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一章 貨真價實的“亂侃明史” |
| 送交者: 亦明_ 2026月04月11日12:18:46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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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貨真價實的“亂侃明史”
本來,既然方舟子本人已經承認,他作《大明小史》不過就是在干文抄公“東抄西湊”的活計,並且最後還要銷屍滅跡,我們似乎不該再把它撿回來當作研究的對象。但是,那樣一來,我們的方學研究就會失去一份極為珍貴的史料。這份史料珍貴在哪兒呢?第一,明史是方舟子的成名之本。即使是對方舟子心懷不屑的人,也說他“確實認真讀了明史,按步就班從文言翻成白話”,並且把這個作品稱為“還算個東西”。【93】所以,我們就要看看它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第二,明史是方舟子打人的拿手棍棒之一。他與《華夏文摘》決裂,並且最終創建《新語絲》,都與他的明史研究有着直接的關係。而他後來攻擊《河殤》和蘇曉康,就是從明史下手的。因此,我們必須還原歷史的本來面目,看看方舟子的棍棒是用什麼材料製成的。第三,方舟子明言,作這樣的文章“看重的是搜集資料、歸納整理的功夫”,因此我們就不妨看看方舟子的這些功夫到底如何。第四,在2000年以後,隨着在中國國內站穩了腳跟,方舟子開始把《大明小史》中的一些篇章拿出來在紙媒體上發表,這不僅為他贏得了“明史專家”的“聲譽”,而且還成為他斂財的工具。總之,對這部“著作”進行分析、解剖,是研究“歷史學家方舟子”的最基本工作——從這些文字中,我們能夠對方舟子的史學“四長”——才、學、識、德——有個初步但明確的了解。
確實,在過去一百年間,靠研究明史而成名的,大有人在。最早的,大概應該算是孟森。孟森號心史,生於1868年。他先研究滿清史,後來上溯到明史。1929年,年逾花甲的孟森被中央大學聘為副教授。1931年他被北大聘為教授,直到1938年去世。
另一位因研究明史而成名的人是吳晗。吳晗生於1909年,1930年時本是燕京大學圖書館的一個小館員。但他是胡適在中國公學任校長時的學生,頗受胡適的賞識,因此在1931年被推薦進入清華大學,專攻明史。他後來官至北京市副市長,靠的就是明史研究這個資本。
最近一位因明史而成名的,是一個ID為“當年明月”的網友。他寫作的網文,《明朝的那些事兒》,從2006年起開始迅速竄紅,短短兩三年間,就出了六、七本書,並且本本暢銷,成了“民間史學”的一大異數。
前面提到,治史之人需要“四長”,“德、才、學、識”具備,才能成為大家。但是,那樣的大家,在整個中國歷史上都屈指可數,因此我們不能希冀每個搞歷史研究的人都應該像他們那樣。從另一方面講,一個人如果想要通過治史來獲得世俗上的成功,並不一定需要四長兼俱。比如吳晗,才、學固然屬於一流,但他拿歷史當作政治鬥爭的武器,最後自食惡果,這不能不說是在某些方面有所缺憾。無論如何,一個人只要在史學“四長”之中有一兩項出類拔萃,那麼他獲得個現世、甚至身後的名聲,並不十分困難——當然,前提是有一個合適的社會環境,譬如時下。
按道理說,方舟子從1993年開始在網上寫明史,不論初衷是什麼,只要他能夠持之以恆,堅持下來,那麼根據前人的榜樣,後人的例子,他似乎也可以成就一番事業,至少不會象後來那樣,通過抄襲剽竊給《中國青年報》寫一些雞零狗碎來混日子。【309】問題是,方舟子有可能在明史領域建功立業嗎?在史學四長之中,方舟子究竟占據哪一長?
一、史德篇:作《大明小史》的動機
所謂“史德”,章學誠說得極為明確,它是指“著書者之心術”。用現今的話來講,就是治史者的動機。因此,要知道方舟子的史德如何,最簡單、最直接的途徑,就是看一看方舟子當初為什麼要涉足明史研究。
前面提到,方舟子作《大明小史》始於1993年8月。我們還知道,方舟子在1990年聖誕前夕到達美國,1991年1月進入密歇根州立大學攻讀生物化學博士學位。按道理講,到了1993年8月,方舟子經過兩年半的學習,學位課程雖然基本結束,但學位課題研究卻應該漸入高潮。此時的他,本來應該心無旁騖地從事自己從小就立志獻身的科學事業,搞“講原創性”的科學研究。更何況,當時距離他給自己定下的詩人死期只剩下三年,他還應該在放下詩筆之前,搞一搞“講創作性”的詩歌寫作,努力把那個“夢寐以求的史詩性的巨篇”作完才對。他怎麼竟然把自己最傾心、層次更高的兩件事情放下不做,卻“一門心思”地甘當一個文抄公、突然間搞起了明史了呢?
當然,按照方舟子自己的解釋,他喜歡明史,是“因為那個時代有太多悲壯的仁人志士”。【274】這個解釋雖然聽上去既悲壯又雄奇,但卻是不折不扣的既矯情又無知。因為一個人要說出這樣的話,其先決條件就是對中國的整個歷史有了全盤的了解,然後才能夠得出“那個時代如何如何”的結論。而方舟子對中國歷史的無知,和他對生物學、對詩學的無知,可以說不相上下。再者說,“仁人志士”在中國歷史上哪朝哪代都有,明代根本就說不上有什麼“太多”。所以,我們可以斷言,方舟子的這個解釋,就像他編造的其他神話一樣,不過就是往自己的臉上貼金罷了。
那麼,方舟子邪刺橫生般地研究明史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顯然,這個問題的最終答案,和“方舟子到底為哪個生物信息學公司服務”一樣,都必須等到方舟子徹底坦白自首之後,才能夠真相大白。但是,根據我們對方舟子的了解,我們大致可以相信,就算是把刀架到他的脖子上,方舟子也絕不會招供的。這樣一來,筆者似乎把自己繞進了一條死胡同:提出了一個無法得到確切答案的問題。不過,學術研究本來就是一個挖掘“事實真相”的過程,而它的厲害之處就在於,即使當事人咬緊牙關死不開口,我們也能夠利用旁證和邏輯這兩把利劍,剝皮削肉,把光禿禿的白骨呈現給世人。
旁證之一:從1993年6月起,方舟子開始在台灣的報刊上發表詩歌和散文作品。第一篇是作於1992年5月的詩《最後的獻祭》【232】,發表在1993年6月1日的《中央日報》國際版上。方舟子與《中央日報》的關係一直保持到1994年10月。我們知道,《中央日報》是國民黨的機關報,它發表大陸人士的文章,其主要目的,甚至可以說是唯一的目的,就是攻擊大陸。而方舟子早在出國之前就已經立志“反叛”了,那麼,他為什麼要等到1993年6月才和“海外政治宣傳”【310】——這是方舟子誣陷筆者時說的話——機構《中央日報》取得聯繫呢?
旁證之二:1993年冬天,方舟子在蘇曉康主編的《民主中國》上發表了第一篇文章,《沒有設計者的世界——從分子生物學看一個哲學難題》。即使是現在,蘇曉康這三個字在中國大陸仍舊一個敏感詞,在新浪網上是要被過濾的。而在當時,與這個人和這份雜誌聯繫到一起,到底意味着什麼,誰心裡都明白。1999年,當方舟子要把《中華讀書報》記者陳潔惠往死里整的時候,他使用的手段之一,就是把那個記者往蘇氏身上推。【311】那麼,在1993年,方舟子為什麼會主動地向蘇曉康投懷送抱呢?
旁證之三:方舟子當初作《大明小史》的主旨十分明顯,就是要借古罵今,用他自己的話說,就是“先看朱元璋。在歷代皇帝中,毛皇帝最推崇此人,實在是因為他是毛皇帝的樣板,要談毛皇帝,不能不知朱元璋”【312】、“我侃明史,本來只是發發議論圖個痛快”【313】。那麼,方舟子到底要發什麼議論、要圖什麼痛快呢?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他的第二篇看出一些端倪。這篇文章只有八百餘字,但在其中,方舟子除了大罵明太祖朱元璋之外,就是大罵“老毛”,如說什麼“毛皇帝惺惺惜惺惺”、“毛皇帝是半個能君,半個暴君,比他的老師差了一截,乃時代使然,並非他沒那個能耐”、“這種對知識分子又敬又忌,又愛又恨的雙重態度,我們同樣可以在同樣出身卑微的毛皇帝身上見到”,等等。【314】問題是,方舟子從1986年起就開始公開對“老毛”表示大不敬,並因此在科大遭遇了一些麻煩。到了美國之後,他大可以敞開喉嚨,大聲咒罵。實際上,當時這麼做的,大有人在。而方舟子為什麼要等待了整整兩年半呢?
旁證之四:1993年夏天,對於在美的中國留學生來說,是一個特殊的年份。這年7月,美國政府的《中國留學生保護法案》得以實施。這個法案規定,從1989年6月5日到1990年4月11日期間,在美國擁有合法身分的中國公民,只要提出申請,就可以獲得永久居民身分,俗稱“綠卡”。顯然,方舟子不在美國政府的“保護”範圍之內。這樣一來,他就面臨着這樣的命運:學成之後離開自己心目中的天堂、返回到那個“一點也不可愛”、即將發生“一次奇蹟的毀滅”的中國。
旁證之五:1995年3月10日,方舟子作了一篇題為《查匿名和血卡》的“掐文”,摘要如下:
“網上某位風雲一時的紅道人物‘解放台灣總司令’出來為知半仙的‘飄劍客即某某某’的八卦奇談捧場,順便證明了一下座山雕不是方某人。……據他說,雕是支持過六四血卡的,因此絕不可能是方某。為什麼呢?因為方某屬後來者,自己拿不到血卡,因此就絕不可能支持別人拿血卡。對於血卡,因為與我無關,所以我從來沒有表過態,但這位紅人自己眼紅別人的血卡,就以為所有的後來者都眼紅別人的血卡,倒可算是‘司令’情結的一大特徵吧。其實倘在當時,若有人來問我對血卡的態度,我大概會表示支持的。我的一批想得綠卡的朋友(比如我當時的室友)因此免遭律師的盤剝、免費了許多時間精力,何不樂觀其成呢?有自信的人,絕不會憤憤然罵血卡損害了自己的利益,真給損害了,以後拿不了綠卡了,大不了回去,不是想解放台灣嗎?一心只想留在美國作司令夢?”【315】
這篇短文只有五百餘字,但方舟子竟然一連使用了八個“血卡”來特指“陸肆綠卡”,其酸味之濃如同陳年老醋。從心理學上講,“吃醋”的本質就是極想獲得別人所擁有的東西,但因為這個目的無法達到,進而產生了仇恨情緒。所以,方舟子說自己在兩年前“對血卡的態度……會表示支持的”,恐怕是連三歲小孩兒都騙不了。
邏輯之一:利用歸納法,我們知道,方舟子在1993年春夏之交,開始向《中央日報》、《民主中國》之類“海外政治宣傳刊物”靠攏,並且明目張胆地、大張旗鼓地與“大陸”離心離德。方舟子後來動不動就利用政治手段整對手,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利用政治勢力達到個人目的,是他的“蒙世絕招”之一。而對這種絕招稔熟於胸的人,一般具有兩個特點:第一,他們害怕別人也學會這一招數;第二,他們急於利用這一招數將對手置於死地。
邏輯之二:利用演繹法,我們知道,方舟子是一個極端的個人主義者,是一個為了追求個人利益而不惜任何代價之人,所以,他突然間放棄學業,開始搞什麼自己根本就不大在行的明史,肯定有什麼個人目的。
結論:方舟子這個在1986年乘着“詩歌大展”的東風闖進詩壇的“詩人”、這個在1990年踩着《河殤》的節拍“走向蔚藍”的“遭遇海難的旅客”,在1993年6、7月間突然發現,自己並不在“方舟”的保護之內。這樣的震撼可能太過強烈。因此,方舟子再次依靠自己的“暴徒”本性,“一隻小老鼠”的本能,策劃了一系列的“反叛”行動,其目的,就是要永遠地留在這艘避難“方舟”之上。而“亂侃明史”就是這一系列“反叛”行動中的一個組成部分。他後來之所以“越寫越正經,越多敘述,少議論”【277】,把“亂侃明史”變成“大明小史”,或者是因為最初的“立此存照”的目的已經達到,或者是因為在網上出現了向他挑戰的聲音,使他不敢再隨便“亂侃”。
也就是說,方舟子“亂侃明史”,其出發點就是利用歷史來謀求個人的私利。這樣的史德,可以說是直追“魏收之矯誣,沈約之陰惡”。“方史”只能是“穢史”。
二、史才篇:差距咋就這麼大囁?
1999年,方舟子在接受其老朋友笨狸的採訪時,說過這樣一段話:
“寫點歷史介紹或史論文章,只是業餘愛好,學術研究是談不上的。不過我倒是一直想過要在這方面做點開拓工作。唐代歷史學家劉知幾曾經提出史家‘三才’說,認為治史應該學、才、識兼備,也就是具有史料的收集、表達和分析三方面的能力。在‘學’也就是史料的收集方面,業餘愛好者自然無法跟專業研究者相比。但我自以為有點文學才能,邏輯分析推理能力也較強,又受過了這麼多年的科學訓練,思維比較慎密,所以在‘才’、‘識’方面,反倒有些優勢。看目前的中國歷史介紹文章,或者過於枯燥、專業,或者屬於隨意發揮的戲說、演義,我想,能不能把文學表達、科學思維和歷史研究融合在一起,在客觀的歷史敘說中,既有科學的嚴密分析,又有文學的生動激情呢?”【69】
從這段看似謙遜、實則極其自負的言論之中,一般讀者一定會以為方舟子真的在“‘才’、‘識’方面,反倒有些優勢”。其實,在見識過方舟子的“科才”和“詩才”之後,他的史才到底如何,讀者本來可以舉一反三,窺兩斑而知全舟,因此筆者大可不必再浪費筆墨。但是,方舟子被尊為“一等一的全才”,假如我放過他的“史才”不論,一是會使本篇文章有殘缺不全之感,二是會使某些人心中產生狐疑:是不是因為方舟子的史才太高,亦明兄心胸狹窄容納不下,才故意對此避而不談?確實,方舟子的信徒們之所以至今抱着方舟子的大腿不放,當然不是因為他們敬仰方舟子的道德——方舟子的道德牌匾早已被砸得粉碎。他們的心理,和那些嘯聚山林、給打家劫舍的大盜當差的嘍羅們大致相似:以為自己的首領才華出眾、武藝高強、有萬夫不當之勇,跟着他,至少可以在才智上獲得安全感。有鑑於此,我們就花費一點兒時間,見識一下方舟子的史才,權當是娛樂。
什麼是史才呢?“所謂史才.是指搜集、鑑別和組織史料,並駕馭這些史料用以敘述歷史事實和撰寫文章的能力。”【316】簡單點兒說,史才就是能夠翔實、生動地再見歷史的能力。
1、東倒西歪的結構
要再現歷史,首先要建造一個完整的框架。因此我們先看《大明小史》的整體結構。
筆者看到的五十餘篇“大明小史”,主要講述明朝早期帝王將相的故事。比如,關於太祖朱元璋洪武一朝,方舟子就寫了朱元璋(#1、#2、#7)、馬皇后(#11)、洪武四大案(#13)、劉基(#17)、李善長(#18)、徐達(#19-21)、常遇春(#22)、沐英(#23)、藍玉(#26)、功臣的下場(#27)等14篇,占全部文字的四分之一。而關於成祖永樂一朝,方舟子寫了建文遜國(#2、#10)、成祖的出身(#28)、解縉(#34)、親征北漠(#35、#36)、夏原吉(#37、#38)等8篇。
看過這些文字之後,筆者的第一個印象就是“亂”——方舟子把它們稱之為“亂侃”,真的是恰如其分。“亂”在哪裡呢?亂在各篇之間的排列組合幾乎是隨機的。如第二篇是大罵朱元璋,但是第三、第四篇卻講起了建文帝和方孝儒;第七篇接着罵朱元璋,第八篇卻來了個“方孝儒補遺”;第十篇回過頭來講“建文遜國”,但第十一篇卻是講太祖皇后馬氏。
方舟子為什麼要把結構搞得這麼亂七八糟呢?這是因為,方舟子寫明史本來就別有用心,而他那極端的嫉妒心理和喜好“炫耀才學”的本性,又使他每看到別人討論一個相關的問題,就以為別人侵入了自己的領地,為了顯示自己在這個領地的主權——他在第一篇第一段中明確地宣稱“晚輩絕無爭當主侃的動機”【312】,就是貨真價實的“此地無銀三百兩”——,當然也是要顯示自己的無所不知,他就會跟着別人的問題東跑西顛,天南海北地亂侃。比如,在第三篇的開頭,方舟子就承認:
“建文帝的下落,是明初靖難(燕王反叛,美其名曰靖難)兩大疑案之一(另一疑案是成租是否嫡出),本想稍後再談。嚎總長迫不及待,拉起這個話題,我就把朱元璋先放一放,湊湊熱鬧。”【313】
再如他寫第32篇《安南內屬》,其原因是“不久前有人提到安南內屬,我們就來談談此事。”【317】再如寫第44篇《幣制》,是因為“鴉提了一個‘一兩銀值多少錢’的學術問題,……現在我們來看看在明朝是怎樣的。”【318】
2、亂七八糟的內容
實際上,相對於內容的矛盾,《大明小史》在結構上的毛病簡直就算不上什麼。所謂內容的矛盾,是指方舟子前言不搭後語,自己剛剛說過的話、立過的論,眨眼之間就被自己推翻。這類例子可以說不勝枚舉、舉不勝舉。下面僅以五例為限。
例一:在《亂侃明史(之二)》,方舟子為了把朱元璋說成是“陰險刻毒,嗜殺成性”的暴君,就說:
“朱元璋是所有帝王中出身最卑微的。歷史上靠農民造反起家的皇帝很有幾個,例如劉邦,但從沒有人象他如此赤貧,自小在死亡線上掙扎(劉邦大小還算是個官——亭長),真正是苦大仇深。可是他一當上皇帝,並未因此對其出身階級——農民有更多的同情、體諒,反而變本加利[厲]地對他們進行壓榨。”【314】
這是在說朱元璋對農民階級有意識地“進行變本加厲的壓榨”。但是,在《亂侃明史(之七)——朱元璋》中,方舟子又這樣說:
“關於朱元璋對官吏大開殺戒的動機,……還有一個顯現的、意識層次上的、堂而皇之的理由:為民作主,為民除害。朱元璋大概真誠地相信自己是為天下百姓謀利益(與他對官吏的態度相比而言,對百姓可謂寬厚得多),而官吏卻都與百姓為難,只會剝削百姓,無一人不貪贓枉法,因此統統該殺,殺個精光而後快。”【319】
這豈不是在說朱元璋對農民階級(百姓)很好、至少其主觀願望是如此嗎?
例二:為了影射“老毛”,方舟子就專門在明太祖朱元璋誅殺功臣這個問題上大作文章。看看這段:
“朱元璋對這個孫子[指建文帝]很不放心,後來發瘋般地屠戮百官,殺得將帥一空,就是為了讓皇太孫得個現成的家產,無人能奪了去。然而朱屍骨未寒,靖難即起,而朝廷大將已給他殺光,無人能領兵,這是他萬沒料到的。”【320】
這是在暗示,建文帝后來被推翻,是因為“無人能領兵”。但是,在這篇文章的結尾,方舟子為了顯示建文帝的仁慈,又這麼寫道: “靖難兵起,建文帝送官軍北征時,竟然命大家不可傷害了燕王,‘毋使朕有殺叔父之名。’有一次燕王中了埋伏,官軍只要萬箭齊發,頓時就可了結了。但官軍怕傷了燕王,竟無人敢發箭,眼睜睜看着燕王帶兵逃走。燕王因此悟出了建文帝的不忍加害,以後就經常耍無賴,兵敗撤退時,自己殿後;危急時,自己單槍匹馬沖向官軍,官軍無人敢擋。這仗也就沒法打了。如此無賴,正史竟還稱讚燕王身先士卒,親冒矢石。”
這樣一來,又好像是建文帝的滅亡是自找的。既然“朝廷大將已給他殺光,無人能領兵”,那麼,讓燕王“中了埋伏”、“兵敗撤退”、陷入“危急”的兵,到底是誰“領”的呢?
例三:為了醜化朱元璋,方舟子在《侃明史〔十七〕——劉基》中說:
“朱元璋心裡想的就是要讓庸才當宰相,對自己才沒有威脅。”【321】
但是,在三天之後貼出的《侃明史〔之十八〕——李善長》中,他又這麼說:
“到了洪武四年,朱元璋對他[指李善長]放心不下了,他便告老還鄉。但是接替他當丞相的汪廣洋、胡惟庸都才能平平,不能令朱元璋滿意,於是在洪武十年,六十四歲的李善長東山再起,受任‘總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台、同議軍國大事’,成了實際上的宰相。”【322】
既然“朱元璋心裡想的就是要讓庸才當宰相”,他為什麼又對“才能平平”的汪廣洋、胡惟庸不滿意呢?
例四:馬皇后和建文帝是方舟子所喜愛的人物,所以方舟子在“建文遜國”中說,
“建文帝的性格傳自他的祖母馬皇后”。【313】
但是,在“考證”明成祖的出身時,為了證明燕王不是嫡系,方舟子又在《大明小史〔二十八〕——成祖的出身》中說:
“據說馬皇后無子”。【323】
既然馬皇后無子,她是怎麼變成建文帝的祖母的呢?
例五:關於鄭和下西洋的目的,方舟子在《亂侃明史(#3)——建文遜國》中是這麼說的:
(建文帝是否已死)“成祖自己也是不信的,先是派人以訪張三丰為掩飾,遍行全國,搜尋建文,搜了十四年,一無所獲,懷疑建文逃出了國境,於是才有鄭和船隊浩浩蕩蕩開赴南洋。”【313】
在《亂侃明史(之十)——建文遜國之二》中,方舟子也還是說:
“在胡瀠回來之前,成祖又命雲南人鄭和在雲南查了一陣(由此可知當時建文的行蹤主要在雲南),查不到什麼,便讓鄭和下西洋,到國外查去。”【324】
這明明是說,成祖派鄭和下西洋的唯一目的,就是搜尋建文帝。但是,當寫到《侃明史〔十五〕——鄭和下西洋之二》時,方舟子的腔調變了:
“成祖如此興師動眾是為了什麼呢?原因之一,以前已提到了,是為了密訪建文帝的下落。但最主要的目的,如《明史》所言,是要‘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325】
此時,“唯一”的目的不僅連“最主要的目的”都算不上了,而且還變成了可有可無的“原因之一”。
方舟子為什麼要出爾反爾、前後矛盾呢?其原因至少有兩個。第一,他在開始撰寫《大明小史》之前,對明史並沒有一個全盤的了解。而當他匆忙上陣之後,依舊奉行現買現賣、“東抄西湊”策略。其具體做法就是:今天就甲問題看甲作者,覺得說得有理,於是抄下來當作自己的東西;明天就乙問題看乙作者,也覺得人家說得不錯,於是又抄了下來。由於甲作者和乙作者很可能會有不同的觀點,結果就產生了今天的方舟子抽昨天的方舟子嘴巴、甚至在同一篇文章中,後方舟子抽前方舟子嘴巴的滑稽畫面。
其次,方舟子治史的方法完全秉承胡適的“大膽的假設,小心的求證”,其實質就是先立論,後求證。這個方法在作純粹學術研究(為學術而學術的研究)時,弊端尚且不十分明顯。但是,一旦把學術研究當作達到某種其他目的的工具之時,(如搞階級鬥爭、發泄個人怨恨、為了自己成名,等等,)其危害性就顯而易見了。因為中國的史籍不僅汗牛充棟,而且真假難辨。因此,在現實中,任何人提出任何一個假設,幾乎都可以通過“小心求證”來得到某種程度上的“證實”。對於方舟子來說,他立論的根據並非來自閱讀史料時發現的線索,而完全是根據個人的喜好。他的史學求證,不過就是從故紙堆中尋找對自己的觀點有利的證據,不管這些證據是否可靠,更不看相反的證據是否存在。這樣治明史,在講述單一的故事時,人們一般還看不出什麼毛病。但是,當他敘述相關的故事時,就不可避免地要發生矛盾了。
3、簡陋枯燥的敘述
假如一棟建築的外部結構東倒西歪,內部線路亂七八糟,這些應該足以說明這棟建築的設計師才能到底如何。而方舟子的《大明小史》無論怎麼看,它都像是這樣一棟建築物。但實際上,方舟子的才能至此還沒有得到充分地顯現。因為《大明小史》講述的基本上是相對獨立的故事,每個故事相當於建築物內的一個個房間。所以,我們還應該看看方舟子室內設計的才能。此時,我們採用比較的方法來檢驗方舟子的史才。通過比較,方奇才的史才到底如何,是大是小,是高是低,就立竿見影了。
那麼,讓方舟子和誰比較呢?當然不能和孟森、吳晗、黃仁宇這樣的明史大家比,因為那樣的話,不僅對方舟子是不公平的,也是對那幾位前輩的侮辱。我們尋找的對象,必須與方舟子年齡相仿、學術背景相似,並且研究的內容也大致相同。毫無疑問,這個人非“當年明月”莫屬。確實,如果我們讓方舟子和當年明月並排站在一起的話,就會發現這兩個人的相似之處相當驚人:方舟子在撰寫明史時,年方26歲,而當年明月據說是27歲;這兩個人都是所謂的“民史”——沒有受過專業訓練的民間史學家;這兩個人講述的都是以帝王將相為主題的歷史故事;他們兩個人都是在網絡上成名。所不同的是,當年明月沒有“高考語文狀元”的名號,沒有“美國博士”的招牌。也就是說,與方舟子競爭,當年明月不占任何優勢。
那麼,如何進行比較呢?當然是走進某個特定的房間,如客廳,來觀察一番。具體地說,就是看他們根據某個特定史料而作出的文章。
熟悉明史的人,都應該知道劉基這個人。而在劉基的故事中,“劉基論相”是一個重場戲。讓我們先看看方舟子是如何講述這個故事的:
“洪武四年,朱元璋對李善長有了猜疑,想讓劉基當宰相。劉基力拒,認為自己‘疾惡太甚,又不耐煩’,不適合當宰相,才能也不如李善長,‘是如易柱,須得大木,若束小木為之,且立覆。’朱元璋又問楊憲〔劉基的好友〕、汪廣洋和胡惟庸這幾個怎麼樣,劉基認為楊憲‘有相才,無相器’,汪廣洋‘偏淺殆甚於憲’,胡惟庸更不行,‘譬之駕,懼其僨轅也。’但朱元璋心裡想的就是要讓庸才當宰相,對自己才沒有威脅。劉基反對的這幾個人,他都讓他們當了宰相,後來又一一殺掉。劉基聽到讓胡惟庸當宰相的消息,大急,急忙上殿諫阻,朱元璋卻故意當着他的面把相印交給胡惟庸,劉基不由嘆息道:小人得志,真是國家的不幸,朱元璋大怒,雖經徐達、馮勝勸解,還是罰了劉基三個月的俸祿。可憐劉基看人極准,卻始終摸不透他主子的心思。”【321】 再看看當年明月在《明朝的那些事兒》中是怎麼講述同樣的故事的:
“就在浙東集團最得意的時候,事情又發生了變化,由於劉基這個人言語過於直接,用我們今天的話來說就是沒有溝通技巧,很多人開始在朱元璋面前說他的壞話,朱元璋對這個足智多謀的人也起了疑心,於是就有了後來那次決定劉基命運的談話。
“這一天,朱元璋單獨找劉基談話,初始比較和諧,雙方以拉家常開始了這次談話,就在氣氛漸趨融洽時,朱元璋突然變換了臉色,以嚴肅的口氣問劉基,如果換掉李善長,誰可以做丞相。
“劉基十分警覺,馬上說道,這要陛下決定。
“朱元璋的臉色這才好看了點,他接着問:‘你覺得楊憲如何?’
“這又是一個陷阱,朱元璋明知楊憲是劉基的人,所以先提出此人來試探劉基。劉基現在才明白,這是一次異常兇險的談話,如果稍有不慎,就會人頭落地!
“他馬上回答:‘楊憲有丞相的才能,但沒有丞相的器量,不可以。’
“但考驗還遠遠沒有結束,朱元璋接着問:‘汪廣洋如何?’
“這是第二個陷阱,汪廣洋並不是淮西集團的成員,朱元璋懷疑他和劉基勾結,所以第二個提出他。
“劉基見招拆招,回答道:‘此人很淺薄,不可以。’
“朱元璋佩服的看了劉基一眼,這是個精明的人啊
“他說出了第三個人選,‘胡惟庸如何?’
“劉基送了口氣,說出了他一生中最準確的判斷
“‘胡惟庸現在是一頭小牛,但將來他一定會擺脫牛犁的束縛!’
“說完這句話,劉基鬆了口氣,他知道考驗已經過去了,但他錯了,下一個問題才是致命的。
“朱元璋終於亮出了殺着,他用意味深長的口氣說道:‘我的相位只有先生能擔當了!’
“大凡在極度緊張後,人們的思想會放鬆下來,劉基也不例外,他終於犯了一次錯誤,這次錯誤卻是致命的。
“他沒有細想,回答朱元璋‘我並非不知道自己可以,但我這個人嫉惡如仇,皇上慢慢挑選吧’
“這句話說得非常不合適,自居丞相之才不說,還說出所謂嫉惡如仇的話,如劉基所說,誰是惡呢?
“劉基的昏勁還沒有過去,又加上了一句話‘現在的這些人,在我看來並沒有合適的’(目前諸人,臣誠未見其可也)
“朱元璋就此與劉基決裂!”【326】
方舟子的故事,總共283個字,除了照抄史書——並且抄錯了(下詳)——之外,基本上就是多加上了自己的兩段“亂侃”:“朱元璋心裡想的”和“劉基……摸不透他主子的心思”。而當年明月的故事共有693字,不僅講述了當時的時代背景(浙東、淮西兩派的權力鬥爭),而且描寫了朱元璋和劉基各自的心理活動和性格特點。更為重要的是,當年明月還把這些背景、心理、性格因素有機地融合進了故事之中,結果使這個故事的可讀性以及“可信性”大增。如果我們用“意象”來形容這兩個故事的話,那麼方氏的故事就是一個乾癟堅硬的冷饅頭,而當氏的故事就是一盤剛出鍋的鮮亮熱辣的燒茄子。
此時,我們是不是應該拿着范偉的腔調說:“這人和人的差距,咋就這麼大囁?”
三、史學篇:狀元原來不知書
也許有人會說,儘管方舟子的史才與當年明月無法相比,但他的史學功夫卻相當了得。他之所以把豐富多彩的明史寫得那麼乾癟生硬,並不是因為肚子裡根本就沒有貨,而是因為肚子裡有貨倒不出來。不錯,劉知幾也說:“夫有學無才,亦猶有良田百頃,黃金滿籝,而使愚者營生,終不能致於貨殖者矣。”【306】也就是說,這個世界上確實存在有學無才這類人。難道方舟子就是其中的一員?或者,我們直截了當地問:方舟子的史學根底到底如何呢?
1、方舟子有多少史學知識?
眾所周知的事實是,史才可以是天生的,但是史學的獲得卻只有一條途徑,那就是博覽。也就是說,方舟子要搞明史知識的普及,他首先要做的,就是飽讀明史書籍,對明史的主要脈絡、重要掌故瞭然於胸,“有良田百頃,黃金滿籝”,然後才可以下筆。但實際上,想要普及某朝某代的歷史,光有斷代史知識還是遠遠不夠的。因為歷史是連續的,典章制度是演變進化的,如果對全部中國歷史——且不提世界歷史——沒有一個完整的了解的話,則其在“亂侃”之際,出乖露醜幾乎就是必然的了。比如,方舟子對中國皇權的演變歷史根本就毫無所知,但為了罵朱元璋,卻大放厥詞,說什麼在明代以前,皇帝與大臣之間是“相親相敬的准朋友關係”【319】,就是一例。
那麼,方舟子對中國歷史到底有多少了解呢?1990年9月14日,方舟子在給朋友的信中說:
“我現在最大的願望是再讀一遍二十四史。在北京時,一邊走馬觀花地讀《國語》《史記》,一邊哀嘆時間的不足。現在時間是有了(按我的讀史法,三個月的時間就可以讀完二十四史),卻沒有了條件。所以就改讀諸子。經史子集,只有經和集不能使我感興趣。心裡裝着這麼一大堆破爛到異國他鄉去,是多麼的滑稽。我有時真痛恨自己為何仍對這些糟粕戀戀不捨。”【184】
野鶴先生在評論方舟子的這段話時說:
“儘管史學界有將通讀二十四史視為治史的入門功夫的傳統,但除了少數史學大師或著名學者外,敢於誇口從頭至尾讀過了二十四史的人,恐怕並不多。然而,20歲出頭,剛剛從科技大畢業的方舟子,卻在給友人的信中誇耀道:‘按我的讀史法,三個月的時間就可以讀完二十四史。’即或是真的,也不過是當作小說來讀,一目十行地看個熱鬧而已。自然讀不懂,因而才感慨地說:‘心裡裝着這麼一大堆破爛到異國他鄉去,是多麼滑稽。我有時真痛恨自己為何仍對這些糟粕戀戀不捨。’方舟子將這等浮躁的狂言譫語,不加任何批判地以摘錄的形式收入自己的作品集,在網上公諸於眾,說明他並不但不認為是狂言譫語,而且恰恰將它們視為偉人的證明資本。”【58】
確實,全部二十四史至少有四千萬字,譯成白話文,字數則要過億。我們就算方舟子在三個月內每天讀十個小時的書,馬不停蹄地讀了九十天,平均算來,他每天要讀44萬字,每小時讀4萬4千字,每分鐘讀740個字,每秒鐘讀12個字——注意,這是文言文字。這是一種什麼樣的速度呢?我們且舉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記》為例。《史記》正文大約53萬字,占二十四史總字數的1.3%。按照方舟子的閱讀速度,他只需要花12個小時不到的時間就能把這本書“讀一遍”。但實際上,在1990年以前,中國大陸通行的《史記》版本是中華書局1959年出版的,除了正文以外,這套書還包含有裴駰的《集解》、司馬貞的《索引》、張守義的《正義》,全書總共三千三百多頁,兩百多萬字。也就是說,方舟子實際上需要在12個小時之內連續不停地每13秒鐘就閱讀一頁!此時,世界上最先進的掃描機大概也要向這位一等一全才脫帽致敬了。
其實,任何一個正常的學人,即使把三個月的時間全部用在《史記》上,都會有力不從心之嘆,而我們的一等一方全才卻在他人尚未起跑之際,就已經一溜煙地絕塵而去了。這哪裡是什麼“偉人”,簡直就是神人——或者是“欺世盜名的江湖騙子”!
也許有人會不以為然地說,方舟子研究的是明史,他或許是把工夫都花在明史上了,對於其他史書,他不過是一目十行地瀏覽,一天之內把《史記》翻了一遍,就宣稱“讀一遍”,也就是吹牛吹過了頭而已,亦明兄您就甭在這個問題上吹毛求疵了。
那好吧,我們就看看明史。按照方舟子在《〈明史〉提要》【327】中的介紹,“治明史者”有三部“必讀書”,它們是:紀傳體正史《明史》,編年體野史《國榷》,本末體野史《明史紀事本末》。《明史》全書332卷,約280萬字;《國榷》108卷,約430萬字;《明史紀事本末》80卷,約80萬字。我們就算方舟子在二十四史之外,又花了三個月的時間來“精讀”這三部書,他每天仍舊需要閱讀八萬八千字,每小時閱讀八千八百字,每分鐘閱讀一百四十餘字。
其實,即使方舟子的眼睛真的能夠每分鐘掃描140個字,並且還有掃過成誦的記憶力,我們仍舊對這樣的疑問無法解答:自從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將《明實錄》整理出版之後,它就成了“治明史者”的另一部必讀書。而實際上,《明實錄》乃是13套書的統稱,總共近三千卷、兩萬八千多頁、一千六百萬字。全部閱讀這套書,即使按照方舟子“粗讀”的速度,每分鐘讀740個字,也要36天,如果“精讀”,則需要半年以上。那麼,方奇才是怎麼讀這套書的呢?讓我們看看著名明史專家黃仁宇是怎麼閱讀《明實錄》的:
“1959年,我在密支根大學歷史系讀書,選定了‘明代的漕運’作為博士論文的題目。這一研究過程花了五年。論文完成後,算是對明代的財政稅收制度有了一知半解,然而遺留的問題仍然不少。為了解決自己的困惑,並圖對明代財政與稅收窺其全豹,乃開始收集材料,撰寫‘Taxation and Governmental Finance in 16th Century Ming-China’一書。當時正值台北影印出版了《明實錄》,此書為明代史料的淵藪,自然在所必讀。全書一百三十三冊,又無索引可資利用,所以只好硬着頭皮,在教書之餘每周閱讀一冊。這一走馬觀花式的閱覽就花去了兩年半。除此而外,參考奏疏筆記、各地方志,搜尋國內外有關的新舊著作,費時更多。此書從計劃撰寫到殺青定稿,歷時七年。”【328, p.1】
看到了嗎?只是為了研究一個專門的稅收問題,並且是僅限於十六世紀的稅收問題,黃仁宇就花了兩年半的時間來閱讀《明實錄》。即使這樣,他還要謙稱這是“走馬觀花式的閱覽”。也就是說,同樣是“走馬觀花”,方舟子“觀”二十四史只用了三個月;而黃先生卻要花十倍的時間來“觀”一部《明實錄》。用一個形象一點兒的比喻就是:某人花了三個月的時間週遊世界,然後就開始長篇大論地介紹其中的某一個國家的人文地理風土人情;而另一個人則花了三十個月的時間在某個國家進行實地考察,然後就這個國家的稅收問題進行研究。這樣的兩個人,這樣的兩篇文章,在價值上,在水平上,具有可比性嗎?總之,黃先生的嚴謹、博學和謙遜,反襯出方舟子的浮躁、淺薄和狂妄。而通過方舟子的浮躁、淺薄和狂妄,我們也馬上就明白了:方舟子在明史方面一無所成,實際上在他“治明史”之前,就已經命中注定了。
2000年,方舟子在接受劉華傑的採訪時,故做“謙虛”地說:
“說來慚愧,我是很晚才較為系統地學習中國歷史的。大學本科的最後一年,在北京做論文,遠離同學、朋友,頗為寂寞,做實驗又經常要熬夜,便靠閱讀二十四史打發時間。畢業後為等護照,在家中賦閒半年,天天靠讀諸子和史書消磨時光。當時的想法,是到美國後就要跟這些老古董一刀兩斷了,所以乘機多學點存底。不料到美國後,就讀的大學圖書館中文圖書以古典文學和史籍為主,我也就只好一本本地那麼讀下去了。因有點古典文學的基礎,所以讀史書倒不覺得有什麼困難。讀的東西雖多,卻很龐雜,不成體系,所以只能用來寫寫雜文。勉強算得上論文的,只有一篇《〈木蘭詩〉種種》,在《文史知識》1998年11期發表後,還未見到有反對的意見。”【95】
方舟子當然不會告訴我們,他在美國“一本本地那麼讀下去”的書都是些什麼書。他更不會告訴我們,他是怎麼“一本本地那麼讀下去”的。但是,我們確實知道,方舟子即使一天讀一本,僅《明實錄》就要耗費他133天。而與此同時,他還要從事“分子生物學的前沿研究”。【329】怪不得他的科學知識會那麼糟。古人云,“失之桑榆,收之東隅”。意思是說,有失必有得。但對方舟子來說,他卻總是落得兩手空空:作詩人沒作成,卻把細胞生物學耽誤了;治明史沒治成,又把生物化學搞砸了。這到底是老天爺對他的不公,還是他的應得下場,已過不惑之年的方舟子,應該早就明白了。
可笑的是,到了2010年8月26日,方舟子這個打假鬥士竟然對一個高中生大打出手。原來,新浪微博的“頭條博客”發布了一個這樣的消息:
“【國學天才上不了復旦是誰的悲哀?】從8歲起至今閱讀過兩千本古籍的孫見坤確實是可造之才,復旦大學向陝西省招生辦苦苦求情希望能為該生投檔,但因孫見坤的總分離一本線差6分,而被拒絕。在這個缺乏大師的年代,這是到底是誰的悲哀?”【330】
見此,中文互聯網第一妒夫方舟子的妒火一下子竄了出來:
“‘從8歲起至今閱讀過兩千本古籍’,平均一年閱讀200本古籍,兩天不到就讀一本,比陳寅恪還牛。這個年代不僅缺乏大師,也缺乏常識,連高中生都知道怎麼出奇制勝嚇住不學無術卻愛附庸風雅的考官,亂寫古文古體詩、亂用生僻字、胡編甲骨文……”【331】
這位鬥士大概忘記自己二十年前三個月就“讀完”二十四史的“壯舉”了。
2、方舟子能讀懂史書嗎?
毫無疑問,不論是每分鐘740字,還是每分鐘140字,這些數字具有意義的基本前提就是,這個讀者必須能夠讀懂這些文字。否則的話,所謂“讀”,不過就是有眼無珠般地視若無睹罷了。假如這個大前提能夠得到眾人的認可,那麼一個順理成章的問題便應運而生:方舟子能讀懂古文嗎?
筆者承認,質疑方舟子這個當今世界上最最著名的語文狀元是否具有古文理解能力,未免有些荒唐。因為方舟子曾反反覆覆地、不厭其煩地告訴中國公眾,他通古文。例如在上引的劉華傑採訪錄中,他就說“因有點古典文學的基礎,所以讀史書倒不覺得有什麼困難。”【95】而在電視節目《陳蓉博客》中,他為了證明自己具備批判中醫的資格,舉出的證據也是自己通古文,因此能夠讀懂中醫古籍,因而有資格打中醫的假。那麼,亦明兄為什麼要提出一個這麼可笑的問題呢?
我的理由如下:我們知道,方舟子撒謊成性、謊話連篇,所以我們對他的所有的言論都要存一個懷疑的態度。也就是說,越是他說得信誓旦旦、如同鐵板釘釘的話,我們就越要做“生命的沉思”狀,問一句“這是真的嗎”。事實是,方舟子的真實學術水平——不論是科學,還是文學、史學——,與他自己所吹噓的、以及信徒們所吹捧的水平,存在着巨大的落差。所以,我們有充足的理由對方舟子的“語文狀元”頭銜敲打一番,看看它的含金量到底有幾成。
不過,筆者之所以提出“方舟子能讀懂史書嗎?”這個問題,起因是我在閱讀《大明小史》時,發現了一個破綻。
我們如果仔細比較一下方舟子和當年明月講述的“劉基論相”故事,我們就會發現有兩點顯著的不同:第一,在當年明月的文章中,劉基沒有說自己“才能也不如李善長”這樣自謙的話。第二,方舟子把這個故事的發生年代定在“洪武四年”,而當年明月則把這次對話系在洪武元年十一月(見引文之前的文字。)那麼,這兩點差異是怎麼來的呢?他們二人,到底誰的故事離史實更近呢?顯然,要回答這兩個問題,我們首先應該查閱《明史》。《明史•劉基傳》說:
“初,太祖以事責丞相李善長,基言:‘善長勛舊,能調和諸將。’太祖曰:‘是數欲害君,君乃為之地耶?吾行相君矣。’基頓首曰:‘是如易柱,須得大木。若束小木為之,且立覆。’及善長罷,帝欲相楊憲。憲素善基,基力言不可,曰:‘憲有相才無相器。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義理為權衡,而己無與者也,憲則不然。’帝問汪廣洋,曰:‘此褊淺殆甚於憲。’又問胡惟庸,曰:‘譬之駕,懼其僨轅也。’帝曰:‘吾之相,誠無逾先生。’基曰:‘臣疾惡太甚,又不耐繁劇,為之且孤上恩。天下何患無才,惟明主悉心求之,目前諸人誠未見其可也。’後憲、廣洋、惟庸皆敗。”【15, pp.3780-3781】
任何稍通古文的人,在讀過上文之後,馬上就會明白,它敘述的是發生在不同時間的兩次對話:第一次是“劉基辭相”,發生在李善長任相之時;第二次是“劉基論相”,發生在李善長罷相之後。當年明月僅敘述了後一個故事,而方舟子則把這兩件事混為一談。這不禁使我們懷疑他到底是根本就不讀《明史》,還是讀不懂《明史》。
顯然,如果我們說方舟子在寫《大明小史》之時,壓根兒就不讀《明史》,很多人會感到難以置信。比如,《我見過一次方舟子》的作者就說,“方確實認真讀了明史,按步就班從文言翻成白話。”【93】因此,我們不妨退一步,建立這樣一個假設:方舟子確實是讀了《明史》,只不過他的古文不太好,沒有讀懂。雖然這個假設也非常“大膽”,但是我們“求證”卻根本就不必“小心”。為什麼呢?這是因為,證明方舟子不學無術的證據在多數情況下會不請自來——這也是“方學”研究讓人着迷之處。
根據《明史》,劉基婉言回絕朱元璋拜相的理由是:“臣疾惡太甚,又不耐繁劇”。但在《侃明史——劉基》中,方舟子卻把“不耐繁劇”這四個字改成“不耐煩”。方舟子更改史書的根據是什麼呢?他當然不會告訴你。好在查書比撬開方舟子的嘴巴要容易得多,所以我們就選擇捷徑。查閱《明史紀事本末》、《國榷》、以及被方舟子奉為秘典的《續藏書》(下詳),此處均作“不耐繁劇”,只有《罪惟錄》作“不耐繁”。因此,我們可以斷言,方舟子的更改屬於臆改。顯然,方舟子妄改古書是因為他以為二者的意思是相同的,因此把古文翻譯成了白話。但實際上,二者的意思完全不同。
根據《說文解字》,“煩”字“從頁從火”;頁者,頭也。所以“煩”字的本義是“熱頭痛也”。而“繁”字本作“緐”,乃是“馬髦飾也”。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注》中說:“引申為緐多。又俗改其字作繁,俗形行而本形廢,引申之義行而本義廢矣。”實際上,儘管“煩”字有“繁多”的意思,但是“繁”字卻絕沒有“熱頭痛”的意思。也就是說,“不耐繁劇”與“不耐煩”根本就風馬牛不相及。即使是《罪惟錄》的“不耐繁”,稍有古文根底的人也不會理解成“不耐煩”,除非是以為人家寫了錯別字。總而言之,劉基說自己“不耐繁劇”,乃是說自己“不耐事務繁重”之意,不過是在暗示自己的仙風道骨,不堪俗務。而“不耐煩”則是嫌麻煩之意。一個臣子怎麼敢對皇上明言嫌他的麻煩呢?
當然,有人會為方舟子開脫說,老虎尚有打盹兒的時候,一個語文狀元搞不懂“初”、“及”分別代表時間的先後,搞不懂“不耐繁劇”不等於“不耐煩,據此並不足以得出他不通古文的結論。
既然如此,筆者就讓諸位看官再開開眼。
本來,方舟子自招他寫《大明小史》是“東抄西湊”,所以他理所當然地不會告訴讀者他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東西。而史海浩瀚,即使是飽學之士,也很難追根溯源,查找出方文抄公的貨源。可是,令人大惑不解的是,在1993年9月20日貼出的《大明小史〔之二十三〕——沐英》【332】中,方舟子卻像是抖箱子底似地列出了四條參考文獻。我們暫且不去追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而只是利用方舟子為我們提供的這個便利來看一看他的“東西”是什麼。
方舟子引用的第一條文獻是這樣的:
“沐英……幾次隨朱元璋出征,‘入侍帷幄,晝夜勤勵,目無迕視’①,朱元璋見了,頗為歡喜。”
在文章的末尾,方舟子有註:“①《續藏書·黔寧昭靖王西平侯沐公》”。我們找到《續藏書》的這篇文章,發現這段的原文是這樣的:
“沐英……數從上征戍,入侍帷幄,晝夜勤勵,目無迕視。上心器之。”【333,p.62】
“器”字用於人,其名詞本來是指人的才能,如“大器晚成”。而當用作及物動詞時,其詞義為“器重”或“重視”。這樣的用法,在二十四史之中,可以說觸目皆是。如: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莊子)“言洸洋自恣以適己,故自王公大人不能器之。”
《漢書·雋疏於薛平彭傳》:“蕭望之為御史大夫,除廣德為屬,數與論議,器之,……。”
《三國志·諸葛亮傳》:“時先主屯新野,徐庶見先主,先主器之。”
《後漢書·陳龐列傳》:“龐……自在樞機,謝遣門人,拒絕知友,惟在公家而已。朝廷器之。”
《明史·李浚列傳》:“子隆,……。雄偉有將略。數從北征,出奇料敵,成祖器之。”
《明史·劉榮列傳》:“劉榮……雄偉多智略,成祖深器之,授密雲衛百戶。”
那麼,方舟子為什麼要把“上心器之”翻譯成“朱元璋見了,頗為歡喜”呢?當然是這位宣稱通讀過二十四史的語文狀元沒有搞懂這個“器”字是什麼意思。
《沐英》的第二條引文是這樣的:
“大都督府機務煩雜,而他‘年少明敏,剖決無滯’②,很受朱元璋器重。”
方舟子的尾註:“②《明史·李文忠、鄧愈、湯和、沐英》”。查《明史》此段的原文是:
“府中機務繁積,英年少明敏,剖決無滯。後數稱其才,帝亦器重之。”【15, p.3756】
方舟子把《明史》中的“機務繁積”翻譯成“機務煩雜”,又露了一個大怯。根據上下文,“繁積”的意思是“繁多”、“積壓”的意思,而沐英的聰明敏捷使它們“無滯”。“無滯”者,沒有滯澀堵塞之義也。可是,方舟子卻把“繁”、“積”所包涵的兩個意思壓縮為一個“煩雜”,結果使下文“無滯”的意思變得讓人莫名其妙。由此看見,方舟子不僅不知道“繁”的本義,他實際上連“積”、“滯”的意思都搞不懂。
另外,根據上段引文,我們發現,只有當古書中明明白白地說“器重之”的時候,方舟子才能夠明白那是“很受器重”的意思,而當這個“器”字單用時,這位語文狀元就茫然若失了。這說明,方舟子讀古代漢語,頗像一個從來沒有學過日語的中國人閱讀日文書一樣,雖然也能夠略知一二,但其實質,就是利用現代漢語的知識和技能來理解另外一種語言。他當然不會明白,古代漢語與現代漢語的主要區別之一,就是前者多以單字為詞。(《沐英》的另外兩條引文,將在後文討論。)
當然,這位“福建省1985年高考語文狀元”在讀古書時鬧出的笑話,並不僅僅是上面這幾例。在《大明小史》中,方舟子一再拿“老毛”的一句話來“調侃”。這句話就是毛澤東說的“自古能君無出李世民之右者,其次則朱元璋耳。”方舟子是怎麼“調侃”的呢?他在《亂侃明史(之二)》中,寫了這樣一句話:
“毛皇帝惺惺惜惺惺,評曰:‘自古能君無出朱元璋者。’”【314】
本來,“無出誰誰之右者”(或“無出其右者”)這個成語,雖然最初是文言,但是早已成為現代漢語中的一員了。所以,具有中學語文水平的人,都應該懂得,它的意思是“沒有比誰誰更‘高’(或‘強’、‘好’)的人”。這個成語中的“者”字有時可以省略,但這“之右”二字卻是萬萬省略不得的,假如省略了,就不成話了。(中國傳統中有尚左或尚右的習俗,即以左右位置來確定高低尊卑。這個成語顯然是尚右。)筆者初讀方舟子自作聰明改編的“毛主席語錄”,還以為這不過是一個簡單的筆誤。可是,在《亂侃明史之十一——馬皇后》中,方舟子故伎重演,開篇就寫了這麼一句話:
“咱先下個結論,模仿老毛的語氣說:‘自古賢后,無出馬皇后者。’”【334】
這就說明,方舟子改造的“毛皇帝曰”並不是什麼筆誤,而是出於這個狀元對這個成語的無知。而他“模仿老毛的語氣說”的這句話,翻譯成現代漢語,應該是這樣:“自古以來的賢后,沒有一個人是馬皇后生的。”
令人不解的是,就這個初中生的古文閱讀水平,方舟子還敢宣稱自己“讀史書倒不覺得有什麼困難”。這自我感覺未免太好了。據筆者估計,按照方舟子的這個水平,要達到正確理解原文的程度,閱讀速度每小時絕對不可能超過兩千字。假如方舟子按照這個速度來通讀二十四史,他需要兩萬個小時。如果他每天讀十個小時,則需要兩千天,即大約五年半。而實際上,就算方舟子有這個時間,他也絕不會有這個耐心和毅力的。
更令人不解的是,就憑這個語文水平,方舟子還好意思滿世界地顯擺自己的狀元頭銜。其實,就算你方舟子自己不嫌害臊,你也總得給福建的莘莘學子們留點兒臉面吧?汝當八閩子弟無人出爾之右耶?
3、方舟子抄什麼樣的史書?
本來,按照方舟子的打假套路,一個人一旦在學術文章中出現了淺顯的失誤,那麼他的所有“高深”也就都因此而一錢不值了。根據同樣的邏輯,在證明了方舟子的古代漢語水平不足以正確理解史書之後,我們似乎就沒有必要再去研究他的“史學”了。但是,假如我們也學方舟子打假的樣子來打方舟子的假,那我們實際上就是把自己降低到了與方舟子等同的水平,我們的工作也就不配被稱為“學術研究”。所以,我們還要再深入一步,探查一下方舟子的史學根底究竟如何。而我們的切入點仍舊是那個“劉基論相”的故事。我們的問題是:這個故事到底發生在哪一年?
一般來說,確定史書中某個事件發生的時間,其基本方法有兩種,第一就是查閱其他史書;第二就是根據事件中所涉及的人物和其他史實來做間接推定。我們且看孟森的考證:
“《明通鑑考異》以此文為史有誤,憲被誅在三年七月,善長罷相在四年正月,帝欲相憲,當在其前。谷氏《明紀事本末》以劉基論相在二年十月。《基行狀》敘帝責善長,基論相,皆在元、二年間。”【335, p.62】
實際上,《明史紀事本末•胡藍之獄》開篇就講“劉基論相”的故事,說:“太祖洪武二年冬十月,上欲以楊憲為丞相,問劉基……”。【336, p.179】《國榷》沒有記載此事,但有如下記載:洪武元年十一月癸亥日,“上手書召御史中丞劉基入朝”【337, p.378】;十二月丁卯日,“汪廣洋、劉惟敬為中書省參政;楊憲為御史中丞”【337, p.378】。當年明月很可能據此把“劉基論相”的時間定在洪武元年十一月。
在《〈明史〉提要》中,方舟子曾搖頭晃腦地告訴別人說:《明史》、《國榷》、《明史紀事本末》“這三部書,向來為治明史者所必讀。”那架勢,頗像是在說,“這三部書,我已經讀完了,你們要找我的茬,先把這三部書讀過再說。”可是,從“劉基論相”這個例子中,我們馬上就可以看出,方舟子他自己或者是讀了《明史》而讀不懂,或者是乾脆就不讀其他兩部“必讀”書。所謂“治明史者所必讀”,不過是他嚇唬別人的常用牌匾而已。【338】
問題是,方舟子這個“治明史者”,他如果不讀“必讀書”,他的“資料”是從哪裡“搜集”來的呢?他又是怎麼發揮自己“歸納整理的功夫”的呢?當然,對這個問題,現在地球人都知道答案:抄。所以,這個問題應該這樣來問:方舟子的文字,到底是從哪兒抄來的?
(1)、枕中秘籍:李贄的《續藏書》
在貼出《劉基》之後的第五天,方舟子又貼出了《侃明史〔十九〕——徐達之一》。其中,方舟子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在九華之役中,他與常遇春設埋伏,大敗陳友諒於九華山,斬首萬餘級,俘虜了三千多,陳友諒只攜帶了妻子兒女狼狽逃走。對這三千多俘虜,常遇春主張統統殺掉,以絕後患。徐達不贊成,但這時他還管不了常遇春,只能遣人向朱元璋請示。朱元璋也認為‘天下戰方始,毋多殺,多殺,是逆距之也’,命令傳到的時候,常遇春已經連夜把俘虜活埋了九成。朱元璋得知,很不高興,命令把倖存的三百人都放了。朱認為出現這種情形,是‘不壹將之故’,而常遇春剽疾果敢,只是個將才;徐達持重有謀,卻可為帥,從此徐達便成了元帥,號令諸將〔此事記載,《明史》與李贄的《續藏書》略有出入,以先出且較詳細的《續藏書》為據。我懷疑《明史》的許多列傳都改自《續藏書》,也可能它們的材料來源相同〕。”【337】
此時,我們先將目光聚焦到上文末尾括號之內的文字,特別是“續藏書”三個字。顯然,這本書不在“治明史者所必讀”的三部書之內。那麼,它是一本什麼樣的書呢?原來,它雖然號稱是明朝萬曆年間李贄遺留下來的作品,但它卻與李贄的另一部史書,《藏書》,有相當大的不同,因此其真實身份早在明朝就有人懷疑。今人任冠文作《〈續藏書〉考辨》一文,其主要結論就是:
“《續藏書》與《藏書》在體例上,傳記立目編排着眼點上以及論史態度上等方面都有差異。今本《續藏書》是後人編定的,其內容不完全是李贄所作。研究李贄思想對這本書要加以甄別,其內容有可信,基本可信及可疑三種情形。”【339】
其實,就算《續藏書》真的是李贄所作,它在明、清兩朝都是禁書,因此根本就不可能是《明史》的依據。再退一萬步說,就算《續藏書》不是禁書,清代學者也不太可能根據它來修訂《明史》。為什麼呢?看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是怎麼評價這本書的:
“贄所著《藏書》,為小人無忌憚之尤。是編又輯明初以來事業較著者若干人,以續前書之未備。其書分《開國名臣》、《開國功臣》、《遜國名臣》、《靖難功臣》、《內閣輔臣》、《勛封名臣》、《經濟名臣》、《理學名臣》、《忠節名臣》、《孝義名臣》、《文學名臣》、《郡縣名臣》諸目。因自記其本朝之事,故議論背誕之處比《藏書》為略少。然冗雜顛倒,不可勝舉。如一劉基也,既列之《開國名臣》,又列之《開國功臣》。一方孝孺也,既列之《遜國名臣》,又列之《文學名臣》。經濟本無大小,安見守令設施不足以當經濟,乃於《經濟名臣》外別立《郡縣名臣》。又王禕殉節滇南,不入之《忠節傳》中,而列之《開國名臣》內。種種踳駁,毫無義例,總無一長之可取也。”【340】
是不是《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的作者對李贄偏見太深呢?那我們就看看黃仁宇是如何評價李贄的歷史著作的:
“退休以後的十幾年,李蟄主要的工作是著述。他的著作大部分都在生前刊刻印行,……著作的內容非常廣泛……。但是涉及面雖然廣泛,卻並不等於具有多方面的精深造詣。他寫作的歷史,對史實沒有精確的考辨,也沒有自成體系的徵象。大段文章照史書抄錄,所不同的只是按照自己的意見改換章節,編排次序,再加進若干評論。”【328, p.214】
可以說,幾百年來,“治明史者”根本就沒有幾個人看重這本《續藏書》。但在“網絡奇才”方舟子的眼中,它卻成了《明史》的淵藪。這史學造詣,真箇讓人嘖嘖稱“畸”。
實際上,《明史》源自萬斯同的《明史稿》,而《明史稿》源自《明實錄》,這對於“治明史者”來說,是盡人皆知的事實。萬斯同說:
“凡《實錄》難詳者,吾以他書證之,他書濫誣者,吾以所得於《實錄》者裁之,雖不敢據聞全可信,而枉者鮮矣!”【341】
而方舟子對所有的這一切都好似茫然無知,就像他在當時連“主流科學界”對內含子的“主流觀點”都不知道一樣。從另一方面講,中國古代兒童的啟蒙課本《三字經》就說,“讀史書,考實錄。通古今,若親目。”據此看來,方舟子的史學水平,尚且處於蒙昧階段。
當然,在寫完《徐達》之後13天,方舟子又作《〈明史〉提要》,大談《明史》的編寫過程。為什麼方舟子在剛剛顯示了自己對《明史》的無知之後,馬上又變得有知了呢?很可能,他的無知被人點破,於是他就餓補相關知識,並且現買現賣,寫成《〈明史〉提要》。而在寫作《徐達》之時,他甚至連這批貨的存在與否都不知道,更不要提進貨了。
問題是,除了《續藏書》之外,方舟子還讀其他的書嗎?讓我們再看看方舟子所說的“《明史》與李贄的《續藏書》略有出入”到底是怎麼回事。原來,《明史•徐達列傳》說:
“……還鎮池州,與遇春設伏,敗陳友諒軍於九華山下,斬首萬人,生擒三千人。遇春曰:‘此勁旅也,不殺為後患。’達不可,乃以狀聞。而遇春先以夜坑其人過半,太祖不懌,悉縱遣餘眾。於是始命達盡護諸將。”【15, p.3724】
而《續藏書》則說:
“……斬首萬餘級,生獲三千人。遇春曰:‘此勁敵也,不殺為後害。’達不可,以狀聞。帝報使者:‘天下戰方始,毋多殺,多殺,是逆距之也。’而遇春則以夜坑其十之九。上不懌,命悉縱其三百人歸友諒,而曰:‘此吾不壹將之故也。’達自是專為大將矣。”【333, p.44】
所以,這個所謂的“出入”,就是常遇春到底是“坑其人過半”還是“坑其十之九”。其實,此事端的如何,前人早已給出了答案,根本就用不着方舟子費心猜測。看看近人黃雲眉的這段話:
“按據太祖實錄卷八謂‘上諭使者曰:亟還諭諸將,今戰爭方始,不可縱殺以絕人望。三千精銳宜釋之,使為後用。及使者返,遇春已殺之,止存三百人,上聞之不懌,命悉放還’云云。殺三千人而止存三百人,則已殺十分之九矣,不得僅雲過半。”【342】
事實是,不僅《明太祖實錄》所記如此,《明史紀事本末(卷三)》、《國榷(卷一)》所記莫不如此。也就是說,《續藏書》的記載乃是來自《明實錄》。可笑方舟子放着“必讀書”不讀,卻捧着“不必讀之書”當經典,並且據此做出驚世駭俗的“大膽假設”,結果既暴露出自己的淺薄無知,又留下了一個千古笑柄。真是何苦!
當然,方舟子的“大膽假設”並非毫無用處。實際上,它還為我們的“方學研究”助了一臂之力,使我們知道了“劉基論相”方氏版本的來源。原來,最初把劉基辭相、論相兩個故事混在一起的,就是《續藏書》。看看這段話:
“時左丞相李善長貴盛,公獨事與抗,議不相下。善長不能平。適善長以事見譴,憲使凌說因彈之。公言李舊勛,且能揖和諸將。上曰,‘是數欲害汝,汝乃為之地邪?汝功勳足任此。’公頓首曰:‘是如易柱,必得大木乃可。若束小木為之,且立覆。臣駑鈍,豈堪此!’上乃欲相中書左丞楊憲,復問公。……”【333, p.16】
本來,方舟子如果在此處依照《明史》來敘述,並沒有什麼不妥——即使出錯,也情有可原;即使有錯,也是小錯。可他卻非要把《續藏書》拉過來當根據,結果釀成了更大的失誤。而且,我們至今不知道方舟子所說的“洪武四年”到底是怎麼來的。
方舟子的《大明小史》共有五十餘篇,在篇尾列有參考文獻的只有兩篇,其中之一就是前面提到的《沐英》(另外一篇是《解縉》)。它們都是毫無例外地據《續藏書》以“糾正”《明史》。看看方舟子在《沐英》中是如何糾正必讀書的:
“洪武二十一年④,百夷巨酋思倫發反叛,傾巢而出,號稱三十萬,戰象百餘頭。沐英選精騎三萬,晝夜兼程,十五日後與敵人相遇。”【332】
方舟子的尾注是:“④據《續藏書》《紀事本末》。《明史》作洪武二十二年。”那麼,《續藏書》是怎麼說的呢?據《續藏書•沐英傳》:
“二十一年,麓川宣慰思倫發,聚其眾三十萬,來寇定遠[邊]。英選卒三萬拒之,馮誠領前軍,寧正、湯昭為左右。”【333, p.63】
查《明史紀事本末》:
“洪武中,麓川思倫發內附,授麓川宣慰。”【336, p. 453】
“十八年冬十二月,思倫發,率眾寇景東,馮誠擊之,失利,千戶王升死之。……
“二十一年春正月,思倫發入寇,結砦於摩沙勒。沐英遣都指揮寧正擊破之,斬首一千五百級。三月,思倫發悉其眾號三十萬,戰象百餘,復寇定邊,欲報摩沙勒之役,勢甚猖獗。沐英選驍騎三萬,晝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賊營,隔壘而陣。……
“二十二年冬十一月,思倫發遣把事招綱等來言,叛逆之謀,皆其下刁廝郎等為之。以象馬白金入貢,願輸貢賦。” ”【336, pp.173-175】
查《明史•雲南土司二》:
“十五年,大兵下雲南,進以大理,下金齒。平緬與金齒壤地相接,土蠻思倫發聞之懼,遂降。因置平緬宣慰使司,以倫發為宣慰使。”
“十八年,倫發反,率眾寇景東。都督馮誠率兵擊之,值天大霧,猝遇寇,失利,千戶王升戰死。”
“二十年,敕諭西平侯沐英等曰:‘近御史李原名歸自平緬,知蠻情詭譎,必為邊患。……’明年,倫發誘群蠻入寇馬龍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英遣都督寧正擊破之,斬首千五百餘級。倫發悉舉其眾,號三十萬,像百餘,寇定邊,欲報摩沙勒之役,新附諸蠻皆為盡力。英選師三萬亟趨至,賊列象陣搏戰。……。”
“二十二年,倫發遣把事招綱等來言:‘往者逆謀,皆由把事刀廝郎、刀廝養所為。乞貸死,願輸貢賦。’”【15, pp.8111-8112】
也就是說,用《明史》核對《明史紀事本末》,我們發現二者記述完全相符。但是,當用這兩本“必讀書”來核對“非必讀書”《續藏書》時,我們卻發現在後者的40個字之中,至少存在三處重大失誤:第一,思倫發早在洪武十八年就反叛了,而李贄卻在他二十一年入寇時,仍稱其為“麓川宣慰”。第二,李贄所敘的思倫發“來寇”,乃是二十一年的第二次“來寇”,但按照李贄的敘述,這次入寇卻好像是第一次,並且是唯一的一次。第三,思倫發的此次入寇的目標乃是“定邊”,沐英馳援的目的地因此也應該是定邊,所以《明史紀事本末》說沐英軍“晝夜兼行,凡十五日抵賊營”、《明史》說是“亟趨至”。而李贄卻說這是沐英“拒之”,好象沐英的駐地就在定邊似的。
而方舟子呢?他在那短短的49個字中,不僅完完整整地蹈襲了李贄後兩個失誤,而且把李贄的第一個失誤發揮得更加離譜:他把思倫發的“入寇”直接說成是“反叛”了。
據翁獨健主編的《中國民族關係史綱要》所敘思倫發歸順明朝歷史,與《明史》和《明史紀事本末》略有出入:
“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繼承元制,命思瓦發為平緬宣慰使。同年冬,思瓦發反明。不久,發生內訌,達魯方殺思瓦發,另立滿散(思可發子)子思倫發。洪武十七年(1384),思倫發向明朝交出故元宣慰使印,表示歸順。明朝為籠絡思倫發,將平緬宣慰使司先後升為平緬軍民宣慰使司和麓川平緬宣慰使司,任命他為宣慰使,兼管麓川之地。”【343】
那麼,方舟子說“《明史》作洪武二十二年”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明史•沐英傳》說:
“二十年平浪穹蠻,……。明年,百夷思倫發叛,誘群蠻入寇摩沙勒寨。遣都督寧正擊破之。二十二年,思倫發復寇定邊,眾號三十萬。英選騎三萬馳救,置火炮勁弩為三行。”【15, p.3758】
《明史•沐英傳》之所以把“思倫發復寇定邊”定在洪武二十二年,很可能是該傳作者根據《明太祖實錄》的記載。原來,《太祖實錄》卷一八八隻記載了思倫發在洪武二十一年一月的“初寇”(“百夷思倫發誘群蠻入寇馬龍他郎甸之摩沙勒寨西平侯沐英遣都督寧正擊破之斬首一千五百餘級”)【344, pp.2812-2813】,卻沒有記載當年三月的“復寇”。可是,在卷一八九、洪武二十二年冬十一月條,當記載太祖因為思倫發再次納降、於是派人撫慰百夷之事時,卻提到思倫發的第二次入寇(“甲辰西平侯沐英討百夷思倫發平之時思倫發悉舉其眾號三十萬象百餘只復寇定邊欲報摩沙勒之役勢甚猖獗”)。【344, p.2858】其結果,使這件事“好像”發生在洪武二十二年。
總之,《明史•沐英傳》的作者因讀書不細而出錯,不過是搞錯了一個數字;而方舟子則因為把必讀書拋在一邊不讀而出錯,結果是錯誤接二連三。更可笑的是,他僅僅因為《明史•沐英傳》的一條記載而宣稱“《明史》作洪武二十二年”,這才叫一葉障目,不識泰山。實際上,在王景撰寫的《沐公神道碑》中,也提到思倫發再次入寇是在洪武二十一年。【345】方舟子為沐英作傳,放着沐英的神道碑文不讀;講述沐英鎮守雲南之事,放着《明史•雲南土司》不讀,而只是根據《續藏書》來搞古今漢語互譯,真是既可笑,又可憐。
此時,我們也大致能夠猜出方舟子為什麼要在《沐英》這篇短文之後,破例列出參考文獻了。方舟子在給沐英作傳之時,很可能瞄了一眼《明史•沐英傳》,在發現了一處與《續藏書》的差異、並且根據《紀事本末》確信《明史》有誤之後,大喜若狂,於是逐條列出自己看過的史書,以顯示自己“搜集資料、歸納整理的功夫”。此時,他自然是把自己在十天前作出的天才猜測,“我懷疑《明史》的許多列傳都改自《續藏書》”,忘得一乾二淨。否則的話,他還應該懷疑自己的判斷能力:《明史》怎麼抄書都抄錯了?
至於方舟子在《解縉》一文中,根據《續藏書》記載的一項傳說而排斥正史,更是淺薄得讓人發噱。不再浪費筆墨。
問題是,讀“必讀書”也是讀,讀“非必讀書”也是讀,他方舟子為什麼放着必讀書不讀,卻對非必讀書《續藏書》這麼情有獨鍾呢?第一個原因雖然聽上去匪夷所思,但對方舟子來說卻最合乎邏輯:恰恰因為這本書不是“治明史者”的必讀書,所以方舟子才可以從中“搜集”一些別人不知道的“資料”,以此作為炫耀自己“才學”的資本。方舟子奉《續藏書》為圭臬的第二個原因是,相對於133冊的《明實錄》、10冊的《明史》、6冊的《國榷》、以及4冊的《明史紀事本末》,單卷本、四十萬字的《續藏書》顯然要簡短易讀得多。(MSU圖書館藏有此書的中華書局1959年版的兩卷本,但被裝釘成一冊。)毫無疑問,方舟子把《續藏書》當成了《明史》的袖珍本,並且是《明史》的底本。第三,相對於其他明史的作者,李贄這個“思想家”的名氣要大得多。引用李贄的書,會讓方舟子攀龍附鳳的心理得到極大的滿足。
當然,根據“必讀書”之外的書來“胡侃明史”,還會使方舟子覺得自己真的是在作什麼“搜集資料、歸納整理”的工作。方舟子永遠也弄不明白的是,這樣的“搜集資料”,這樣的“歸納整理”,根本就不需要什麼“功夫”,它所需要的,只是一顆無知無畏的腦袋。
(2)、蒙世寶典:吳晗的《朱元璋傳》
其實,《續藏書》雖然算不上是正牌明史,但是假如方舟子真的能夠認認真真地通讀全書,然後再兢兢業業、規規矩矩地把它譯成白話,那也算是他對人類的知識和學術作出了屬於自己的一份貢獻。但是,以他專事投機取巧的秉性,以及那捉襟見肘的古文功夫,這位一等一全才怎麼肯放下身段去作這樣一個本大利薄的“古譯白”買賣。他的本能決定他必須選擇更簡捷方便的路徑以獲得最大的個人利益。這條捷徑就是“白譯白”——把白話“翻譯”成白話。說白了,就是抄。
根據方舟子自己的交代,他抄襲別人文字,至遲始於高中一年。實際上,在今天,我們完全有正當的理由懷疑他的抄襲行為始於初中時代。方舟子說:“上了初中,文學才能開始顯露,作文每每被當作範文,還曾經入選《中學生文選》,供各地的小朋友考試抄襲用。”【3】無論如何,到了1993年,經過長達十餘年的雞鳴狗盜修煉,他的抄襲技巧已經到了可以撰寫“蒙世絕招”的地步了。因此,按照方舟子那個只適用於他自己的“抄襲定義”——“只要不是整段地照抄,也稱不上什麼‘抄襲’”【346】——他的“東抄西湊”大都算不上是偷盜別人的東西。當然,他如果能夠按照這個標準來“一視同仁”的話,我們自然無話可說,筆者也就無須再寫下面的文字。可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是方舟子為人處世的行為準則。所以,對於其他人,他還有一個“抄襲定義”:“抄一小段也是抄”。【347】也就是因為如此,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我們才能夠有幸看到方文抄公動不動就把圓文抄公、扁文抄公梟首示眾的“活劇”。既然如此,我們不妨也演出一場“請君入甕”,讓世人見識一下方文抄公是如何“抄一小段”的。至於抄的這一小段到底算抄不算抄,並不由方舟子說了算。
A、偷竊案例之一:《馬皇后》
從表面上看,方舟子說自己寫文章“東抄西湊”,顯得此人既謙虛、又自知。其實,他那是在抬舉自己呢。“東抄西湊”,需要文抄公東奔西走地找書、查書,“歸納整理”,那是要花費很大的工夫的。但實際上,方舟子的“抄、湊”根本就不需要東奔西走。他用來抄襲的那幾本書,一個枕頭就足以覆蓋。換句話說就是,方舟子抄古書,底本主要是李贄的《續藏書》,而他抄襲近人的著作,底本則主要是吳晗的《朱元璋傳》。
吳晗的《朱元璋傳》先後有四種版本:1944年本(書名《明太祖》)、1949年本、1954年本、1965年本。有人說,“在存世的四個版本中,1944年版本是戰亂年代急就而成的歷史通俗讀物,1954、1965年版本有過多的政治意志介入,只有1949年版本真實地表達了作者本人當時的觀點”。【348】密歇根州立大學(MSU)圖書館藏有上海書店1989年出版的《民國叢書》第一編第83種,其中收錄的就是1949年版《朱元璋傳》。【349】因此,下面引文以這個版本為據,不另說明。
1993年8月26日午夜,方舟子貼出《亂侃明史之十一——馬皇后》。為了讓讀者見識一下方舟子的“文抄”神功,筆者特將三處描寫馬皇后去世的文字羅列於後:
《明史•太祖孝慈高皇后傳》原文是:
“洪武十五年八月寢疾。群臣請禱祀,求良醫。後謂帝曰:‘死生,命也,禱祀何益!且醫何能活人!使服藥不效,得毋以妾故而罪諸醫乎?’疾亟,帝問所欲言。曰:’願陛下求賢納諫,慎終如始,子孫皆賢,臣民得所而已。’是月丙戌崩,年五十一。帝慟哭,遂不復立後。是年九月庚午葬孝陵,諡曰孝慈皇后。宮人思之,作歌曰:‘我後聖慈,化行家邦。撫我育我,懷德難忘。懷德難忘,於萬斯年。毖彼下泉,悠悠蒼天。’”【15, p.3508】
吳晗《朱元璋傳•馬皇后》的結尾處:
“洪武十五年八月,馬皇后病死,年五十一歲。病時怕連累醫生得罪,不肯服藥,臨死還勸朱元璋求賢才,聽直言,慎終如始。元璋慟哭,不再立皇后。義子沐英鎮守雲南,得到消息,哭得吐血。宮人追念她的慈愛,作歌追頌道: 我後聖慈,化行家邦,撫我育我,懷德難忘! 懷德難忘,於斯萬年,毖彼下泉,悠悠蒼天。”【349, p.254】
方舟子《亂侃明史之十一——馬皇后》結尾處:
“洪武十五年,馬皇后得了病,怕連累了御醫,朱元璋又要殺人,不肯服藥。……她病死時,年僅五十一歲,臨死還勸朱元璋求賢才,聽直言,委婉地勸他不要濫殺。朱元璋至此放下皇帝的架子,痛哭不已,此後未再立皇后。鎮守雲南的義子沐英聽到皇后死訊,哭得吐血…… “宮人作歌追悼,歌曰: 我後聖慈,化行家邦,撫我育我,懷德難忘。懷德難忘,於斯用年,毖彼下泉,悠悠蒼天。”【334】
假如方氏的文字真的是譯自《明史》(《續藏書》沒有給馬皇后立傳),它能夠和吳晗的文字這麼相像嗎?最為好笑的是,儘管方舟子在抄襲之際,要刻意改動一些文字,但他還是露出了馬腳。請看方氏抄錄的《馬皇后頌》,其句讀與吳氏一樣,都是每四行為一句,而標點排印的《明史》(中華書局版)則為兩行一句。略有古文知識的人都可以看出,兩行一句的標點較為合理。
B、偷竊案例之二:《明初酷刑》
1994年2月14日,方舟子突然間貼出了“應某位網友的要求”而作的一篇《大明小史〔四九〕——明初酷刑》。【350】這距離上一篇《大明小史》,“四八”,已經有一個多月了。這說明,《大明小史》的“東抄西湊”已經接近了尾聲。而這篇《明初酷刑》,後來卻成了方舟子明史研究的代表作之一,先是被收入《方舟子文史小品》中,掛在《新語絲》網站上,2004年又被收進《江山無限》中,正式進入平面媒體。
其實,就像《大明小史》的其他篇章一樣, 《明初酷刑》也是東抄西湊之作,它的底本就是吳晗《朱元璋傳》的第五章《恐怖政治》。只不過是,方舟子的“東抄西湊”,其實質就是作兩種事情:第一,抄襲;第二,掩蓋抄襲痕跡。但俗話說得好,常出三隻手,早晚要被抓。試比較下面這兩段文字:
方舟子:“四十年之中,據《大誥》所載,凌遲、梟示、族誅有幾千案,棄市以下的有一萬多案”。【350】
吳晗:“四十年之中,據朱元璋自己的著作,《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和《大誥武臣》的統計,所列凌遲、梟示、種誅、有幾千案,棄市(殺頭)以下有一萬多案。”【349, p.194】
怎麼能夠確定方舟子的那段話是抄自吳晗呢?理由很簡單:《大誥》是一本只有不到五十個版面、每個版面最多四百字的小冊子。這本小冊子總共列有74條,每條基本上就是一個案例,如方舟子在《明初酷刑》中所引的“《大誥》偽鈔四十八”,也不過是說了兩個案子而已。它根本就沒有、也不可能“所載”什麼“幾千案”、“一萬多案”。吳晗之所以這麼說,乃是根據“《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和《大誥武臣》”四本書。假如方舟子真的通讀了不到兩萬字的《大誥》的話,他絕不可能寫出那麼無知的話。而他如果沒有通讀《大誥》,我們就無法理解他根據什麼寫那些話。所以,唯一能說得通的解釋,就是方舟子抄襲了吳晗。那麼,方舟子為什麼不把其他三本《大誥》也抄上呢?顯然是怕別人發現自己抄襲吳晗。其實,恰恰是這些自作聰明的小動作,泄露了方舟子偷竊別人文字的真相。這就叫做“聰明反被聰明誤”。
《明初酷刑》一文有一千三百餘字,方舟子當然不會僅僅“抄一小段”。請比較下面這兩段文字:
方舟子:“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該殺的都殺光了,朱元璋覺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讓子孫吃吃現成飯了,於是在這一年的五月下詔禁止酷刑:‘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歷。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鯨、刺、非刂、劓、閹、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太祖實錄》卷二三九〕’”。【350】
吳晗:“洪武廿八年(一三九五年)正式頒布《皇明祖訓》。這一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在這一年之前,桀驁不馴的元功宿將殺光了,主意多端的文臣殺絕了,不順眼的地主巨室殺得差不多了,連光會掉書袋子搬弄文字的文人也大殺特殺,殺得無人敢說話,無人敢出一口大氣了。殺,殺,殺!殺了一輩子,兩手都塗滿了鮮血的白頭劊子手,躊躇滿志,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這年五月,特別下一道手令說:‘朕自起兵至今四十餘年,親理天下庶務,人情善惡真偽,無不涉歷。其中奸頑刁詐之徒,情犯深重,灼然無疑者,特令法外加刑,意在使人知所警懼,不敢輕易犯法。然此特權時措置,頓挫奸頑,非守成之君所用長法。以後嗣君統理天下,止守律與大誥,並不許用鯨、刺、剕、劓、閹、割之刑。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349, p.192】
如果有人覺得這兩段文字除了朱元璋的詔文之外,並不十分相像,那麼我就把它們簡化一下再看看:
方舟子:“到了洪武二十八年,該殺的都殺光了,朱元璋覺得天下太平了,自己也老了,可以讓子孫吃吃現成飯了,於是在這一年的五月下詔禁止酷刑:……”。
吳晗:“洪武廿八年……朱元璋已是六十八歲的衰翁了。……以為從此可以高枕無憂,皇基永固,子子孫孫吃碗現成飯,不必再操心了。這年五月,特別下一道手令說:……”
實際上,方舟子不僅抄襲了吳晗的文字,他連人家的引文也照抄不誤。儘管他煞有介事地列出了朱元璋詔文的出處,“《太祖實錄》卷二三九”,其實他根本就沒看《太祖實錄》。這麼說有證據嗎?不僅有,而且是兩個。第一,“《太祖實錄》卷二三九”所記,都是洪武二十八年六月以後的事情,此卷開篇就說“洪武二十八年六月癸亥朔”。【344, p.3475】而朱元璋下詔廢除酷刑是在六月的己丑日。【344, pp.3477-3478】吳晗說朱元璋下詔是在“這年五月”,顯然是誤記。(在當時,《明實錄》尚未影印出版,查閱極為不易,吳晗此誤情有可原。)而方舟子卻把這個“五月”照抄了過去。第二,吳晗的引文,漏引了一句話,即在“臣下敢有奏用此刑者”這句之前,原文還有“蓋嗣君宮生內長,人情善惡未能周知,恐一時所施不當,誤傷善良”這樣一句話。【344, p.3478】吳晗漏引這句話是出於什麼原因,我們且不去管它。而方舟子的引文與吳晗的殘缺引文完全相同,其原因卻只能是一個:抄襲。
《明太祖實錄》記載的朱元璋敕諭 紅線標記處為吳晗和方舟子都漏引的文字 截圖來源:【344, pp.3477-3478】
其實,當時MSU圖書館藏有全套《明實錄》,方舟子只要花費舉手之勞,就可以堵塞這兩個漏洞。可是,這位文抄公竟然懶得連這麼一點兒“搜集資料的功夫”都不肯花,可見其抄襲不僅已經成了習慣,而且上了癮。
在《明初酷刑》結尾,方舟子寫道:
“凡世[是]凌遲處死的,按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即所謂千刀萬剮,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最後一刀才是斬首。”
看看吳晗是怎麼說的:
“凡是凌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慢慢的折磨,硬要被殺的人受長時間的痛苦。最後一刀才是斬首。”【349, p.193】
那麼,吳晗為什麼要說“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這樣的話呢?他在此處有一個註:“鄧之誠《骨董續記》卷二十磔條引《張文寧年譜》,計六奇《明季北略》記鄭鄤事。”吳晗關於《骨董續記》的文字如果不是誤記,那一定是誤抄,因為《骨董續記》只有四卷,根本就沒有卷二十;相關詞條為“寸磔”而不是“磔”;並且,鄧之誠所說的兩個數字,都不是“三千三百五十七刀”。鄧之誠在《骨董續記》卷二的“廷杖”條中,確曾引錄了《張文寧年譜》,但那是記載劉瑾挨廷杖之事,與凌遲沒有任何關係。總之,吳晗的“凡是凌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不太可能來自《骨董續記》。
那麼,這個數字是不是來自“計六奇《明季北略》記鄭鄤事”呢?翻開此書的《鄭鄤本末》,其中明明寫着“忽聞宣讀聖旨,結句聲高:‘照例應剮三千六百刀。’”【352, p.262】
也就是說,根據吳晗所舉出的參考文獻,我們不僅找不到“凡是凌遲處死的罪人,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的根據,反倒能夠找到“照例應剮三千六百刀”的說法。而更為可笑的是,方舟子似乎真的看了《明季北略》,因為在《明初酷刑》的結尾,他寫道:
“行刑時在旁邊架一丫形木杆,挖出肝腑後放在上面示眾。國人似乎自古以來就喜歡看殺人,看凌遲時更是‘人集如山,屋皆人覆’〔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五〕”。 “人集如山,屋皆人覆”八字,確實出自《明季北略》。那麼,方舟子為什麼放着三千六這個數字不用,而偏偏要選擇三千三百五十七呢?合理的解釋就是,方舟子當時看不到鄧之誠的《骨董續記》(MSU圖書館至今沒有此書),更找不到《張文寧年譜》,因此他只好相信吳晗所說為真,於是置“史有明文”的“照例應剮三千六百刀”於不顧,而大抄吳晗。另一個可能就是,方舟子所引的《明季北略》文字,並非是來自閱讀原書,而是抄自別人的引文,所以他沒有看到近在咫尺的那個“照例應剮三千六百刀”。
其實,吳晗所說的“照例要殺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其實來自明人張文麟的自訂年譜:
“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左右起,初動刀則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是也。至晚押瑾順天苑平縣寄監。釋縛數刻,瑾尚食粥兩碗。反賊乃如此。次日則押至東角頭。先日瑾就刑頗言,內事以麻核桃塞口,數十刀氣絕。時方日升。在彼與同監斬御史具本奏,奉聖旨,劉瑾凌遲數足,剉屍免梟首。”【353】
按照這段文字,劉瑾僅挨了大約四百刀就死了。因此,什麼“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什麼“凌遲數足”,都不足為信。而方舟子呢?他大概至今也沒聽說過張文麟這個人,但卻在二十多歲時間接地偷了他的東西。
四、史識篇:鸚鵡、蜀犬、鬥雞
1、史識見於史論
所謂“史識”,一般是指學者根據史料而得出的某種個人的、主觀的看法和觀點。這些看法和觀點,通稱為“史論”,也稱為“史評”。(有人把“史論”和“史評”的概念加以區分,但這不在本文討論範圍之內。)也有人,如著名哲學史家馮友蘭,認為史識是指識別、選擇史料的能力:“識者,選材精當也。”【354】
本來,按照史料派的觀點,“史論”在歷史研究中是沒有什麼位置的。因為以後人觀前人,頗似盲人摸象,各人有各人的局限,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人言言殊,言之何益?比如,史料派的代表人物傅斯年就說:
“把些傳統的或自造的‘仁義禮智’和其他主觀,同歷史學和語言學混在一氣的人,絕對不是我們的同志!”【303】
“過去史學與其謂史學,毋寧謂文學;偏於技術多,偏於事實少;非事實的記載,而為見解的為何。史學界真正有價值之作品,方為近代之事。”【355】
“以簡單公式概括古今史實,那麼是史論不是史學,是一家言不是客觀知識了。在一人著書時,作史論,成一家言,本無不可,然而寫起歷史教科書來,若這樣辦,卻是大罪過,因為這是以‘我’替代史實了。”【356】
但是,就史實或史事作出議論,乃是中國史學的傳統。章學誠說:
“史家論贊本於《詩》教,……若馬、班諸人論贊,雖為《春秋》之學,然本左氏假設君子推論之遺,其言似近實遠,似正實反,情激而語轉平,意嚴而說更緩,尺幅無多,而抑揚詠嘆,往複流連,使人尋味形中,會心言外,溫柔敦厚,《詩》教為深。”【300, p.737】
從另一方面講,就史事發表評論,還是文人顯示自己才、學、德的一條最便捷的途徑。因為就史發論,其實質就是從不同的角度來看待某一事物。而一個人想要從這個事物中發現出別人看不到的東西,就必須具有獨到的視角,或者有超常的洞察能力。梁啓超說:
“史識是歷史家的觀察力。做一個史家須要何種觀察力?這種觀察力如何養成?觀察要敏銳,即所謂‘讀書得間’。旁人所不能觀察的,我可以觀察出來。”【357】
顯然,具備“觀察力”之人,也必定是些才高八斗之輩、學富五車之流。因為“觀察力”本身就是一種才能;而反過來說,一個無知之人,其觀察才能再高,也觀察不出什麼名堂來。這就是所謂的“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
當然,有些妄人為了顯示自己的“才學”,在觀書之後,會故作高論而大放厥詞。那麼,如何來區別高論與謬論呢?有兩個標準。第一,看立論是否基於史實。根據沒有被證實的史實來發表史論,其議論如同在虛妄的幻影上建築樓閣,按照定義就是謬論。第二,看推理是否合乎邏輯。根據某些史實做出不合邏輯的延伸,就如同用豆腐渣來堆砌摩天大樓,其土崩瓦解指日可待。當然,基於史實、合乎邏輯的史論,也並不一定就是“高論”。
那麼,史識與史德有什麼關係呢?治史之人的根基是史德。沒有史德,說明這個人的心術不正;而心術不正之人的見解和觀點,也必然是邪惡的。這就是章學誠為什麼要說:“能具史識者,必具史德”的原因。
2、方舟子的史識
我們既然知道了史識的基礎是史學、史才、史德,也知道了方舟子的史學、史才、史德都是些什麼成色,則根據簡單的邏輯推理,我們大致能夠估算出他的史識的大致狀況——不過就是信口開河般地胡咧咧——他自己承認的“亂侃”。但實際上,信口開河,尚需一定的口才,而對我們的方奇才來說,即使這樣的歪才,他都顯得阮囊羞澀。所以,他的史論,主要有三類:一類就是鸚鵡學舌,別人說什麼,他就跟着人家說什麼;第二類就是在別人的觀點之上,作無知無畏的發揮;第三類就是跟人家胡攪蠻纏,強詞奪理。論證如下。
(1)、鸚鵡啁啁濫學舌
本來,一個人無才無學卻偏要治史,當然只有走抄襲他人的文字這一條捷徑。但是,史論本來就不是史書的必要成分,有論則發,無論閉嘴,讀者並不會在這方面苛求作者。可笑方舟子不知藏拙,偏要“亂侃”以顯示自己的才學,但肚子中空空如也,所以他不僅在敘述史事時抄人家的文字,在發表史論時也要抄襲。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方舟子“亂侃明史”的主題,只有一個,那就是指桑罵槐,借古諷今:一邊罵朱元璋,一邊罵“老毛”。其實,這和吳晗最初作《朱元璋傳》的主題是完全一樣的,只不過吳晗要影射的是另外一個人而已。在1965年版《朱元璋傳》的自序中,吳晗說:
“由於當時對反動統治蔣介石集團的痛恨,以朱元璋影射蔣介石,雖然一方面不得不肯定歷史上朱元璋應有的地位,另一方面卻又指桑罵槐,給歷史上較為突出的封建帝王朱元璋以過分的斥責。不完全切合實際的評價。”【358】
而方舟子對朱元璋的評價,基本上是抄襲吳晗“指桑罵槐”的一面,並且是“陰險刻毒,嗜殺成性”這一點。對於吳晗的另一面,“不得不肯定歷史上朱元璋應有的地位”,方舟子則視若無睹,全然不顧。比如,在《亂侃明史(之二)》,方舟子發表了這樣一番議論:
“朱元璋是所有帝王中出身最卑微的。歷史上靠農民造反起家的皇帝很有幾個,例如劉邦,但從沒有人象他如此赤貧,自小在死亡線上掙扎(劉邦大小還算是個官——亭長),真正是苦大仇深。……這個卑微的出身導致了兩大後果: “一,是猜忌,由自卑而導致的變態的自尊,因此變態地輕蔑知識分子,時時懷疑他們對自己是否有嘲弄、輕視的傾向,因此就大興文字獄(朱是文字獄的始作俑者),對他們大肆折磨,逼他們做官 (做官還要逼,是洪武年間的怪事),再隨意殺掉,解晉[縉]曾形容為‘取之盡緇珠,用之如泥沙’。朱元璋可能不是殺百姓最多的皇帝,卻肯定是殺官最多的帝王。這種對知識分子又敬又忌,又愛又恨的雙重態度,我們同樣可以在同樣出身卑微的毛皇帝身上見到。……”【314】
“他的自卑心理,另一現象就是賣弄身份。……強烈的自卑感表現為自尊,自尊為同符漢高祖。原來歷史上的漢高祖也和他一樣,是個平民出身的大皇帝。不斷地數說,成為賣弄,賣弄他赤手空拳,沒一寸地打出來的天下。可是,儘管他左一個‘布衣’,右一個‘布衣’,以至‘寒微’之類,一套口頭禪,像是說得很利落,卻絕不許人家如此說,一說就以為是挖苦他的根基,又是一場血案。”【349, pp.211-212】 除了這個自卑和自尊的心理學分析、以及把明太祖和漢高祖相提並論之外,還有什麼證據能夠證明方舟子的這段文字抄襲自吳晗呢?請看《亂侃明史(之二)》的結尾一段:
“最後舉個文字獄的例子,看看朱元璋變態到什麼程度。杭州一教授(學官)進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朱讀了,大怒:‘“生”者僧也,罵我當過和尚。“光”是指我是禿子。“則”音近賊,罵我作過賊。’立刻命人抓來殺了。他把賀表中的‘則’統統讀作賊,為此不知殺了多少讀書人。”【314】
這個文字獄故事,據趙翼《廿二史札記》,最早見於《閒中今古錄》:
“《閒中今古錄》又載,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359】 但現存《閒中今古錄》中,並沒有此條。而在據傳為徐禎卿所作的《翦勝野聞》中,有這樣的記載:
“太祖多疑,每慮人侮己,杭州儒學教授徐一夔曾作賀表上,其詞有雲‘光天之下’,又雲‘天生聖人,為世作則’。帝覽之,大怒曰:‘腐儒乃如是侮我耶?光者僧也,以我嘗從釋也,光則摩發之謂矣。則字近賊,罪坐不敬。’命收斬之。”【360, pp.28-29】
也就是根據《翦勝野聞》的這段話,吳晗改寫道:
“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元璋讀了大怒說:‘“生”者僧也,罵我當過和尚。“光”是薙髮,說我是禿子,“則”音近賊,罵我作過賊。’立即逮起來殺了。”【349, p.215】
很明顯,方舟子“最後舉個文字獄的例子”,就是在抄吳晗的文字——連標點符號都不放過——只不過是,他不認識“薙”字,因此把那句話含混地翻譯成“‘光’是指我是禿子”。其實,方舟子的最後一句話,“他把賀表中的‘則’統統讀作賊,為此不知殺了多少讀書人”,也是抄自吳晗。在《朱元璋傳》214頁,吳晗說:“他把所有的‘則’都念成‘賊’”;211頁:“就隨隨便便糊裡糊塗殺了無數文人”。
其實,根據趙翼的《廿二史札記》,洪武一朝罹患“文字之禍”的文人,只有十二個,既不是吳晗所說的“無數”,也不是方舟子所說的“不知多少”。即使是這十二個人,到底是否真的被朱元璋所殺都無法確定。據明史專家陳學霖考證,上述徐一夔案即為子虛烏有。第一,《明史•文苑傳》有徐一夔的傳記,但沒有提到他被朱元璋所殺。第二,清朝光緒年間有人指出,徐一夔活到了建文初年。【361】一個被殺的人,怎麼會活過殺他之人?
本來,《翦勝野聞》是一本什麼樣的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早有定論:
“不著撰人名氏。所記皆明太祖初年之事,亦多互見他書。陶珽《續說郛》、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皆載此書,題吳郡徐楨卿著,然《明史·楨卿本傳》及《藝文志》俱不載。書中所紀,亦往往不經。如謂徐達追元順帝將及之,而遽班師。常遇春愬於帝,達人自疑,拔劍斬閽而出。真齊東野人之語,楨卿似未必至是也。”【362】
根據這個有“齊東野人之語”惡名的《翦勝野聞》,吳晗還寫了這樣一個“血案”:
“為了這雙腳,又鬧了一次血案:南京市居民有一樁拿手本領,好用隱語挖苦人,對皇帝怕惹事就拿皇后開玩笑,有一年元宵節,出了一張漫畫,一個大腳女人,赤腳,懷裡抱一個西瓜,到處傳看起鬨,恰好朱元璋化裝出來察訪,一見大怒,認得是譏諷皇后的,‘淮西婦人好大腳!’一時查不出是誰幹的,下手令把這條街的人全給殺了。”【349, p.249】
查《翦勝野聞》原文,這個故事的原本是這樣的:
“太祖嘗於上元夜觀燈,京師人好為隱語,書於燈,使人相猜,畫一婦懷瓜,深觸忌犯。帝就視,因喻其旨,甚銜之。明日,令軍士大僇居民,空其室,蓋太后祖貫淮西,故云。”【360, pp.25-26】
也就是說,且不論《翦勝野聞》到底有沒有作為史料的價值,我們細勘原文,竟然發現這個“大腳”、“一條街”全都是吳晗自己的杜撰:到底是哪個文字暗示“一個大腳女人,赤腳”了?“大僇居民,空其室”和“把這條街的人全給殺了”之間,能畫上等號嗎?可見“吳才子書”比“齊東野人之語”還要玄虛。實際上,早在三十年代初,也就是吳晗剛入清華大學讀書之際,傅斯年就曾說:
“大凡官書失之諱,私記失之誣。……後之學者,馳騁於官私記載之中,即求斷於諱誣二者之間。史料不可一概論,然而此義是一大端矣。”【363】
可惜吳晗為了“稻粱謀”,又出於“對反動統治蔣介石集團的痛恨”,把這麼簡單的治史之道都拋在了腦後。
而到了方舟子那裡,這個由“齊東野人之語”加“革命文人之語”湊成的故事,就變成了信史了。它被濃縮成這樣的“史實”:
“有人敢出謎語譏諷皇后腳大,查不出誰幹的就殺光一條街。”【319】
也就是根據這樣的“史實”,方舟子慷慨激昂地發出了這樣的史論:
“一個個地殺不痛快,要一家家的殺才過癮。犯法的不論輕重都殺了,不犯法的也不分青紅皂白地殺。殺你是應該的,不殺你是他的恩典。真是人人該殺,無人不可殺。只是與別的皇帝相比,他殺百官殺得太厲害,太突出了,漂亮話又說得太多,太好,以至把其他劣跡都給掩蓋下去。其實他不僅是獨夫,更是民賊。難怪見到《孟子》有罵獨夫民賊的話便勃然大怒,把孟子攆出文廟,因為那實在是正刺着他的痛處。吳晗評他為‘有史以來權力最大地位最高最專制最獨裁最強暴最缺少人性的大皇帝’,一點都不過分。古今中外,再也找不到第二個了。”【319】
實際上,朱元璋生前曾一再表白,自己嗜殺乃是出於不得已。例如前引洪武二十八年所下詔書,如他對皇太孫說“吾治亂世,刑不得不重。汝治平世,刑自當輕,所謂刑罰世輕世重也。”【15, p.2283】有學者指出,從洪武建元到逝世,朱元璋的用刑態度曾發生了五次轉變,由最初的“輕典”發展到“重典”、然後回到“中典”、再到“重典”、最後回歸到“中典”。【364】也就是根據這樣的研究,該學者指出:
“要評論明太祖的用刑態度,必須放棄以某一時段的特徵作以偏概全的論斷方法,而須注意太祖用刑的時期差異和在各個時期內不同的用刑主調。”【364】
其實,議論不能以偏概全,本來就是所有學術研究的基本法則,並不僅僅適用於明太祖研究。可惜的是,在明史研究方面,這麼簡單的道理卻還要三令五申,可見中國的明史研究到底處在什麼水平。
另外,從客觀效果上來看,朱元璋用重典治亂世,並不應該受到全盤否定。《明史•循吏傳》說:
“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以當上指,吏治煥然丕變矣。下逮仁、宣,撫循休息,民人安樂,吏治澄清者百餘年。英、武之際,內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鮮貪殘,故禍亂易弭也。”【15, p.7185】
“自明興至洪、宣、正統間,民淳俗富,吏易為治。而其時長吏亦多勵長者行,以循良見稱。其秩滿奏留者,不可勝紀。”【15, pp.7198-7199】
《明史》是清朝人修撰的,上面的話,不太可能是諛辭。民國時明史專家孟森也說:
“明太祖之好用峻法,於約束勛貴官吏極嚴,實未嘗濫及平民,且多惟恐虐民,是以謹於守法而致成諸案。”【335, p.70】
“民權不張之國,不能使官吏畏法,則既豢民膏,復以威福肆於民上,假國寵以殃民,即國家養千萬虎狼以食人耳。故非有真實民權,足以鈐束官吏,不能怨英君誼辟之持法以懾其志也。刑亂國,用重典,正此之謂,豈謂對民眾用法外之刑哉?”【335, p.72】
實際上,除了吏治清肅之外,朱元璋的政績尚多,以致吳晗後來也不得不把批評朱元璋的調子降低。但是,對於朱元璋的這些“德政”,福建省雲霄縣法院二把手的少公子方是民是絕對不可能看到的,因為如果看到的話,他通過影射攻擊、咒罵“老毛”的目的就無法達到。
(2)、蜀犬狺狺狂吠日
其實,假如方舟子只會啁啁啾啾地鸚鵡學舌的話,人們還會用“盡信書不如無書”來為他開脫——他不過是太相信吳晗了而已。可是,方舟子是一等一的全才,他可能覺得,自己如果不發出一點兒超過吳晗的言論,就對不起這個稱號。所以,方舟子有的時候就會忘乎所以地走出吳晗的窠臼,妄發高論。而方全才越是要顯示自己的見識不凡,就越是暴露出自己的才疏學淺。看看他的這段話:
“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簡直還不如平民百姓,他們不過是皇家的奴僕。在他之前,雖然皇帝高高在上,但與官僚們至少在表面上還有相親相敬的准朋友關係,雙方都遵守‘士可殺不可辱’的遊戲規則,官僚們若覺得皇帝有錯,還可冒顏直諫,甚至死纏,因為其直接的後果不過是被斥、被降。這種准朋友關繫到了朱元璋手裡完全變成了主僕關係,士不僅可殺,更可辱,官僚還未開口便已該死,倘有片言隻語的冒犯當然殺無赦,甚至有在殿上當場就鞭死、摜死的。”【319】
看到了嗎?在方舟子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高於平民百姓是天經地義的。而方舟子之所以痛恨朱元璋,也就是因為“在朱元璋的心目中,官吏的地位簡直還不如平民百姓”。那麼,方舟子為什麼要痛恨“老毛”呢?顯然是因為“這一點,與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號召群眾造官僚的反的動機極為相似。”也就是說,從小就嬌生慣養、從幼兒園時就開始當官、一直當到十六歲的“雲霄縣高乾子弟”方舟子,他所發出的史論,並不是發自大腦的思考,而是來自屁股的位置。此時,讀者一定要記住章學誠的名言:“能具史識者,必具史德”。這句話反過來說,應該是這樣:無史德者,必無史識。 誠然,在研究歷史之時,用屁股代替腦子之人車載斗量,方舟子既不是第一人,也不會是最後一人。能夠讓他在無德無識之輩中“出類拔萃”的,是這樣的史論:在朱元璋之前,皇帝與官僚們是“相親相敬的准朋友關係”。方舟子不是號稱通讀過二十四史嗎?那麼我們就打開位於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記》,找一找帝王的“准朋友”。《史記》第一篇是《五帝本紀》,其中有這樣的記載:
“舜歸而言於帝,請流共工於幽陵,以變北狄;放驩兜於崇山,以變南蠻;遷三苗於三危,以變西戎;殛鯀於羽山,以變東夷:四罪而天下咸服。”
到了夏朝,“禹致群神於會稽山,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孔子世家》)。到了商朝,“紂乃重刑辟,有炮格之法。……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喜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剖比干,觀其心。”(《殷本紀》)。到了周朝,有厲王止謗、幽王烽火戲諸侯。(《周本紀》)。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大臣殺國君、國君殺大臣的事件讓人眼花繚亂,最著名的就是越王勾踐殺大臣文種。看看這段記載:
“范蠡遂去,自齊遺大夫種書曰:‘蜚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共患難,不可與共樂。子何不去?’種見書,稱病不朝。人或讒種且作亂,越王乃賜種劍曰:‘子教寡人伐吳七術,寡人用其三而敗吳,其四在子,子為我從先王試之。’種遂自殺。”(《越王句踐世家》)。
到了秦朝,秦始皇將儒生“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秦始皇本紀》)。
請問方奇才:這些例子像是“准朋友關係”嗎?
當然,在方奇才的眼中,“《史記》算不上嚴謹的史書,充斥了神話、鬼話、傳聞和小說家言。”【366】那我們就再順着《史記》往下看。
《漢書•韓彭英盧吳傳》:
“信入,呂后使武士縛信,斬之長樂鍾室。……遂夷信三族。”
“十一年,高后誅淮陰侯,布因心恐。夏,漢誅梁王彭越,盛其醢以遍賜諸侯。”
《後漢書•黨錮列傳》:
“於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國,逮捕黨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執膺等。其辭所連及陳寔之徒二百餘人,或有逃遁不獲,皆懸金購募。使者四出,相望於道。”
“靈帝詔刊章捕儉等。大長秋曹節因此諷有司奏捕前黨故司空虞放、……等百餘人,皆死獄中。余或先歿不及,或亡命獲免。自此諸為怨隙者,因相陷害,睚鴺之忿,濫入黨中。又州郡承旨,或有未嘗交關,亦離禍毒。其死徙廢禁者,六七百人。”
請問方奇才:這些例子都像是“准朋友關係”嗎?
也就是說,自古以來,不論賢君暴君,殺戮臣屬都是他們維持統治的強有力方式。方舟子的“准朋友”謬論完全是出於無知。其實,對於方舟子的無知,筆者並不感到驚訝——任何一位方學家對方舟子的無知都應該習以為常,否則就算不上是合格的方學家——,我感到驚訝的是他的無畏。因為按照常識,一個人在茫然無知的領域發表言論,就像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中走路一樣,應該小心翼翼,既怕磕了絆了,又怕掉進無底深淵。那麼,方舟子為什麼會在茫茫黑夜之中肆無忌憚地大步流星呢?答案是:他有一杆手電筒。原來,在《朱元璋傳》中,吳晗寫有這樣幾段話:
“在明以前,士大夫是和皇家共存共治的。
“具體的先從君臣的禮貌來說吧。在宋以前有三公坐而論道的說法,賈誼和漢文帝談話,不覺膝之前席,可見不但三公,連小官見皇帝都是坐着的。唐初的裴寂甚至和唐高祖共坐御榻,十八學士在唐太宗面前也都有坐處。到宋朝便不然了。從太祖以後,大臣上朝在皇帝面前無坐處,一坐群站,三公群卿立而奏事了。到明代,不但不許坐,站着都不行,得跪着說話了。從坐而站而跪,說明了三個時期的君臣之間的關係,也說明了士大夫地位的下降。 “從形式再說到本質:
也就是根據吳氏的這些言論,方舟子才發出了“在他之前,雖然皇帝高高在上,但與官僚們至少在表面上還有相親相敬的准朋友關係”這樣的宏論。
方舟子當然不會懂得,吳晗的這套高論,是在1948年那個特殊時期而發出的特殊言論,它既不存在於1944年的《明太祖》之中,也不見於1965年版的《朱元璋傳》之中。【367】也就是說,吳晗的這些話,是專門為了影射、攻擊“蔣家王朝”而設計出來的。【368】可笑方舟子枉讀廿四史,竟然把這類影射言論當作了黑夜中的手電筒,用來指導自己的史論,真是讓人慨嘆不止:無知的有,無畏的有,無知無畏的也有,但是無知無畏到方舟子這個程度、並且還在腦門上貼着“一等一的全才”、“狀元”、“博士”的標籤,則古往今來絕無僅有!
在發表“准朋友關係”宏論之後的第二天,1993年8月24日,方舟子又貼出了《明史(之九)》。這是《大明小史》中唯一的純議論文章。在這篇文章里,方舟子借着吳晗手電筒的微弱光亮,繼續在無知的夜路上高歌猛進。全文如下:
“權力無邊,而又沒有什麼制衡甚至只是規勸的可能性存在,必然會導致殘暴,如果掌權者真是管事的話。因為事事要管,必然煩,一不如意,更煩,便要用殺人來泄恨,一面又把殺人當成了速成的手段。殺起來又無所顧忌,非濫殺不可。掌權者一旦意識到自己掌有無上的權力,誰也奈何不了他的話,其結果是極其恐怖的。明朝皇權達到了極致,政治恐怖也就達到了極致。明朝之前的皇權雖然也是至高無上,不可侵犯的,但只是一種默契,還未完全表面化,皇帝還不敢太放肆,每個朝代的暴君也就那麼一兩個,可說只是特例,到了明朝,暴君卻成了常規了。從朱元璋開始,皇權至上的秘密被公開了,默契成了真正的社會契約,皇帝可以為所欲為,誰也奈何不得,而且又人人認為理所當然,連輿論的一點監督作用也喪失殆盡。這就是為什麼明朝有所作為或想有所作為的皇帝——從太祖、成祖到崇禎帝——無一不嗜殺成性,而且特別喜歡殺高官貴族。在這種情形之下皇帝越精明越可怕,一精明就覺得事事不妥,便要發怒,便要猜疑,於是當然要追究責任,於是便殺。皇帝倘若昏庸反而是官僚、百姓們的福氣。雖然也知道自己可以無所顧忌地殺人卻懶得殺人,沒心思殺人。(神宗萬曆帝的昏庸可列明朝歷帝之首,只知道吃喝玩樂,什麼事都不願管,一切寬大放任,根本沒想到要派錦衣衛去抓人來折磨,廠衛的監獄荒廢以至長草,那何嘗不是一種德政。)幸運的是明朝所多的正是這類朱元璋的不肖子孫,然而明朝也因此一直在苟延殘喘,半死不活。明朝所缺的正是賢明、仁厚的皇帝,這種仁君既可保江山又不至於太危害百官、百姓。在極端專制的環境下,要出現這種人可真不容易,賢明的皇帝即使起初仁厚,也會慢慢地蛻變成殘酷,如果不是由賢明變成昏庸的話。朱元璋的子孫中是曾經出過這類仁君候選人的,即建文帝和仁宗(成祖之子),然而一個四年之後被迫流亡,一個一年不到即病死,都未來得及干番事業,這是大明王朝的不幸,也是大明子民的災難。”【369】 顯然,在1993年8月24日,方舟子尚未聽說、或者聽說了而未能領會阿克頓勳爵(John Emerich Edward Dalberg-Acton, 1st Baron Acton, 1834-1902)一百多年前的名言:權力導致腐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370】與這個名家名言相比較,方舟子上文的前五分之一言論——從“權力無邊”到“政治恐怖也就達到了極致”——就像是一個不知道幾何定理的小學生,非要用量角器來證明天下所有三角形的內角和都等於180度一樣。也就是說,除了無知和無畏,方舟子還“無思”——他的抽象思維能力幾乎是零。
《明史(之九)》接下來的五分之一文字,即說什麼“明朝之前的皇權……只是一種默契,還未完全表面化”,又是無知無畏的讕言。實際上,《尚書》中就有“有夏服天命”的說法。到了周朝,又出現了“天子”的說法,當時的周王稱為天子,“禮樂征伐自天子出”。《詩經》云:“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到了東周末年,五德終始說開始出現,秦始皇就自認是秦承水德,色尚黑。到了漢武帝時期,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應理論,把君權神授的思想明確化。請問方博士:還得怎麼樣,皇權才算是“表面化”?
其實,最為可笑的是方舟子的這句話,“從朱元璋開始,皇權至上的秘密被公開了,默契成了真正的社會契約”。首先,“皇權至上”從來就不是什麼秘密,這從伯夷、叔齊試圖阻止武王伐紂、“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項羽殺義帝而被判為“大逆無道”,都可以十分明顯地看出來。只有極端無知的人,才會以為這是什麼秘密。第二,社會契約從本質上說就是默契,因為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從來就沒有正式簽署什麼明文合同。說“默契成了真正的社會契約”,不僅在法理上說不通,在邏輯上也極為荒謬。
確實,邏輯的荒謬,乃是方舟子史論中僅次於無知的最大特色。你看他剛剛說過“明朝之前……每個朝代的暴君也就那麼一兩個,可說只是特例,到了明朝,暴君卻成了常規了”,但馬上就接着點出了明朝只有三個暴君:“從太祖、成祖到崇禎帝”。為什麼“一兩個”是“特例”,而“三個”就算作“常規”了呢?你方舟子又是根據什麼來定義“暴君”的?難道就是看他們是否“特別喜歡殺高官貴族”?又如,方舟子剛剛說完“在極端專制的環境下,……賢明的皇帝即使起初仁厚,也會慢慢地蛻變成殘酷,如果不是由賢明變成昏庸的話”,但馬上就接着說“建文帝和仁宗”的夭折“是大明王朝的不幸,也是大明子民的災難。”既然他們早晚都會變得殘暴或者昏庸,他們的夭折與否對大明王朝和大明子民又有什麼區別?即使有,那也應該是“幸運”,因為他們在“蛻變成殘酷”之前死掉了。至於方舟子說什麼“皇帝越精明越可怕”、“幸運的是明朝所多的”是昏君,更是讓人大惑不解:什麼樣的人會對皇帝的精明感到可怕?又是什麼樣的人會對出現昏君感到幸運?
總而言之,方舟子的上述史論,始於無知,終於謬妄。如果我們從善意的角度來評價,則它們就像是一個弱智者在做“生命的沉思”時發出的喃喃臆語。但是,假如我們認定方舟子具有與他的年齡和教育相當的智力的話,則我們不得不說:這是一個無知——不僅沒有知識,而且沒有良知——的“高乾子弟”、站在“高官貴族”的立場、在為自己失去的一切而作出的詛咒和哀鳴。換句話說就是,儘管方舟子當時只有二十六、七歲,並且已經在一個所謂的“民主燈塔”國家生活了將近三年,但他的頭腦卻像是一具封閉了兩千餘年的專制牢籠,其中關押着兩個精靈,一個叫愚昧,另一個叫黑暗。
(3)、胡攪蠻纏鬥都人
如前所述,方舟子在《大明小史》中亂侃,其主旨不外就是把朱元璋強拉硬扯地附會到“老毛”身上。在1993、1994年間,在海外罵“老毛”乃是“政治上正確”之舉。所以,方舟子的這類言論,在ACT上大概沒有受到什麼嚴重的挑戰。而按照方舟子的邏輯,既然他的言論沒有受到別人的反駁,那麼就證明它們是正確的。(下詳)這樣一來,在“亂侃”了一系列的“明史”之後,方舟子就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晉級為明史權威了——至少在互聯網上。
和所有心胸狹窄的妒夫一樣,方舟子的“領土”觀念特別強。他當了自詡的詩人之後,就恨不得別的詩人都統統死絕,世界上只剩下他一個詩人。所以,在他的雜文中,有一類專門痛罵詩人。【371】他學了生物學,別人要在這個領域發言,尤其是在他控制的新語絲上發言,都會遭到他的明槍暗箭——筆者當年投稿新語絲遭到“拒絕”,實際上就是因為不小心闖進了方博士自己劃定的地盤。【310】同樣,方舟子在成了自封的明史權威之後,別人就不能再隨便談論明史了。
話說1993年11月12日,《華夏文摘》發表了一篇署名“都人”的文章,題目是《狐臭與胡臭補論》。該文不過是以陳寅恪的一篇舊文為起興,講了一個民間傳說,即明初有迫害胡人的事情。但是,千不該萬不該,都人先生接着又加了這麼一段按語:
“都人案,當代民俗與遠古神話於歷史研究同為嚴肅資料,不可偏廢而概之為野狐之譚,況明初對遜元人士之‘階級報復’,史有明文,故上述蘇北民俗可信度甚高。如是,則不僅可助‘胡臭’之說,亦得略正寅老象牙塔之偏頗。”【372】
在今天,我們已經無法知道都人當日是否有隔山打虎、指陳(寅恪)訓方(舟子)的意思。但無論如何,其淨結果都是一樣的,這就是把方舟子惹怒了。方舟子為什麼要發怒呢?原因有二。第一,都人的文章顯然闖入了方舟子的明史領地,這對方舟子是一個嚴重的威脅。因為明史權威方舟子不僅從來就沒有聽說“明初對遜元人士之‘階級報復’”這回事,而且對都人所說的“史有明文”也沒有見過。第二,對於“文抄公”方舟子來說,他的所謂“治史”,其實質就是抄書。因此,他堅信書本上的東西才是真實的,其餘的材料,都沒有價值。而都人所說的“當代民俗與遠古神話於歷史研究同為嚴肅資料”這句話,對方舟子來說,簡直就是匪夷所思的天方夜譚。
其實,都人所說,乃是史學界的常識。梁啓超在《中國歷史研究法》中,就把史料分為“在文字記錄者”和“在文字記錄以外者”,而後者之一就是所謂的“口碑”。但是,以方舟子那閉塞的頭腦,文字以內的史料尚且只能容納與自己觀點一致的那部分,那些與他的觀點相反的史料,並且是非文字史料,他如何能夠容納得了。1993年11月,方舟子撰寫《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議》一文,寄給《華夏文摘》編輯部。這篇文章引經據典,無非是要證明下面這一點:
“明初並無如此殘暴的民族政策,也未有民族滅絕的屠殺,相反的,明初的民族政策,實際上相當寬厚,尤其對曾經殘酷壓迫漢人和其他民族的蒙古統治者,可以說是以德報怨。”【373】
也許今天的讀者會感到不解:方舟子不是拼命要把朱元璋說成是“有史以來權力最大地位最高最專制最獨裁最強暴最缺少人性”、“陰險刻毒,嗜殺成性”的暴君嗎?這樣的人,怎麼會對前朝的統治者“相當寬厚”並且“以德報怨”呢?當然,天下事難不倒方奇才。他信手編造了一個新理論:
“我們不能因為朱元璋專橫殘暴,屠戮百官百姓,就想當然地認為他也會對異族進行滅絕性的屠殺,實際上,對本族人殘暴,對異族人寬厚,往往是暴君的一個特點。”(出處同上)。
方舟子的文章,發表在1993年12月25日“出版”的《華夏文摘增刊·留學生作品專集”上。《華夏文摘》在當時是全球影響最大的中文電子刊物,《明初的民族政策小議》是方舟子在《華夏文摘》首次發表的明史“論文”。可惜的是,方舟子的這篇論文,不僅沒有能夠確立他在中文網上明史權威的地位,反倒使他顯得更像一個蹩腳的“民史”。這是因為,同期“增刊”還發表了都人的答辯文章,《“史有明文”——答方舟子先生之“商榷”》。【374】都人的文章,論長度,是方文的二倍;論內容,比方文更豐富;而其文筆則圓熟老道,揮灑自如,較之方舟子的青澀稚嫩簡直不可同日而語。更讓人嘆服的是,都人引用的文字史料遠遠地超出了方舟子的眼界:從“羽田亨在日本出版的《明代滿蒙史料·蒙古篇一》”,到“《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932年第二本”,再到“德國漢學家O. Franke著Geschichte Des Chinesischen Reiches,Vol. 4)”,再到“Н.Ц.Мункуев的專題論文”。總之,都人的文章,使方舟子立即相形見絀。
那麼,都人都說了些什麼呢?其實,他只談了一個問題,就是“方文中反映出的讀史方法和態度”。都人的觀點不過是說:盡信書不如無書,盡信“主流書”不如不讀書。實際上,這個觀點不僅是史學界的常識,而且是稍有生活閱歷的人都應該懂得的道理。方舟子雖然社會閱歷淺薄,但他生在文革初期,學生時代又經歷了“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清除精神污染”等政治思想運動,再加上他的“班幹部”經歷,以及其父在家辦案的直接影響,想要搞懂官方文字與社會現實之間存在鴻溝這個道理,應該並不困難。但是,方舟子搞明史,其志根本不在明史。所以,“真理”這個概念,在他的頭腦之中,根本就沒有立足之地。他所關心的只是這樣的問題:假如他就這麼草草收場,那麼他辛辛苦苦抄了半年多的書而積攢下來的“名聲”,也就付諸流水了。所以說,不要說都人寫了三千字,也不要說都人諄諄教之以常識,就算都人磨破了嘴皮子,寫成一本教科書,方舟子也是絕對不會回心轉意的。
1993年12月27日,方舟子“一氣寫完”一封“給《華夏》的信”,這就是後來被他連同《小議》一起收入《方舟在線》中的《也談“讀史方法和態度”答都人先生——致〈華夏文摘〉編輯部》。【375】這封兩千餘字的信,從醞釀,到完成,實際上耗費了方舟子三天的時間。【376】在這封信中,方舟子先說主流史書與非主流史書在明初民族關係問題上的記載“沒有任何的衝突”,然後提出這樣的要求:
“都人先生若真是學歷史的,當知道讀史向來注重原始材料,要知道主流史書和實錄究竟是否一致,把它們都通讀一遍再來發此高論不遲,而不應該迷信‘學者’的話。”【375】
看到了嗎?方舟子這個連必讀書都不讀的人,此時卻要求別人把“主流史書和實錄……都通讀一遍再來發此高論”。其實,假如方舟子以這個要求的十分之一甚至百分之一來律己的話,他也不會老着臉皮和都人打這場官司。無論如何,儘管我們無法知道都人是否達到了方舟子的要求,但他顯然讀過《大明律》,因為在《“史有明文”——答方舟子先生之“商榷”》中,都人寫到:
“在作《胡臭附記》時,考慮到敏感性,筆者僅根據‘最小公共集合’原則,按《大明律》中公然‘明文’規定‘蒙古、色目’‘不准本類自相嫁娶’等迫害歧視條例(有興趣者可參閱將在ACT播出的“不許亂倫”系列)點出‘階級報復’一句。這些條例暴露出‘鶯歌燕舞’的官方宣傳之下極深的民族矛盾問題,但被公然列入法律也是古今中外少見的。”【374】
對此,方舟子是如何答辯的呢?他說:
“把一條法律條文當成實際發生的史實,這種‘讀史方法和態度’的確值得商榷。都人先生不知或有意忽略了在這條規定中有一條小註:‘務要兩相情願’,在後面更有一條實際取消該規定的但書:‘其中國人不願與回回、欽察為婚姻者,聽從本類自相嫁娶,不在禁限。’①都人先生大概真地不知道,明初《大明律》的法律權威地位並未確立,執法上是‘依例不依律’,以致成祖一即位,便頒詔禁止‘妄引榜文條例為深文’,要求‘一依《大明律》擬議’②。更有許多資料表明這條‘禁止本類自相嫁娶’的法律並未得到執行,對這條法律的前因後果,中文網的讀者相信也已有了自己的結論。”(方舟子尾註:①《大明會典》卷一六三;②《明會要》卷六十四)。【375】
方舟子的這段話,充分地暴露出了他胡攪蠻纏、為辯而辯的變態嘴臉。首先,“把一條法律條文當成實際發生的史實”,這種讀史方法和態度有什麼“值得商榷”的?顯然,方舟子說出這樣的話,是把“法律條文”和“史實”放在了對立的位置上。但實際上,“法律條文”就是“史實”,就像“米飯”就是“飯”一樣。至於方舟子指出的那條“但書”,其具體含義,本來說得很明白,即僅適用於“回回欽察”,根本就不適用於蒙古人。問題是,方舟子說它“實際取消該規定”,他的頭腦到底是如何推理的呢?方舟子為什麼不問一問自己:明政府為什麼設立一條規定在先、然後再加一“但書”來“實際取消該規定”呢?
其實,萬曆年間作成的《大明律集解附例》,對這一條款有詳細的解釋:
“蒙古即達子,色目即回回,欽察又回回中之別種。回回拳發大鼻,欽察黃髮青眼,其形狀丑異,故有不願為婚姻者。此言胡元入主中國,其種類散處天下,難以遽絕。故凡蒙古及色目人聽與中國之人相嫁娶為婚姻。又務要兩相情願,使之各得其所,可也。不許蒙古色目人之本類自相嫁娶,如本類中違律自相嫁娶者,兩家主婚杖八十,所嫁娶之男女俱入官,男為奴,女為婢。然回回欽察在色目人中為最醜陋,中國人有不願與之為婚姻者,則聽其本類自相嫁娶,又不在不許自相嫁娶之禁限。夫本類嫁娶有禁者,恐其種類日滋也。聽其本類為婚者,憫其種類成色也。立法嚴而用心恕,所以羈縻異類至矣。”【377】
有誰能夠看出那條“但書”是“實際取消該規定”嗎?
至於方舟子說的“明初《大明律》的法律權威地位並未確立,執法上是‘依例不依律’”,又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胡嘞。按照一般的常識,“依例不依律”是指在“例”與“律”有衝突或不吻合時,以“例”代“律”。這並不是說“律”被全面廢止——在沒有“例”的領域,當然還是要“依律”的。本來,方舟子要從這一點上來駁都人,他自己應該把大明的例、律“都通讀一遍”,找到在“蒙古色目人婚姻”方面有比這個“律”更“寬厚”的“例”。可他卻先來了一個明初“依例不依律”,接着再說一句“更有許多資料表明這條‘禁止本類自相嫁娶’的法律並未得到執行”,然後就敲得勝鼓,班師凱旋了。其實,既然“有許多資料”,方舟子為什麼吝嗇得連一條都不肯拿出來?
事實是,“有許多資料表明”的,恰恰是明初確實存在種族歧視或者迫害。2006年《回族研究》第1期發表了馬明達的《朱元璋歧視色目人》一文,其中列舉了數十條史料,來證明當時存在種族歧視。且看其中的幾條: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禁胡服、胡語、胡姓。”(鄭曉:《吾學編》卷一)。
“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復衣冠如唐制,禁胡服、胡語、胡姓名。”(談遷:《國榷》卷三)。
“洪武五年,令蒙古色目人氏,既居中國,許與中國人家結婚姻,不許與本類自相嫁娶,違者男女兩家抄沒,入官為奴婢。其色目欽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明會典》卷二二)。
“按洪武中建十四樓於京師,以處官伎,曰:來賓、重澤、清江、石城、鶴嗚、醉仙……。書[舊]傳有碑記,色目着豬皮靴,不許乘騎,若行中徑,許平民打死勿論。”(鄧之誠:《骨董瑣記•教坊司題名碑記》)。
方舟子不是口口聲聲地說主流史書與非主流史書“二者在此事的記載卻沒有任何的衝突”、“異口同聲”嗎?那麼,為什麼《明實錄》和《明史》沒有記載《國榷》的“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呢?有趣的是,方舟子還大言不慚地吹捧《國榷》“震爍千古”。其實,即使《國榷》真的能夠“震爍千古”,它也還是震不開方舟子那顆頑固封閉的腦袋,因為他根本就不讀這本書。否則的話,他就會看到該書卷三記載的這條“史實”了。
方舟子這封“給《華夏》的信”,在投稿三日之後,就被告知拒絕發表。方舟子“惱羞成怒,從此落下病根,沒再來[投]過稿”——這是方舟子在《玉米花粉的妄想狂笑話》【261】中,猜測筆者“反方”動機的話。一般說來,方舟子形象思維能力和抽象思維能力都相當弱,所以凡是他猜測的別人的某種心理或者動機,實際上都是他自己曾經有過的心理活動和體驗。
《華夏文摘》事件對方舟子的打擊極大。其直接後果就是他立志創辦自己的刊物,掌握話語權。這個刊物就是兩個月後的《新語絲月刊》。(關於此事的經過,詳見【376】。) 《華夏文摘》事件的另一個後果就是,《大明小史》從此進入尾聲:方舟子的《大明小史》五十餘篇,絕大多數作於1993年8月到12月間。從1994年1月到4月,方舟子僅稀稀拉拉地寫了六、七篇,其中包括那篇抄襲吳晗的《明初酷刑》。)1994年4月21日半夜兩點,方舟子發布“停戰啟示”:
“《大明小史》告一段落了。
“除了有兩篇與都人有點關係外,《大明小史》的其他篇章,都與人無爭,按理說應該不礙任何人的眼才對。卻不然,總有人要把對我的怨恨發泄到這上面。先有都人先生辯明史辯得焦頭爛額之時轉而攻擊它,後有由耳先生在‘修身’‘平天下’問題上出了點笑話後也要順帶地刺一刺它,現在又有不知哪來的冰山來客為由耳打抱不平,跟着要踩它一腳。看來對它看不順眼的人還真不少,上至都人、由耳之類的博學大儒,下至痞子、冰山來客之流的阿貓阿狗,必欲致之死地而後快。當初一直寫下去,一個動機就是想讓這些人感到不是那麼舒服。現在想想,還不如與人為善一下,成全了他們吧。反正現在正事也多,本想暫停幾期的,還不如無限期停下去。
可笑就在三個月前,1994年1月7日,方舟子還曾信誓旦旦地宣布:“寫完第一稿,將寫第二稿,寫完《大明小史》,將寫《大明逸聞》,只要方某在網上一天,就不會停止談論明朝,絕不是一位歷史小丑可以嚇得倒的。”【379】
原來,都人先生從1993年底開始與方舟子“商榷”明史,一連“商榷”了十多期,並且,還總結出了“方專家學朮成就一覽”。面對都人的咄咄攻勢,方舟子不要說“還手”,就連“招架”他都顯得力不從心。所以,在堅持到了1994年4月,他就草草收兵了。在那之後,不但《大明小史》的“第二稿”和“大明逸聞”杳無音訊,就連《大明小史》“第一稿”也被他藏得蹤跡難覓了。
1997年,方舟子作了一篇《從“亂立論”到“慎立論”——評都人〈多讀書,慎立論〉》【380】,自以為是報了一箭之仇。1999年,方舟子在至少10篇文章中痛罵《華夏文摘》,至此才算把憋在肚子中的惡氣出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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