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性探微(F) |
送交者: bunny2 2014年10月31日04:33:1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悟性探微(F)
在談了思在的“現象”後,自然下一個問題是思在的“本質”了。 讓我繼續套用宏觀世界的語言,一個簡單的回答是,思在的本質不明顯是“在”嗎? 在是什麼?答:在是思在的“潛在”。 這裡必須說明,一般我們談到潛在,都是在宏觀世界談到“存在”時所用的意思。 當我們說某個事物是存在的,我們其實多半是指它是“潛在”的,只是尚未出現罷 了,即,還不是“現象”。比如我聽同學說過去班上的另一個同學被抓起來了。告 訴我的同學立刻評論說,“我早就看出他不是個好東西!”。也就是說,不好,這 個判斷是抓住了犯事的同學的本質,儘管犯事的同學還沒被宣布“犯法”,也就是 犯法還是潛在的時候。其實我們許多時候,甚至每時每刻都在作事物存在的“潛在” 的判斷。我們將出現的事物叫做“現實”,將還未出現的事物叫做“遠見”- 都是 一個意思。 因為“純粹的存在和非存在”,都是一個意思,這是黑格爾首先發現的。從巴門尼 德開始討論,海德格爾和薩特不太明白黑氏的意思,他們各自就存在和非存在(Nothing) ,各自寫了一大篇。很明顯,非純粹的存在就是“潛在的定在”,而純粹的存在就 是非存在 - 這在範例中已經討論了。 將潛在的意思用到思在的範疇。既然思在是定在的潛在,那麼我們可以說,在就是 潛在的思在。如何從存在的宏觀世界看過來,可以認為,在是“潛在的潛在” - 相 對於康德的現象界。 我們可以不可以問,“潛在的在是如何變成思在的現象的?”。這就好比問,“這 個壞小子是如何犯法(壞)的?”。如果我們不對細節感興趣,其實這個問題是“同 義反覆”。因為“潛在與存在”只是時間的一個函數。所以既然我們已經發現了 “壞”,假設我們的認識是真理,那麼我們不必拘泥於它的證明了。本來就是成對 兒成雙的事物,我們本來就不可以割裂他們之間的聯繫。至於人們是否同時認識到 事物現象與本質同時存在的雙重性質,那是人們主觀需要提高的認識的問題,認識 與客觀真理的存在無關。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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