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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偽狀元沒有真學問
送交者: 亦明_ 2026月04月11日13:00:00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回  答: 上篇“吹”出來的語文狀元亦明_ 於 2026-04-11 11:47:41

第三章 偽狀元沒有真學問

 

 

 

其實,一個人如果肚子裡真有墨水,頭腦中真有才華,他根本就不需要去搶一頂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帽子來支撐門面。一個人在社會上受到尊重,大多是因為他行高才大,而不是因為他有什麼響亮的頭銜,或者有一張善於自誇的嘴巴。反之,一個人腹內空空如也,但卻把自己打扮得好像才高八斗、學富五車似的,待到真相暴露之後,就會更讓人看不起。這個意思,中國古代的蒙學課本《弟子規》中說得十分清楚:

 

行高者,名自高,人所重,非貌高。

才大者,望自大,人所服,非言大。

 

可笑方舟子冒充狀元二十多年,竟然連蒙童熟習的這麼一點兒規矩都搞不懂。

 

那麼,方舟子到底是行高還是貌高、到底是才大還是言大呢?換句話來問就是,他的光鮮的語文成績,和他的真實語文水平,是否相稱?下面的文字就來回答這個問題。

 

前面提到,中國傳統的學問,分為“小學”和“大學”。小學乃是文字之學,大學乃是義理之學。讀書人想要知道經典文獻中的義理,首先就必須能夠識字斷句,然後才能“由字以通其詞,由詞以通其道”。【47】雖然現代漢語教學很少涉及真正的“小學”,但是,方狀元是奇才、全才,所以能夠無師自通,並且在網上“擺顯”。這恰好為我們研究方狀元提供了便利。

 

1994年3月前後,也就是在《大明小史》不了了之之際,方舟子突然間對漢字的簡化問題發生了興趣,一連寫了好幾篇文章,為漢字簡化的合理性辯護。這些文章均見於《方舟子詩文集•文史小品》,其題目是:

 

漢字簡化和字源》(作於19943月)

說音解字》(作於19943-10月)

漢字簡化常識》(未註明寫作時間)

簡體字引起混亂嗎?》(未註明寫作時間)

再談簡化字》(未註明寫作時間)

漏網的繁體字?》(未註明寫作時間)

 

方舟子為漢字簡化辯護,到底是因為他“為辯而辯的偏執狂”症狀發作,還是為了“炫耀才學”,或者是有什麼更深層次的原因,我們都不必理會。我們在此只分析方舟子在辯護之時,曝露出來的“小學”根底。

 

一、令人舌舉目張的“綱舉目張”

 

在《漢字簡化和字源》中,方舟子為了證明“簡體字比繁體字更符合造字規則”,於是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個是“眾”字:

 

“簡體的寫法是三個人疊一塊,這是‘眾’字的最原始的寫法,甲骨文就已經這麼寫了,就是《周語》所謂:‘人三為眾。’非常地好認好解釋。可是繁體字的‘眾’字,有多少人知道它為什麼那麼寫?原來它的下部,實際上也是三個‘人’,只不過變了樣了,不說還不容易看出來;而上部呢,根本就是寫錯了,本來的寫法應該是一個橫着的‘目’,《說文》解釋說:‘目,眾意。’我琢磨它的意思,大概這個‘目’應該是‘綱舉目張’的‘目’,也就是網孔。網孔密密麻麻的,確實是‘眾意’。既然‘三人,眾意’,‘目’也是‘眾意’,未免重複累贅,去掉這個含義不明顯而且寫錯的上半部,剩下原本的三人,不是很好嗎?”

 

事實是,在甲骨文中,有兩個字表示“眾”義:一個是三人並列,這就是方舟子所謂的“簡體的寫法”;另一個是三人頭上有一“日”字,象徵奴隸在烈日下勞作。【48, pp.352-353】而繁體字“眾”就是從後一個甲骨文演變來的。只不過是,這個“日”在金文中演變作“目”;在小篆中,“目”是躺下的,象個“四”字。再到後來,這個躺着的“目”演變成了“血”字。《說文解字》解釋這兩個“眾”字,前者是“眾立也”,後者是“多也。從乑目,眾意。”因此,在古代,這是兩個不同的字,後者很可能帶有階級意識:眾人頭上的“目”字,另有含意,並不是什麼“重複累贅”。可笑方舟子先發明出一個“最原始的寫法”,然後再把“從乑目,眾意”——意為 “從乑從目,眾意”——讀成“目,眾意”,最後又自作聰明地“琢磨”出了個“綱舉目張”,其無知的程度,真真讓人“舌撟而不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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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中的兩個“眾”字【48, pp.352-353

二、莫名其妙的“莫名其妙”

 

在《漢字簡化和字源》中,方舟子舉出的第二個例子是“從”字:

 

“簡體的寫法是兩個‘人’字並在一起,這也是‘從’的最古老寫法,也見於甲骨文,取‘兩人相從’之意。繁體的‘從’可就不太好解釋了,它的右上角,是兩個‘人’,保留了‘從’的最初寫法,可是其他部分呢?我們對照小篆,才發現這個字也是寫錯了,它的雙人旁和右下角應該合在一塊,成為一個表示行走的偏旁,這大概是在小篆的時候才添上去的,楷書再把它割成兩半,可就有點莫名其妙了。”

 

實際上,這兩個“從”字,最初也是兩個字,不同音,不同義。“簡體從”乃“相聽也”,即“聽從”之意;“繁體從”乃“隨行也”,即方舟子所說的“兩人相從”之意。“繁體從”固然來自“簡體從”,但根本就不是什麼“寫錯了”。金文在“從”字旁加一“彳”,表示道路;在其下加一“止”,表示用“腳”行走。這兩個偏旁在金文和篆文中是“辵”字,但在甲骨文中,“辵”字的兩個部分並不是上下書寫,而是並排書寫的,共有三種寫法:一種是將“止”字插在“行”字中間;一種是左彳右止;一種是左止右彳。【48, p.63, p.80】【49, p.149, pp.180-181】可笑方狀元“對照小篆,才發現這個字也是寫錯了”,並且還嘲笑古人說,“可就有點莫名其妙了”。正所謂“老毛子看京戲——傻眼了”。你自己一竅不通,除了莫名其妙地犯傻,還有其他的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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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辵”字的寫法【48, p.63, p.80

 

三、茴香豆的“茴”字有幾種寫法?

 

在《漢字簡化和字源》的後半部分,為了反駁“有反對漢字簡化的台灣人聲稱簡體字是郭沫若等人胡寫出來的,比如‘國’字”,方舟子於是又給讀者演示了“‘國’字寫法的演變”:

 

“商金文上的‘國’字寫作‘口戈’,左邊的‘口’四四方方表示土地,右邊的‘戈’是武器,也就是說,‘國’字的意思是用武器保衛下的土地。甲骨文的寫法顛倒過來,成‘戈口’。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橫,成為‘或’字了。這一橫是什麼意思呢?許慎說是‘以守一,一地也’,與‘口’重複,不太可能,所以有的學者認為這一橫表示住在土地上的人。後來在的左邊加了波狀的一豎,表示的柄,到後來這一豎向兩邊擴展,成了‘匚’,‘或’的最後被完全包圍,成為繁體的‘國’〔□或〕已是很晚的事了,大概是在李斯製造小篆的時候。

 

“但是這不等於說繁體的‘國’是正宗,因為‘國’字還有另外一條演變路線。非常早的時候,商金文的‘口戈’寫法,右邊的‘戈’就被省略,光用‘□’代表‘國’了,所以作廢的第二批簡化字把‘國’寫作‘□’,也是古已有之。但‘□’的寫法畢竟不容易辨認,所以就往裡面填,這就有了‘□八土’‘□王’‘□玉’。如果我們到歷史博物館去,看到太平天國的旗幟,就會發現他們把‘太平天國’的‘國’寫成‘□王’,那可絕不是郭沫若之流偽造的文物。武則天造字,也在‘國’字上作文章,先是‘□武’,後來覺得有自己給困在裡面的意思,不吉,改成‘□八方’〔上八下方〕。”

 

比起那個只會寫四個“茴”字的孔乙己,“方乙己”考證出“國”字的這麼多個寫法,真是不簡單。但問題是,方乙己說的對嗎?我們且看他的這句話:“到了周金文,在‘口’下面加了一橫,成為‘或’字了。”事實是,“國”字來自“或”字不假,但“或”字在金文中並不是“在‘口’下面加了一橫”,而是在“口”上下各加了一橫。【50, p.825】而上面加的那一橫,在篆文中已經與“戈”字的一橫融為一體了,所以許慎才將“或”字解為“從囗從戈,以守一。一,地也。”(許慎作《說文解字》,只是“取篆文,合以古籀”,他並沒有得見甲骨文和金文,所以一些字義的解釋有些錯誤。而他解“或”字,恰恰就是錯誤的。)可笑方舟子不看金文不說,而且在分析《說文》時連段玉裁的《說文解字注》都不讀。段氏在解釋許慎的“一地也”時明明說:“一,逗。地也。解從一之意”——意即這三個字應該讀成“一,地也。”可方狀元卻偏偏要讀成“一地也”,並且說什麼“與‘口’重複,不太可能”。真是無知得連天高地厚都不曉得!實際上,一般認為,“口”表示城堡,“橫”表示土地疆界,哪兒來的什麼“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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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中的“或”字【50, p.825

 

那麼,現在的簡體“國”字,到底是不是“郭沫若之流偽造的文物”呢?查劉復、李家瑞的《宋元以來俗字譜》【51】、張湧泉的《敦煌俗字研究》【52】、黃征的《敦煌俗字典》【53】,其中根本就沒有這個“國”字。再查張湧泉的《漢語俗字叢考》【54】,他在“國”字條下力證在古代根本就沒有這個俗字:

 

 “‘國’字從囗從王,蓋會意俗字,其字六朝已見。唐五代的敦煌寫本中偶有加點寫作‘國’的,但為數極少,不可據以為典要。”【54, p.333

 

確實,俗字不同於錯別字。難道能夠因為少數古人寫了個錯別字,就被當成“古已有之”的證據?假如幾百年後有人根據方狀元曾經把“窮通”誤寫作“竊通”(下詳),就說“‘窮’與‘竊’通”,你方狀元是感到自豪呢,還是感到無地自容?實際上,關於簡化“國”字的來歷,文字改革的健將葉籟士曾透露過這樣一個細節:

 

“委員會開會討論時有過一段‘佳話’。修正草案把‘國’簡化作[囗王],即方框裡一個王字(太平天國就是用的這個字),就有委員提出異議,現在是人民當家,不興用‘王’字。郭老作解釋:此乃張王李趙之王,非國王之王。……但是有的委員還是不同意。最後通過:‘王’字加一點成為‘玉’字,這就是今天的簡化字中的‘國’字的有來。這個‘國’字,跟日本對國字的簡化碰巧完全一樣。”【55

 

葉籟士沒有說“‘王’字加一點”是不是郭沫若建議的。但是,現在的“國”字“跟日本對國字的簡化完全一樣”,卻絕對不可能是什麼“碰巧”。郭沫若是個日本通,他曾為國字簡化辯護,因此他與現在的“國”字的干係,不論那個“一點”到底是怎麼來的,都絕不可能洗脫乾淨。

 

四、偽狀元說“偽變”

 

《說音解字》由作於1994年3-10月間的四篇短文拼湊而成。其中的第一篇的內容就是要糾正一些錯誤觀點:

 

“有人說有些漢字是造錯了,最著名的例子是‘寸身’應該是‘矮’,‘委矢’才是‘射’,又如‘兩山重疊’應是‘重’,‘千里’才是‘出’,等等。這些說法我們經常會在報刊上看到。那麼,這些字真地造錯了嗎?”

 

是啊,這四個字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我們以其中的“射”字為例來討論。方舟子說:

 

“這是個象形字,在甲骨文、金文中,是拉弓上矢的象形,原本的寫法應該是左弓右矢,由於‘弓’‘身’形狀相似,到了篆書,已誤寫成左身右矢。在篆書中‘矢’‘寸’近似,變成楷書時,又誤成左身右寸。可見這是漢字演變中的偽變,與造字無關,更與‘寸身’的會意無關。”

 

實際上,“在甲骨文、金文中”,“射”字的形象並不是相同的。在甲骨文中,“射”字是一個箭在弓上的形象,箭頭或朝左,或朝右。【48, p.242】在金文中,這樣的形象雖然仍舊保留了下來,但是又出現了一種新的形象,這就是在箭尾加上一隻手。【50, p.369】也就是因為如此,在篆書中有兩種“射”字:一種是左身右矢,一種是左身右寸。後者之所以從寸,有兩種可能的原因:第一,手的篆文是“又”字,它與“寸”的篆文只差一點。因為手臂距手掌一寸之處叫做寸口,“寸”字多出來的那一點,恰恰就表示這個距離。因此,很可能是在漢字演化過程中,“又”被寫作“寸”。第二,文字學家王寧說,“在小篆里,凡是具有法度意義的行為,字從‘又’的都變‘寸’,射箭與禮儀規範有關,所以‘又’變‘寸’。”【56, p.29】上面這兩個原因,被《說文解字》總結為:“射,篆文䠶從寸。寸,法度也。亦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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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左、中)和金文(右)的“射”字【48, p.242】【50, p.369

 

所以說,古人並沒有象方狀元想象的那麼愚蠢,搞一誤再誤的“偽變”。關於這一點,王寧說:

 

“這些重構的理據依附於演變了的形體,形義仍然是統一的,但與原初的形與義已經不同,從字源的推求出發,有人把這種現象稱作‘訛變’。在漢字構形學裡,我們不採用這個術語。我們認為:‘訛變’是用原始狀態來衡量後代的構形與構意,‘訛’意為‘錯誤’,理據重構屬於漢字正常的演變,演變後的構形與構意屬於另一個共時層面,存於另一個構形系統之中,應當把它放到新的構形系統中來衡量,不能因為它與此前的構形不同而認為是‘錯訛’。”【56, p.30

 

總之,方舟子在“說射”的99個字中,至少犯了三個錯誤。第一,他以為“射”字在甲骨文和金文中的形象一樣;第二,他以為“射”字在篆書中只有一種;第三,他以為“射”字中的“矢”變為“寸”是因為“‘矢’‘寸’近似”而發生的“偽變”。換句話說,除了說弓、身部分沒有錯誤之外,他所說的話全部是錯誤的。

 

五、大“言”不慚

 

1994年9月,方舟子接着一個叫“散宜生”的人的話頭,又發表了一番文字學高論,它後來被與其他相關帖子結集,以《說音解字》為題發表:

 

“‘意’字,《說文》說是個會意字,從音從心,意思是‘心察言而知其意’。從心好說,從音又是怎麼回事呢?如果你留心過篆刻的話,就會發現在篆文里,‘音’和‘言’兩個字幾乎一樣,只不過‘音’在口裡多了一橫。在先秦的金文中,這一橫還沒加上,‘音’和‘言’實際上是一個字。在把小篆拉直寫成隸楷的時候,按‘音’的寫法,‘言’是應該寫成‘上立下口’的,不知哪位漢字簡化的始作俑者大筆一揮,把兩點寫成了一橫,讓‘音’‘言’的兄弟關係從此不明不白,為維護漢字純潔反對簡化字的台胞們應該算一算這筆賬,從此把‘言’寫成上立下口才對。不過,在造‘意’這個字的時候,‘音’和‘言’還是兄弟,常常搞混,所以從音從口也就是從言從口,才有‘心察言’這麼個解釋。

 

“好,再來看這個‘言’字。散宜生說它的上部是‘心’的象形,好象不對。根據上面所說的‘音’‘言’相似,‘言’的上部是什麼不難想象,不管是甲骨文還是金文,‘言’的上部都是立下一豎,或者說‘辛’少一橫,實際上也是個‘辛’字,以‘辛’為偏旁的字,好象都跟犯罪沾邊,象‘辜’‘辭’(本義是‘訴訟’),這個‘言’字,既然是從辛從口,它的本義,即是獄辯,以後詞義擴大,才泛指一切言論。”

 

這又是一派無知無畏的臆語。第一,“先秦的金文中”有“音”字,是毫無爭議的事實:春秋時代的秦公鎛、戰國早期的曾侯乙鐘上都有“音”字。【50, p.153】不僅如此,金文中還有含音字的“章”字(《說文》:“樂竟為一章”)、“韹”字(《廣韻》:“韹樂,鐘聲也。”)。鬼才知道方舟子憑什麼說“在先秦的金文中,這一橫還沒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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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中的“音”字【50, p.153

 

第二,“言”字和“音”字在字形上的分家,既不是出於“文字簡化”的考慮,也不是“不明不白”的失誤。在早期的金文中,“言”字和“音”字的差異,並不僅僅在於口字中那一橫的有無,而且還在於最上面的那一點(或橫)的有無。簡言之,在金文“音”字中,都有最上面那一點;而在早期的“言”字中,都沒有這一點。只是在戰國晚期的中山王鼎中,這一點才在“言”字中出現。【50, p.138, p.153】也就是說,雖然“音”字來自“言”字,但前者在最初就刻意與後者有所不同。到了“把小篆拉直寫成隸楷的時候”,中間的橫變成兩點,不過是把這個傳統發揚光大了而已。在《漢字簡化常識》中,方舟子貌似有知地說,“漢字從甲骨文、金文變為篆書,再變為隸書、楷書,其總趨勢就是從繁到簡。”實際上,從甲骨文到小篆,漢字的“總趨勢”基本上是從簡到繁。其實,這很容易理解:漢字由少增多,筆劃也必須由少增多,只有這樣,字與字之間才能有所區別。

 

第三,《說文》釋“意”字說“從心察言而知意也”,這並沒有什麼難以理解的,方舟子根本就不用做“生命的沉思”狀,說什麼“從心好說,從音又是怎麼回事呢?”按照《說文解字》,意者,“志也”;言者,“直言曰言”;音者,“聲也。生於心,有節於外,謂之音。”言、音相通,在籀文(大篆)中,“意”被寫作上言下心;在小篆中,寫作上音下心。造字既不是由一人決定,又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出現幾個異體字,是很正常的。另外,《說文》的“從心從音”這四個字,在徐鍇的《說文解字系傳》中,是“從心,音聲”。因此“音”字尚有聲符的作用。無論如何,古人並沒有方舟子想得那麼蠢,把音和言這兩個字“常常搞混“。

 

第四,方舟子鬧的最大笑話就是,他根據言字口上面的形象與“䇂”(音千)相似,就說言字的本義是“獄辯,以後詞義擴大,才泛指一切言論”,其無知的程度,文明的語言已經無能為力了,因此只能用粗話來形容。《說文》釋“言”字,“直言曰言,論難曰語。從口䇂聲。”也就是說,言字口上面的部分,不過是聲符。實際上,許慎的這個解釋很可能是錯誤的。甲骨文中,舌、言最初是一個字,下半部分是口,上半部分象從口中伸出的舌頭。後來在“舌”的前端加一橫,演化出“言”字。所以,言字的上半部就是一個舌頭。【49, p.85】(《甲骨文字典》將舌頭形象解釋為“仰置之鈴”,與《漢語大字典》的解釋不同。有趣的是,這兩部字典的主編都是徐中舒。)許慎之所以說言字“從口䇂聲”,是因為這個舌頭的形象與䇂的形象非常相似,但實際上,二者毫不相干。【57】退一萬步說,即使許慎的解釋成立,䇂在“言”字中也不過代表聲符,並不是意符,跟“犯罪”又能扯上哪門子關係?

 

總而言之,方舟子這個假狀元的無知無畏,完全可以說是到了空前絕後的程度。實際上,他的很多錯誤,通過查閱一些普通書籍就可以避免,可是他卻寧可選擇懶惰,寧可信口開河。當然,即使方舟子真的去看書,他也不可能避免所有的錯誤。這是因為,方舟子是一個庸俗進化論的信徒,總以為自己這個二十世紀的“狀元”要比三四千年以前的古人聰明多少多少倍。其實,象他那樣的腦袋,再進化兩千年也不會與現在有什麼差別。這就象是一塊死木頭疙瘩,再怎麼擺弄雕琢,再怎麼給它戴上博士帽子,貼上狀元標籤,其死木頭的本質仍舊沒有絲毫的改變。好笑的是,在相信自己是進化產物的同時,方舟子又把漢字的發展看成是一個僵化的過程。在方舟子看來,後人只能亦步亦趨地沿用前人造的字,稍微發生了一點兒用他那乾癟的知識和萎縮的頭腦所不能理解的變化,就是後人犯了什麼可笑的錯誤。殊不知,最最可笑的恰恰是他自己。

 

讓人無法理解的是,方舟子把這些無知讕言十多年來一直掛在網上,不肯刪去。這既說明他的知識在這麼長的時間內沒有絲毫的長進,也反映出了他的這樣一個心理:如果沒有人對他的言論提出批駁,這些胡謅之辭就“不證自明”地成為真理了——就象他那些科唬言論一樣。其實,即使他今生沒有碰到亦明兄,在他死後,他的烏龜殼也早晚會被人剝光的。古人云,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方舟子的不幸在於,他是一個名副其實的“現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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