 

方舟子從金傳中發現了這條曾被“淹沒不載”的史料之後,當然想要用它來顯示自己“搜集資料、歸納整理的功夫”,但是他又要顯示自己比金庸更高明,於是就一面說金庸沒有看出皇太極的奸計,一面又用人家的材料來證明袁崇煥的議和“是高一等的議和”。

 

問題是,方舟子提出了“針對”金庸的觀點,他怎麼就沒有想到自己需要提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正確呢?這是因為,方舟子的這段長篇大論,幾乎全部是“根據”金庸:材料來自金傳,思路順着金庸,連文字都十分相像。且看下面的文字對照:

 

金庸1:“皇太極……此後每發生一次戰爭,便提一次和平要求。”【382, p.786】

 

方舟子1:“皇太極與明軍每打完一仗,都要主動議和”。

 

金庸2:“所以明清雙方,都期望有一段休戰的時期,以便進行自己的計劃。明方是練兵、築城、屯田,清方是進攻朝鮮,鞏固統治。在這樣的局勢下,具備了議和的條件。”【382, p.782】

 

方舟子2:“在軍事上處於劣勢的明軍更需要有一段和平的時間用於休養兵馬,鞏固城池,因此對皇太極的每次議和他都積極響應”。

 

金庸3:“明朝的大臣熟悉史事,一提到與金人議和,立刻想到的就是南宋和金國的和議,人人都怕做秦檜。大家抱着同樣的心理:贊成和金人議和,就是大漢奸秦檜。這是當時讀書人心中的‘條件反射’。”【382, p.786】

 

方舟子3:“明朝的士大夫鑑於南宋的教訓,無不以與滿人和談為恥……敢於議和便被視為秦檜式的賣國賊”。

 

金庸4:“其實,明朝當時與宋朝的情況大不相同。……關於來往書信的格式,皇太極提議:‘天’字最高,明朝皇帝低‘天’一字,金國汗低明朝皇帝一字,明朝諸臣低金國汗一字。……可見宋金議和與明金議和兩事,根本不能相提並論。”【382, p.786】

 

方舟子4:“南宋向金是稱臣納款的求和,而袁崇煥與皇太極是不帶任何屈辱性甚至還是高一等的議和”。

 

什麼叫“亦步亦趨”?什麼叫“人云亦云”?這就是。實際上,方舟子陷在金庸的窠臼之中,根本無法自拔。而方舟子的獨特之處就在於,即便是騎在人家的背上,他也要順便踢人家一腳,好讓外人覺得自己沒有沾人家的光。這才是不折不扣的“盜憎主人”。
 

註:方舟子引用的“木刻諭文”較金庸多出最後一句話,說明他曾參考了其他文獻,很可能是孟森和李光濤的文章(下詳)。但是,方舟子說這道諭文是針對“與袁崇煥的最後一次和談”,以及說“對於這次議和,清人後來以為奇恥大辱,淹沒不載,幸好清宮內閣檔案中還保留了這道木刻諭文”,則是他抄襲金庸的明顯證據。另外,該諭文原缺第一個“帝號”的“號”字,所以金庸加這個字時,將它放在了括號中。《雄奇》發表在《新語絲》上時,此處引文沒有括號,但是在《江山無限》中,這個括號出現了。很可能這是編輯替他加上的,並且據此教訓他:“建議作者今後寫稿能認真核對引文及所有史料,並且,一定要核對第一手資料,而不是第二手、第三手資料。一個喜歡寫文史隨筆的人,要麼自己有很紮實的文史功底,要麼能夠下功夫做好史料工作。否則,常會貽笑大方。”【68】

 

2、自欺欺人

 

與自打耳光的第一個“針對”不同,方舟子的第二個“針對”確實與金庸觀點不一樣:

 

“專戮大帥,是指袁崇煥在半年前以閱兵為名,乘舟至雙島,祭出尚方劍,斬鎮守皮島的左都督毛文龍於帳前。金庸對此頗有微詞,認為毛文龍不該殺,殺的方式也不對頭。袁崇煥歷數毛文龍的十二罪狀,確有湊數之嫌,但不服節制、虛報兵額、中飽關銀、擅開馬市私通外番這幾條,在當時確實都是死罪。”

 

袁崇煥斬帥問題的關鍵,就是袁崇煥有否斬帥的權力。我們就算袁崇煥所說有根有據,並且假設方舟子胡謅的“不服節制、虛報兵額、中飽關銀、擅開馬市私通外番這幾條,在當時確實都是死罪”是真的——《大明律•軍政》卷共二十條,並無相關條例,只有“私賣戰馬”條與之相近,但處罰不過是“杖一百,軍官賣者罪同,罷職充軍”【437, p.109】,而已——,那麼,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一個犯了死罪的囚犯呢?打個簡單的比方:你方舟子不僅是一個文字竊賊,而且還是一個專門以誣陷、詆毀他人為生的網絡惡棍。那麼,是不是因此任何人都有權在大街上用“大鐵錘”把你的後背砸出兩個指甲大的窟窿?

 

從另一方面看,毛文龍的官銜是正二品左都督,掛將軍印,持熹宗皇帝所賜尚方劍,職務是平遼總兵官。而按照明朝的法律,

 

“凡京官及在外五品以上官有犯,奏聞請旨,不許擅問。”437, p.5

(《大明律集解附例職官有犯》)。

 

“總兵鎮守官受朝廷委任、以防奸禦侮。凡調度軍馬、區畫邊務、風憲官皆無得干預。其相見相待之禮、尤須謙敬。如總兵鎮守官有犯違法重事,須用體覆明白,指陳實跡,具奏請旨。不許擅自辱慢。其軍職有犯,具奏請旨,已有定例。風憲官巡歷去處,亦須以禮待之,並不得輕易凌辱。”438

 

另外,中國自古就有“八議”之說,身在“八議”之人,享受某些特權。“八議”共分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八類,而毛文龍明顯屬於“爵一品、及文武職事官三品以上、散官二品以上者”的“議貴”之列。按照《大明律》,除非犯下十惡之罪:

 

“凡八議者,犯罪實封奏聞取旨,不許擅自勾問。若奉旨推問者,開具所犯及應議之狀,先奏請議,議定奏聞,取自上裁。”【437, p.5】

 

所以,不要說袁崇煥羅織的十二罪狀多數查無實據,就算是條條屬實,也輪不到他動刀子。兵部尚書梁廷棟說:“平心而論,文龍即可殺,而崇煥非殺文龍之人”【386, p.2090】,可謂一語中的。

 

可笑方舟子在袁崇煥開列的十二斬罪之外,還引經據典,替袁崇煥說了這麼一大番話:

 

“後人查閱清宮檔案,更發現毛文龍當時確實與清人私通(《近世中國秘史》),足見其死有餘辜。至於袁崇煥採用那麼戲劇化的手段殺他,也是萬不得已。皮島孤懸海外,如果靠下詔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龍。朝中大臣並非沒有不想除去毛文龍的,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以崇煥殺之而通國快然。’(程本直《漩聲記》)。朝鮮深受毛文龍荼毒,其國王聽到文龍被誅的消息,大喜:‘為天下除此巨害。’(《朝鮮仁祖實錄》),可為毛文龍該殺的佐證。……《天啟實錄》中記載毛文龍的罪惡本來不少,這時候的文獻反而都頌揚起毛文龍來了。”

 

前面提到,《雄奇》一文中,所據史料絕大部分都是來自金傳。可是,為了“針對”金庸,方舟子卻另外開列出了十餘篇參考文獻,僅上面一段,就列出了四篇,可見其煞費苦心的程度。那麼,這些參考文獻能夠證明方舟子的觀點嗎?

 

先說《近世中國秘史》。這是一部什麼書呢?它是清末時人韓文舉(化名為“捫虱談虎客”)將十八篇野史雜篇匯集而成的書,共兩編(冊)。按道理講,引用這類“匯編”書籍,引用者應該列出其中文章的標題才是。而方舟子卻好像生怕別人發現其中奧秘似的,僅僅列出了書名,吝嗇得連是哪一冊都不肯說——五年之後,方舟子抱怨別人批評他時提到學術期刊“甚至吝嗇到連年份都不給。”【71】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這部書中,十八篇文章所涉及的問題,各不相關,只有一篇文章是關於毛文龍的,這就是《袁督師計斬毛文龍始末》。但是,這篇文章根本就沒有提及“毛文龍私通後金”這件事。只是在文章的末尾,“捫虱談虎客”加了一段按語,其中有這樣的話:

 

“近人陳子莊著《庸閒齋筆記》,極詆左袒毛氏之人,並言乾隆年間紀文達公閱歷朝檔子,始知文龍曾通款與我朝。文龍在明,實萬死不足惜雲。”【439】

 

我們順藤摸瓜,查看“近人陳子莊著《庸閒齋筆記》”,發現其中的《辨何桂珍之冤》條有這樣一段話:

 

“袁斬毛文龍,一時無不謂其冤者,即後世猶盛訾之。洎乾隆年間紀文達公閱歷朝檔子,始知文龍曾通款我朝,則文龍在明固萬死不足惜者也。我太宗文皇帝之圍燕京也,襄愍千里赴援,自謂無罪,莊烈帝以脫歸之太監告其‘引敵脅和’,遂執而剮之。當是時,眾議沸騰,雖東林諸賢者,亦無不欲食其肉也。直至南都建立,北來人傳太宗之密謀,乃知中反間計,於是始有襄愍之諡,而袁公則既死矣。”【440】

 

至此,我們仍舊搞不清“紀文達公閱歷朝檔子”到底是怎麼回事。也就是說,“《近世中國秘史》”不僅沒有為方舟子的所說提供任何直接證據,它實際上連間接證據都沒有提供——它只是提供了第三手資料的線索。這就像是在法庭上,辯護律師高聲大嗓地宣稱“我們是有證人的”,結果這個證人的證詞卻是:“我聽我的鄰居說他聽說……”。

 

其實,所謂毛文龍“私通後金”的原始資料,早在民國初年就已面世,到了三、四十年代,更是盡人皆知——至於它們能否證明毛文龍確實通敵,那是另外一回事。可笑方舟子這個“明史專家”,在九十年代對此還懵然無知,竟然要引用這本不倫不類的《近世中國秘史》來為自己當佐證,其史學知識之淺薄,真可讓人一詠三嘆。

 

我們再接着看方舟子引用的“《朝鮮仁祖實錄》”是怎麼回事。(程本直的《漩聲記》,前面已經論及,後面還要稍加討論)。

 

前面提到,方舟子曾引用“《朝鮮仁祖實錄》”——實際上是照抄金傳——作為袁崇煥在廣渠門之戰中箭負傷的根據。但是,金傳中並沒有提到“朝鮮深受毛文龍荼毒”這一條,那麼,這是不是說明方舟子真的看了《朝鮮仁祖實錄》了呢?答曰:不太可能。

 

原來,與明朝有一套《明實錄》相似,朝鮮李氏王朝也有一套實錄,記載朝鮮王朝二十五代王的四百多年歷史。這套書,被稱為《朝鮮王朝實錄》。在中國,這套書的抄本被稱為《朝鮮李朝實錄》,後來孟森和吳晗先後從中整理出相關材料出版,其中以吳晗編輯的《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414】較為常見。“《仁祖實錄》”只是《朝鮮王朝實錄》中的一種,全稱是《仁祖大王實錄》,簡稱《仁祖實錄》。而方舟子卻先是把這本書稱為“《朝鮮仁祖實錄》”,後來在《江山無限》中,又把這部書的名稱改寫成“朝鮮《仁祖莊穆大王實錄》”【62, p.5】——顯然是被那位遭方舟子詛咒的編輯動的手術。方舟子當然不會搞不明白自己看的是什麼書。而他之所以會容忍那位以“屠殺知識產兒為樂”的“低能而又傲慢得不可理喻的編輯”對自己動刀子而不敢吭聲,只有一個合理的解釋,那就是他根本就沒看過那本書,他的引文又是根據“第二手、第三手資料”抄襲來的。

 

那麼,方舟子抄襲的對象是誰呢?答曰,很可能是李光濤。原來,李光濤在《毛文龍釀亂東江本末》中,不僅稱《仁祖實錄》為“《朝鮮仁祖實錄》”,稱《明熹宗實錄》為“《天啟實錄》”(下詳),而且還說過這樣的話:

 

“毛既誅,朝鮮國王李倧聞之曰,‘為天下除此巨害’。(《仁錄》卷二一葉二)”【441, p.461】

 

查《仁祖大王實錄》“卷二十一葉二”(實際是葉一),所謂“為天下除此巨害”的上下文是這樣的:

 

“備局啟曰:‘毛將被誅,事機大變,寧遠所送將官,不久當到雲。若一反毛將所為,盡撤諸島屯兵移鎮他所,則誠幸矣。不然,而留兵欲為聯絡控制之計,則本國受弊之患,猶未艾也。且袁帥辦得大舉措之後,必欲知我國物情。今於使臣過寧遠時,使之詳細呈文,且陳“毛將從前擁兵島中,以自封殖,貽我國難堪之弊,而上瞞朝廷,枉費許多錢糧,糜弊天下,其害切於我國。今督帥奮發英斷,為天下除此巨害,海外蒼生,莫不拭目為督帥聳賀”之意,則彼必樂聞,而因可為我國陳弊之張本。令承文院更為撰出,盛陳彼之功業,以為前頭結歡之地。’上允之。”【442, 葉一】【414, p.341】

 

顯然,“為天下除此巨害”這句話是朝鮮大臣為了本國的利益勸仁祖如此這般忽悠袁崇煥的,卻被李光濤和方舟子塞到了朝鮮國王的嘴中。實際上,仁祖大王聽到毛文龍被殺的消息之後,其反應是:“以堂堂中國,誅殺一將,有何難事,至於行計招往,密謀誅之耶?” 【442, 葉二】可見袁崇煥的行為,即使在附屬國的眼中,都不是光明正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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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祖大王實錄》卷二十一封面及葉一左面

 

此時,我們要問問方舟子:你到底是承認自己抄襲李光濤呢,還是承認自己篡改史料?

 

【註:李文羅列毛文龍“罪惡”甚詳,如果方舟子讀過李文,他應該知道毛文龍“私通後金”的原始材料。這樣一來,他引用《近世中國秘史》來證明毛氏通敵,很可能是在有意掩飾自己曾經閱讀李文。】

 

我們再看所謂的“《天啟實錄》”。就像《朝鮮王朝實錄》中沒有《朝鮮仁祖實錄》一樣,在《明實錄》的十三套實錄中,也不存在《天啟實錄》。天啟是明熹宗的年號,而熹宗朝的實錄,稱為《熹宗悊皇帝實錄》,簡稱《明熹宗實錄》或《熹宗實錄》。假如方舟子真的讀過“《天啟實錄》”的話,他絕對不會這麼稱呼這套書的,因為在它的四千多頁上,每一頁的前口位置都標記着“《明熹宗實錄》”。(所謂“天啟實錄”,一般是明史專業研究人員的行話,如李光濤就在論文中稱《熹宗實錄》為《天啟實錄》)。

 

既然方舟子沒有讀過“天啟實錄”,那他是根據什麼說“《天啟實錄》中記載毛文龍的罪惡本來不少,這時候的文獻反而都頌揚起毛文龍來了”呢?原來,孟森在《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中,說過這樣的話:

 

“《天啟朝實錄》中,多有毛文龍之罪狀;至歸惡崇煥以後,反以文龍為賢……。”【443, p.20】

 

另外,李光濤曾從“天啟實錄”中摘錄了數十條毛文龍“侵害朝鮮”的罪狀。【441, pp.438-442】所以,方舟子此處或者是抄襲孟森,或者是抄襲李光濤,或者是二者都抄。

 

其實,按照“功到雄奇即罪名”這個邏輯,“《天啟實錄》中記載毛文龍的罪惡本來不少”,根本就算不上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方舟子曾抄錄袁崇煥說的這段話:

 

“顧勇猛圖敵敵必仇,奮迅立功眾必忌,任勞則必召怨,蒙罪始可有功;怨不深則勞不著,罪不大則功不成。謗書盈篋,毀言日至,從古已然,唯聖明與廷臣終始之。”

 

確實,除了記載毛文龍的不少罪惡,《明熹宗實錄》中還記載着許多毛文龍的功績。下面每年選錄一條,給方奇才開開眼: 

天啟元年七月:“丙子初,遼撫王化貞遣都司毛文龍率二百二十餘人,繇海東規取鎮江……。”(卷十三)

天啟二年四月:“朝鮮國王復遼撫,咨願效忠順贍我兵民。而毛文龍報屢獲叛賊屢有擒斬。”(卷二二)


天啟三年十月:“平遼總兵毛文龍塘報:……又報奴欲西犯榆關,遣師渡江以伐其謀,暗置空營,更易旗號,於是有滿浦昌城之捷,斬獲奴級一百三十八顆,獲奸細四人及夷器等物。”(卷三九)

 

天啟四年正月:“登萊巡撫袁可立報:毛文龍統兵深入閻王寨,與奴賊大戰,斬級三百七十一顆,生擒真夷四名,請發賞功銀兩,毛文龍並各將吏功次着即行勘敘,督撫各官並敘。”(卷四二)

 

天啟五年四月:平遼總兵官左都督毛文龍揭報:鴨江仲冬冰解,鐵峪大戰,將士張邦金等深入重地。陣獲夷器、夷馬……夷級十三顆。(卷五八)

 

天啟六年四月:“平遼總兵官毛文龍報稱:參將易承惠等,至咸寧營殺賊。林茂春等,至海州城下攻城。各有斬獲,共活擒真夷一十五名,夷級一十八顆,挐獲奸細馬承林等,系李永芳兒女親家。並接回鄉難民汪仲舉等五千三十餘名。”(卷七十)

 

天啟七年五月:“乙未,巡撫登萊右僉都御史李嵩題:奴以十萬之眾蹂躪東江,毛文龍乃能於狂烽正熾之際,奮敵愾迅掃之威。今到活夷三名,夷級四百七十七顆,達帽二百九十頂。逐一驗視,歷歷皆真。毛帥之功,於是乎不可及矣!”(卷八四)

 

千秋功罪,又豈能聽憑袁黑如方舟子們狺狺嘵嘵?

 

最為有趣的是,在《明熹宗實錄》天啟七年四月(卷八三),關於袁崇煥和毛文龍的兩條記載出現在同一個頁面上:

 

“薊遼總督閻鳴泰、巡撫袁崇煥疏頌魏忠賢功德,請於寧前建祠,賜名懋德。”

 

“御史安伸奏,毛鎮援麗截奴,三戰三捷,已困賊於銀杏江矣。”【383, p.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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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熹宗實錄》中同一頁面上關於袁崇煥和毛文龍的記載

 

兩年後,袁崇煥斬毛文龍,開列十二大罪狀,其中第十條就是“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

 

總之,方舟子引經據典地批駁金庸,本來是要顯示自己是一個“一等一的全才”。可惜的是,這個開屏的孔雀,卻不小心把自己既丑且髒更臭的屁股亮了出來。實際上,方舟子如果像正常人那樣,光明正大地引用人家的文獻,豈不乾淨利索?可他就是喜歡幹這些偷雞摸狗的下流勾當,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難怪崔永元會罵他“公開無恥,天生下流!”【444】

 

3、作法自斃

 

方舟子的第三個“針對”緊接着前兩個,在《雄奇》第四節的第一段:

 

“從袁崇煥被捕到遇害,經過了八個多月的時間。既然袁崇煥的通敵證據確鑿,為什麼會拖這麼久呢?金庸說是因為滿兵一直到六月份才全部退出長城,在此期間崇禎不敢殺袁崇煥得罪遼東部隊。崇禎既然敢抓,抓了以後大家都已知道袁必死無疑,又何至於不敢殺?當時的兵部尚書梁廷棟甚至請崇禎立斬袁崇煥,‘則逆奴之謀既詘,遼人之心亦安’(《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疏》),可見在這些人看來,殺袁反而有助於穩定軍心。袁案之所以拖了這麼久,是黨爭造成的。原來當時的首輔錢龍錫與袁崇煥關係相當不錯,這時也受到了牽連。錢是當初懲辦魏忠賢一案(稱為逆案)的負責人,因此令閹黨懷恨在心。這時候閹黨遺逆又在朝廷漸漸得勢,便想把袁案擴大成一個新逆案,把錢龍錫這些對頭一網打盡。錢龍錫自然在朝中也有些勢力,兩派便就袁案展開了拉鋸戰,事情就這麼一直拖了下去。此事終於讓崇禎發覺,大發脾氣,限令五天之內了結袁案(《明紀》)。新逆案因此沒能得逞,但錢龍錫也在袁崇煥死後被捕論死,後改判充軍。”

 

此時,方舟子又提出了兩個證據來證明自己見識高於金庸。我們逐一檢驗。

 

顯然,方舟子認為,梁廷棟上疏請斬袁崇煥是在袁崇煥下獄之後不久(“當時請……立斬”)。而事實是,梁疏的開篇即說:“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梁等謹題”。【443, p.86】查《明史》,梁廷棟被封太子太保是在崇禎三年五月以後【15, p.6627】;《崇禎長編》則說是在七月癸巳【386, p.2206】——則梁氏上此疏,肯定在此之後,即距離袁崇煥入獄已經八個月。就算方舟子忽略了這個史實,梁疏中還有這樣一句話可以確定該疏的時間:“慨自逆奴入犯,八閱月於此矣。”【443, p.86】滿兵進入長城是在崇禎二年十一月,到崇禎三年七月,恰好是八閱月。(閱月者,滿月也。)實際上,孟森的《明本兵梁廷棟請斬袁崇煥原疏附跋》的第一句話就是:“崇禎三年九月,兵部尚書梁題請斬袁崇煥、徐敷奏、張斌良。”孟森所記“九月”顯然是“七月”之筆誤,因為袁崇煥在崇禎三年八月就已經被磔。有這麼三條證據能夠證明梁廷棟上疏的時間,而方舟子還是能夠把它的時間搞錯,則方舟子或者根本就沒有閱讀梁疏,即他的引文又是抄襲自他人——李光濤曾引梁疏【425, p.473】——,或者是被金大俠誤導——“梁廷棟和袁崇煥是同年,同是萬曆四十七年的進士,又曾在遼東共事。當時袁崇煥是他上司,得罪過他。他心中記恨,既想報仇,又要討好皇帝。”【382, p.819】——,或者就是故意編造史實。

 

不過,方舟子鬧出的最大笑話就是援引“《明紀》”來給自己作證。《明紀》乃是清人陳鶴所撰,不過是將紀傳體的《明史》改編為紀年體,雖然易於翻檢,但是卻遠不如《明史》材料之豐富。實際上,研究明史的人,很少將它作為參考書籍——編年體史書除了《明紀》,還有被方舟子譽為“震爍千古”的《國榷》、還有頗受世人推重的《明通鑑》(《明通鑑》共百卷,分為《前紀》四卷,《紀》九十卷,《附編》六卷,其中的《紀》亦稱《明紀》)。方舟子為什麼對這兩部巨著置之不理呢?

 

更為可笑的是,方舟子根據《明紀》說,朝廷兩派就袁案扯皮八個月,“終於讓崇禎發覺,大發脾氣,限令五天之內了結袁案”。查《明紀》,崇禎三年六月以後、八月以前(《明紀》、《明通鑑》此處均沒有註明月份),有人彈劾錢龍錫與袁崇煥勾結,收受袁崇煥賄賂。“帝怒,敕刑部五日具獄。”【445, p.537】(註:《明通鑑》卷八十二記載大致相同,但說“上震怒”。【446, p.3155】)筆者反覆查看原文,想要找出方舟子所說的“終於讓崇禎發覺”來自哪些文字,但最終也沒有找到。顯然,這又是方舟子妄想症的一時發作。

 

實際上,《明紀》的記載,幾乎是照抄《明史•錢龍錫傳》此段:

 

“至三年八月,褷復上疏言:‘龍錫主張崇煥斬帥致兵,倡為款議,以信五年成功之說。賣國欺君,其罪莫逭。龍錫出都,以崇煥所畀重賄數萬,轉寄姻家,巧為營幹,致國法不伸。’帝怒,敕刑官五日內具獄。於是錦衣劉僑上崇煥獄詞。帝召諸臣於平台,置崇煥重辟。責龍錫私結邊臣,蒙隱不舉,令廷臣議罪。”【15, p.6486】

 

由此可見,“帝怒”的原因,並非是他“發覺”了“兩派便就袁案展開了拉鋸戰,事情就這麼一直拖了下去”,而是聽說錢龍錫受袁崇煥之賄。

 

那麼,袁崇煥案“就這麼一直拖了下去”的具體原因是什麼呢?還是參看《明史•錢龍錫傳》:

 

“御史高捷、史褷既罷,王永光力引之,頗為龍錫所扼,兩人大恨。逆案之定,半為龍錫主持,奸黨銜之次骨。……其冬十二月,大清兵薄都城。帝怒崇煥戰不力,執下獄,而捷、褷已為永光引用。捷遂上章,指通款殺將為龍錫罪,且言祖大壽師潰而東,由龍錫所挑激。帝以龍錫忠慎,戒無過求。……帝慰諭之,龍錫即起視事。捷再疏攻,帝意頗動。龍錫再辯,引疾,遂放歸。時兵事旁午,未暇竟崇煥獄。”【15, pp.6485-6486】

 

也就是說,“必讀”的史書明明說袁案拖延的原因是“時兵事旁午”,沒有時間顧及袁案。旁午者,繁雜也。那麼,方舟子為什麼要一口咬定“是黨爭造成的”呢?當然是因為他故意找茬,要“針對”金庸。而他自以為找到的證據,不過就是來自不讀史書的無知,外加誤讀史書的妄想。需要指出的是,方舟子誤讀史書,除了古文功夫不足之外,還和他的直線思維方式有關。他以為史書中敘述的事件,在前的一定是因、在後的一定是果。

 

方舟子誤讀《明紀》還讀出了另一個笑話。在《雄奇》第三段,方舟子這麼敘述袁崇煥被捕時的情形:

 

“崇禎至此恍然大悟,覺得所有的謎團一一解開了,立即召見袁崇煥,就在殿上命錦衣衛把袁崇煥逮捕下獄。當時在場的大學士成基命算是頭腦比較清醒的人,叩頭請崇禎務必慎重,不要輕信流言,目前敵軍兵臨城下,局勢危急,非平時可比(即不應該象平時那樣想抓誰就抓誰)。崇禎自以為證據在手,慎重即是因循,不理(《明紀》)。”

 

查《明紀·卷五十二》,相關文字是這樣的:

 

“基命叩頭請慎重者再,帝曰:‘慎重即因循,何益?’基命復叩頭曰:‘敵在城下,非他時比。’帝終不省。”【445, p.533】

 

《明史•成基命傳》、《明通鑑》卷八十一所記,與上面文字基本相同。四相對照,我們發現,方舟子不僅把對話的先後順序弄顛倒了,而且還把“不省”翻譯為“不理”。本來,無中生有地讓崇禎“發覺”什麼“拉鋸戰”,並且把“震怒”翻譯成“大發脾氣”,就已經夠雷人的了。沒想到,這位語文狀元還能讓“省”、“理”互釋。考試題:請方狀元解釋下面這句話中引號內兩個字的意思:

 

方奇才,請您猛“省”吧!請不要再對我們的懇求(即不應該象平時那樣想怎麼寫就怎麼寫)置之不“理”了!

 

4、不打自招

 

《雄奇》第六節的開頭就是下面這段話:

 

“金庸認為,當時的朝臣之中,大約七成同情袁崇煥,其餘三成則主張殺他,根據的是當時余大成的說法。其實余大成在後面還有一句:那同情袁崇煥的十之七‘特以所坐甚大,且憚於體仁(溫體仁)與棟(梁廷棟),未敢救。’大概不過是余大成為了救袁崇煥的虛張聲勢,不足為憑。”

 

余大成的《剖肝錄》和程本直的《漩聲紀》,是所有袁粉們最為倚重的史料,並且對其內容堅信不疑。比如前面提到,閻崇年在為袁崇煥辯護時,就把程本直的一段話直接拿過來當作證據。實際上,程本直的《漩聲紀》並沒有提供什麼人所不知的事實,它的價值全在一個“辯”字。而到了袁粉們的手中,程氏口沫橫飛的“辯”就搖身一變,便成了史實了。

 

與程本直的《漩聲紀》所不同的是,余大成的《剖肝錄》以“述”為主,講述了許多令人難以置信的故事。在《雄奇》中,方舟子明引暗引余大成的文字極多,幾乎都是毫無質疑地照單全收。可是,突然間,方舟子卻說,余大成的話“不足為憑”了——這未免太過突然。

 

實際上,《剖肝錄》“不足為憑”的話何止這麼一句。比如,前面提到的那篇袁崇煥所說的“薊門單弱,宜宿重兵”的奏疏,就是一例。更讓人驚奇的是,為了替袁崇煥鳴冤,這個余大成竟然把所有指責袁崇煥的人都說成是出於公報私仇,連總兵滿桂都不放過:

 

“會總兵滿桂,初與煥共寧寧遠,丙寅之役,首主棄城,為煥所叱。至是入援,令其部曲大掠近郊,皆偽稱袁兵,以鼓眾怨。後因敗入瓮城,浸潤中官,乘機譖之。上遂不能無疑焉。”

 

明史資料,浩如煙海。但這個滿桂“令其部曲大掠近郊,皆偽稱袁兵,以鼓眾怨”,以及“浸潤中官,乘機譖之”故事,卻只出自余大成一人之口。據《明史•滿桂傳》,“桂椎魯甚,然忠勇絕倫,不好聲色,與士卒同甘苦。”【15, pp.6957-6958】那麼,余大成的故事,到底是真話,還是譖言?如果他連這樣的謠都敢造,他其餘的話,還值得相信嗎?(余氏關於滿桂的話,被梁啓超全部採信。【427, p.93】梁啓超金庸則比較滑頭,做了這樣的修改:“滿桂部隊最初敗退到北京時,軍紀不佳,在城外擾民,北京百姓不分青紅皂白,把罪名都加在袁崇煥頭上。”【382, p.819】)

 

方舟子曾經以權威的口吻批評中國的史學:

 

“中國史家的治史態度……至少有兩個缺陷,第一是人神不分,神話、鬼話、歷史混雜……堂堂二十四史,也充斥了妖魔鬼怪,朱元璋出身的時候,據《明史》說,紅光滿室,鄰居以為失火了,跑來救火,整個一神話。”【447】

 

可是,看看《剖肝錄》中的“鬼話”:“會審之日,風霾晝閉,白日無光”。【389, p.129】這豈止是“紅光滿室”的神話所能比擬的?大概“會審之日”只有餘大成一個人出門,要不然的話,怎麼只有他一個人記錄了這個奇異的自然現象?

 

再看看《剖肝錄》中的這個“神話”:袁崇煥下獄之後,祖大壽叛逃回錦州。閣部九卿在余大成的建議下,到獄中請袁崇煥寫信召回祖大壽。袁崇煥先是拒絕寫信,後來在余大成的勸說之下,“手草蠟書,語極誠懇”。使者持書追趕祖軍,

 

“至則壽去錦州一日矣。馳騎追及,即遙道來意。軍有教放箭者,騎云:‘奉督師命來,非追兵也。’壽命立馬待之,騎出書,壽下馬捧泣,一軍盡哭。然殊未有還意。壽母在軍中,時年八十餘矣,問眾何為,壽告以故。母曰:‘所以至此,為失督師耳。今未死,爾何不立功為贖後,從主上乞督師命耶?’軍中皆踴躍。即日回兵入關,收復永平、遵化一帶地方。”【389, p.128】

 

余大成的這個故事,被方舟子改編成這樣:

 

“崇禎這下子才慌了起來,便接受余大成的建議,派全體內閣和九卿到獄中求袁崇煥寫信勸祖大壽回來。等到信使追上袁軍,已在山海關外了。祖大壽讀畢,下馬捧信痛哭,全軍也跟着痛哭,驚動了在軍中的祖大壽母親,問清是怎麼回事後,勸大家回去奮勇殺敵:‘所以至此,為失督師耳。今未死,何不立功為贖,後從主上乞督師命耶?’。於是袁軍個個爭先恐後,即日回兵入關,收復了永平、遵化一帶。”

 

那麼,事實如何呢?據袁崇煥自己說,他十月二十九日聞警,立即調駐紮在錦州的祖大壽等人率軍開赴山海關,“初四日早發山海,初十日抵薊州,計程五百里而六日馳到”。後金軍隊“潛越”薊門之後,袁崇煥又領兵“兩晝夜疾行三百里”到達北京。十二月初四,關寧軍叛逃,毀山海關,一路回到錦州。

 

也就是說,祖大壽的軍隊,在一個月稍多一點兒的時間內,行程大約兩千里,真箇是金戈鐵馬,風餐露宿。而與此同時,祖大壽的八十歲老母不僅隨軍南征北戰,而且還要參與軍機大事。這簡直比岳母刺字的故事還要感天地而泣鬼神!可惜的是,神話究竟經受不住理性的推敲:祖大壽率領的是萬人大軍,首尾相距數十里(見下引《國榷》),即使在廣播、通訊技術無比發達的今天,想要萬人大軍哭則盡哭、躍則皆躍,恐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在當時,這一奇蹟是如何取得的呢?身在京師的余大成又是怎麼知道的呢?

 

實際上,祖大壽叛而復歸,到底是不是袁崇煥的手書召回,並無確證——儘管《明史》、《清史稿》都這麼說。首先,如果確有其事的話,余大成應該是看過這份信件的。但是,在《剖肝錄》中,他卻沒有透露信中的片言隻字,儘管他說該信“語極誠懇”。這是為什麼呢?其次,根據《崇禎實錄·卷二》,祖大壽反叛復歸,乃是孫承宗一人之功:

 

“遼東兵潰。遼兵素感崇煥恩,滿桂與祖大壽又互相疑貳,大壽輒率兵歸寧遠,遠近大駭。孫承宗上言:‘遼東兵潰約萬五千人,自通州南趨張灣。臣聞之,急以手札慰諭祖大壽,並傳檄三軍,令游擊石柱國力諭諸將校;將校多垂淚曰:“主帥已僇城上,又以火炮殲我,故逃避至此!”臣思大壽危疑之甚,又以身貴不能受制同列,故乘吏卒驚疑,全軍盡潰陷,人以自護。非諸將盡叛也。急宜敕關內關外兩道慰諭將領,解散士卒,大開生路,以收人心。’上從之。大壽抵山海關宣聖諭,吏卒乃安。”【433, p.73】

 

《國榷》記載此一事件與《崇禎實錄》幾乎完全相同:

 

“少師兼太子太師兵部尚書中極殿大學士督理軍務孫承宗奏:‘遼東兵潰約萬五千人,自通州南趨張灣。臣聞之,亟手札慰諭祖大壽,並傳檄三軍,令游擊石柱國飛騎追之。僅及其尾,弓刀相向,柱國力諭諸將校,亦多垂涕:“但主帥已僇,又火炮殲我,故遂至此!”柱國又前追大壽,遠數十里,諸將校且泣且戒,柱國奮不顧。臣思大壽危疑之甚,故乘吏卒驚疑,全軍盡潰陷,人以自護。非諸將盡叛也。宜亟敕關內、關外兩道慰諭將領,解散士卒,大開生路,以收人心。’上從之。大壽抵山海關宣聖諭,吏卒乃安。”【337, p.5507】

另據祖大壽自述(見《崇禎長編》卷二十九),其反叛及歸順經過如下:


“初三日夜,哨見海子外營火,發兵夜擊,本欲拼命一戰,期建奇功,以釋內外之疑。不料兵忽東奔。臣同副將何可綱、張弘謨及參游都守竭力攔阻,多方勸諭,人眾勢解,收挕不來。此時在臣不難即死自明,誠恐兵丁一散,再集更難。且諭且行,沿途禁約,仍梟示生事者十數人。所過地方毫無騷擾。行至玉田,乘機收復遵化。適閣部孫承宗、總督劉策、關院方大任各差官亦諭臣期復遵化。在諸將莫不慨然,而眾軍齊言京師城門口大戰堵截,人所共見,反將督師拏問,有功者不蒙升賞,陣亡者暴露無棺,帶傷者呻吟冰地,立功何用。即復遵化,皇上那得知道我們的功勞。既說遼人是奸細,今且回去讓他們廝殺。擁臣東行。此差官所目擊者。及到山海關,閣部孫承宗差總兵官馬世龍齎捧聖諭將到,傳令札營於教軍場迎接。眾兵眼望家鄉,齊擁出關。臣即止於關外歡喜嶺,同所統官旗人等聽宣。讀畢皆痛哭流涕,舉手加額。臣因眾軍感泣,諭之曰,遼兵素受國恩,頗稱忠勇。今又蒙朝廷特恩寬宥,若不建功何以生為。眾軍聞言又復泣下,務立奇功仰荅聖恩於萬一矣。”【386, pp.1627-1629

也就是說,朝廷曾兩次招撫祖大壽,但哪次都沒有袁督師手諭的影子。

 

其實,與其說余大成作《剖肝錄》是為袁崇煥翻案,還不如說是為自己攬功。看看他描繪自己的料事如神:

 

“次日初二。石衲[即余大成]又往見棟[梁廷棟],曰:‘敵勢甚熾,遼兵無主,不敗即潰耳。今日之策,莫若出崇煥以系軍心,責之驅逐出境自贖。既可以奪深入者之魄;又可以存遼左之兵。公為國大臣,當從國家起見,萬無嫌隙起見也。’棟曰:‘遼兵有祖大壽在,豈遂潰哉?’石衲曰:‘烏有巢傾鳥覆,而雛能獨存者乎?大壽武人,決不從廷尉望山頭矣。’棟時以其語聞之朝房,輔臣周延儒問曰:‘公慮祖大壽反耶?’石衲曰:‘然。’儒曰:‘遲速?’石衲曰:‘不出三日。’儒曰:‘何也?’石衲曰:‘煥始就獄,壽初意其必釋。今日則庶幾有申救而出之者,至三日則知上意真不可回,而廷議果欲殺煥矣。壽與煥,功罪惟均者也。煥執而壽能已耶?不反何待?’儒點頭曰:‘奈何?’體仁曰:‘不然,壽若與煥謀,即合敵耳。否則必殺敵,反將安之。’次日,棟見石衲於朝房,曰:‘壽幸未反。’石衲曰:‘言而不中,國家之福也。’是日,壽果率所部逃出關外。報入,棟懼甚。至石衲私寓,曰:‘壽反矣!如之何?公能先事逆料,真神人也!’”【389, pp.127-128

 

假如余大成所述為真,則祖大壽的反叛明顯是受人背後慫恿煽動,而這個背後之人很可能就是余大成。高捷指責“祖大壽師潰而東,由龍錫所挑激”,確實事出有因,只不過他指錯了人而已。

 

另外,據余大成說,梁廷棟等人之所以沒有敢判夷袁崇煥三族,乃是因為被他的言語——“公作此已甚。獨不為身後計耶?某一任司官,凡六易尚書矣。前此者,非戍則斥,無有能免,公善為之”389, p.129——給嚇住了。但據《明史•如寵傳》,救袁崇煥族人的乃是如寵,根本就沒有餘大成什麼事兒:“帝欲族袁崇煥,以如寵申救,免死者三百餘口。”【15, p.6491】

 

也就是這麼一篇近乎“神話、鬼話”的文章,被方舟子奉為至寶,幾乎全部採信。可是當在其中遇到稍合情理的文字時,方舟子卻臉色一變,說余大成“虛張聲勢”,他的話“不足為憑”。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就是,《雄奇》一文的主旨就是要把整個中國塑造成一個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組成的國家,是一個“無可救藥的奴隸之邦!”假如當時朝廷中真的有七成大臣同情袁崇煥這位“民族英雄”,方舟子的文章豈不是白寫了?所以,方舟子在這一點上,不惜給自己最寶貴、最信賴的材料打一個大大的折扣。對於方舟子來說,何者足以為憑,何者不足為憑,完全根據其內容是否對自己的立論有利來決定,根本不考慮其他因素。一個人以如此“史德”來發表“史論”,其結果只能是一個,那就是“邪惡”。

 

5、自殘不息

 

方舟子的最後一個“針對”,出現在《雄奇》最後一節的第一個自然段:

 

“金庸的《袁崇煥評傳》的主要創見,是認為崇禎殺袁崇煥的根本原因,不是中了敵人的反間計,而是兩個人的性格衝突。他的理由是,曹操中了周瑜的反間計,立時醒悟,而袁崇煥從下獄到被殺,長達八個多月,崇禎不可能不知道這是敵人的‘蔣干盜書’,之所以還是要殺袁崇煥,是為了掩飾自己當初的愚蠢,不肯認錯。曹操中反間,不過是小說家言,不足為據,即使真有此事,則老奸巨猾、足智多謀的曹操能夠醒悟,二十不到的毛頭小伙子崇禎則未必有這樣的本事。但是我也認為敵人的反間不是袁崇煥被殺的根本原因,它不過是擒捕袁崇煥的鎖鏈的最後的一環,而這一條鎖鏈,早已由昏君奸臣、腐儒愚民共同鑄就了。”

 

這段話十分有趣:看了此段的開頭,我們以為方舟子要提出自己的高見;但是看到了結尾,卻發現,原來他的觀點與金庸相同:“我也認為”云云。既然如此,方舟子為什麼要把金庸提出來當靶子呢?這是因為,方舟子本來就堅信崇禎是因為中了反間計才殺死袁崇煥的。比如,在上面引文之前,方舟子就說:

 

“既然皇帝是如此昏庸,朝臣是如此忌恨,百姓是如此愚昧,一向以‘心苦後人知’自慰的袁崇煥便只有期待着歷史公正無私的審判了……然而這一天來得實在太晚了,一直要等到乾隆年間,清人根據《清太宗實錄》編寫《明史》的‘袁崇煥傳’,世人才知道,原來那兩位太監是清兵有意放回,他們所偷聽到的機密也是清兵有意讓他們聽到的,而這一切,都是熟讀《三國演義》的皇太極親自導演的一出‘蔣干盜書’。袁崇煥之冤至此大白於天下,然而這時候大明王朝已經灰飛煙滅一百年,大明遺老也都死得乾乾淨淨了。”

 

這豈不是說,“崇禎殺袁崇煥的根本原因,是中了敵人的反間計”嗎?1999年,方舟子作《袁崇煥之墓和民族之氣》,其中有這樣一句話:

 

“袁崇煥被害的導火線,乃是皇太極從《三國演義》學來的下三爛的反間計,全國人民都還給蒙在鼓裡,誤以為袁是賣國求榮的大漢奸……。”【415】

 

五年前,反間計是“最後的一環”;五年之後,它變成了“導火線”。其實,不論把它說成是什麼,在袁粉們的心目中,這個若隱若現、似有似無的反間計,都是袁崇煥案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核心的、關鍵的環節。這是因為,反間計的存在不僅能夠證明袁崇煥被殺確屬冤案,而且能夠證明“明亡,亡得一點也不冤枉”、能夠證明中國“真是無可救藥的奴隸之邦!”所以,袁粉們拼命也要把它說成是“應該有”——為了證明反間計確有其事,閻崇年甚至無中生有地編造了一個高鴻中參與其事的故事,謊稱信息源是《崇禎長編》。【418, pp.79-80】(事實是,《崇禎長編》長達近百萬字,但“高鴻中”這仨字兒卻一次都不曾出現過。)除了說反間計確實有,袁粉們還要說,崇禎確實中了這個反間計。只有這樣,他們才能自圓其說。

 

那麼,方舟子是如何來證明這個反間計確曾出現過呢?他根本不屑證明。對他來說,既然《明實錄》中沒有“明初對遜元人士的階級報復”的記載,那就足以證明當時不存在那樣的事情。同樣,《清實錄》中說皇太極曾經施用反間計,那就是反間計存在的鐵證。更為可笑的是,他用來證明崇禎確實中計的“證據”,就是這麼一句話:“二十不到的毛頭小伙子崇禎則未必有這樣的本事”。顯然,此時的方舟子把自己剛剛稱呼崇禎為“皇帝老兒”這碼事給忘了個精光。不過,僅僅根據崇禎的年齡來證明崇禎確曾中計,大概連自己都糊弄不了;而方舟子除了金傳中所披露的史料之外,再就一無所有——余大成、程本直的文章已經被金庸利用得連骨頭都不剩了。沒有史料又如何能證明自己的觀點呢?所以,方舟子在繞了一個圈子之後,不得不再回到原點,與金庸保持一致,說“我也認為敵人的反間不是袁崇煥被殺的根本原因”。習慣了自煽耳光的方舟子當然察覺不出這麼做有什麼可笑之處。

 

其實,這個反間計到底有沒有,如果有,崇禎是否中計,對袁崇煥案來說,根本就無關緊要。看看一位網友的論證:

 

“我一本史書都不拿,就問你們:你委任我為東北軍區司令,負責剿滅東北地區強盜集團,我要人你給人,要錢你給錢,不派人監督我,所有事宜我全權負責。我答應你5年就把強盜集團剿滅。好了,不久,我上任不到一年,我把東北另一個剿匪部隊的司令斃了,沒有走司法程序。好吧,估計你看在我5年滅匪的話上,不說我什麼。但又不久,我上任一年多了吧,強盜成群結隊的殺向了北京,你緊急任命我為首都衛戍司令,可以指揮所有聽到命令回來救援的部隊。我答應,不讓強盜靠近首都一步,但因為各種原因(不用查資料),強盜殺到了,一路上百姓被他們禍害慘了,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強盜豐收而回!你大怒,把我撤職,殺,肉被憤怒的群眾分了,我還能說什麼呢?我活該。我問我的粉絲,我難道不活該嗎?”【448】

 

袁崇煥在斬殺毛文龍之前曾經揚言說,“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15, p.6717】既然如此,袁崇煥之死,何冤之有!《明史·袁崇煥傳》說“天下冤之”,第一是因為他被處磔刑,太慘無人道;第二是因為“崇煥無子,家亦無餘貲”,這符合中國傳統觀念中的清官形象。但是,就是非功過而論,袁崇煥被殺,不過是抵毛文龍一命而已。

 

五、結語

 

方舟子作《雄奇》時,不過是一個二十七、八歲的青年。假如他不是直到今天還洋洋得意地炫耀這篇偷來的劣作,假如方粉們不是在今天還竭盡全力地吹捧它,筆者很可能不會將之拿出來解剖分析。但既然方舟子和他的粉絲們這麼做了,也就說明這篇作於1994年的文章,完全能夠代表方舟子2009年的水平。實際上,這篇文章很可能是方舟子在有生之年所能夠達到的最高水平。那麼,把這個相對的最高水平,放到絕對的學術天平上稱量一下之後,我們看到了什麼呢?簡言之,這是一篇靠抄襲、靠造假、靠無知、靠無恥、靠濫情而拼湊成的一篇濫文。

 

遺憾的是,由於篇幅的關係,筆者沒有就《雄奇》的濫情問題花費筆墨。但是,任何人把這篇文章掃瞄一過,都不會忽略該文的這個特點。其實,所謂濫情,就是把自己的感慨、自己的激情建立在虛假的事實之上。而《雄奇》的根本問題就是虛假。實際上,我們有充分的理由說,方舟子的感慨和激情也是虛假的。對他來說,唯一真實的東西就是他對中華民族的刻骨仇恨。

 

筆者相信,關於袁崇煥案的爭論,永遠都不會停止,因為中國社會上總會出現像閻崇年、方舟子這樣無恥的“學者”——沒有無恥來遮臉,他們根本就搞不了學問;而有了無恥,他們就可以輕而易舉地成名,甚至成家。不僅如此,中國社會上還永遠都會產生像袁粉和方粉這樣的愚昧民眾——“粉”是某些人的精神需要和心靈寄託,就像宗教信仰一樣。但是,不論關於袁崇煥的評價發生怎樣的變化,在學術天平上,《功到雄奇即罪名》這篇“史傳體散文”的份量卻永遠都不會有絲毫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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